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光明正大地追求金钱(1 / 1)

没有什么东西像金钱这样让世人在它面前表现得如此矛盾:既迫不及待地想得到它,又极力遮掩追求金钱的真实意图。而犹太人——不管贫穷或者富有,却都以一种坦然的心态光明正大地追求金钱。他们视金钱为上帝的恩赐,但在金钱面前又表现出难得的理性和自信。

1.金钱是实践人生价值的工具

犹太人认为,金钱是比天国的精神上帝更为实在的世俗上帝。对注重现实生活的犹太人而言,对必须靠金钱生活的犹太人而言,金钱就是世俗上帝——金钱使他们的肉体得以生存,也只有在世俗上帝保证人的肉体生存之后,他们才能膜拜精神上帝,追求高贵的精神生活。

在犹太人看来,金钱是实践人生价值的工具,是成功的标志。犹太教义是这样说的:金钱是给美好人生的祝福,是人送给上帝的礼物。

在今天,金钱已经是你成功的标志和人生价值的重要衡量标准,在某些人的眼里甚至已经成为惟一的衡量标准。

犹太人认为金钱是上帝给人美好人生的祝福,也是给上帝的礼物。犹太人对金钱的热爱不仅仅只局限于现实生存的需要,更是一种精神的寄托,也是美好人生的必需工具。在犹太人的思想观念中,由于他们所处的背景和职业地位的特殊性,因而就形成了对金钱的独到看法:“赚钱不难,用钱不易。”

不论是哪一种社会形式,金钱的社会作用是绝不可以低估的。犹太人曾这样说:“穷亲戚是远亲戚,富亲戚是近亲戚。”犹太人的发展历史就一再验证了这个事实。他们没有金钱的时候,就处于社会的底层,人们都看不起他们,说他们是“犹太穷鬼”,他们走到哪里都会受到歧视和压迫;而一旦他们有了钱,就可以和贵族平起平坐,人们也对他们钦慕和妒忌不已。因此犹太人认识到,在社会中,没有钱的人注定是可怜的人,而要想获得尊严和敬重,就必须有钱。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金钱日益成为人们事业成功的重要标志之一,是衡量人们人生价值的重要尺度,而你所拥有的财富的多少越来越证明你对社会创造价值的多少。当今的社会,任何一个不甘于平凡的人都在努力地赚钱。尽管是自己生活的需要,但是对于富有追求的人来说,金钱更是人们社会地位的象征。

当其他民族还在憎恶金钱时,犹太人就有着“爱钱人才能成为富翁”的金钱观,这使他们赚钱时放下了思想包袱,也为他们开辟了众多的赚钱途径。为了赚钱,他们可谓千方百计,绞尽脑汁。

历史上,金钱曾被很多民族广泛地看做一种罪恶,只有犹太人除外。与“越穷越光荣,越穷越革命”的观点截然相反,犹太人认为“贫穷就是罪恶”。

犹太人是一个没有被禁欲主义束缚的民族,中国厨子、美国工资、英国房子、日本妻子是他们理想生活的四大目标。

事实上,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金钱都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物质上的生存,它是必需的;对于精神上的追求,它可以成就重大的事情,是人们成功的标志,也是人们获得高质量生活的保证。难怪著名作家索尔·贝娄夸张地说:“金钱是惟一的阳光,它照到哪里,哪里就发亮。”

2.珍爱金钱,更珍爱现钞

犹太人奉行彻底的现金主义,在日常生活及交往中,犹太人的现金主义表现得特别明显,在做生意时,犹太人关心的是现金,力求把一切东西都“现金化”。因为在他们看来,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没有人能预知明天会发生什么事,也无法保证对方明天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人、社会及自然,每天都在变,只有现金是不变的,这是犹太人的信念,也是犹太教的“神意”。

有一个富于哲理的犹太故事,说的是一个富翁在病危临终之际,立下遗嘱:“请将我所有的财产,包括房子、田地、牲口还有奴隶等全部兑换成现金,用这些钱买一张高级的毛毯和床,然后把余下的钱放在我的枕头里面,等我死后再将它们一同放进我的坟墓,我要带这些钱到天国去好好休息。”

