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尔泰(Voltaire,1694—1778)的启蒙教育思想在整个西方教育思想史上的地位并不那么显眼,也就是说教育史学家给予伏尔泰的关注远远比不过同时代的卢梭、爱尔维修等人。尽管如此,研究伏尔泰的启蒙教育思想仍有必要,因为他在西方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是不可动摇的。伏尔泰出生于巴黎的一个资产阶级家庭,从耶稣会士那里接受了良好的人文主义教育,并且很快开始了他的文学生涯。他曾被不公正地关入巴士底狱,获释后被迫前往英国。1727年到1733年,他写了《关于英国人的通信》(Lcttes sur les Anglais)。此书最初是1733年以英文本的形式在伦敦出现的,书名是《关于英国民族的通信》(Letters Concerning the English Nation),随后又于1734年以法文版在伦敦出版。由于该书遭到巴黎议会的谴责,伏尔泰被禁止在巴黎居住,不得不作为夏特莱侯爵夫人的客人居住在乡村的西雷城堡。这使他在1734年到1749年得以从事工作并保证了他的社交生活。1740年,他发表了《牛顿形而上学》(Métaphysique de Newton);1751年,他的杰作《路易十四时代》(Le Siécle De LouisⅩⅣ)出版。1755年,伏尔泰在靠近日内瓦的地方定居,当时的日内瓦已成为欧洲的一个知识文化中心。在离日内瓦不太遥远、但却位于法国领土之上的费尔奈城堡居住的18年间,伏尔泰接见了来自欧洲各地的许多作家和艺术家。1778年,他在巴黎受到了凯旋般的欢迎,并于同年在该城去世。
从伏尔泰的著作中,我们没有看到他在教育问题上的专门言论,这令研究者感到为难。但伏尔泰通过其哲学、政治学、宗教学等反映出的与教育思想直接相联或相关的思想还是可以讨论的。
一、“健全理性的自由人”教育
(一)反宗教思想与教育
伏尔泰提出“健全理性的自由人”的教育思想是与他的反宗教和高举自由、平等的伟大旗帜相结合的。从逻辑上说,自由人首先要摆脱宗教的束缚,其次是确立自由人的自由、平等的权利。
伏尔泰一生与封建专制制度和天主教会进行斗争,但与那个时代的多数思想家一样,他是一位自然神论者,承认上帝的存在。他在其哲理小说《老实人》和《天真汉》中,以犀利的笔锋、辛辣的语言对腐朽的法国社会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他说:“在这个荒唐的国家里,不论是政府、法院、教堂、舞台,凡是你想象得到的矛盾都应有尽有。”[1]在伏尔泰的视野里,疮痍满目,灾难频仍,权贵和僧侣强取豪夺,贪得无厌,残暴、专横、欺诈、吝啬、**欲、虚伪、愚昧等充塞着人间。
伏尔泰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他给予法国腐朽的社会力量——贵族和教士以毁灭性的打击,以其毕生的精力宣传平等与自由。他从争取资产阶级自由、平等的立场出发,对封建专制制度及其精神支柱——天主教会深恶痛绝,无情地揭露其罪行。他说,那些像法官的“混蛋”们,无缘无故地把人关在监牢里,却连“被关的理由也不能问一问”,而那些教皇、主教、神甫等“文明恶棍”,则用“错误的结晶”——宗教神学蒙蔽人类的头脑,窒息人类的理性,以便使人类变得愚昧无知,听从他们的奴役。
伏尔泰在反对封建专制和宗教迷信的长期斗争中,十分重视教育问题。伏尔泰首先对当时在法国占统治地位的经院主义教育进行了猛烈抨击。他指出,在教会控制的学校里,向人们灌输的只是宗教偏见,“几百年来翻来复去,搬弄一大堆论据”[2],其中却没有一条真理。他们不让人看到“事物的真相”,而只是关于“事物的幻像”,结果破坏了人们善良的、纯朴的天性,理智受到了损害。有的人花了50年工夫认真地研究了神学,却没有得到一点“合理的见解”。
(二)知识学习与唯物主义感觉论
伏尔泰的唯物主义感觉论深受英国科学方法和哲学思想的影响。他旅居英格兰期间,写下了不朽的世界名著《哲学通信》。此书第一次系统地把英国的唯物主义哲学,尤其是培根和洛克的唯物主义、经验主义介绍给法国文化界,同时也阐述了牛顿的一些有关物理和科学方法的思想。伏尔泰称培根是实验哲学之父,认为培根认识到并且指引了通向自然的道路。培根主张应该使用新的方法,即实验的方法来探索自然,“他就他影响所及尽力使这些为健全人类理性而设置的团体不再继续使用它们那些‘本质’、‘害怕’、‘实体的形式’和一切不恰当的语词来糟蹋理性,这类语词不仅被无知的人尊敬,而且可笑地跟宗教掺杂在一起,简直几乎成为神圣的了”[3]。他在赞扬培根的同时,还称颂洛克证明了人的种种观念来自瞬息万变的感觉,并逐一考察了人类心灵的各种活动过程。