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批判与文化研究密切相关,特别是在20世纪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开启的文化批判理论中,它更是如影随形,几经演变。按照卢卡奇等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开启的“文化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逻辑,社会变革的关键在于文化革命,而文化革命的关键又取决于意识形态斗争的成败。因此,在文化辩证法的视域中,意识形态问题绝对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焦点问题。它既是理论探讨的核心内容,又是文化批判的起点。可以说,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文化批判理论无不与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有着紧密的关联。正如一位西方学者所说:“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再也没有什么比他的意识形态批判更能够影响现代的思想了。无论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常常都会不自觉地使用马克思的语言去解释艺术和文学,并且运用马克思的尺度去评判我们文化的整个取向。在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批判方面,许多不同的马克思主义派别以其罕见的一致性统一起来”①下面我们就从考察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思想开始,着力揭示这一思想演变的内在逻辑。
(一)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观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诸多概念中,“意识形态”是一个关键的但又没有得到充分阐释的概念。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既是对现实社会矛盾的分析和揭露,又蕴含着对未来社会的展望和推动。
马克思的意识形态学说是一个整体的理论体系,既有关于“一般意识形态”的论述,也有对意识形态在更大范围的拓展。前一个方面是通过批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基础,即政治经济学,尤其是通过批判拜物教观念实现的。这也标志着马克思把整个意识形态批判引向现实生活批判的开始。后一个方面的拓展包括马克思对存在于共产主义社会初级阶段、东方社会以及人类学研究中的各种意识形态偏见的批判,也包括恩格斯晚年关于意识形态学说的相关论述。因此,我们需要在马克思恩格斯整个意识形态思想发展的历史和脉络中来概括和总结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观。
首先,从本质内涵上讲,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基本上是一个批判性的概念。尽管马克思有时也在描述性的层面上来谈意识形态,但就其思想的整体背景来看,他更多时候是将意识形态理解为一个批判性概念。在马克思看来,意识形态是一种精神力量,它以编造的幻想掩盖现实关系。它对社会现实的反映是颠倒的和神秘的。国内外诸多学者都对此做出过深刻的阐述。德国知识社会学著名代表人物曼海姆认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的核心意图是去神秘化,即指出思想观念背后的物质利益的支撑。俞吾金教授在他的《意识形态论》中尝试着给出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意识形态的定义:在阶级社会中,基于特定的经济基础以及竖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法律和政治上层建筑而形成的体现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情感和观念的总和,其实质是自觉或不自觉地用幻想的联系来取代并掩盖现实的关系①。按照上述阐释,马克思的“意识形态”往往与错误、虚假、幻觉和批判等消极的意涵联系在一起。在现实中,作为阶级和派别成见的意识形态总是以一种普遍性意识的姿态出现的,总是极力掩饰自己的起源,总是将事情本末倒置。英国近代哲学家培根曾提出著名的“四假相”说(即种族假相、洞穴假相、市场假相和剧场假相),来说明人类总是生活在各种“假相”中,总是被一些错误虚假的观念所蒙骗而不自知。培根的“四假相”说是现代意识形态理论的一个重要源头。事实上,“意识形态”概念最早在启蒙运动被法国思想家特拉西提出时,并不带有否定和贬低的含义,而是一个中性的概念。意在建立一种不同于“形而上学”的“科学的”人学,即对人的观念进行科学的研究,或称之为观念科学(思想科学)。可见,在特拉西最早提出的意识形态概念中,并不带有否定消极的含义,也没有对意识形态做出“真实的观念”和“虚假观念”的区分,只是提及了偏见及其与阶级利益的关联性。直到拿破仑执政时期,因特拉西等人被指责为“空谈家”,他提出的作为观念科学的“意识形态”才被视为抽象空洞的奇思怪想。之后,意识形态这种贬义的内涵被不断地强化。到了现代,“意识形态”很多时候成了阶级成见的代名词。这种理解无疑与很多西方学者对马克思意识形态批判所做的阐释有关。按照西方学者大卫·麦克里兰的解释,在马克思那里,意识形态的贬义内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意识形态与唯心主义的关联;第二,它还与社会资源和权力的不公平分配联系在一起:如果社会的和经济的安排受到怀疑,那么作为其中一部分的意识形态也不能幸免。再如,澳大利亚学者安德鲁·文森特也认为:“在马克思的研究中,意识形态不仅意味着实践上的无能,而且是虚幻和不现实的。更重要的是,这一看法将意识形态与社会领域的分工、被称为阶级的集团和一定阶级的统治和权力联系在一起了。”①甚至,恩格斯自己也有过类似的表述:“意识形态是由所谓的思想家通过意识、但是是通过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推动他的真正动力始终是他所不知道的,否则这就不是意识形态的过程了。”②