富翁死后,亲人按照遗嘱准备将死者所有财产换得的现金一同埋进他的坟墓。这时,他的一个犹太朋友觉得这样太可惜,就灵机一动,立即掏出支票和笔,签下了同等的金额,撕下支票,放入棺材。他拍了拍死者的脑门说:

“老朋友,支票上的金额比现金还要多,你会满意的。”

这则笑话说明了犹太人对现金的偏爱,这似乎是犹太祖先们留下的传统。一方面是因为犹太人长期流浪,驱逐和杀戮时刻威胁着他们,他们必须时刻准备携带现金流亡。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对任何人都不放心,他们总是在考虑,一旦把商品赊出去,钱拿不回来怎么办?于是犹太人在金钱方面就养成了这样一种习惯,奉守现金主义。

在这个习惯的影响下,犹太人对银行存款不感兴趣。他们认为银行虽然有利息,但利息是微乎其微的,并且利息的增长幅度还不如物价上涨的速度快,所以犹太人很少有人会把钱存在银行里。现金虽然没有利息,但因为没有银行存款之类的证据,所以也就不用缴纳各种赋税,因此用起来方便多了。虽然现金留在手中,不会增加,但也不会减少,对于犹太人来说,不减少就是不亏本的起码条件。再者,现金拥有者如果是一个商人,他的现金随时都可能协助自己扩大投资,把它变成更大的利益,用这些钱购置房产、店铺、设备等固定资产,或者搞商务活动,它会比存在银行里多很多的利润,灵活性也强,运转速度更快,这就是现金的威力。

如果与犹太人打交道,就会明白他们对交易的评价。他们在交易中最为关心的就是“你今天带来了多少现款”。更让人感到惊讶的是他们对一个公司的评价:“如果把那个公司换成现钱,它究竟值多少呢?”总而言之,他们关心的是现金,力求把一切东西都用现金的形式来体现,因而他们在做生意时,就力求现金交易。即使交易的对方是亿万富翁,也难以保证他明天不会发生异变。他们所相信的就是无论外在条件如何变化,惟一不变的就是现金。这就是犹太人的观念。

一家犹太人的小餐馆的墙壁上贴着一首诗:“我喜欢你,你要赊欠,但我不能答应,就怕你不会再上门。”他的意思就是“现金交易,恕不赊欠”,但他的语言却十分婉转。其实,这家小餐馆里一杯酒水才几块钱,但老板为什么要绞尽脑汁编出这样的诗歌来拒绝顾客的赊欠呢?道理很简单。如果小餐馆允许顾客赊欠,其中的利息势必要由自己负担,换句话说,自己所得的利润必然会被这部分利息所侵蚀。再加上小餐馆是小本经营的生意,如果赊欠太多,必将影响餐馆的资金周转,从而会使餐馆陷入困境。

这就是商场中犹太人的精明。

事实上,在现代商品社会里,现金仍是十分重要的。在瞬息万变的商场中,风险随时存在,甚至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如果忽略了现金,往往会导致很大的损失,有时候甚至是血本无归。所以,犹太人的现金主义观念不是没有道理的。

犹太人的现金至上原则,是经商中最实用,也是最简单的方法。无论你是谁,想做什么样的生意,在这点上,必须要多方尝试。这样就会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痛苦和麻烦,也就不会因此而耽误了自己的生意。

现金主义还有一个好处,如果手中有了大量的现金,在与急需现金的对象做交易的时候,往往可以将对方的价格杀到最低。

嘉得力一家是活跃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期著名的犹太家族,它一直定居在伊拉克的巴格达,主要从事农产品贸易和放贷。无论财力、声望还是政治影响,都是极为出众的。

在经营农产品贸易的过程中,每当收获季节,当地农民急于将自己的产品变成现金,以解决资金不足。这时候,嘉得力就拿出大量资金,用极低的价格收购那些能够储存的农产品,然后等到农民存粮已尽、青黄不接的时候,再以极高的价格卖给农民。这样一去一来,就赚取了极大的利润。

