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规律体系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即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从根本上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方向和总体进程,是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
生产力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能力。在与自然进行物质变换的过程中,作为主体的人不仅要付出自身的体力和智力,而且还要借助于自然力;不仅改变外部自然,而且也改变着“自身的自然”。这是一个通过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而实现的“自然的人化”过程,同时又是一个自然力被同化于人的体力、自然规律转化为人的智力的过程,二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形成一种双向运动。正是在这种双向运动中形成了现实的生产力。“一边是人及其劳动,另一边是自然及其物质”[8],二者的统一构成了生产力的本质内容,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构成现实的生产力。生产力不是超历史的预成的实体,而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是人们的实践能力,本身就体现着人的本质力量,标志着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
生产力是在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中形成的物质力量,是“物质生产力”;同时,生产力又是个人的劳动能力通过一定的社会结合方式,包括分工、协作等中介环节而形成的社会力量,是“社会生产力”。为了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人与人之间必须实现活动互换并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即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不是存在于人的实践活动之外的超历史的存在物,而是人们在物质生产中必然形成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关系。生产力的诸要素只有通过一定的社会形式结合起来,才能成为现实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就是生产力诸要素结合的社会形式,是人们物质生产活动以及个体活动借以实现的社会形式,标志着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生产力是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解决人的需要与自然之间矛盾的能力。问题在于,“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9]。人的需要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永恒的矛盾。正是这个矛盾,作为一种客观的、强制性的力量,推动着生产力处于不断发展之中。换言之,人的需要与自然之间的矛盾构成了生产力不断发展的根本原因。
不断发展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处在相互作用、矛盾运动的过程中,这种相互作用是通过分工这个中介实现的。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能够成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中介的,必须具有双重属性,即既有生产力的属性,又有生产关系的属性。分工就具有这种二重属性:就它是生产过程中人与“物”的结合方式来说,它属于生产力范畴;就它是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结合方式而言,它又属于生产关系范畴。正是这种二重性,使分工成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中介。
分工同生产力的基本要素之一——生产工具直接相关,具有生产力的属性。
“生产工具的积聚和分工是彼此不可分割的”,即“工具积聚发展了,分工也随之发展,并且反过来也一样”。这就是说,生产工具的性质和发展决定着分工的性质和发展,分工的发展又反过来影响、促进生产工具的发展。“正因为这样,机械方面的每一次重大发展都使分工加剧,而每一次分工的加剧也同样引起机械方面的新发明。”[10]分工就是以一定的生产工具为前提,把统一的生产分解为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结的部分,各种不同形式的社会分工不过是物质生产各个不同过程的组合方式。
因此,分工实际上是生产过程中生产者和生产工具的具体结合方式,标志着生产的技术构成。马克思指出:“劳动的组织和划分视其所拥有的工具而各有不同。”[11]同时,分工“造成了社会生产过程的质的划分和量的比例,从而创立了社会劳动的一定组织,这样就同时发展了新的、社会的劳动生产力”[12]。正因为如此,分工构成了生产力的一环,是生产工具水平和生产者水平的综合体现,因而是生产力水平的表现。“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13]
分工又同所有制关系直接相关,具有生产关系的属性。
分工首先是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分离,但它同时又是一种人与人的组合,“分工无非是并存劳动”[14]。分工不仅是生产过程中人与工具的结合方式,而且也是人与人的结合方式。“分工从最初起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也包含着积累起来的资本在各个所有者之间的劈分,从而也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的各种不同的形式。”[15]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正是以此为理论出发点,通过对平均利润的分析,揭示出各类资本家怎样在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支配、使用的结合中,不断达到利润平均化,从而在经济利益上形成为一个阶级的。
这就是说,分工是生产的社会组织形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分工和所有制是“同义语”,分工发展的不同阶段也就是所有制的不同形式,“分工的每一个阶段还决定个人的与劳动材料、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有关的相互关系”[16]。显然,分工具有生产关系的属性。
分工的二重属性,使之成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中介。分工状况以生产工具的性质为前提,本身就体现着生产的技术构成形式,同时又形成了特定的经济活动方式。特定的分工体现着特定的生产技术构成,同时又形成着特定的经济活动方式或经济组织形式,而经济活动方式的改变必然引起所有制形式的改变,直至所有制根本性质的变革。例如,资本主义所有制在根本性质未变的前提下,就先后经历了个体所有制、联合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几种形式的变化,这些变化都在一定程度和一定时期内适应由特定分工所形成的经济活动方式的要求,并通过生产、分配、交换等环节实现出来。离开了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以及由特定分工所形成的经济活动方式,就无法理解资本主义所有制形式的变化。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在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特点。在现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特征就是,在世界性发展的背景下以具有民族性特点的方式表现出来。
历史越往前追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民族性就越突出。在古代,由于交通不便和信息传递的困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一般都是在民族的狭隘地域内“单另进行”的,其显著特点是,每一种生产方式的形成在各个民族那里都必须“从头开始”。正如马克思所说,“当交往只限于毗邻地区的时候,每一种发明在每一个地域都必须单另进行;一些纯粹偶然的事件,例如蛮族的入侵,甚至是通常的战争,都足以使一个具有发达生产力和有高度需求的国家处于一切都必须从头开始的境地。在历史发展的最初阶段,每天都在重新发明,而且每个地域都是独立进行的。”[17]
在民族之间的交往有了一定发展的条件下,原来“单另进行”的各民族的生产方式之间便会产生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关系。例如,日耳曼民族征服罗马帝国之后,被征服民族的较高生产力与征服者原来的生产关系产生交互作用,结果使日耳曼民族越过奴隶制而直接建立了封建制。这里,已经显露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世界性”的萌芽。随着“世界市场”、“生产的国际关系”的形成,“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18]。由此,以往“自然形成”的各国的孤立状态被消除,世界形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随着世界历史的形成,原来“单另进行”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便真正越出了民族的疆域,进入了世界“运动场”,具有了世界性,即进入全面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渗透的历史阶段。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世界性以其民族性为基础,但它又不是其民族性的简单叠加。作为一种整合值,它具有相对独立性,并能够使民族性在某种程度上发生“变形”。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但“不一定非要等这种矛盾在某一国家发展到极端尖锐的地步,才导致这个国家内发生冲突。由广泛的国际交往所引起的同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的竞争,就足以使工业比较不发达的国家内产生类似的矛盾”[19]。正是在“类似的矛盾”的推动下,在发达国家的“历史启示”下,较为落后的民族或较不发达的国家可以缩短自身矛盾的解决过程,以“跨越式”的发展走向世界先进行列。换言之,某些民族或国家跨越一定的社会形态而走向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其本身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民族性和世界性相互作用的结果,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