尽管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本质和作用没有展开充分的论述,但决不能因此就否认意识形态问题在其理论思考的重要的地位。事实上,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之所以能够产生如此深远的影响,正是因为他揭示了意识形态自身具有的一种辩证的张力:意识形态既是一种与现实脱节的幻象和观念的表征,又是一种具有鲜明实践特征的政治力量。在马克思那里,意识形态结构并不独立于阶级结构而变化,阶级结构也不会独立于经济结构而变化。正是对经济的、社会的和意识形态的阐述的相互关联和相互交织,使马克思主义思想获得了特有的洞察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正是因为非常看重马克思理论的这种洞察力,才借助对意识形态本质和作用的探讨去深化和丰富文化的辩证法,进而用其去破解历史主动性的形成机制。不过,马克思生前在他的宗教批判、哲学批判、政治批判和经济学批判中更多是从否定和虚假的方面来探讨意识形态问题的,这是因为在论述和传播共产主义理论的过程中,首要的任务就是与资产阶级辩护士的思想斗争中,揭穿现存秩序的欺骗新和矛盾性,呈现起迷惑,甚至误导作用的意识形态的虚假本质。
其次,必须结合意识形态概念的基本特征才能完整地概括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思想的丰富内涵。基于马克思的表述,学者们将意识形态的特征归结为六点,分别是实践性、总体性、阶级性、物质性、掩蔽性和相对独立性。实践性一方面是指意识形态并非纯粹空洞的东西,而是具有现实指向性的;另一方面是指人们正是出于实践的目的才接受并努力与意识形态认同的。总体性是指意识形态是由各种具体意识形式构成的有机的思想体系。阶级性既体现每一个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又可以通过“意识形态阶层”的出现得到佐证。物质性是指形式上的物质性,即承载意识形态的载体是物质的。从内容上来说,意识形态是精神的,从形式上来讲,意识形态是物质的。掩蔽性是指意识形态的目的不是揭示而是力图掩盖生活的真相。相对独立性是指意识形态是整个社会生活的一个能动组成部分,意识形态的这种能动性体现在意识形态的滞后性、不平衡性、继承性、相关性和先导性等方面。
再次,马克思探讨了意识形态在整个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功能。根据马克思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描述,社会结构主要由社会生产、经济基础、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构成。这表明在所有的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都构成了社会总体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社会再生产的过程就是经济关系、国家关系和意识形态关系再生产的过程。在社会总体中,当不同的意识形态共同存在于同一个社会中时必然会发生冲突。经济冲突、政治冲突和意识形态冲突作为阶级斗争的主要表现形式,是阶级社会向前发展的动力。
最后,我们来分析一下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虚假的意识”问题的观点。这个问题在马克思的意识形态学说中是一个极富争议的问题,也很容易导致误解。事实上,马克思恩格斯所讲的“虚假的意识”,并非指意识形态内容或形式的虚假,他们仅仅是在分析和揭示意识形态必然成为“虚假的意识”的认识论根源,认为它其实源于人们对思维独立性的强调乃至崇拜。所谓思维的独立性就是把思维和观念的发展看成是可以与其他种种关系分离的纯粹独立的过程。意识形态作为“虚假的意识”具有合理性、普遍性、永恒性、目的性以及观念的支配性等特征①。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走出作为“虚假的意识”的意识形态的根本途径在于用革命的实践摧毁其物质基础,才能扬弃这种意识形态本身。
在接下来的理论发展中,意识形态思想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意识形态概念获得了中性的含义②。20世纪,出于现实斗争的需要,强调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肯定面和积极面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列宁提出了要用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对抗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奠基人卢卡奇也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中论述了“物化意识”和“阶级意识”的基本特征,强调了意识形态既有维护乡村秩序的作用,也有革命的作用。