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男女雇佣机会均等法》解释为新自由主义改革的一个环节是有根据的。这是因为在1985年,即《均等法》颁布的同年,日本又颁布了另一项重要的劳动法律:《劳动者派遣事业法》。与《均等法》不同,媒体对此没有大张旗鼓地报道。
让我们以年表(见表3-1)列出20世纪80年代以后新颁布、新设立的劳动相关法律和制度。
表3-1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劳动相关法律和制度
(续表)
《劳动者派遣事业法》(以下简称《派遣法》)解禁了拼缝儿、掮客[1]这一类职业介绍业务。这些叫法当然都是蔑称。这是因为,仅仅通过介绍工作就不费吹灰之力地赚钱实在不太合理。过去很多职业介绍所确实都是黑店,因此政府将私营的职业介绍业务取缔,并把就业安置当成公共责任。政府当时还成立了“公共职业安定所”,也就是现在的“Helo Work”[2]。《派遣法》放松了相关限制,允许私营企业通过职业介绍而赢利,从而承认了民间职业介绍行业的合法地位。这就是“劳动大爆炸”——从此像开闸泄洪一样,劳动管制被放开了。
随着《派遣法》的制定,劳务派遣公司应运而生。经济同友会的第一批女性成员之一的奥谷礼子就是一家名为“The R”的劳务派遣公司的创始人。奥谷女士也是第一个使用“女女格差”[3]一词的人。小泉改革的核心人物竹中平藏离开政界后,也转任大型劳务派遣公司保圣那的董事。小泉改革带来“格差”的始作俑者正是竹中。新自由主义者似乎很喜欢拉大社会差距,而社会差距拉大就是放宽劳动管制的结果。
起初,派遣工作仅限于一些专门性的工作。当时办公自动化(OA, Office Automation的简称,这个词好令人怀念啊)的普及如火如荼。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能用文字处理器和电脑打字的专业人才,会被派遣到时薪1800日元乃至2500日元的企业。就算有派遣公司在中间赚差价,派遣员工的时薪也比正式员工高很多。在泡沫经济时代(1985—1991年),派遣员工的薪水、能力和自豪感都比普通白领女性高出很多。
此后,《派遣法》经历了数次修订,每次修订都在放宽劳动管制[4]。最初,《派遣法》存在对职业种类的管制,劳务派遣仅限专业性较高的职业,后来的修正案放开了非技术性和常规性的工作,直到放开制造业的普通工种。这些修订名为“修正”,实为“修恶”。有些人说,“法律虽然已经制定,但今后还是可以根据情况修订的”,借此在法律中留了“后门”。我们必须对这种阴谋诡计保持警惕。这个放松劳动力市场的管制改革方向正是日后新自由主义改革的一环,人称“劳动大爆炸”。回想起来,1985年《派遣法》的颁布似乎就是为引发“劳动大爆炸”投石问路。
现在,几乎所有职业都允许劳务派遣。不仅仅是劳务派遣,合同工、短期雇佣、承包工、零工等各种所谓非正规就业遍地开花,一时间令人眼花缭乱。
这些非正规就业有个共性,那就是雇主再也不必为劳动者承担什么责任,非正规雇佣没有什么雇佣保证,更不用说各种保险、担保和福利了。制造业有一种劳务派遣方式,叫日结承包工。我听说这种雇佣方式的阴险毒辣之后,简直瞠目结舌。承包工实行包工制,包工头是私营业主,劳动者找他们签订日结劳务合同,被包工头派遣到工程现场。日结工的合同都是按天签,从来不保证第二天的工作,这些工人简直是每天都要被炒一次鱿鱼。当然工人也没什么失业保险、健康保险。万一发生工伤事故,因为工人的身份与包工头对等,都是“私营业主”,责任自负,所以包工头完全没有责任。真是狡猾!狡猾!也不知道谁想出的“好”手段!
千万不要忘记,在战后的劳资关系下,“卖的没有买的精”,资方总能比劳动者先行一步。包括《均等法》在内的政策缺陷,使得劳动者们接连维权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