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看重金钱是出了名的,所以我们说犹太人重智慧胜于重金钱不免让人产生疑义,而这其实也正是犹太人的过人之处。在中国传统智慧中就有“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之说,对于犹太人而言,金钱是“鱼”,智慧则是“渔”——能带来无穷无尽的鱼。
1.与门第、出身相比更看重智慧
犹太人只重视个人的智慧力量,而不看重出身门第的高低。
在《犹太法典》中有一则小故事,故事中出现两个犹太人,一个是以自己家世为荣的富翁的儿子,另一个则是一贫如洗的牧羊人。
当富翁的儿子夸耀自己的祖先之后,牧羊人说:“原来你是那样伟大祖先的后裔啊!不过,你要知道,如果你是你们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那我就是我们家族的祖先。”
在犹太社会中,“家”的存在具有很大的意义,它因学问、慈善行为及对于地域社会的贡献程度而有所差别,但是,其中最重要的是“学问”。金钱、事业上的成功,对于“家”的荣誉并不是很重要的因素。
有一则这样的犹太故事:
拉比约书亚是一个博学而朴实的学者。
一天,哈德良皇帝的女儿对拉比约书亚说道:“一个多么伟大的智者却出生在如此丑陋的人家里!”
约书亚回答道:“在你父亲的宫殿里好好学学吧。你知道葡萄酒装在什么样的容器里吗?”
公主答道:“装在陶罐里。”
“陶罐!但那是普通老百姓用的。”约书亚说,“你应该把葡萄酒放在金银器皿里。”
于是,公主把葡萄酒从陶罐里倒出来,装到了金罐和银罐中,不久,所有的葡萄酒都酸了。
约书亚对公主说:“你看,律法经也是如此,人的智慧也一样。”
“难道没有既出身好又博学的人吗?”
“有。”学者约书亚反驳道,“但如果出身穷苦一些的话,他们的学问会更大!”
出身富家,或出身富贵的人,并不一定都有学问,因此犹太人中,穷人遇到富豪子弟时,不会自卑,更不会觉得有什么可怕,但是遇到有知识的人时,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对他非常地敬重,这是因为犹太人只重个人的才华和智慧,而不会去看他的家庭和出身。
事实上,有很多著名的犹太人,出身都很卑微,如木匠、石工或牧羊人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希勒尔是木匠,亚基巴是牧羊人。他们之所以能够成为犹太人中的杰出人物,就是因为他们自身的能力所致。而犹太民族中智慧重于门第出身的观念则为他们的脱颖而出提供了一个大环境。
正是因为犹太人重个人智慧而不重门第出身,才使犹太民族孕育了许多杰出的人物。而这一观念体现在人际交往中,则是犹太民族在日常生活中很少有门第观念,在人与人的交往中,犹太人少有趋炎附势之举,出身好的人也难以依靠出身攫取社会地位,或者取得什么其他优势,人们都是依靠勤劳和智慧获得个人地位。
个人智慧重于门第出身是犹太人处世的重要观念,它激励了许多出身平凡的人去积极进取,也体现了社会公平的原则。
2.智慧的高低决定着赚钱的多少
犹太人是一个酷爱智慧的民族,犹太商人也是极擅长于以智取胜的商人。不过智慧这个词也属于模糊概念,范围极大、定义又不清,到底什么是智慧,可能各有各的说法,那么在犹太商人看来,什么是智慧呢?
犹太人有则笑话,谈的是智慧与财富的关系。
两位拉比在交谈:
“智慧与金钱,哪一样更重要?”
“当然是智慧更重要。”
“既然如此,有智慧的人为何要为富人做事呢?而富人却不为有智慧的人做事?大家都看到,学者、哲学家老是在讨好富人,而富人却对有智慧的人露出狂态呢?”