卢卡奇从理论上挖掘和扩展了意识形态正反两个方面的本质规定性,因此,西方一些学者称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文化的弥赛亚主义”。基于这种现实,有学者开始重新阐释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并指出,意识形态在马克思的理论中有三种不同含义:第一,指称唯心史观的意识形态,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批判青年黑格尔派时所使用的概念,基本含义是错误的意识和空想或幻想。第二,作为观念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它既包括错误的意识,也包括正确的意识,这是对意识形态概念的中性理解。第三,指称统治阶级掩盖其物质利益和真实动机的思想观念。事实上,马克思恩格斯所理解的意识形态是在“历史的现实基础”上产生的,它与社会的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密切相关。他们强调:“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①只不过后来很多马克思主义者都忽略,或无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意识形态”一直是物质的社会过程的一部分的思想,而是误以为马克思只是将意识形态视为某些思想理论上争论的代名词,仅仅将其看作社会存在的扭曲反映。在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那里,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思想才得到了系统的新阐释。
(二)葛兰西对意识形态的新阐释
20世纪20年代,欧洲无产阶级革命的挫败,催生了葛兰西的总体革命思想,其中意识形态的斗争是核心,为此,葛兰西建构了系统的意识形态思想。他的意识形态观对后来的文化批判理论产生了始料未及且深远的影响。相比较而言,葛兰西的意识形态概念更加贴近欧洲市民社会的现实,更具文化意蕴。按照《狱中札记》英文版编者的说法,葛兰西在诸多不同的意义上使用了“意识形态”这一概念,这点在《狱中札记》里可以得到印证。葛兰西指出:“人们可以说‘意识形态’,但必须是在世界观……的最高意义上使用这一术语。这个问题是保持整个社会集团……意识形态上的统一的问题。”①显然,葛兰西在这里突破了传统马克思主义者将意识形态理解为资产阶级的虚假意识的做法,开始在中性的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这一拓展有助于我们更为真切地看清资产阶级统治的隐蔽性。
葛兰西接着分析并强调了意识形态的实践性和现实性。他将意识形态分为两种:一种是为特定结构所必需的意识形态,另一种是特定个人随意的意识形态。他指出,从意识形态是历史必需的这个意义上来理解,它是“心理学的”,它组织人民群众并使其获得对自身所处地位的意识,从而进行斗争。而从意识形态是随意的这个意义上来讲,它们只能创造个人的“运动”和“论战”等②。从这里我们我可清晰地洞察到葛兰西对意识形态概念的新阐释。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仅仅从单一的统治阶级角度考察和把握意识形态,将其视为统治阶级使自己的统治合法化的工具不同,葛兰西则将视角转向了包括统治阶级、被统治阶级,甚至个人在内的所有阶级或集团。或者说,在他看来,那些处于边缘和从属地位的集团也有用以组织和使他们关于自身及世界的观念正当化的意识形态③。由此,葛兰西突破了在意识形态问题上的阶级还原论。
另外,葛兰西还赋予了意识形态一定的独立性。在他看来,这种独立性集中体现在它的物质性特征和功能上。葛兰西以对大众信念的阐释为例,探讨了意识形态的物质性特征。他认为,认识到大众的信念具有物质性力量这一点很重要。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时,葛兰西引入并强调了“历史集团”的概念。物质力量是这一概念的内容,意识形态是这一概念的形式,虽然二者之间的这种区分只有纯粹的训导价值,但还是十分必要的。如果没有形式,物质力量在历史上就会不堪设想,反过来,如果没有物质力量,意识形态就会陷入个人的幻想①。显然,葛兰西将意识形态与物质力量理解为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而且,在他看来,在历史集团的形成中,意识形态的物质性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因为正是它保证并实现了对人民群众的动员与组织。可见,意识形态是积极主动的。葛兰西的这一新阐释彻底突破了传统马克思主义将意识形态看作“虚假意识”的观点。此外,葛兰西还指出,正是基于意识形态的物质性带来的斗争,才使得意识形态成为一个斗争的场所。
英国新马克思主义者深刻地洞察到葛兰西赋予意识形态的这种新解释及其重要意义。墨菲在《葛兰西的领导权与意识形态》一书中总结并明确地指出了葛兰西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思想的创新和贡献,即葛兰西首次明确强调了意识形态的物质特征、拒斥了意识形态的阶级还原论和否认了意识形态是虚假意识②。葛兰西对意识形态这三个方面的新阐释,深刻影响了后来的文化批判理论。
法兰克福学派和英国新马克思主义基于对文化的不同理解,并在葛兰西意识形态理论的中介下,形成了对意识形态概念的不同理解和区别运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意识形态批判的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