同时,嘉得力还把收购来的农产品运到欧洲,换取工业产品或工艺装饰品,然后在本地销售。把两地不同的劳动价值,用物换物的形式来加以体现,谁也不知道中间有多少利润。嘉得力就是这样悄无声息地赚钱,因此,没过多久,它就成了当地的富豪。

犹太人的“现金主义”,正如我国的一句俗话“赊三不如现二”。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犹太人对钱非常珍爱,尤其是现钞,就宛如对生命的珍爱一般。另外,除了现金,黄金、钻石等也深受犹太人所喜爱,所以,犹太人特别喜欢做黄金、钻石生意。

3.金钱是上帝给人的祝福

犹太人虽然以宗教作为生活的依托,但与其他民族不同的是,他们从不轻视金钱,这一点与其他宗教完全不一样。金钱在犹太人心目中的地位是其他事物所无法取代的,被看做是世俗的上帝。然而令人惊讶的是,他们并不视钱为命,他们在重视金钱的同时又是那么轻视金钱。为什么重视中又带点轻视呢?这是因为他们重视金钱并不是因为金钱本身的货币性质,而是重视赚取金钱的过程对于人生的实际意义。

在犹太人必读的《塔木德》一书中有这样一个故事,说明了犹太人对金钱的态度。

有一位无神论者来看望拉比。

“您好,拉比!”

“您好!”

无神论者拿出一枚金币交给拉比,拉比二话没说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你有什么困难了吗?”拉比说,“是不是你的妻子不能生育,你想让我为她祈祷?”

无神论者回答:“不是的。我到现在还没有结婚呢!”他边说,边拿出一枚金币给拉比,拉比还是毫不犹豫地就装进口袋。

“你肯定是有事情要问我。”拉比说,“或许是你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希望上帝能饶恕你?”

无神论者再次回答:“不是的。我一直安分守己,从没有犯下罪行。”说完,他又拿出一枚金币给拉比,可拉比还是照收不误。

“是不是你的生意不景气,没有赚到大钱?你希望我能为你祈祷。”拉比有所期待地问。

“不是。我今年的运气很好,赚了很多钱。”奇怪的是,他还没有说完,就又给了拉比一枚金币。

拉比迷惑了,迟疑地问:“那你到底想让我干什么呢?”

“我什么都不想让你干,”无神论者回答,“我只是想看看一个人什么都不干,只拿钱能维持多长时间!”

“钱就是钱,不是别的东西。”拉比回答道:“我拿着钱,就像拿着一块石头、一张纸一样。”

这个故事说明,犹太人注重金钱,但是在赚取金钱的时候,他们已经把金钱当做一种十分普通的东西,丝毫不觉得金钱有烫手的感觉。

有许多犹太大富豪在手中掌握着数以百万、千万,甚至亿万的财富的时候,他们感觉手里所拿的也不过就是一堆纸张而已,并不会感觉到这就是可以时刻给人带来福祸安危的东西。

要想赚钱,就绝对不能增加自己的心理负担,要十分从容地、冷静地对待金钱。如果对金钱不感兴趣自然赚不到钱,然而倘若把金钱看得太重也就给自己背负了沉重的包袱,这个时候,你所需要的就是彻底地忘掉金钱,不要再把它当做负担才好。

犹太人只把金钱当做一种很好玩的物品,它在刺激着每个人的神经去高度地投入它。

人们投入资金的时候就是投入了一次次危险的但却很有趣的游戏。当取得这个游戏的胜利的时候,也是十分有意思的。如果不把赚钱当做游戏,而将其看做一项沉重的工作,甚至是在拿命运做赌注,心理的压力会十分的巨大,以致人们不敢去冒任何风险了。