“这很简单。有智慧的人知道金钱的价值,而富人却不懂得智慧的重要呀。”
拉比即为犹太教教士,也是犹太人一切生活方面的“教师”,经常被作为智者的同义词。所以,这则笑话实际上也就是:“智者说智”。
拉比的说法不能说没有道理,知道金钱的价值,才会去为富人做事,而不知道智慧的价值,才会在智者面前露出狂态。但笑话明显的调侃意味又体现在哪里呢?就体现在这个内在悖谬之上:有智慧的人既然知道金钱的价值,为何不能运用自己的智慧去获得金钱呢?知道金钱的价值,但却只会靠为富人效力,而获得一点带“嗟来之食”味道的酬劳,这样的智慧又有什么用,又称得上什么智慧呢?
智慧与金钱的同在与同一,使犹太商人成了最有智慧的商人、使犹太生意经成了智慧的生意经。犹太生意经是让人在做生意的过程中越做越聪明,而不是迷失的生意经!
犹太商人赚钱强调以智取胜。
犹太人认为,金钱和智慧两者中,智慧较金钱重要,因为智慧是能赚到钱的。
基于这样的观念,在犹太人看来,即使一个十分渊博的学者或哲学家,如果他赚不到钱,一贫如洗,那么学者的智慧只是死智慧、是假智慧。真正有智慧的人是既有学识又有钱的人,所以犹太人很少赞美一个家徒四壁的饱学之士。
有一个这样的故事:
贫穷的犹太教区加利曾写信给伦贝格市一位有钱的煤商,请他为了慈善的目的赠送几车皮煤给教区。
商人回信说:“我们不会给你们白送东西。不过,我们可以半价卖给你们50车皮煤。”
该教区表示同意先要25车皮煤。交货3个月后,他们既没付钱也不再买了。
不久,煤商寄出一封措词强硬的催款书,没几天,他收到了加利曾教区的回信:
“……您的催款书我们无法理解,您答应卖给我们50车皮煤减价一半,25车皮煤正好等于您减去的价钱。这25车皮煤我们要了,那25车皮煤我们不要了。”
煤商愤怒不已,但又无可奈何。他在高呼上当的同时,却又不得不佩服加利曾教区犹太人的聪明。
在这个故事中,加利曾教区的犹太人既没耍无赖,又没搞骗术,他们仅仅利用这个口头协议的不确定性,就气定神闲地坐在家里等人“送”来了25车皮煤。
这就是犹太人的赚钱高招。
犹太人爱钱,但从来不隐瞒自己爱钱的天性。所以世人在指责其嗜钱如命、贪婪成性的同时,又深深折服于犹太人在金钱面前的智慧。只要认为是可行的赚法,犹太人就一定要赚,赚钱天然合理,这就是犹太人经商智慧的高超之处。
3.拥有智慧可以创造利益
古时候,耶路撒冷的一个犹太人外出旅行,途中病倒在旅馆里。当他知道自己的病已经没有希望时,便将后事托付给了旅馆主人,请求他说:“我快要死了,如果有知道我死而从耶路撒冷赶来的人,就请把我的这些东西转交给他。但是,此人必须做出三件聪明的事,否则,就绝对不要交给他。因为我在旅行前对儿子说过,如果我在旅途中死了,要继承遗产的话,必须做出三件聪明的事才行。”
说完,这个人就死了。旅馆主人按照犹太人的礼仪埋葬了他,同时向镇上的人发布了这个旅行者的死讯,还派人送信到耶路撒冷。
旅行者的儿子在耶路撒冷经商,听到父亲的死讯后,立刻赶到父亲死亡的那个城镇。他不知道父亲死在哪一家旅馆里。因为父亲临死前,曾叮嘱不要把那所旅馆的名字告诉儿子,所以他只好发挥自己的商业头脑来处理这个棘手的问题了。
这时,刚好有个卖柴人挑着一担木柴经过。旅行者的儿子便叫住卖柴人。买下木柴后,吩咐他直接送到那家有个耶路撒冷来的旅行者死在那里的旅馆去。然后,他便尾随着卖柴人,来到了那家旅馆。
旅馆主人见卖柴人挑着木柴进来,便对他说:“我没有向你买过木柴。”
卖柴人回答说:“不,我身后的那个人买下了这担木柴,他要我送到这里来。”
原来,这是那个儿子做的第一件聪明的事。
旅馆主人很高兴地迎接他,为他准备晚餐。餐桌上有5只鸽子和一只鸡。除了他以外,还有主人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一共7个人围坐在餐桌旁一起吃饭。
主人要旅行者的儿子把鸽子和鸡分给大家吃,青年推辞说:“不,你是主人,还是你来分比较好。”
主人却说:“你是客人,还是你来分。”
青年便不再客气,开始分配食物。首先,他把一只鸽子分给两个儿子,另一只鸽子分给两个女儿,第三只鸽子分给主人夫妇。剩下的两只,就自己拿来放在盘子里。
原来这是他做的第二件聪明的事。
接着他开始分鸡肉,他先把鸡头分给主人夫妇,然后是主人的两个儿子各得一个鸡腿,两个女儿各得一个鸡翅膀。最后剩下的整个鸡身子,全归了他自己。
这便是他做的第三件聪明的事。
看到这种情形,主人终于忍不住大声叱责他说:
“在你们国家里就兴这么做吗?你分配鸽子的时候,我还可以忍耐,但看到你这么分配鸡肉,我再也忍受不了了,你这么做到底是什么意思?”
