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力资本理论研究的深化,到20世纪70年代,一些美国学者开始认为,过分强调经济增长往往只能使极少数人获益,而大部分国民仍生活在相对贫困之中,因此,他们试图采用新的观点和方法去研究教育与经济的关系,把注意力越来越较多地放在人力投资对收入分配的作用上面。这种趋势把教育经济主义思潮推向了新的发展,而教育筛选理论即是这股教育经济主义思潮新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
教育筛选理论的主要倡导者和论述者有思罗、史潘斯、陶布曼等人。
1972年,莱斯特·思罗所发表的《教育与经济平等》一文,首次提出了有关教育筛选理论的一些观点。
在思罗看来,“人力资本”理论强调个人教育作为一种人力投资将获得相应的收益,因而视教育为改变社会收入分配的强有力的工具,这种观点是值得怀疑的。思罗否认生产率和个人收益与个人教育水平之间存在联系。他认为,大量证据表明,美国劳动力市场的特点与其说是工资竞争,不如说是职业竞争。也就是说,不是人们去找职业,而是职业去找人,找“合适的”人。在以职业竞争为基础的劳动力市场中,教育的功能不是授予技能从而提高工人的劳动生产率和工资,而仅仅是证明他的“潜能”,并依据学历文凭给予他一定的地位,然后,又根据这种被证明的身份安排他一定的职务并给予较高的工资。
思罗还提出了一个“职业竞争”模式。他认为,在职业竞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劳动力市场中,个人收入一是取决于他在劳动力阶梯中所处的相对位置,二是取决于经济中就业机会的分配状况。工资是建立在职业特点的基础上。
在职业竞争经济中,实际起作用的问题是挑选和培训工人,以便用最少的培训费用取得预想的生产率。对新工人和起始职业岗位来说,构成挑选基础的是工人的“背景特点”,如年龄、性别、教育成就、已有的技能和心理实验的成绩等。雇主正是依据这些“背景特点”挑选雇员并把他们划分成不同等级。分配给每个人的职业及其相应的培训等级是按从上到下的次序进行排列的,最好的职业分配给最好的工人,最差的职业分配给最差的工人,形成劳动阶梯。
思罗强调指出:
“教育和正规培训是筛选工人的极为重要的背景特点,以至于教育分配的改变对劳动阶梯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在筛选过程中教育所起的作用是否比其他因素更重要些,虽然各种职业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别,但是,教育的筛选检验实际上是无处不在的。”[27]
然而,尽管教育可以影响劳动阶梯的形成,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教育能改变收入的实际分配。改变收入分配不仅是劳动力等级阶梯的功能,而且也是职业机会分配的功能。例如,随着各级教育的发展,大学毕业生供给的日益增加,将导致他们接受更低级的职业机会分配。在这个过程中,受过大学教育的人可能接受中学毕业生所从事的最好职业,从而导致中等学校毕业生平均收入的下降。这样将保持具有高等教育水平与具有中等教育水平的劳工之间的明显的工资差异。但是,思罗认为,这一工资差异并不表明富人比穷人有更大的潜在生产率,也不表明贫富之间有收入均等的机会,所以,“大量的教育投资必然造成浪费,它们根本不会带来人们所期望的平等”。[28]
史潘斯(M. Spence)于1973年发表的《筛选假设——就业市场信号》一文,正式阐述了教育筛选理论。接着,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教授陶布曼(P. Taubmam)也发表了《作为投资和作为筛选工具的高等教育》(与T. 威尔斯合著,1974年)、《收入不平等的原因》(1975年)、《收入的决定性因素:遗传学、家庭和其他环境》(1976年)等一系列论著,又进一步阐发了有关教育筛选理论。
这种所谓筛选理论认为,在大多数劳动力市场上,雇主和求职者相遇时,彼此缺乏供选雇时使用的完全信息,而雇主总是希望选雇具有适当能力的人,以便安排他去承担某一职位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只能从求职者的一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个人特征和属性,即所谓“不完全信息”去鉴定这位求职者。史潘斯将这种个人特征和属性分为两类:一类叫“标识”,它泛指求职者本人无力改变的属性,如该人的性别、种族、年龄等;另一类叫“信号”,它泛指那些隶属于求职者个人并受自己操纵的、可以人为改变的特征,如教育水平等。在史潘斯看来,“标识”和“信号”虽都是雇主决定选聘人员的条件概率分布的参数,但在求职者的个人“标识”已成为既定的条件下,而反映求职者可以改变的“信号”特征,特别是求职者的教育水平,便成为雇主识别求职者的能力,并决定从中选聘人员的一个“筛选装置”。