著名的金融家摩根就持有这样的赚钱观念,即赚钱是一种新鲜刺激的游戏,决不让它变成一种沉重的负担。他认为只有以这种游戏的心态去赚取金钱,才是良好的赚钱心态。

摩根赚钱甚至达到痴迷的程度,他一直以来都有这样一种习惯,每当黄昏的时候,就到小报摊上买一份载有股市收盘的当地晚报回家阅读,当他的朋友都在忙着娱乐的时候,他则说:“有些人热衷于研究足球或者棒球的时候,我却喜欢研究怎样赚钱。”

在谈到投资的时候,他总是说:“玩桥牌的时候,你应当认真观察每一位玩者,你会从中看出哪一位是冤大头。如果你看不出哪位是冤大头,那这个冤大头就是你。”他总是琢磨如何赚钱的办法,从来不乱花钱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有的朋友开玩笑说:“摩根你已经是富翁了,感觉滋味如何?”摩根的回答却很让人玩味:“凡是我想要的东西而又可以用钱买到的时候,我都能买到,至于其他人所梦想的东西,比如名车、豪宅、名画,我都不为所动,因为我不想得到。”

他并不是一个为金钱而活着的人,他甚至都不需要用金钱来装饰他的生活,他喜欢的仅仅是赚钱这种游戏的感觉,这种一次次投入资金,又一次次地通过自己的智慧把钱赚回来的感觉。在赚钱的过程中充满了风险和艰辛,但是也很有刺激,他喜欢的就是刺激。摩根说:“金钱对我来说并不重要,而赚钱的过程,即不断地接受挑战才是乐趣,不是要钱,而是赚钱,看着钱滚钱才是最有意义的。”

他的意思是说,在赚钱的时候你就进入了一个游戏的世界,作为游戏的参与者,你要不停地与对手进行较量和角逐,你要采用一切办法和手段来胜过其他的人,你要超越所有的人才可以赢得最后的胜利。

4.谋利并非与义矛盾

金钱地位的确立,为犹太人追求物质利益的活动清除了在其他民族中常见的种种非理性的路障,使犹太人得以最为自由地施展自己的赚钱才干。

但是,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每个人都享受无限制的自由,最终只能导致每个人都由于相互限制而处于完全的不自由中。谋利行为带来社会冲突的现实可能性,使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可能崇奉“惟利是图”意义上的钱的“神圣性”。

钱作为一种人为事物,天然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钱的产生、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另一方面,钱又是人类自觉自主行动的产物。所以,钱的逻辑一方面体现了经济生活的客观规律或事理;另一方面,又体现了社会生活的主观要求,或人理。完整意义上的钱的逻辑,理应同时符合事理与人理、融事理与人理为一体。因为单纯符合人理而不符合事理固然会阻碍资本的形成与发展,但单纯符合事理而不符合人理也会造成资本发展过程的中断,再有效率的资本积累和增殖,也会在社会动乱中毁于一旦。就此而论,绝对意义上的“自由放任”从来就不是真正的钱的逻辑。谋利行为必须置于一定的社会约束之下,这在犹太民族和其他一切民族都是完全一样的,区别只在于约束的着眼点及相关的机制上,正是在这个问题上,犹太民族表现出同其他民族截然不同的逻辑特性。

其他民族或者说传统社会对谋利行为的约束,一般采取从根本上否定利本身的正当性或优先性的方式。但是,因为人类谋利动机不可能被完全消除,必然造成诸如“利与义”、“此岸与彼岸”这样的双重价值尺度的内在冲突,进而演变成人类社会两套基本规范体系,道德和法律的悖离和冲突。并且,重义轻利会压抑社会生活中最有活力的那部分人的谋利活动,使相当一部分精英分子走上诸如当修道士或穷书生的寄生性道路,这在客观上违背了资本发生、发展的要求。

与此相反,犹太民族很早就把这个问题基本解决了。犹太民族以一本《圣经》作为民族樊篱,而《圣经》完全是一个“道德与法律”的统一体;犹太人以遵守上帝律法为民族身份,而上帝始终以赐福于人,让他们生养众多、财产丰饶作为对他们守法的回报。在这样一种文化安排的背景上,犹太人不会提出利本身的正当性问题。“应不应该谋利”的问题是不存在的。犹太教典籍《塔木德》上明确写着:“如果人类没有恶的冲动,应该会不造房子、不娶妻子、不生孩子、不工作才对。”在犹太人看来,恶仅仅因为有利于人类,也获得了存在的合理性,利本身还会有什么问题吗?