年轻人不慌不忙地说:“我本来就无意接受这项分配工作,可是你硬要我接受,所以我按照我认为最完善的做就是了。你和你太太以及一只鸽子合起来是三个,你两个儿子和一只鸽子合起来是三个,两个女儿和一只鸽子合起来是三个,而我和两只鸽子合起来也是三个,这很公平嘛。还有,因为你和你太太是家长,所以分给鸡头,你们的儿子是家里的柱子,所以给他们两只鸡腿,把翅膀分给你女儿,是因为她们迟早要长翅膀飞到别人家里去的,而我本人是坐船到此,还要回去,所以取了鸡身。请赶快把父亲的遗产交给我吧。”
这位年轻人处理这三件事的举动都可称为“聪明行为”,初看起来,确实有点费解。
第一个行为可以算聪明行为。因为这个年轻人原来面临的是一个问不出答案,或者不准问的问题。通过一笔木柴交易,他把回答这个问题作为成交的条件,让卖柴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帮助他解决了难题。
从这层意义上说,他通过利益再分配,使卖柴人与他在利益上有了一些共同之处,从而借他人之力而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这一行为很聪明。
可是,这分鸽子、分鸡肉,就不那么容易理解了。这种近于恶作剧的行为也是聪明行为吗?要是的话,那大孩子诈骗小孩子的玩具、吃食等行为,似乎也可以算做大有出息的聪明行为了?当然,会诈骗总比一味只知抢夺,要多几分聪明或者狡诈。
其实,这里有个小小的机关。故事中特意提到旅馆主人发火之事。为什么发火,从表面上看,是那位年轻人“贪”宾夺主,把主人桌上的鸽子、鸡肉大量占为己有,所以惹得主人发火。
但是,要再看下去呢?显然,年轻人要主人发火才是他的本意。正是在主人发火之后,他才理直气壮地要求主人归还遗产。这里就有奥妙了。
奥妙说穿了实在简单得很。
年轻人来此是为了取得父亲的遗产,但条件却十分苛刻:表现出三个聪明行为。这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并不简单。因为这聪明二字没有一个明确的可操作的标准。他尽可以竭其所能地表现他的聪明,但认可不认可他的行为为聪明行为,主动权不在年轻人的手里,而在旅馆主人手里。
所以,为了让旅馆主人早一点承认他的聪明,年轻人又一次借人与人的利益关系来做文章了。
如果说,他借卖柴人之力时,用了利益同增的策略的话,那么,在“迫使”旅馆主人合作时,则用了利益同减的策略:你如果不承认我的聪明行为从而不给我遗产的话,我将没完没了地以牺牲你的利益的方式,迫使你承认我的聪明。既然你有权利决定我的行为是否聪明,那么,你也有义务不断接受我各种不够格的聪明行为所带来的一切不聪明后果。所以,如果你的聪明能使你认识到自己的损失,那么,你的聪明也一定会以承认我的聪明来摆脱你的困境,还有我的困境。
因此,旅馆主人咆哮如雷之时,也就是他已经感觉到利益受损之时。年轻人的一番话,只是证明其行为之聪明的“意识形态”,即看似有理(因为有种种数据)的解说而已。真正有分量的,是他的行为所带来的结果。
从上述看似繁琐的阐述中,我们似乎可以感觉到犹太人看待和处理人际关系的某种灼见和谋略。
这个年轻人同卖柴人及旅馆主人这样非亲非故之人的关系中,其他考虑包括道德考虑也是需要的,但真能击中要害、调动对方的,惟有利益。只有他人的利益同你的利益紧紧地绑在一起的时候,他人才可能像为自己谋利或避害一样,为你着想,因为这一着想,以及由其产生的努力可以同时带来其自身利害的相应变动。
所以,与人相处或调动对方时,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人为自己的利害着想”。中国的那些义兄义弟们所标榜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其实就是利益的共享。
