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的基本要求是按照对象的特点来把握对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以把握人文社会现象为己任,必然受到自己的研究对象的影响和制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合理性问题之所以在当代显得如此明显和突出,从根本上说,是由社会客体的性质和价值特点所决定的。
首先,人文社会现象是事实与价值的统一,在价值特性上具有功能的非中立性和价值多元性。具体的社会科学研究总是指向一定的社会价值事实的。社会价值事实即社会历史主体与社会历史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及其实现状态,也即通过主体的创价活动而在主体与客体之间实际交互作用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作用、功能和效应。阶级社会中,利益关系的分化和冲突必然造成社会价值事实功能的非中立性和价值多元性,这正是社会事实区别于自然事实的最重要价值特点之一。自然事实是自然物质运动变化及其对人类的影响和意义,这种影响和意义不以社会中人们之间的利益差别、阶级分化和价值冲突为转移,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同等呈现、同样发生作用,具有功能中立性和价值同一性。相应地,人们对它们的科学认识和价值评价也比较容易达成一致和共识。也可以说,对其认识的真理性容易通过统一的科学手段来加以检测和验证,对其评价的合理性也容易找到一致的评价标准来加以评估和认定。而在社会历史过程中尤其在阶级社会中,任何社会事件或活动都是人们出于一定价值需要而在一定目的的支配下发动和发展的,服从于并体现着人们对活动结果及其功用的一种追求。因此,在正常情况下,这种活动及其结果的正价值只是对于活动的发起者而言的,而对于其他社会成员而言则情况会有所不同,也许是正价值,也许是零价值,也许是负价值,取决于他们的实际利益和价值取向与该事件及其结果的实际价值关系。在存在利益分化和价值取向冲突的条件下,同一社会事件或社会政策对有的人价值大,对有的人价值小;对有的人是正价值,对有的人是零价值或负价值。这不仅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是一定社会事件之所以能对一些人发挥功效的必要条件。社会事件的价值属性依不同价值主体而有所不同甚至根本相反,这就是社会事件功能的非中立性和价值多元性。一定社会事件所带来的效果并非对所有人都是积极的,而是有指向的、非中立的,对于不同价值主体不是完全同一的,而是不同的、多元的。这种情况,必然从根本上影响对社会事件的科学研究和价值评价。
其次,阶级社会中存在着利益的根本分化和价值取向的尖锐冲突,这是阶级社会最根本的价值特点,也对阶级社会中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产生着深刻的影响。由原始无阶级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过渡是以物质利益的分化和个体化为条件和标志的。私有制的产生巩固和强化了这种物质利益的分化和冲突。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则是不同阶级、阶层和集团之间根本利益冲突的集中表现。物质利益的分化与冲突必然导致价值取向的分化与冲突。不同个体、阶级、阶层、集团、国家之间一方面由于相同的利益关系和价值取向而结为朋党,相互结合,协调行动,形成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共同体;另一方面又由于相反的利益关系和价值取向而成为仇敌,相互征伐,彼此冲突,形成巨大的和复杂的社会矛盾和阶级斗争,带来社会的动**和混乱。正是不同个体、阶级、阶层、集团、政党、社会群体以至国度内部及相互之间在根本利益关系上的相同、相关、相异、相斥等,构成了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网络体系,成为阶级社会中价值关系和价值生活的最根本现实。而又正是它们之间为了实现各自利益以一定的方式或相互联合、相互协作,或相互抵制、相互排斥,或相互贬损、相互冲突的价值行为,构成了阶级社会中价值运动和价值演进的最根本动力。当代世界正经历着经济全球化和世界一体化的深刻变革,但这并没有取消各民族、各阶级、各国家和各种文化形态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当代人文社会科学正是在这种纷繁复杂的社会价值条件下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它既是现实社会各种复杂利益关系和各种价值取向的观念理论表现,又应对人们正确认识、评估、确立、调整以至更新利益关系和价值取向发挥积极作用。
再次,人们的价值追求活动中存在着价值目标的预期性和价值结果的非预期性。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人们的任何自觉能动活动都是一种创价活动。这种活动都是人们出于一定的需要和价值动机而发起和推进的,都有其相对明确的价值目标和价值取向,而且这种价值目标都包含着对一定价值事实的历史和现状的价值认识和价值评价,也包含着对活动结果的超前展望和预先评价。为了达到预期的价值目标,人们还发现和发明一定的创价手段和活动工具,编制一定的活动方案和创价程序,并将其投入运用和实施,去争取最佳和最优价值结果。然而创价活动的实际展开却常常很难完全按照预期目标和预期方案严格进行。它不能不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牵制、阻碍和影响:敌对力量的阻碍和破坏,客观条件的影响,偶然因素的渗入,尤其是与其他社会成员也按各自的价值取向而展开的创价活动之间的交错、碰撞与冲突等,都会影响以致妨碍预期结果的实现。使其要么部分实现,要么完全不能实现,或以改变的方式实现等,造成大量的非预期结果,带来社会事件在直接价值与间接价值、表层价值与深层价值、局部价值与全局价值、暂时价值与长远价值、个体价值与群体价值和整体价值等之间的背离与冲突。这些情况也使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变得更加复杂、更加困难。
最后,社会事件的即时价值与历史价值之间存在差异并有可能发生背离。任何社会现象都处于人类历史从过去、现在向未来的运动链条之中,其价值也都可以从其对当时人们与社会的即时价值和对后继人们与社会的历史价值这两个方面来加以度量和评价。一般说来,这二者应当是统一的。但在实际过程中二者又常常是不一致的,有时甚至是根本相反的。有的社会事件在当时曾发生过轰动效应和重大影响,但却昙花一现,转瞬即逝,在历史上没有留下自己的痕迹或留下的是负价值。有的事件当时并不被人们所关注和理解,默默而过,却随着历史的演进而日益展示出自己的意义和价值,为后人所关注和仰目。有的社会政策当时看来是必要的,也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却很快暴露出其不合理性和消极性,显示出历史负价值。有的政策当时不被人们所理解和接受,以至需要采取某些强制性手段来辅助实施,但却被后来的历史进程证明是必要的、合理的、必需的,从而征服了群众,赢得了民心。有的历史人物在一定时期内叱咤风云,号令天下,令万众顺服,不可一世,但却很快被人民所唾弃,被历史所遗忘。有的伟大人物却历尽艰辛,屡经曲折,经过坚韧努力而最终完成伟业,不仅影响当时的时代,也影响了社会历史的长远进程,树起了历史的丰碑。这里重要的还在于,同一社会事件、制度、政策和人物等,有可能对以后的不同历史时代显示出不同的历史价值,并引出不同的社会和历史评价。而又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也常常可以借助于不同历史时代对同一历史客体的不同价值评价而看出这些历史时代之间在价值取向和价值观念上的变化过程,进而对这些历史时代作出某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