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卢梭的道德理想国和国家教育论(1 / 1)

一、卢梭的道德理想国

启蒙时代的思想家们反映出的崇高的理想和向往不仅是要建立理想的国家,而且还要通过教育以塑造全新的适合资本主义政治和经济发展的新人。伏尔泰、孟德斯鸠、狄德罗等启蒙思想家们提出了通过教育以塑造新人的观点,而卢梭则提出了完备、系统的重塑新人的教育理论,并与他的道德理想国理论相连接。道德理想国的理论是卢梭造就新人的教育理论的前提,也是统帅造就新人的教育理论的核心和目的。那么,何谓道德理想国?卢梭是基于对现实社会的道德义愤和道德理想来建构未来社会的。由于它不是严谨的科学理性的产物,而是道德理想的产物,因此它只唤起民众加入到革命洪流中去,却无法在旧社会制度的废墟上建立起一个新的社会,到达道德理想国。因而,法国大革命的罗伯斯庇尔会在建构新社会、通往道德理想国的路上迷失了方向。

1771年,卢梭在《关于波兰政府的筹议》中明确表达了他的道德理想国的思想:“你希望公共意志得到实现吗?那就是使所有的个人意愿与之同化。既然道德不是别的,就是个人意志与公共意志的一致,那么同样的事情可以换句话说,那就是创造了一个道德王国。”[130]这里提到的公意就是人民的意志。在卢梭看来,超越众意、克服个人利益的社会公意至高无上,公意的外在化就是主权者。人们在缔结社会契约时,转让了自己的全部权利,而构成了一个政治共同体、道德共同体或主权者。“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131]在卢梭眼里,所谓公意就是共同的利益,即公共幸福,治理社会应当完全根据共同的利益。公意产生的过程就是克服众意和个人利益的过程,因为公意只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的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卢梭认为,公意社会是公共利益唯一的社会,而不是私意多元并存的社会。在道德王国里,公意是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任何人都必须服从公意。公民必须服从道德王国的公意。

卢梭的政治学是一种道德、伦理、神性化了的政治学,他将政治学概念道德化,共和国、共同体、政治体、主权者、国家、人民、公民、臣民等政治学最基本的概念都受到了道德的浸染。他将培养有道德、淳朴的国家公民作为道德拯救的重要目标,主张政治道德化、政治神学化。卢梭将所有的道德要求寄希望于国家和道德共同体,由国家或道德共同体承担过去由支委会承担的责任,为社会道德立法。要求政教合一的国家,再由神化了的国家控制个人意志,消除个人利益,禁绝社团学派,建立公民宗教,使公民过上高尚道德的生活,从而实现道德的理想国。

在卢梭看来,人类的历史进程就是道德沦丧过程,既然人类的道德已经沦丧,那么道德救赎,重建道德的理想国就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逻辑;而道德理想国的重建奠定在美德的基础上。

道德理想国的建立需要有道德的公民,这是卢梭的逻辑。所以他认为,道德理想国的建设,需要有道德的公民,这就需要新型的教育来完成,因为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道德公民。卢梭在论述这种思想时首先对教会教育和封建教育进行了剖析。在他看来,以往的教育培养的是人们的一些恶劣的品质,它使人们的发展与道德公民的光明大道距离得越来越远,也离人们的原始的善的本性越来越远。“我们把这一点作为不可争辩的原理,即:本性的最初的冲动始终是正确的,因为在人的心灵中根本没有什么生来就有的邪恶,任何邪恶我们都能说出它是怎样和从什么地方进入人心的。”[132]旧的教育制度和教育方法是邪恶进入我们人心的主要通道。旧的教育渗透着邪恶的理念,旧的书本也无益于科学研究、知识积累和道德公民的培养,因为它阻碍了人们从世界这本大书中获取知识和道德。