今日美国犹太人院外集团的活动之卓有成效,就是这一谋略成功的证明。当美国犹太人拥有巨额资金和至关重要的选票,并能团结得像一个人一样,极其精明地将他们按照“利害与共”的原则加以运用时,无论是国会议员,还是觊觎白宫宝座的竞选人、希望连任的白宫主人,都不能不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要求。要知道,到1974年,美国犹太人为民主党和共和党提供的竞选资金,已分别达到它们所收到的竞选资金总额的60%和40%!
不过,以智慧创造利益,这也需要一个人有仗“智”疏财的气度与胆略。
4.做个堂堂正正的精明人
世界各国各民族中都不乏精明之人,这是毫无疑义的,然而相互比较而言自然还有个程度的不同,对精明本身的态度也大不一样。比如说,中国人讲究的是智慧,更追求“大智若愚”的境界,从“大智”需要“若愚”可以反窥出在中国人的心态中,精明是一种适宜于在阴暗角落中生存的物种,中国人的典故中多的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训诫,同时反映出:“精明”在中国文化心态中多多少少有点像个丑角。而犹太人则不同。
犹太人不但极为欣赏和器重、推崇精明,而且是堂堂正正地欣赏、器重、推崇,就像他们对钱的心态一样。在犹太人的心目中,精明似乎也是一种自在之物,精明可以以“为精明而精明”的形式存在。这当然不是说,精明可以精明得没有实效,而是指除了实效之外,其他的价值尺度一般难以用来衡量精明,精明不需要低头垂首地在宗教或道德法庭上受审或听训斥。下面这则笑话可以说最为生动而集中地显现了犹太人的这种心态。
美国和苏联两国成功地进行了载人火箭飞行之后,德国、法国和以色列也联合拟定了月球旅行计划。火箭与太空舱都制造就绪,接下来就是挑选太空飞行员了。
工作人员先问德国应征人员,在什么待遇下才肯参加太空飞行。
“给我3000美元,我就干。”德国男子说,“1000美元留着自己用,1000美元给我妻子,还有1000美元用做购房基金。”
工作人员接下来又问法国应征者,他说:“给我4000美元。1000美元归我自己,1000美元给我妻子,1000美元归还购房的贷款,还有1000美元给我的情人。”
以色列的应征者则说:“5000美元我才干。1000美元给你,1000美元归我,其余的3000美元雇德国人开太空船!”
由这则笑话传达出来的犹太人的精明,用不着我们多说了,犹太人不需从事实务(开太空船)而只需摆弄数字,而且是金融数字就可以享有与高风险工作从事者同样的待遇,这正是犹太人风格中最显著的特色之一。
令人意外的是,这不是其他民族对犹太人出格的精明的一种刻薄讽刺,而是犹太人自己发明的笑话。
平心而论,犹太人并没有盘剥德国人,德国人仍然可以得到他开价的3000美元,至于是从有关委员会那里拿到的还是从犹太人那里拿到的,这在钱上面并不能反映出来。至于犹太人自己的开价,既然允许他们自报,他报得高一些也无可非议,怎么安排纯属他个人的自由,就像法国人公然把妻子与情人在经济上一视同仁一样。所以,在这则笑话中,犹太飞行员的精明又没有越出“合法”的界限。
而且说实话,仅就结果而言,任何一国的飞行员要处于这种“白拿1000美元”的位置上,都会感到满意的。但无论在笑话中还是现实生活中,他们都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甚至连想也不会想到,因为这种“过于直露的精明”在潜意识层次就被否定了:他们会为自己的精明而感到羞愧!
