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文至此,让我们回到《均等法》的历史评价上来。《均等法》最大的讽刺意味在于非正规就业的增加。换句话说,虽然《均等法》颁布了,但该法适用范围之外的女性劳动者不断增加。
“法律颁布是颁布了……可是跟我们没关系呀。”这就是她们的心声。
《育儿照护休假法》也是如此。
《育儿照护休假法》真的有效吗?
自颁布至今已有20年,是时候对这部法律做个历史判决了。数据得出的结论是“NO”。女职工的孕产期离职率长期徘徊于六成到七成的高位(虽然最近下降到了五成,大概是受经济衰退的影响)。这个数字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基本没变。如果说,孕产期离职率在法律颁布前后没有变化,那么只能说明,基于“生育孩子也不必离职”政策理念制定的这部法律完全无效。
那么到底为什么要制定《育儿照护休假法》?
这部法律实施前,女性如果生育只能被迫离职。大家是不是认为《育儿照护休假法》实施之后,女性重育儿、轻事业的态度依旧没有改变?其实这只说对了一半。
育龄女性非正规就业增加,是孕产期离职的主要原因之一。虽然有了《育儿照护休假法》,但该法并不适用于兼职、派遣工等非正规雇佣的女性。非正规雇佣的现实就是女性一旦被发现怀孕就必须辞职,什么产假、育儿假都是白日做梦,甚至不能说这是“歧视”,因为非正规就业的类别是应聘时的“自我决定”。日本女性劳动者在战后通过斗争争取到的“禁止以怀孕、分娩为由解雇员工”的成果,已经名存实亡。
是不是有人想说“非正规就业本来就是自我决定,那么后果自负天经地义”?
让我们好好说道说道,女性的非正规就业——不,这个时期不分男女的非正规就业,是否真的是“自我决定”的结果。
作者注
[1] 原文为“周旋業”“口入れ屋”“ピンハネ業”,通过介绍工作牟取暴利的民间职业中介业务的俗称,常带有黑社会性质。
[2] Helo Work(ハローワーク)是公共职业安定所的爱称,是日本政府设立的免费职业介绍机构,简称“职安”。
[3] 日语中“格差”指由收入、社会地位、生活境况等诸多因素构成的社会差距。“格差”反映了日本社会在新自由主义时代的特殊状况,因此保留日文汉字不译。
[4] 比如延长派遣期限,扩大允许劳务派遣的业务种类,简化许可或登记手续等。
[5] Line职也就是传统的条线式垂直管理结构中的管理岗位。
[6] 公司在日语中为“会社”,因此作者将这种传统的、与公司绑定的终身雇佣制称为“就社”。
[7] 汤浅诚,《来吧,贫穷!》,理论社,“绕路的思想”系列图书(『どんとこい、貧困!』,理論社,「よりみちパン!セシリーズ」,2009年)。
[8] “应届生统一招聘制”(新卒一括採用)是指企业以应届毕业生为对象,每年举行一次的统一招聘、统一考试、统一录用的制度。被录用的学生在正式毕业之前就会获得“内定”,毕业后直接就业。“终身雇佣制”指除非企业破产倒闭,劳动者将在某一企业长期工作,直到退休的制度。“年功序列工资制”是企业或政府部门按员工工龄和年龄依次晋升、提高工资的制度。上述三种制度并称“日式雇佣系统”的“三神器”。但是作者在后文中也有将应届生统一招聘制、年功序列工资制和企业内工会并列的情况。
[9] 私营企业的招聘工作如果不属于性别歧视或种族歧视等侵犯人权的行为,则不构成违法。例如,庆应义塾大学校友经营的公司只雇用庆应义塾大学的毕业生这种行为,并不能在法律上加以追究。最近岩波书店只允许“作者或员工介绍的人”参加招聘,虽然掀起一些舆论波澜,但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10] 20世纪80年代东京都立某高中的入学考试被证明存在“男子定额”,成为社会问题。如果只根据考试成绩进行录取,女生的比例就会增加,因此校方会酌情放松男生的录取标准,确保一定的男生名额。这一事项本来属于内部情况,时任东京都议员的三井麻理子在东京都议会上针对此事进行了质询,校方承认确有其事。也就是说,由于都立学校使用都民税维持运营,因此同样是东京都民,在孩子偏差值相同的情况下,男孩的父母就比女孩的父母享受了更多公共资源。这是明显的性别歧视。这个问题目前已被纠正。
[11] “指定校制度”即企业在应届生招聘时,不进行公开招聘,而是对特定学校的毕业生进行招聘的制度。
[12] 团块少年(団塊ジュニア)指“团块世代”的子女一代。出生于1971—1975年间的战后第二次婴儿潮。“团块世代”是日本战后第一次婴儿潮时出生的一代人。他们出生于1947—1949年,经历了日本在战后的经济高速增长期、石油危机和泡沫经济。
[13] 参见上野千鹤子《父权制与资本主义》(『家父長制と資本制』,岩波現代文庫,2009年)。
[14] 日本劳动组合总联合会(日本労働組合総連合会)是日本工会的全国性组织之一、日本最大的工会组织、国际工会联合会加盟成员。1964年由日本劳动组合总评议会的右派脱离者、全日本劳动总同盟、中立劳动组合联络会议、全国产业别劳动组合联合四大全国工会组织合并而成。1989年,日本劳动组合总评议会全部并入“联合”,宣告解散。
[15] 集体就业(集団就職)是日本战前出现,战后复兴期到经济高速增长期盛行的就业方式。在战后,中心城市以外的各地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大规模进入东京等工业中心城市务工,从事劳动力密集的制造业。他们所乘坐的列车就是集体就业列车。
[16] 参见上野千鹤子编《风险商业:女性与资本主义之间的危险关系》(『リスキー·ビジネス 女と資本主義の危い関係』,学陽書房,1994年)。
[17] “确信犯”是日语中的一个法律术语,最初指犯罪者根据自身对某种道德、宗教、政治、经济等理念的信仰实施的犯罪。现在,这个词也指“明知故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