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完整论述(1 / 1)

“人的本质是劳动”和“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这是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两种表述。如何看待它们的关系,人们的意见并不一致。一种意见是,“劳动”是马克思的早期观点,还属于费尔巴哈的人本学的范畴,成熟的马克思用“社会关系”否定了“劳动”的提法;一种意见是,“劳动”是科学的命题,“社会关系”的提法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意义;有的人认为“劳动”和“社会关系”实际上是一个意思;也有的人则主张二者具有同等重要的独立意义。这些理解都是不确切的,是不符合马克思的基本思想的。

全面理解马克思的思想,人的本质是劳动,也是社会关系。首先,劳动是人的本质的提法具有科学性。这一点前面已经作了说明。诚然,这一命题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还保留着费尔巴哈的术语和痕迹,但就其思想实质而言,它和费尔巴哈是根本不同的。费尔巴哈说的“类特性”是人类共同的生物属性,马克思说的“类特性”是人之为人的劳动实践;费尔巴哈只讲人的“类特性”,回避、否认人的现实的本质;马克思则是既讲人的“类本质”,又讲人的“现实本质”,主张人是类存在和个性存在的统一。

因此,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史上,从劳动到社会关系,不是后者对前者的简单的否定,而是由前者上升到后者,由一般的劳动深入到现实的劳动,根据劳动的物质条件,人是怎样劳动的,用什么方式劳动的,来进一步思考和揭示人的本质问题。应当这样看待它们的关系:劳动是人的本质的看法是正确的,但完整地看还是不充分的、不全面的。“人的本质是劳动”有待于深化或具体化为“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是以“人的本质是劳动”为前提的。如果说对人的认识从人性到人的本质是从“现象”到“本质”,那么从劳动到社会关系可以理解为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从一级本质到二级本质。

这里,作为这种理解的一个证明,我们再看看《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提纲》明确提出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看法,但是它并不否认劳动,更确切地说,它的理论前提或基础是劳动实践。劳动实践是《提纲》的中心思想。《提纲》的每一条可以说都是论述实践的。《提纲》共11条,其中直接提到“实践”概念的就达14处之多。这说明,与其说《提纲》是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规定人的本质的,毋宁说它是从社会关系和劳动实践的结合上讨论人和人的本质问题的,并以此来批判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列宁也是从这个角度看待和肯定《提纲》的主题和意义的。他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指出:旧唯物主义者“抽象地理解‘人的本质’,而不是把它理解为‘一切社会关系的(一定的具体历史条件下的)总和’,所以他们只是‘解释’世界,而问题却在于‘改变’世界,也就是说,他们不理解‘革命实践活动’的意义”[26]。

实际上,劳动和社会关系在马克思的思想体系中从来都不是对立的,它们有机地联系着。马克思的思维逻辑是:人们创造着自己的历史,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为了创造历史,人们必须吃、喝、穿、住等等,必须从事物质生产劳动;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必然发生一定的社会联系,产生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一旦形成又反过来影响和决定着劳动中的人和人的关系。列宁也认为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研究来说,人的劳动和人的社会关系是不可分割的,“唯物主义的社会学者把人与人间一定的社会关系当作自己研究的对象,从而也就是研究真实的个人,因为这些关系是由个人的活动组成的”[27]。

在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中,劳动和社会关系之间既不是绝对对立的,也不是完全等同的。

劳动是社会关系的源泉,劳动创造社会关系。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人的活动体系中,物质生产具有决定的意义。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全面地生成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生活的生产……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28]早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就通过关于人对物质生活资料的依赖关系的分析,推演出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必然存在着相互关系。他说:“实物是为人的存在,是人的实物存在,同时也就是人为他人的定在,是他对他人的人的关系,是人对人的社会关系。”[29]意思是说,社会物质财富是为人们的生存所必需的,是一些人为另一些人提供的,由此便形成了生产活动中人对人的关系。列宁对于马克思的这一思想给予高度的重视和评价。列宁说,这段话极富代表性,它表明马克思是如何接近自己的整个“体系”的基本思想,即如何接近生产关系这个思想的。

因此,马克思认为,社会关系不是从来就有的或固定不变的,它是人们生产的产物,人们在生产呢子、麻布、丝绸时,“人们还按照自己的生产力而生产出他们在其中生产呢子和麻布的社会关系”[30]。生产发展了,社会关系也随之发展。

社会关系是劳动的必然形式,社会关系制约着劳动。劳动创造了社会关系,但社会关系又是劳动不可缺少的形式。“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31]一切生产劳动都是在一定的社会交往、社会关系中的生产劳动。马克思指出:“这种物质关系不过是他们的物质的和个体的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罢了。”[32]在这一点上,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实质在于,虽然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把生产关系解释为活动的结果,但这种结果不仅不依赖于一定的主体,而且还决定着一定主体的活动。每一个人、每一代人都遇到某种现成的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并以此作为他或他们自己生命活动的基础。

概括地说,劳动和社会关系的关系就是:社会关系“不是什么外部的东西……因而这些条件是个人的自主活动的条件,并且是由这种自主活动产生出来的”[33]。这种关系告诉我们,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既克服了脱离社会的自然主义的局限性,又克服了把个人只是看作社会关系的消极产物、消融于社会结构之中的局限性。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受社会关系制约;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劳动创造新的社会关系,以适应新的劳动的需要。人受社会关系制约,说明人有受动的一面;人通过劳动创造社会关系,说明人有能动的一面。人的本质说明,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是一身二任的,是能动和受动的统一。马克思主义的原则是,要“把这些人既当成历史剧的剧作者又当成剧中人物”[34]。

劳动和社会关系是相互联系的,劳动不存在于社会关系之外,社会关系不存在于劳动之外,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劳动和社会关系是等同的,或者说马克思关于人的两个命题可以互相代替,或只要保留一个命题就够了。劳动和社会关系作为人的本质各有不同的侧重点,它们相互结合,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全面地揭示人的本质。

劳动是人的类本质,是把人作为类存在物,强调人和动物的区别;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主要指“单个人”的本质,把个人(以及民族、阶级)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载体、承担者,把人与人相区别。也就是说,在“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中可以进行人的个性、民族性、阶级性、国民性的现实思考,如无产阶级的“本质”和资产阶级的“本质”,以及个人的、民族的、阶级的“本质”等。

在理论上,人的本质是劳动和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都是科学的命题,都是必要的。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劳动”比“社会关系”更根本,因为社会关系是劳动的结果。然而在现实中了解人的现实本质比人的一般本质更重要。从劳动的观点考察人,只能看到人就是人,人不同于动物;而从社会关系的角度考察人,则可以发现人的社会属性,阶级社会中人的阶级属性。严酷的社会现实告诉我们,由于在社会关系体系中人的地位不同,虽然每个人都是人,但地主、资产阶级并不把农民、工人当人看待。“资产者把无产者不是看作人,而是看作创造财富的力量。”[35]在阶级社会中,如果只认识到农民和地主、工人和资本家都是人,都和动物不同,并以这种抽象的理论指导现实的革命和建设活动,其结果必然是迷失方向。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11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 [德]黑格尔:《小逻辑》,25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51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2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51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8] 《马克思恩格斯书信选集》,33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51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5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35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535—53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30—3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1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99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2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22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2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22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3] 同上书,220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48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

[26] 《列宁全集》第26卷,5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27] 《列宁全集》第1卷,36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2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5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3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538—53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2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3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53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4] 同上书,147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26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