但从这则笑话本身来看,我们丝毫感觉不到犹太人为自己精明得“过分”而羞愧的意思,只有一种得意,一种因为自己想出了如此精明甚至精明得无法实现的念头而“洋洋自得”的心情。至于是否“过于直露”这种考虑,丝毫不能影响他们的精明盘算,更不能影响他们对精明本身的欣赏。他们把精明完全看做一件堂堂正正,甚至值得炫耀的东西!可以说,对精明自身的发展、发挥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比这种坦**的态度更为关键了。犹太人可以说就是在为自己卓有成效的精明的开怀大笑声中,变得越来越精明的!
犹太民族的笑话大多都是精明的笑话,而现实生活中的犹太人更多的是精明之人,而且还是同样对精明持这种坦**态度的精明之人。
5.用智慧念好生意经
世人无不惊叹,犹太商人聚敛财富的灵巧和诡谲如同魔术师一样。其实犹太商人之所以能成为世界上最成功的商人,犹太生意经之所以成为智慧的生意经,就是因为智慧与金钱同在:犹太生意经是让人在做生意的过程中越做越聪明的生意经,也是1加1大于2的智慧。
在国际社会的各个领域,都有犹太人卓尔不群的身影,尤其是在商业世界里,大凡执金融牛耳的皆是犹太人,他们之所以能出类拔萃,与其民族独特的大智慧是息息相关的。
钱只有融入了智慧之后,才带有了灵性。犹太商人就是活的钱和活的智慧二者的圆满结合。
犹太人麦考尔曾经这样教导他的儿子:“我们惟一的财富就是智慧,当别人说1加1等于2的时候,你应该想到大于2。”
早年,父子俩来到美国的休斯敦做铜器生意。20年后,老麦考尔死了,小麦考尔独自经营铜器店。儿子始终牢记着父亲的话,他做过铜鼓,做过瑞士钟表上的弹簧片,做过奥运会的奖牌。他甚至把一磅铜卖到3500美元,这时他已经是麦考尔公司的董事长了。虽然是董事长了,但美国还是没有几个人知道他,真正让他扬名的,是纽约州的一堆垃圾。1974年,美国政府决定清理给自由女神像翻新扔下的大堆废料,很长时间没有人愿意承揽这个活儿,于是政府发布公告,向社会广泛招标。遗憾的是又过了很长时间,仍然没人投标,因为在纽约州,垃圾处理有严格规定,弄不好会受到环保组织起诉的。小麦考尔当时正带着妻儿在法国旅行。一天下午,当他在朋友那里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即决定终止休假,第二天一早就乘机飞往纽约。看到自由女神像下堆积如山的铜块、螺丝和木料后,他不发一言,当即与政府部门签下了协议。消息传开后,纽约许多运输公司都在暗自发笑,他的许多同行也认为废料回收费力不讨好,能回收的资源价值实在有限,这一举动实乃愚蠢之极,但聪明的小麦考尔并不因为人们的不理解而动摇。
正当所有的人都在等着看他笑话的时候,他已开始组织工人对废料进行分类。他让人把废铜熔化,铸成小自由女神像,旧木料则加工成底座,废铜、废铝的边角料则做成纽约广场的钥匙。他甚至把从自由女神像身上扫下的灰尘都包装起来当盆景土出售。他在自由女神像下面开了一个临时的小店,专门销售这些纪念品,凡是来瞻仰自由女神像的人,都争相购买,结果可想而知,这些废铜、边角料、灰尘都以高出它们原来价格的数倍乃至数十倍卖出,且供不应求。不到3个月的时间,他让这堆体积庞大的废料变成了350万美金,每磅铜的价格整整翻了1万倍。
智慧与金钱的同在,在麦考尔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印证了“犹太商人是最有智慧的商人、犹太生意经是智慧的生意经”。也难怪欧美人都说:“犹太生意经是让人在做生意的过程中越做越聪明而不是迷失的生意经。”
