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体论批判与“合理形态”的辩证法(1 / 1)

近代西方哲学的本体论批判终止于费尔巴哈的人本学。“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8]按照费尔巴哈的观点,宗教把人的本质从人分裂出去变成上帝的本质,而黑格尔的思辨哲学则把从思维的人抽象出来的思维变成独立的本质。“人在宗教中把自己的本质对象化了。”[9]因此,费尔巴哈给自己的人本学提出的历史任务是,破除人在宗教中的自我异化,把人的本质归还给人。“生命就是人的最高的宝物,人的最高的本质”[10],“人的本质是感性,而不是虚幻的抽象、‘精神’”[11],把人的本质归还给人,就是把人的肉体、血液、人格、性格、情感、意志、欲望等统统归还给人,把人当作感性存在的实体。

马克思主义哲学直接形成于对费尔巴哈人本学的批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费尔巴哈“紧紧地抓住自然界和人;但是,在他那里,自然界和人都只是空话。无论关于现实的自然界或关于现实的人,他都不能对我们说出任何确定的东西”[12]。这是因为:“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他“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喜欢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他把人只看作是‘感性对象’,而不是‘感性活动’”;“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13]。

因此,“要从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转到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就必须把这些人作为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去考察”[14];“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为历史服务的哲学”“对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应当在自身中、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并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5]。

马克思、恩格斯以人的“感性活动”而不是人的“感性存在”为出发点,去探索人及其思维与世界的对立统一关系,揭示了根源于人类实践活动的本体论的深层矛盾。世界的二重化是以人的实践活动为中介的自然世界与属人世界的矛盾;人类的二重性是人对自然的超越性与自然对人的本原性的矛盾;历史的二象性是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与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的矛盾;实践的二极性是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善与真的矛盾。这些矛盾以人的历史活动为中介和现实基础,因而以扬弃的形式容涵了传统哲学本体论的种种内在矛盾,并使本体论批判转化为“合理形态”的辩证法。

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首先是一种分化世界的活动。人类在实践活动中把自身提升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体,从而把世界变成人类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即客体,否定了世界的自在性,形成了自为世界与自在世界、主体世界与客体世界、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属人世界与自然世界的分裂与对立。同时,人类实践活动又是一种统一世界的活动。人类在目的性的对象化活动中,实现的是世界对人的生成(自在世界转化为自为世界、客观世界转化为主观世界)和人对世界的生成(自为世界转化成自在世界、主观世界转化成客观世界)的统一。因此,人及其思维与世界对立统一的根据即本体,既不是自在的自然,也不是自为的精神,而是既分化世界又统一世界的人类实践活动。

人类的实践活动表现了人类自身的二重性。一方面,人类是以自身的感性存在,并通过感性存在的中介(工具),去改造感性存在的世界,在这个意义上,自然对人具有本原性;另一方面,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又是让世界满足自己的需要,把世界变成对人来说是真、善、美相统一的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人对自然又具有超越性。自然对人的本原性与人对自然的超越性统一于人类的实践活动。

人类的实践活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16]的活动。但是,人们的实践活动在“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的生产力总和,人对自然以及个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都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本身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17]。这表明,“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18];人们在创造历史的活动中形成历史发展的规律,并被这种规律制约自己的创造活动。这就是实践活动所提供的“历史之谜”的谜底。

世界的二重化、人类的二重性和历史的二象性,其根源在于实践活动本身所具有的二极性。一方面,“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面向客观世界,以它为转移,以它来规定自己的活动”[19],并“以自己的实践证明自己的观念、概念、知识、科学的客观正确性”[20],这就是实践活动所要求的实践主体对实践客体的规律性认识,即实践活动蕴含着的“物的尺度”;另一方面,实践活动的本质就在于,“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21],“为自己绘制客观世界图景的人的活动改变外部现实,消灭它的规定性(=变更它的这些或那些方面、质)”[22]。这是实践活动所具有的实践主体对实践客体的目的性要求,即实践活动蕴含着的人的尺度。因此,人类的实践活动是一种特殊的“交错点”,即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主观与客观、人对自然的超越性与自然对人的本原性、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对立统一的“交错点”,是属人世界与自然世界对立统一的现实基础。