伏尔泰认为物质永恒存在,广延和运动是物质的必然属性,物质运动是有规律的。伏尔泰根据洛克的经验主义原则,着重指出,根本没有天赋的观念,许多人一辈子都没有笛卡尔等认为是最确定的那些观念的痕迹,而具有这些观念的人也只是小时候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他完全赞成洛克在认识论上所坚持的经验主义原则,即认定理性和知识的全部材料都来自经验的观点。他明确地说:“毫无疑问,我们最初的观念乃是我们的感觉。我们一点一点从刺激我们感觉的东西得到一些复杂观念。我们的记忆力保存下这些知觉,然后我们把它们放在一些一般观念项下加以整理,于是通过我们所具有的这种组合和整理的惟一能力,我们的各种观念就产生出人的全部广阔的知识来。”[4]伏尔泰说:“世界上的一切学院都永远也阻止不住哲学家们看出我们都从感觉开始,而我们的记忆也只是一种继续着的感觉。一个人若是生而缺少五官感觉,即使能活,也不会有任何观念。”“感觉包含着我们的各种能力。”[5]看来,伏尔泰认识到以“学院”代表的知识来自于“感觉”。
这里,伏尔泰提出了知识和经验、观念与感觉、观念和知识、感觉和能力等现代教育中知识学习的基本关系。伏尔泰提出学习天文学要用浑天仪以便观察天象,学习数学、物理学要运用仪器。在“黄金国”的科学馆中有“一个走廊长两百丈,摆满着数学和物理的仪器”,供包括青年在内的人学习使用。
(三)学科知识与教育
在伏尔泰看来,社会罪恶的根源在于愚昧无知和缺乏教育,因此,启蒙学者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发展教育,使人摆脱愚昧,培养具有“健全理性的自由人”。在培养这种人的新教育中,宗教神学根本不应占有地位。他说,“那些卷帙浩繁的神学书”“谁也不翻的”,而人们追求的是各种科学知识,如天文学、物理学、数学、几何学等自然科学知识,以及文学、历史、哲学等社会学方面的知识。他认为这些知识与神学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它们没有宗派,不相互攻击,不使人们的思想混乱。它们反映事物的真实情况,可以让学习者得到客观真理。
(四)学科知识与理性
伏尔泰认为,随着教育的逐步发展,科学知识的日益普及,宗教狂热和偏见必将消失,理性将会取得更大的进步。也就是说,伏尔泰赋予科学知识对理性发展以重要意义。伏尔泰是一位历史哲学家,历史在他眼里是人类文明的发展,学习历史可以纠正人们的偏见,有助于理性的发展。于是他把历史学家视为揭露人类的统治者——国王和僧侣的全部罪行的引路人;把历史变成启蒙的工具,促使人们认识邪恶,纠正历史谬误。
历史知识是这样,天文学知识也是如此。天文学可以使人观察到宇宙的奥秘,从而对“天象”有科学的认识。他指出,当年轻人用浑天仪观察到“木星和土星在无垠的空间转动,几千百万的星球照耀着几千百万的世界”的“伟大景色”[6]时,他的头脑就清晰了,了解了自然世界的真相,不再为宗教神学观念所蒙蔽。
二、自由平等与教育培养目标
(一)自由平等思想
伏尔泰关于自由平等的思想是从自然法原则出发的。在他看来,自然在各个时代为了维护正义给人们指出一些法则,伏尔泰称之为自然法,这些是符合人类利益和理性的法则。所谓“自然法”,是“这种法律既不在于使别人痛苦,也不至于以别人的痛苦使自己快乐”[7]。它是每一个精神健全的人都具有的概念,法律就是建立在这个概念之上的。
他强调自由是人的自然权利,并指出,成为自由的人,在自己周围只有平等的人。自由就是只服从法律,除了人们共同制定的、代表其共同利益的法律之外,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侵犯人的权利。他依据自然法和人道主义原则论证了自由的合理性和人应享有自由的权利。伏尔泰认为,自由首先是个人自由或曰人格自由,其次是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
对于伏尔泰来说,以自由和财产为基础的社会秩序是最公正的社会秩序,这种社会秩序的另一种表现是平等。他所讲的平等是人身平等和机会平等,即公民权利的平等。“凡是具有天然能力的人显然都是平等的;他们在完成动物功能和进行理解的时候是平等的。”[8]他认为根据自然法则,人人都是生而平等的,只有暴力和合法规定才使一些人成为主宰者,另一些人受到奴役;法律使人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种平等观和自由观一样,导源于自然法理论,即自然法权论。但是伏尔泰看到,由于社会分工和物质资源匮乏,实现经济上的平等是不可能的,只能要求在法律上人人享有平等的权利。这种经济上的不平等是一种罪恶,却是一种必要的罪恶。