这些看来细小且无处不在的小智慧就是犹太商人开启成功之门的钥匙。犹太商人就是这样在竞争中把自己的钱袋装满的。
6.财富属于高财商的犹太人
智商即智力商数,它是智力年龄与实际年龄的比值,人们用它来判定一个人的智力水平。这种判定方式如今渗入到各个领域,如情感方面的“情商”、生意范畴中的“财商”等等,智商高的人学习优秀,情商高的人生活美满,而财商高的人赚钱容易。
美国人乔·史派勒写了一本犹太商人很爱看的书,叫《动手来种钱》,书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人只剩下最后1美分,当这个人正准备用掉这1美分时,一个想法突然冒了出来,他把钱换成铜币。他提示自己每次花钱时,就要让钱再以10倍或更多倍的数量返回自己的口袋。这是一种很奏效的方法!后来这个人终于财富广进,成为一个腰缠万贯的富翁。
动手“种”钱之前,先要有“种”钱的想法。这种想法就是“财商”!犹太民族是非常重视财商的民族,他们对孩子财商的培养是世界一流的,他们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对孩子灌输各种理财观念。在传统上,一般说来,他们要求孩子达到这样的目标:
(1)孩子3岁时,能够辨认硬币和美元纸币。
(2)孩子4岁时,知道每枚硬币是多少美分,认识到我们无法把商品全部买到手,因此必须做出选择。
(3)孩子5岁时,知道基本硬币的等价物,知道钱是怎么来的。
(4)孩子7岁时,知道找数目不大的钱,能够数大量的硬币。
(5)孩子8岁时,能够通过做额外工作赚钱,知道把钱存进储蓄账户中。
(6)孩子9岁时,能够制定简单的一周开销计划,购物时知道比较价格。
(7)孩子10岁时,懂得每周节省一点钱,以备大笔开销使用。
(8)孩子12岁时,能够制定详细的开支计划,懂得正确使用银行业务中的术语。
对于以上目标,犹太人的孩子往往能在相应的年龄段轻而易举地达到,犹太人能在生意往来中赚大钱,这与他们自小就受到培养的高财商是分不开的。下面仅举几例说明:
(1)卖水胜过淘金
19世纪中叶,加州发现金矿的消息在美国不胫而走。许多人认为这是个千载难逢的发财机会,于是千里迢迢奔赴加州。一夜暴富的淘金梦的确很美,17岁的小农夫亚默尔也成为这支庞大的淘金队伍中的一员,他同大家一样,历尽千辛万苦,一个月后终于赶到加州。
做这种淘金梦的人也比比皆是,而且还有越来越多的人从四面八方赶来,一时间,加州遍地都是淘金者,而金子自然不能如淘金者的意愿,越来越难淘。
不但淘不到金子,而且生活也越来越艰苦。加州气候干燥,植被稀少,水源奇缺,许多不幸的淘金者不但没有圆了自己的致富梦,反而丧命此处。小亚默尔苦苦地淘了一段时间,和大多数人一样,不但没有发现黄金,反而被饥渴折磨得半死。一天,望着自己水袋中那一点舍不得喝的水,听着周围人对缺水的抱怨,亚默尔的财商让他突然有了一个念头:淘金的希望太渺茫了,还不如卖水呢!水的价格虽然远不及金子,但需要量很大。于是亚默尔毅然放弃对金矿的努力,用手中挖金矿的工具去开挖水渠,从远方将河水引入水渠,用细纱过滤,成为清凉可口的饮用水。然后将水装进桶里,挑到山谷一壶一壶地卖给淘金的人。当时有不少人嘲笑亚默尔:千辛万苦地到加州来,不去挖金子发大财,却干起这种蝇头小利的小买卖,而且这种卖水的生意哪儿不能干,何必跑到这里来?然而,亚默尔却以“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的心态,继续卖他的水。他心里暗自高兴:天下哪里有这样的好买卖?把几乎无成本的水大量卖出去。哪里有这样好的市场?成百上千的顾客,而且天天需要。还有一点非常特别的就是来这里的人都是想赚大钱的,他们会不惜一些买水的小钱。最后,所有淘金者都空手而归,而亚默尔却在很短的时间靠卖水赚到几千美元,这在经济萧条时是一笔非常可观的财富了。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高财商者都能发现致富的机遇,而那些低财商者,让财富从自己的身边溜走,却毫无察觉。
