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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朗伯恩附近有一户人家,他们与班纳特家交往十分密切。威廉·卢卡斯之前在梅利顿做生意,赚了一笔小钱,并在任期内向国王上书,获得了爵士头衔。这项荣誉对他的内心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他从此不想再做生意,也不愿再住在这个小镇上。于是,他停了生意,告别了小镇,举家搬到距梅利顿约一英里[3]的大房子里,并称之为“卢卡斯之宅”。在那里,他可以尽情享受名誉所带来的快感。既然挣脱了生意上的束缚,他便可以一心一意参与社交活动了。虽然,他对自己的爵位感到无比自豪,但并未因此目空一切,相反,他对每个人都很关照。他待人友善,又乐于助人,生来就是一副好脾气,自从进过圣詹姆斯宫[4]之后,便越发温文尔雅了。

卢卡斯夫人是个善良的女人,因为不太机灵,反倒成了班纳特太太最好的邻居。卢卡斯夫妇有好几个孩子。老大是个知书达理的年轻姑娘,大约二十七岁,是伊丽莎白的闺中密友。

每次舞会后,卢卡斯和班纳特两家的小姐们都会聚到一起,肆意畅谈舞会时的所见所闻。于是,第二天一早,卢卡斯家的姑娘们便迫不及待地要往朗伯恩赶去。

“你昨晚开了个好头,夏洛特,”班纳特太太客气地对卢卡斯小姐说,“你是宾利先生第一个挑中的舞伴。”

“是呀——不过,他似乎更喜欢第二个呢。”

“噢!——你是说简吗?——那是因为他们跳了两支舞。不过,我的直觉告诉我,他一定很欣赏她——没错,我敢保证,他心里肯定有想法。我听有人说——哎呀,我记不太清楚了——好像是罗宾逊先生说的?”

“我偷偷听到他们讲话了——哎,我不是跟你说过吗?罗宾逊先生问他,喜不喜欢咱们梅利顿的舞会,舞池里有没有漂亮的姑娘,还有他觉得哪位姑娘最漂亮。宾利先生想都没想,最后一个问题的答案就脱口而出了:‘噢!班纳特家的大小姐,没人能对这一点提出异议。’”

“真的假的!——这话可真是掷地有声呀!——听起来确实——不过,要是最后落空了,你懂的。”

“伊丽莎[5],我听到的可比你的有意思多了,”夏洛特说,“达西先生讲话可不像他的朋友那样中听,对吧?——可怜的伊丽莎!——竟然只是‘还过得去’的一姑娘。”

“我求求你,别一而再、再而三地提醒小丽兹了,一会儿还惹得她生气。他就是个讨厌的家伙,谁要是被他喜欢上,那才叫倒了大霉呢!朗格太太告诉我,昨天晚上,那人在她身旁边坐了有半个钟头,结果一句话都没说。”

“你确定吗,妈妈?——这是准确无误的信息吗?”简说,“我分明看见达西先生跟她说话了。”

“没错——那是因为朗格太太问他喜不喜欢纳瑟菲尔德,他不得不敷衍一下。朗格太太还说,他看上去气鼓鼓的,好像怪她不该跟他说话似的。”

“宾利小姐告诉我,”简说,“他不喜欢跟人闲聊,除非跟亲朋好友在一起,而且他对朋友们可好了。”

“我才不信这种鬼话呢。他要真是个好人,就该跟朗格太太说说话。不过,我能猜出是怎么一回事。大家都说,他是嚼着‘傲慢’长大的。他准是听说朗格太太家连马车都没有,临时雇了辆小车来参加舞会,所以才不愿意搭理她。”

“他有没有跟朗格太太说话不要紧,”卢卡斯小姐说,“我只怪他没跟伊丽莎跳舞。”

“我要是你,丽兹,”她母亲说,“下次决计不跟他跳舞。”

“妈妈,我向你保证,以后无论如何也不跟他跳。”

“没错,他是骄傲,”卢卡斯小姐说,“但不像一般人那样令人反感,毕竟他的傲慢是合情合理的。这么一个优秀的男人,出身好,相貌佳,还有钱,样样都比别人强,也难怪他高看自己。要我说,他完全有傲慢的资本。”

“你说得对,”伊丽莎白说,“我也觉得他傲慢没什么,但谁叫他伤害了我的自尊心呢。”

“傲慢——”玛丽开腔了,这番话是她深思熟虑的结果,“是一般人的通病。我读过很多书,相信傲慢是一种普遍现象,这是人性的弱点。我们总会因为自己拥有某种品质——无论是真实的,还是假想的——而感到沾沾自喜。傲慢和虚荣是两码事,尽管大家总把它们当同义词用。一个人可以傲慢而不虚荣。傲慢多指我们对自己的看法,而虚荣则指我们希望别人如何评价我们。”

“我要是像达西先生一样有钱,”卢卡斯家一个跟着姐姐们一道来的小兄弟突然嚷道,“我才不管自己傲不傲慢呢!我要养一群猎狐犬,还要每天喝一瓶葡萄酒!”

“你再说一句试试,”班纳特太太说,“要是给我撞见了,看我夺不夺你酒瓶,你这样早晚喝成一个酒鬼。”

男孩抗议说,她不能夺;班纳特太太却坚持说,她一定夺。这场争论直到客人离开方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