第一节 夏商巫史文化的宗教特征(1 / 1)

夏商是神权巫术政治统治的时代。《礼记·祭义》说:“昔者圣人建阴阳天地之情,立以为易。易抱龟南面,天子卷冕北面,虽有明知之心,必进断其志焉,示不敢专也以尊天也。”“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总结了这个时代的文化特点,清末以来出土的大量甲骨卜辞也给了它丰富的证明。

巫术政治统治时代,“王者自己虽为政治领袖,同时仍为群巫之长”,官吏亦“由巫而史,而为王者的行政官吏”[1],一身而二任焉。这种情况的形成,大概从原始宗教发展到阶级和国家宗教阶段以后就开始了。《国语·楚语》记载观射父对楚昭王说过一段话:“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天地通。”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我国远古时代,曾经存在过一个民神杂糅即老百姓可以随意和上天联系沟通的阶段。那个时候,“夫人作享,家为巫史”,人人可以祭祀天地,每家都有会占卜的巫,随时都可以向上天祈福——这实际上说的是原始社会宗教平等时的事。颛顼以后,阶级压迫带来了宗教的垄断。“夫人作享,家为巫史”即人人可以直接向鬼神祈福的局面被结束了,“绝天地通”——神事和人事被分开,巫术成为统治阶级专门机构垄断的事。从古代文献看,我国夏代以后,神权和政权紧密结合,官僚巫史合二为一,已成为当时政制格局的基本体制。《山海经·大荒西经》:“夏后开上三嫔于天,得九辩与九歌以下”,《尸子》:“汤之救旱也,乘素车白马,著布衣,身婴白茅,以身为牲,祷于桑林之野”,《书·君奭》“巫咸乂王家”等,反映出夏代的第一代君主启、商代的第一代君主汤、商大戊时的大臣巫咸等都是著名的巫。他们把持沟通天地人神的特权来实行王权的统治,借助神权的神秘力量来实施他们的意志,为夏和商的政治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因而也被尊为夏商的名王和名臣,殷墟卜辞里即有不少商人对汤和巫咸祭祀的记载。

殷代的神权崇拜分为天帝神、自然神和祖先神。天帝神(帝、上帝)地位最高,凌驾于自然神和祖先神之上,可以干预人类一切活动和事务;自然神如山川河岳则被认为是水旱风雨的主司,是古老的“万物有灵”观念的集中体现;祖先神包括传说中年代久远的先祖和有明确世系的先公先王、先妣及有影响的旧臣如巫咸、傅说、伊尹等。卜辞所见,殷人在神权崇拜中以对祖先神的祭祀为最多,大凡国家征伐、年成丰歉及涉及殷王的休咎福祸等,都首先要祭告祖先,祈求祖先保佑。祈请上帝赐福,一般则请祖先转请,自己并不亲自祈求上帝;风雨晦明之事则直接向山川河岳之神请求。这说明商人的神权观念是基于氏族血缘传统的功利主义的国家宗教观,并不是超自然的宗教观。这种宗教观,通过对祖先的崇拜加强氏族的血缘观念,加强有血缘联系的氏族之间的团结,同时也明确彼此之间的辈分、等级关系,实际上是在政治上借祖先的神灵巩固氏族封建政权的稳定和加强宗族的凝聚力,并在此基础上解决宗族内部的权力财产再分配问题。我们平常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实际上是王权通过神权起作用,主要根据亦在于此。

卜甲(河南安阳殷墟出土)

商代诸王特别注重对宗教神权的垄断。《礼记·大传》:“诸侯及其大祖;大夫、士有大事,省于其君,干祫及其高祖……民不与焉”——诸侯祭祀,最高只能祭到太祖;大夫、士的祭祀,必须通过他们的君主,让他们的君主合祭的时候涉及他们的高祖,即最高层次的最全面的祭祖活动只有王才能举行,诸侯群臣只能助祭。卜辞记录商王“大享于先王”的活动很多,其祭祀远代高祖,有燎、侑、帝、求、告、御、酒、束等名目;祭祀系谱明确的先公先王,分独祭、合祭、周祭几种形式,各类祭祀的名目有侑、燎、酒、御、翌、协、告、岁、伐、奏、卯、龠、工典等不下140种。这么多名目的祖先祭祀,把持集中于王,说明商王确实是把宗教中心作为对同族和其他氏族进行精神统治的中心来驾驭的。殷墟已发现了殷商晚期专为祭祀先公先王修建的宗庙建筑群落遗址。这组建筑组合庞大,设置复杂,左右对称,南北呼应。有学者指出,这组宗庙遗址中,单独宗庙是上甲微以下的先公先王的宗庙,其余为大小宗合祭的宗庙。这两组宗庙各成体系,依位次顺序排列,内含寝与若干室,并且附有升祼旦等祭祀先王先妣的处所,配置极为严密。《礼记·祭法》说:“天下有土,分地建国,置都立邑,设庙祧坛单而祭之,乃为亲疏多少之数。”殷墟宗庙遗址即反映了这种情况。

巫术活动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卜筮。从殷墟甲骨卜辞的情况看,商人事无巨细,事事必卜,日日必卜,主持卜筮的贞人集团有很大的权力,不过其最终的占断权还往往决定于王。甲骨卜辞有以下的例子:

丙寅卜,叶,王告取儿。叶占曰:若,往。(《甲骨文合集》20534)

己巳卜,疑贞。呙曰:入。王曰:入。允入。(《甲骨文合集》23805)

这几则卜辞表明,贞人占断的结果总是以王的决断为转移的。第一辞,王作出一个判断,“据占卜,某某已经怀孕,状况良好”。贞人扶则在断辞和验辞中加以肯定,说“我占卜的结果也是状况良好”。第二辞,王说可以用武力攻占“儿”这个地方,名叶的贞人经过占卜则断言:顺利,可以前往。第三辞,筮人说“入”,王也判断说“入”,验辞证明最后果然“入”。这说明贞人对卜辞的解释大多是从“有效地维护着神的意志和人王之间的统一性”出发的。至于其占卜的效果如何,则要看两方面的情况:一方面,这要“取决于人王实际生活经验和治理国家的政治才能,取决于人王如何巧妙运用甲骨占卜的特殊思维模式,对客观事物的因果表象作出比较合理的判断推测”[2];另一方面,贞人集团对商王不正确的占断也会设法回护,使其永远处在正确的地位。这是商王始终可以保持其神权垄断地位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