关于知识与道德的关系,卢梭认为,知识的增长之所以无助于人性的转变,是因为在社会不平等的状况下,知识不能使各阶级、各阶层的人普遍获利,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真实体验到的却是财富、权势以及精神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卢梭在《论科学与艺术》中指出,知识的发展不但不能纯化风俗,反而会造成社会的奢侈、伪善和虚荣。卢梭并不是简单地否认知识的价值,而只是反对将知识与进步等同起来的观念。他认为知识的价值必须从伦理、政治制度方面来衡量。他以艺术为例说:“在一种不再是基于社会不平等而建立起来的制度下,艺术在道德方面是会起良好作用的,艺术应该有伦理的和政治的内容。”[133]社会进步的标志是人性的道德完善,但人们无法在不平等的社会状态下找到道德的根据,那么道德的根据、道德感的源泉又到何处寻找呢?卢梭仍然求助于他的“自然状态”理论。他以为,在“自然状态”中,自爱心和怜悯是两项先于理性的原则,前者是一切道德行为的根源,但它尚不是道德概念;后者是一种自然的情感,它调节着每一个人自爱心的活动,对于人类全体的相互保存起着协助作用。“正是这种情感,在自然状态中代替着法律、风俗和道德。”卢梭设定的两项原则的意义在于:一是指对人性的理解,情感不仅先于理性,且比理性更重要;二是要说明自然律和道德律之间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而这种一致性又是“自然状态”的范型意义上的一个逻辑运用。看来,卢梭讲的道德是就一种政治秩序观意义而言的。他把道德与正义视为理想政治秩序的不可或缺的条件,两者紧密结合,“正义和善是分不开的,换句话说,善是一种无穷无尽的力量和一切有感觉和存在不可或缺的自爱之心的必然结果”“我们所谓‘善’就是由于爱秩序而创造秩序的行为,我们所谓的‘正义’就是由于爱秩序而保有秩序的行为”。[134]

卢梭之所以崇尚道德,贬损知识,是因为他认为知识会导致财富分配的过分悬殊,而道德却能维护财产的均等,确保平等的实现。

成为有道德的人,仅是成为新人的前提,要培养和造就真正的新人,就必须使有道德的人成为道德理想国的道德公民。所谓道德公民,就是以道德共同体的共同意志作为自己的意志,而个人意志完全消解在公共意志的海洋之中,个人不再是独立的存在,而是道德共同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卢梭指出,好的社会制度和教育制度,应当培养道德理想国的道德公民,因为“它知道如何才能够最好地使人改变他的天性,如何才能够剥夺他的绝对的存在,而给他以相对的存在,并且把‘我’转移到共同体中去,以便使各个人不再把自己看做一个独立的人,而只看做共同体的一部分”[135]。这样的人,就是道德公民;也唯有这样的人,才能建设道德理想国。

当然道德理想国的公民不仅与道德共同体融为一体,而且与一切合乎自然的顺序和法则融为一体;与丰富多彩的大自然融为一体,并使自己成为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卢梭的国家教育论

对卢梭而言,教育与国家之间的逻辑关系在于:“对于社会道德的改善,教育是关键,既然如此,教育就是国家的事。国家必须造就所有人的思想,不仅仅是儿童……而且也包括成年的公民。”[136]因此,对于卢梭而言,首先国家为儿童设立练身场,目的在于施加道德影响。从儿童共同的游戏中培养未来政治家的国事管理才能。卢梭在《爱弥儿》中苦心经营的教育理想在《关于波兰政府的筹议》中得到了充分而具体的体现。他认为在学校中设立一个练身场,是为了儿童进行身体训练,这是教育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理由是:可以“使儿童健康而强壮,尤其是为了对道德的影响”[137]。为此,他不厌其烦地再三重申良好的教育应当是消极的。这是卢梭在《爱弥儿》中的儿童2~12岁时期的主要教育方法。卢梭认为,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内应采取祛除种种错误和恶习的手段,否则,来自社会的那些错误和恶习就会发芽滋长,以致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深根,而且永远不可根除。有鉴于此,卢梭提出,按照自然的进程而言,儿童所需要的教育正好同现在社会所实行的正规教育恰恰相反,人生“最初几年的教育应当纯粹是消极的。它不在于教以道德和真理,而在于防止他的心沾染社会的罪恶,防止他的思想产生谬误”。因此,必须对儿童进行非道德说教。卢梭在《爱弥儿》中提出了非道德说教的一系列要求和措施。卢梭一反常规,认为这种消极的教育在公共教育制度中是极容易做到的。

