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社会,不能满足于和停滞于对各种人文社会现象的简单记载和描述,而是要发现其内在联系、重复性、必然性,揭示社会运动的规律性。为此,就必须运用思维的力量对这些社会现象从内在性质、空间范围和时间特性等方面进行具体的考察研究,作出定性、定量和定时的分析与判断,从与他事物的各种联系中获得对于特定社会事件的具体了解和掌握。这就是社会认识中的具体性原则。
1.真理是具体的
社会认识中的具体性原则,是社会认识中的客观性原则的进一步推广和运用。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普遍性和特殊性、重复性和不重复性、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又对立又统一的。社会现象本身是普遍性和特殊性、重复性和不重复性、必然性和偶然性的统一,但人们对这种统一性的认识却只能由特殊的、不重复的和偶然的社会现象出发,去寻求那普遍的、重复的和必然的规律。而且,对这种特殊的、不重复的和偶然的社会现象认识和了解得越深刻越透彻,则对其普遍性、重复性和必然性本质和规律的认识也才越全面、越准确。由对特殊的、个别的、偶然的社会现象的认识和分析入手探寻与掌握其本质、普遍性、必然性,常常是以对于这种社会现象的定性研究为开端的。
2.关于社会事件的定性研究及其方法
社会认识中的定性研究,包括对各种社会现象的属性认定、类别归并和价值判断等基本的方面。属性认定指对一定现象所固有的内在属性(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和基本规定性的一种判别。任何社会现象都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对这种联系与区别、共性与个性的全面而详尽的判别则构成了社会认识的定性分析的基本任务。类别归并指运用一定的标准将一定社会现象与一定的相似相通的其他社会现象联系起来,归为一类。属性判定是类别归并的基础,类别归并是属性判定在更进一步意义上的深化。属性判定往往同时又是一种类别判定。类别归并则是属性判定的结果的一种外在表现。对社会现象的属性认定和类别归并主要是按照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属性从多方面来进行的;社会现象的定性分析,常常与对主体和客体的价值分析有关,这就构成了社会认识的定性分析中的价值判断。价值判断是对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的一种判定。价值判断通常表达着主体对于客体的肯定或否定态度,和追求或舍弃的倾向。在社会认识活动中,由于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内在同构性与相关性,对社会现象的事实判断(属性认定)和价值判断常常是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而且,主体的价值追求还常常影响到其对于社会现象的属性认定,甚至妨碍人们正确地作出事实判断,从而表现出社会认识的定性研究中属性认定、类别划分和价值判断之间密切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
社会认识中的定性研究方法,主要是一种比较方法。比较方法,本质上是一种在联系中把握特定事物的方法;同时,它又是以对于社会现象内部各种属性的分析和分解为前提和内容的。“任何比喻都只是拿相比事物或概念的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相比,暂时和有条件地撇开其他方面。”[3]将事物内部的各种属性在观念中分解开来,使之各自成为相对独立的方面而与其他事物的相关属性发生关系,进行对比、类比,才有可能看出其异中之同或同中之异,并依据对这种异与同的认识进一步进行概括和分类,作出类别归并和价值判断。
由于比较总是在分析的基础上借助于一定关系并根据一定标准进行的,因此,每次比较获得的都只能是关于社会现象的某个方面的认识,都有一定的局限。这种局限性正是人类认识的局限性的重要方面。对这种局限性,是通过人们对于事物的多方面、多层次、多测度全方位的比较研究来加以补偿和克服的。所谓“全方位比较”,主要包含三个基本的方面或类型,即横向比较方法(或共时性比较方法)、纵向比较方法(即历时性比较方法)、理论与事实比较方法。这三种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常常是综合性地相互交织而一起发挥作用。
3.关于社会事件的定量研究及其方法
社会规律具有明显的统计性,它“没有任何其他的现实性,而只是一种近似值,一种倾向,一种平均数,但不是直接的现实”[4]。社会认识中的定量研究在于通过一定的计量手段将一定社会现象的数量方面的特征以一定方式明确地标示出来,并借助于对不同社会现象之间的数量关系的比较研究和分析确定事物的现状、力量对比、主次矛盾和发展趋向。这里讲的“量”,大体可以看作两种基本情况:一是绝对量,指一种社会现象本身所固有的数量、范围、程度、运动速度、水平等数量方面的特征;一是相对量,指一种社会现象与相关社会现象之间在数量、规模、普适范围、发展程度、运动速度、水平等方面的相对比例关系或力量对比。
社会认识中的定量研究包括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两个基本方面。要通过社会现象的数量方面去认识社会的本质方面、必然性方面、规律性方面,就必须把主要的注意力始终置放在对于社会运动和社会发展具有决定意义的那些因素方面,并使之在统计样本的设计中体现出来。统计分析是社会定量研究中的重要一步。统计分析主要是对统计调查所获得的统计资料的整理、加工、说明和阐释。统计的材料是分散的、零碎的、个别的,思维的作用则在于将这些分散的、零碎的和个别的材料中所蕴含的社会意义抽取和分析出来,并且将它们综合为一个整体,按照它的本来面目再现出来,从而得出合理的解释。
4.关于社会事件的定时研究及其方法
要具体地掌握以人的活动和发展为中心的社会现象必须考察其在时间中的存在方式和特殊性质。可以说,任何社会现象所具有的本质规定和数量特征,都是在一定的具体的时间阶段中获得的。从时间方面来考察社会现象,就是考察社会现象在时间推移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变化、发展和在这种变化发展中表现出来的过程性、阶段性特征。社会认识的定时研究本质上是一种过程研究,它并没有超出于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之外的社会对象,而是将同一社会客体作为质和量的统一体而考察其在时间推移过程中的质与量的变化关系,因此,定时研究的基本工具是时间尺度。具体说来,定时研究包含着时段定点、过程描述、进化分期三层含义。过程分期问题是社会认识中定时研究的重要内容,它是人类社会运动过程中发展和进化特征在认识中的重要体现。而促使这种进化和发展更加自觉地进行,则是社会认识的重要任务。
5.定性、定量、定时研究的统一
社会认识中的定性研究、定量研究和定时研究,各有其特殊的眼界、关注重点和具体方法,有其相对独立性。但它们作为主体对于任何具体的社会客体都必须综合采用的具体方法,又有其内在的统一性。方法上的统一归根到底取决于对象的统一性。任何社会现象作为一种客观存在,都有其质量统一性和时空统一性。对象本身是统一的,但对统一的对象的认识却必须从不同方面来进行,于是有了不同的认识角度和研究方法。定性研究是全部研究的基础,它对事物特殊性质的规定使作为认识客体的对象从其本身所处的复杂的背景中凸显出来,这就为进一步的定量研究和定时考察规定了相对确定的对象和大致的边界。对事物性质的最终认定必须与对其定量和定时研究结合起来并借助于其研究成果才是可能的。定量研究是对一定性质的社会客体的内部的和外部的数量关系的考察,它既以定性研究的结果为前提,也必须在定时研究中得到真正的贯彻和实现。社会现象的数量关系是一种随时间变化而变化的空间关系。对这种空间关系必须将其作为一个过程而在时间链条中作出连续的和动态的考察与描述,才具有真正定量的性质。定时研究是一种在过程性上对于社会现象的质量统一的具体形式及演化发展的考察,它可以看作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的继续,又是从动态角度对它的深化和丰富。正是由于人们运用各种方法从各种角度综合地研究着同一社会客体,对其具体的全面的认识才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