必须指出的是,伏尔泰所说的“自由人”,其实质是具有自由、平等、博爱思想和科学知识技能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如哲学家、科学家等。在他理想中的范围不大、人口不多的“黄金国”中就有工程师、物理学家三千余人,这些人就是他理想的新人。
(二)道德思想与教育
伏尔泰认为,相信正义绝对必要。正义是一种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有普遍性,是自然生长出来的。“伏尔泰具有第一流的文学才能,他百折不挠地、胜利地维护着理性和正义。”[9]卢梭认为随着文明的发展,道德必然堕落。而伏尔泰则指出,人们的行为出自一种万古不变的本能,即同情和正义,因而人们的道德观念并没有堕落,他认为道德规范到处一样,正义原则始终存在,这是他把牛顿物理学中的机械定律应用于解释社会现象的结果,是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反映。
人类教育思想史反映出思想家们十分重视道德及道德教育,例如,伏尔泰在自然道德观念上就是个人主义的和谐路线的倡导者。他认为人的世俗情欲、人对幸福的渴望和追求是合法的。在他看来,这种追求不仅把人的肉体的、情感的和理智的能力结合在一起,而且这些能力又与各方面的社会力量协调一致。也就是说,自然道德观是作为理想、作为个人自由和社会必然的实际出现的。它是人的各种生存层次的统一,是人的内在追求和具有普遍意义的外在行为的和谐结合。
(三)明君政治思想与等级制教育
在政治上,早期伏尔泰的理想政治国家是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制,后期则倾向于共和制,但作为大资产阶级利益代表的伏尔泰把实现政治理想的希望寄托在“开明君主”身上。伏尔泰断定:在法国,政治改革哲人们能够支持的唯一可能的代理人是国王;国王的事业是哲人的事业,哲人的事业也就是国王的事业,从而拥护开明专制制度和君主制。当然他拥护君主是有条件的,就是要求君主保障人民的自由,政体必须以法律为基础。他认为只有依据法律,人民才能享有自由。这就是说,除了法律以外,不依赖任何别的东西的人,这就是自由人。伏尔泰晚年对共和主义怀有极大的兴趣,感到在专制体制统辖的社会,人们犹如替主人服务而架着轭的公牛,缺乏自由与平等;认为共和制是一种原始的、正在自然地产生的国家形式;在一切政体中,共和制是最宽容的,是自然的、合理的制度;共和制最接近人的自由平等,能够使自由得到最好的保障。
与卢梭的民粹主义政治哲学不同的是,伏尔泰害怕人民革命,认为人民不需要教育。他的教育对象不包括被他称为贱民的贫民阶层。他认为诸如裁缝匠、洗衣女工、鞋匠等一类人,只应当干体力劳动,不必接受教育。因为,如果贫民要是受到教育,那么他们就可能取代主教的地位,成为统治者,这样,社会基础就会受到震动,整个社会就会崩溃。于是,伏尔泰指出,教育鞋匠和女仆是使徒的事情,即宗教社会的事情。至于他自己主要是向君主进行宣传,劝导他实行开明政策,普及教育,给自己的臣民带来“好处和幸福”。
但就国家与教育之间的关系而言,伏尔泰的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伏尔泰在1764年匿名发表的《哲学辞典》(Dictionnaire Philosophique)中,在“法”一条中规定了教会与国家的关系,指明“所有教会都隶属于国家,因此,它们在任何方面都应受政府的管辖”,同时还主张教会不得任意制定法律,不得干预民政事务,牧师应向国家纳税等。教会与政权分离,宗教应是私人的事。他赞扬英国的方式,即削弱宗教在国家中的权势,降低它的作用,消除这个动乱的隐患。实际上,伏尔泰的民族国家与教会之间的关系思想为国家从教会手里接管教育权奠定了理论基础,这也是伏尔泰高度称赞拉夏洛泰的《论国民教育》而无视卢梭的《爱弥儿》的思想逻辑所在。
启蒙运动的核心在于理性和进步以及科学,追求自由、平等的理想资产阶级社会。伏尔泰作为法国启蒙运动的先驱,站在反对宗教封建专制主义的立场上,提出培养“健全理性的自由人”的目标确实具有时代特征。这种“自由人”热爱自由、平等,这实际上为资产阶级革命埋下了伏笔,即这种人就是资产阶级革命所需要的人。于是,我们对他那种民主主义精神不足的表现就可以理解了。重要的是,伏尔泰遵循唯物主义感觉论,提出知识学习的来源、学科知识与理性等体现现代性的思想,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