如果说卢梭的“消极的教育”体现了他的教育思想的独特性,那么他的“共同游戏”思想更是别具一格,独具风采。他认为游戏不应该放任个人意志而单独进行,相反,必须让儿童共同参与,因为这是“公共目的”所需,也是相互竞赛所求。游戏是一种运动竞技,也是一种体育练习,它应当经常在公共场所进行,并且要由大家参与,这不仅是儿童应该做的事,而且是为儿童培养一个强健的身体,更重要的是“使他们从早年起便习惯于训练,平等待人,友爱,比赛,又常习惯于生活在公民同胞们的众目之下企求群众的赞许”[138]。这种思想与《爱弥儿》中的思想一脉相承。卢梭还要求那些选择在自己家里教育子女的家长们也应该送他们去做这种体育练习。卢梭看到,在瑞士首都伯尔尼市,这种训练作为一种制度“为最高政府所许可并在其羽翼之下,是未来政治家的培养场所,他们将以其现代游戏所得的经验”[139]进行国家大事的管理。

卢梭建议设立一个最高行政院作为教育的最高管理机构。这个行政院院长有黜陟变更校长的权力,也有管理运动教练的权力。他希望形成一种管理教育的制度,“这些制度为共和国家将来的希望与一个国家的荣华和命运所攸关”[140]。卢梭坦率地认为这具有“极大的重要性”,但他非常惊异地发现,没有一个国家有过这种制度;同时他也感到痛心,因为人类从没把这良好而有用的制度付诸实施。可见,卢梭恐怕是近代第一位提出国家教育管理制度的教育思想家。

卢梭在《论政治经济学》中写道:“塑造公民,你就拥有你需要的一切。”也就是说,“塑造公民并不是日常的工作;而为了拥有他们,当他们还是儿童时就教育他们是必需的……从生活一开始,人应当开始向生活学习;正像出生一刹那我们就拥有公民资格的权利,那一刻应当是履行我们责任的开始”。因此,公民教育就是“国家最重要的事”,而且应当在国家的直接控制之下。[141]

卢梭在《关于波兰政府的筹议》中提出了公民身份的认同与教育的关系问题。他说:“正是教育赋予个人心灵以民族意识,形成个人的爱国观念……当他第一次睁开眼的时候,一个婴儿应当看到祖国,直到他死的那一天,他必须从未看到其他任何事情。每个真正的共和者挚爱着国家,也就是说热爱法律和自由,还有他母亲的乳汁。这种爱是全部的存在;他看到的只有祖国,他为她可以单独地生活;当他孤独的时候,他什么也不是;当他停止拥有祖国,他不再存在;如果他没有死,那么他比死还糟糕。”[142]卢梭这段类似于说教的话实际表明了公民认同和公民美德的重要性,这正是卢梭在构建公民社会时所考虑的。

总之,“卢梭思想的核心是:公民是孩子,国家是父亲,他坚持政府应全盘掌握所有子女的抚育工作”。卢梭写道:“谁控制了人们的思想,谁就可以控制他们的行动。”这种控制的确立,要从婴儿期开始就将公民当作国家的子女对待,训练他们;要使国家被人接受和达到成功,就需要文化工程,教育的进步便成为文化工程成功的关键。“这是卢梭的学说带来的真正的革命——这样,他就把政治程序引入人类存在的中心位置。”[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