在这个历史延伸着的“交错点”上,自然确证自己对人及其思维的先在性和本原性,人及其思维也确证自己对自然的能动性和超越性。从这个“交错点”去理解人及其思维与世界的关系,就扬弃了近代哲学的物质本体论与精神本体论的抽象对立,扬弃了近代哲学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思维方式的互不相容。

实践活动作为历史地延伸着的“交错点”,无论是其蕴含着的物的尺度,还是其蕴含着的人的尺度,无论是作为人的对象化活动的过程,还是作为人的对象化活动的结果,都显示出一个根本特征——历史规定性。

实践的历史规定性具有相互矛盾着的双重内涵:一是标志着人的历史发展的程度和水平,因而具有确定性;二是蕴含着并实现为人的更高水平的历史发展,因而具有非确定性。以实践的思维方式去看待人类及其哲学的本体论追求,本体论就发生了革命:人类在自身的历史发展中所形成的判断、解释和评价一切事物,并规范自己思想和行为的本体观念,既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性,又是一种历史的局限性,因而孕育着新的历史可能性。

就其历史进步性而言,人们在自己的时代所承诺的本体,就是该时代的人类所达到的对人与世界统一性的最高理解,即该时代人类全部活动的“最高支撑点”,因此具有绝对性;就其历史局限性而言,人们在自己时代所承诺的本体,又只是特定历史时代的产物,它作为人类全部活动的“最高支撑点”,正是表现了人类作为历史的存在所无法挣脱的片面性,因而具有相对性;就其历史可能性而言,人们在自己时代所承诺的本体,正是人类在其发展中所建构的阶梯和支撑点,它为人类的继续发展提供现实的可能性。换言之,“本体”永远是作为中介而自我扬弃的。

马克思指出,辩证法在“合理形态”上,就是“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23]。这种“批判的”、“革命的”辩证法,首先是由于它对人类的最高支撑点——哲学本体论——进行了彻底的批判考察,从人类的历史发展去理解哲学所寻求的本体,破除了传统哲学把本体视为某种与人类历史无关、绝对确定的真理性认识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才为人类提供了对整个世界进行辩证思考的思维方式。

可见,“合理形态”的辩证法以扬弃的形式容涵了哲学史上所探寻的万物与本原、个别与一般、感性与理性、必然与自由、认识与实践、自在之物与为我之物、思维规律与存在规律、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自然的本原性与人的超越性,以及知情意、真善美等关于“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观点的本体论批判也就是“合理形态”的辩证法。

概括上述看法,可以形成几点结论:

第一,作为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法所研究的矛盾或矛盾的一般形式,其具体内涵是本体论的内在矛盾。

第二,辩证法的形态转换,其根本标志不是提出和阐发某些新的辩证法范畴或原理,而是解决本体论内在矛盾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的变革,以及由此实现的思维方式的革命。

第三,思维方式革命的实质是本体论批判的层次跃迁,因此,发展辩证法的根本途径,是在总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对传统本体论进行前提批判。

第四,作为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形而上学的实质是把本体论批判变成非批判的本体论信仰,把人类历史特定时期的本体观念视为不可变易的“绝对”,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之前的辩证法总是具有形而上学性质,并以形而上学而终结。

第五,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实践观点、历史观点去对待哲学的本体论追求,因而要求不断地在更深的层次上揭示和阐发本体论的内在矛盾,使“合理形态”的辩证法随着人类的历史发展而获得越来越丰富的理论内容。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3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6页。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3页。

[4]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56页。

[5] 《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13页。

[6] 《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13页。

[7] 《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22页。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5页。

[9] 《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537页。

[10] 同上书,第554页。

[11] 《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13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0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56、77—78、78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1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5、57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7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2页。

[18] 同上书,第585页。

[19] 《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57页。

[20] 同上书,第161页。

[21] 同上书,第183页。

[22] 同上书,第187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