(2)把握得到财富的机会
有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机会是上帝的别名。”在特定的时间里,各种因素配合恰当,就会产生有利的条件。谁最先利用这些有利的条件,运用手上的人力、物力从事投资,谁就能更快、更容易地获得成功,赚取更多的财富。这些有利条件的总和便是机会,高财商的人往往善于把握这些得到财富的机会。
要想秋天有收成,必须在春天就播种。同样,想获得机会,高财商的人也总是要努力付出,包括自己的时间、收入、安逸生活和享受等等,随时全神贯注地做好准备,一旦机会出现,便顺手将它抓住。但是有些人却总想靠一些运气而求得自身的发展。然而,运气并不等于机会,运气带有偶然、出乎人意料之外的性质,运气的有无与财商的高下没有任何关系。譬如,有个人走在街上,结果拾到了1000美金,这是运气。提炼青霉素的弗莱明本来是要培养葡萄球菌,却意外地培养出了噬菌霉菌,这应该算他的运气。当然拾钱包与发现青霉素还是有显著区别的,拾钱包纯属意外,那是运气,没有夹杂机会在里面;对弗莱明来说,霉菌是个不速之客。而发现青霉素的事,则在运气之中夹杂着机会。后来,弗莱明专心致志地提取青霉素,无形中给霉菌创造了巨大的医学价值,不仅为弗莱明带来了声誉和成就,也为弗莱明带来了巨额的财富。
发现霉菌之后,弗莱明可能有两个反应:一是觉得霉菌的出现,阻扰了他对葡萄球菌的研究,给他添了乱子,把它当做麻烦事,搁在一边,不予重视;二是觉得好奇,对霉菌进行研究。如果弗莱明采取前一种态度,发明青霉素的就不会是他,而是别人了。弗莱明能够及时抓住机会,结果获得了成功。
高财商的人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能分清机会和运气,他们不排斥运气,但决不是消极地等待运气,更重要的还是要用他们自己的财商,挖掘藏在实际生活中的机会。因此,他们能很顺利地得到财富,成为一个真正的成功者。
犹太人认为:一个人能竭尽全力去完成一项事业,这是难能可贵的,也必须要那样去奋斗。如果一个人没有自己的奋斗目标,又不肯付出自己的力量去实施自己的计划,这个人很难事业有成。
一个有高财商的人就会在事业上有所突破,他也会成为被世人尊敬的人。
7.变通是一种必不可少的经商智慧
伟大的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写过一出有名的喜剧《威尼斯商人》,里面刻划了一个极端吝啬又充满报复心的犹太商人夏洛克。
此人专好放高利贷,一毛不拔,并因基督徒商人安东尼奥多次斥责他而怀恨在心。
一次,夏洛克借安东尼奥为资助朋友远行求婚急需用钱之机,同他立下契约,言明到期不还以安东尼奥心口上的一磅肉来抵偿所借的3000英镑。
结果,安东尼奥由于货船接连出事而误了还债日期。在法庭上,不管别人如何调解,夏洛克坚持要心口上的一磅肉,而不要哪怕数额再大的赔款。
于是,安东尼奥的朋友之妻,即朋友靠安东尼奥这笔借款的资助所娶来的妻子,机智地要求夏洛克只能取一磅肉,但不得流安东尼奥一滴血,否则处以极刑,才震慑住了夏洛克,并使他宁可认赔也不敢下手。
最后,基督徒们不仅以违约罪——说好割肉,却不割肉了——惩处了夏洛克,罚掉他一大笔财产,还迫使他同意,让女儿同基督徒结婚,并给予巨额嫁妆和遗产继承权。