教育筛选理论认为,教育作为一种“信号”,不仅成为雇主鉴定和选聘求职者的一个“筛选装置”,具有“筛选”功能,而且也和工资有关。和人力资本理论一样,筛选理论也注意研讨教育与收入(工资)的关系。一般地说,筛选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都认为求职者的教育水平与工资高低成正比。但是,在分析教育与收入之间关系的中间环节时,筛选理论却提出了不同于人力资本理论的观点。
人力资本理论认为,提高受教育程度就会提高一个人的劳动生产率,从而得到较高的工资,如图式:
alt="" src="../Images/image0334-1.jpg" /]
而在筛选理论看来,教育只反映一个人的学历,只是一种较高的文凭,它可能对劳动生产率没有重大影响,但由于它向雇主提供了他需要雇用的求职者的品质的信号,从而可能得到雇主的雇聘,并付给较高的工资。因此,教育作为一种信号仅仅成为一种雇主的挑选手段,而教育与收入的关系则如图式:
alt="" src="../Images/image0334-2.jpg" /]
筛选理论还进一步探讨了教育信号与工资等级的关系。该理论认为,雇主首先是根据求职者的特征(主要是教育水平)和对求职者个人的边际产品做出预测,并在此基础上决定向不同教育水平的求职者支付多少工资,制定工资等级表。这种工资等级表,由于是依据预测制定的,所以带有主观性。在这种情况下,有时必须进行调整。否则,如果只是“学历主义”的筛选,不仅会导致“文凭膨胀”的毛病,而且会使雇主造成经济损失。因此,雇主必然注意观察和调查所雇人员的实际劳动生产率,如果发现工资不能相应地体现其劳动生产率,则必须对原定的工资等级表进行调整,并以此作为下一次招聘时确定工资时的依据。这样,求职者对教育信号的选择态度也将发生变化或调整自己的教育投资。在新的雇用后,雇主又通过新的观察和了解,获得新的可用信息,再进行必要的新的工资调整。经过这样多次的反复调整,直至工资相应地反映受雇者的实际劳动生产率,并据此制定一个均衡的教育—工资等级表。这样确定的工资等级表,在劳动力市场上,一方面将成为雇主选聘不同教育水平求职者的、相对符合实际的工资标准;另一方面,由于它明确表示教育和工资的关系,也便于求职者考虑自己获得高低不同的教育信号所需的成本,做出适当的教育投资的抉择。
筛选理论还认为,教育的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是不一样的。有时候,由于某些信号的存在,每个人都蒙受损失。有的时候,有些人受益,而另一些人受损。由于市场均衡结构中随意性因素的作用,故意的过量教育投资是明显可能的。正如史潘斯所说的:每个人都对劳动力市场状况不断做出合理的反响。通过教育信号,信息被传递给雇主。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它属于“完全的信息”,在另外的情况下则不然。在信号成本方面也将出现随机变量。这都可能阻碍雇主很好地区分具有不同生产能力的个人。
所以,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中,在没有适当的协**育与经济发展的条件下,如过分地依赖学历文凭作为选聘的依据,或对雇员的教育水平要求超过岗位的需要,则教育水平的提高不但不一定促进经济增长,而且还可能给社会和个人都带来重大的损失。
在筛选理论看来,由于劳动力市场职业竞争和工资竞争的复杂关系,应采取以下措施:①改变工资结构;②大力进行研究与开发,以改变技术进步所产生的技能混杂现象;③为政府部门的就业提供保证;④制定旨在造成劳动短缺的财政、金融政策;⑤确定旨在对实行低工资的雇主施加压力的公共工资等级;⑥鼓励私人雇主缩小其工资差别等。否则,期望教育水平的提高会促进社会的平等是不可能的。
尽管教育筛选理论提出了一些不同于人力资本理论的见解,使人们增进了对教育与经济关系的新认识,但也有些学者对这种理论的正确性表示怀疑。例如,有的学者认为,教育成就和工作成绩之间的关系,以及教育与收入的关系贯穿于收入的全过程,是不容置疑的,而筛选理论却不予正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