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由观的革命变革(1 / 1)

自由总是人的自由,是对人而言的。“自由是什么”,取决于哲学家对“人是什么”的认识和理解。历史上不同的哲学家对人的本质的理解不同,对人的自由的看法因此也就不同。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是建立在科学的人的本质理论基础之上的,是对旧哲学自由观的批判继承。

从古希腊开始,西方哲学就重视对自由问题的探讨。在西方哲学史上,古代哲学一般把人看作一种社会动物、政治动物,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人是政治动物”的命题。于是西方古代哲学所讲的人的自由,主要是社会政治自由,认为人作为政治动物,为了过上合乎人的本性的生活,在政治上必须是自由的,这是人的自然权利。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第一次提出“人本自由”的口号。由于当时所有的人被分为奴隶主、奴隶和平民三个等级,同奴隶只是奴隶主“会说话的工具”不同,平民具有一定的政治自由因而被称之为“自由民”。故此,相对于奴隶主,亚里士多德又说“自由人最少自由”[1]。德谟克利特也曾讨论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的关系问题。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同样把自由用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表示个人对于社会而言的政治权利。

在近代,人的“政治自由”仍被广泛运用。法国大革命“不自由毋宁死”的口号,《人权宣言》中“自由就是做一切不损害他人的行为的权利”的命题,以及裴多菲著名的“自由诗”,指的都是社会政治自由。但是,和古代有所不同,近代哲学主要把人看作一种理性动物,因此,近代哲学所讲的自由除政治自由外,还着重强调人的理性自由、意志自由。“新世纪的第一人”但丁说过,人区别于禽兽在于人有天赋的理性和自由意志,“自由的第一原则就是意志的自由”[2]。在《人类理解论》中,洛克专门讨论了自由问题,认为“所谓自由观念就是,一个主因有一种能力来按照自己心理底决定或思想,实现或停顿一种特殊那样一个动作”[3],并由此提出“三权分立”论和“天赋人权”论的政治主张。马克思指出,“洛克是这种自由思想的始祖”[4]。斯宾诺莎在欧洲哲学史上最先提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的认识论命题,认为人要获得自由必须摆脱感性冲动的混乱,依照理性的引导,“凡是仅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为仅仅由它自身决定的东西叫做自由”[5]。黑格尔“第一个正确地叙述了自由和必然之间的关系”,认为自由是人的本质,“禽兽没有思想,只有人类才有思想,所以只有人类——而且就因它是一个有思想的动物——才有‘自由’”[6]。什么是自由呢?“自由以必然性为前提”,“必然性的真理就是自由”[7]。

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继承了思想史上自由理论的合理因素,在实践的唯物主义基础之上,肯定了“政治自由”和“理性自由”的提法,并在自由观念形成的过程中重演了西方自由理论的发展历史,经过“政治自由”、“理性自由”阶段后最终达到“劳动自由”,把人类自由理论发展到一个崭新的阶段,创立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

《莱茵报》时期,马克思所讨论的自由基本上属于政治自由范畴,所运用的思想武器主要是理性自由。《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是他写的第一篇政论文章,对政治生活中尖锐的出版自由问题公开地、直率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人的理性是自由的,“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本质”[8]。并依据“自由确实是人所固有的”、“自由意志是人的天性”,来说明“普鲁士的书报检查令”是违背“人的天性”的,是不合理的。当时,马克思是从黑格尔唯心主义的理性、精神自由的角度来讨论出版自由这一政治问题的;同时,这也反映出马克思反对封建统治、争取人类民主的政治倾向。

《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发现资产阶级自由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是为私有制服务的。所谓政治自由最终只是财产自由、行业自由,只是有产者的自由。只有人类解放,只有劳动的自由,才是真正的人的自由。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明确指出,人的类特性是劳动,劳动应当是自由的。这时,马克思在理论上不再把自由仅仅看作理性自由,不再从精神出发去说明自由,而是把自由看作人的劳动的特征;在现实上不再局限于政治自由,认为自由必须通过劳动得以实现,从而提出了“劳动自由”的观点。这是马克思自由理论发展史上的重要转折。

不过,《手稿》还是一部过渡性的著作,此时马克思的自由观还带有费尔巴哈人本唯物主义的烙印。这不仅表现在术语上,而且表现在这里的“劳动”和“自由”都是相对于动物而言的,尚未加以科学规定和说明,具有一定的理想的和抽象的性质。

1845年春,马克思写下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标志着马克思从黑格尔出发经过费尔巴哈开始“走向历史(和辩证)唯物主义”。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明确指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至此,马克思已经从人与动物相区别的一般劳动自由进入到人与人相区别的现实的社会实践自由。尔后,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其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以及《资本论》中进一步从物质生产和阶级关系去说明人的自由,强调了人的自由的社会历史性质。

因此,马克思是承认人的政治自由、理性自由的。但是,马克思的自由观同旧哲学在根本上是不同的,这种不同就在于,马克思所说的人是从事现实活动的人,是劳动的人、实践的人,马克思所说的人的自由,根本上是社会劳动的自由、社会实践的自由。马克思主义的自由观是建立在科学的人的本质理论基础之上的。

在恩格斯所著同时也反映马克思观点的《反杜林论》中,恩格斯从人的活动的角度揭示了人的自由的两种形式,即认识的自由和实践的自由:“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自由就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9]这里,“认识这些规律”即“认识的自由”,“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界”即“实践的自由”。

毛泽东概括了自由理论发展的历史,深刻指出了马克思哲学在自由理论上所实现的革命变革,他指出:“欧洲的旧哲学家,已经懂得‘自由是必然的认识’这个真理。马克思的贡献,不是否认这个真理,而是在承认这个真理之后补充了它的不足,加上了根据对必然性的认识而‘改造世界’这个真理。‘自由是必然的认识’——这是旧哲学家的命题。‘自由是必然的认识和世界的改造’——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命题。”[10]

马克思主义把人的自由概括为认识自由和实践自由,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摆脱了旧哲学关于人的自由的抽象议论。人是什么?人就是人的劳动,劳动是人的存在方式。人的自由说到底是人的劳动的自由。离开劳动讲自由,这种自由是虚幻的,没有实际意义的。马克思反对亚当·斯密把自由、幸福理解为逃避和摆脱劳动,指出:“人不是由于有逃避某种事物的消极力量,而是由于有表现本身的真正个性的积极力量才得到自由。”[11]“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12]

第二,纠正了旧哲学关于人的自由的片面议论。人的自由有哪些?政治自由、出版自由、理性自由、意志自由,等等,无疑都是属于人的自由的范畴,但这种简单罗列是不全面的,其外延是不周延的。从人的活动角度来看,人的自由无非两类:认识自由和实践自由,也就是认识必然和利用必然、反映世界和改造世界,其他自由形式都不过是认识自由和实践自由在某一特殊领域的具体表现。

第三,克服了旧哲学关于人的自由的空洞议论。旧哲学的自由理论是没有根基的,没有揭示自由的客观基础,没有指出实现自由的现实途径。马克思主义把自由分为认识和实践两种,同时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因此,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真正特色在于实践,在于通过实践认识必然和利用必然,通过实践追求自由和获得自由。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仅仅有认识,即使这种认识比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认识更进一步和更深刻,也不足以使社会力量服从于社会的支配。为此首先需要有某种社会的行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