很明显,莎士比亚对犹太人的这一看法,与其说来源于他自己对身边犹太人的感性认识,不如说这一看法更多地来源于中世纪基督教会关于犹太人的刻板模式或成见。当时,犹太人定居英国的时间并不长,只有200多年,英国人对犹太人的了解和认识还谈不上很深。
所以,莎士比亚作为一代文豪,虽然借剧中人之口为犹太人做了不少声辩,但不自觉地还是反映了,并且是典型地反映了当时主流文化对犹太人的那种歧视、无奈而又嫉恨的心态。逼着犹太人只能同卑污的钱贷业打交道;不得不向犹太人借钱且对犹太人的财运亨通无可奈何,千方百计夺取犹太人的钱财和子女。
最不公道的是将中世纪基督徒那种近乎偏执的不惜放弃钱财的报复心,强按在夏洛克身上。而随着夏洛克成为一个著名的文学典型,夏洛克及其以3000英镑换一磅肉的报复心,似乎也成了犹太人的典型。
其实,作为典型而不是个别例子,这是对犹太人的极大的误解、极大的无知甚至极大的……因为在涉及钱财的问题上,如果犹太人有报复心的话,那么这种报复心也集中表现为索回钱财,而绝不会要一磅“毫无价值”的人肉来作替代。
日本有一家犹太人开的公司。一次,一个公司雇员盗取公款后潜逃了。
董事长获悉后,十分恼怒,马上要求报告警察局。公司的一个主管赶快跑去找犹太共同体的拉比商量。
拉比听完情况后,明确告诉他:
“最好先查清楚他是否真的属于卷款逃走。如果情况属实,又告到警察局,他就会受到起诉,被送进牢房。但这不是犹太人的做法。”
按照犹太教律法,如果有人偷了钱,就要使这个人不坐牢而把钱取回来。一坐牢,钱就拿不回来了。
拉比建议他们,与其把卷款者抓回来,投进大牢,不如设法自己找到他,把钱要回来,再处以罚金。
结果,公司真的把那个职员找回来了,并证明他确是盗取公款潜逃。于是,他们把那个人带到了拉比那里。
拉比按照犹太律法,要求他赔款。但那个人表示,他已经身无分文了,并且表示,与其坐牢,不如去工作,把工资拿来分批偿还公款。
最后,拉比裁定,该雇员继续为公司工作(当然不会再有卷款的机会),以工资偿还公款,并处以一定比例的罚金。赔款由公司收回,罚款则交给拉比用做慈善基金。
其实,从文化学的意义上说,钱本来就是人的生命活动的一般等价物,剥夺钱财就是在剥夺一个人支配自己生命活动的权利。这种化“钱”为牢的办法,就其消极作用而言,几近于关大牢,而就其积极意义而言,又胜过单纯的关大牢。
反过来,在怒火中烧的时候,一味放纵“报复”这种生命活动,无形中等于以那笔本来可以追讨回来的钱所代表的生命活动支配权做了抵押。
精明务实的犹太人绝对不会做这样的傻事,更不会在合约上留下这么大的漏洞。莎翁把夏洛克写得有点傻了,是不是无意识中感觉到,要不把夏洛克写傻的话,他戏剧中的法庭就审不下去了?
犹太人不仅在讨回赃款这一点上十分聪明,而且在确定罚款比例时,也表现出别出心裁的机巧。
一般来说,罚款的比例为赃款的25%。这只是一个大概,具体的还有许多严格规定,视被盗物的性质,被盗物能否用于赚钱,盗窃发生时的场合、时间等而定。
比如《塔木德》上规定,偷马的罚款比例非常高,可达400%,因为可以用偷来的马赚钱,被偷的人有可能走投无路。
有意思的是,一般偷驴比偷马的罚款低,理由是“马比较驯良容易偷”。犹太民族对智慧的极端爱好,于此也可以略见一斑。
在古代以色列,罚款或拒付款、拒付利息的追讨,都采取以给钱的主人服劳役的方法来偿还。只有最为严重的情形,才把人送进监牢。但在犹太人心目中,这样做实在是下下策,并没有根本解决问题。
可以说,在处理这类不合法占有财产的问题上,犹太人似乎又走在了历史的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