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看看,《均等法》到底是如何影响女性就业的。
《均等法》颁布于1985年,正式施行于1986年,恰好处在日本泡沫经济高速膨胀的上升期。因此“后均等法”一代也正是“泡沫世代”。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的劳动力市场是个“卖方市场”,不少应届生都能轻松拿到两三份录用通知书。
那个时候,女性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率节节攀升。由于同一时期的晚婚化,毕业后就结婚的人越来越少。即使后来结婚了,婚姻也不会影响就业。更何况综合职也包含在就业选项之中。因此有人认为,这就是《均等法》立竿见影的效果。
但是,果真如此吗?
女性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率从《均等法》颁布以前就在逐年提高。因为本来女性的本科入学率就在攀升。一些进步的企业甚至在《均等法》颁布之前,就已经开始聘用女性本科毕业生。乘着“女性时代”的东风,被提拔到管理岗位的女性并不少见。因此,可以说《均等法》带来的“综合职女性”之类的效应,都只不过是在追赶时代的脚步罢了。
疾风知劲草。一部法律对保护女性就业权利的承诺能否兑现,只有在经济衰退时才会得到检验。众所周知,在1991年泡沫经济崩溃后的“就业冰河期”和“就业超冰河期”[28]中,女性的处境比男性艰辛得多。在应届生招聘市场上,无论男女,求职成功的比例都在下降,但男女差距显著扩大了,而其中吃亏最多的是女性短大毕业生和女性高中毕业生。
显然,《均等法》并没有在经济衰退期保护女性就业。女性本科毕业生就业的扩大,看似是《均等法》的作用,其实仅仅是泡沫经济影响的结果。经济一旦转为萧条,这一影响的效果就立刻消失:这就是《均等法》无效的决定性证据。
“《均等法》根本没在保护我……”我想,这是女性劳动者的切身感受。
“《均等法》缺乏实效性……”这是专家们的看法。并且,法律专家更是明确指出:《均等法》根本不能拿来打官司。
性别法学者浅仓睦子在日本女性学集大成的著作《岩波女性学事典》中撰写了“均等法”条目。她还指出:
“1985年颁布的《男女雇佣机会均等法》与最初设想的‘雇佣平等法’相去甚远。即使是1997年修订后的《均等法》……与其他国家的类似法律相比,实效性也严重不足。”[29]
那么《均等法》到底是什么?
公共政策专家、男女共同参画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大泽真理将这部法律称为“为男性量身打造的法律”。她在分析《均等法》的英文论文中使用了“tailored”(量身定制)一词,我至今忘不了读到这个词时的那种振聋发聩之感。这个词的意思是“Taylor Made”,也就是西服订制服务。更直白地说,《均等法》就是“为男性利益而订制”的法律。对这一点,我举双手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