这意味着,在犹太民族那里,对谋利行为的限定已经从“形而上”的层面转到了操作的层面,证而不明、议而不决的无谓思辩,转化为可以具体探究实证地解决的程序与方法,原先的一个“应该不应该谋利”的问题,现在转化为或者分解为两个具体问题:“应该如何谋利”和“谋得的利应该如何再分配”。

这第一个问题,即“应该如何谋利”的问题的提出,表明现在有关谋利行为本身的正当性问题已经成了一个纯粹形式上的问题。只要形式上正当的行为就是正当行为。由此,不但经济秩序得到了保证,社会上那部分活力最强的人的谋利积极性也得到了保护和调动,而在规定形式的范围内的“惟利是图”,更大大地开发了犹太人的经商智慧,所有这一切共同构成了一个经济良性运行模式,在这样一个模式中,资本无疑可以得到最为适宜的发展条件。

同样,第二个问题,即“谋得的利如何再分配”的问题的提出,更表明现在人的秩序与谋利活动秩序的协调,是通过直接的钱的转移而完成的,人理与事理的融合是在钱上面达成的。这样一种安排可以说最充分地发挥了钱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最基本媒体的特性,而这种最符合钱的逻辑的安排,又恰恰同犹太民族古老而一以贯之的慈善传统是一致的。

5.金钱绝不止于财富上的意义

如果说在现代社会中,犹太人对钱的看法还不算独特的话,那么,两千多年前的犹太谚语所表达的情感,显然与许多民族,包括其中的商人的大有不同——

“钱不是罪恶,也不是诅咒;钱会祝福人的。”

“钱会给予我们向神购买礼物的机会。”

“身体的所有部分都依靠心而生存,心则依赖钱包而生。”

钱,斯文点表述的话,不妨称其为货币,也许是人类发明的一个最怪异的东西,历史上许多民族都对它倾注了某种多少带点异样的情感。钱在长时期里被广泛看做一种罪恶的或至少“准罪恶”的东西。中世纪基督教社会可以接受物质形态的财富,但认为钱甚至连带同钱有关联的人或活动,却是卑污的。在传统中国社会中,仅仅“铜臭气”这一个骂人的字眼,就足以说明人们对钱的态度。

钱是人类生命活动的物化形式由可直接经验的财富向抽象的资本转化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和阶段。钱原是人类为了方便交换而发明的媒介,本来只是一种纯粹的手段,但在这个过程中,钱却由于潜在地可以在任何时候交换任何东西或交换任何一种生命活动,而由人们暂时持有的媒介性手段转变为追求的目的本身。为他物而存在的东西;现在成了为自身而存在的东西,不可直接消费的东西,现在却成了人类最高级需求本身。“守钱奴”(守财奴的中国古典称呼形式,也是更为确切的称呼形式)的正常出现,标志着具体的物质财富已经完成了其抽象化过程。资本的纯粹形态开始出现,资本自发积累需要的社会心理基础已经奠定,只要相关机制一旦建立,资本的增殖便可以启动。仅就此而论,对钱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一个社会、一个民族或一种文化的“资本主义合理性”水平。在这一点上,犹太人的民族起源与历史遭际无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犹太人的长期经商传统,也使他们不可能鄙视钱,因为尽管钱在别人那里只是媒介和手段,但在商人那里,钱永远是每次商业活动的最终争取目际,也是其成败的最终标志。

犹太人的长期流散,也使他们不可能鄙视钱,因为每当形势紧张,他们重新踏上出走之路时,钱是最便于他们携带的东西,也是他们保证自己旅途中生存的最重要手段。

犹太人的寄居地位,也使他们不可能鄙视钱,因为他们原来就是用钱才买下了在一个国家中的生存权利,犹太人缴纳的人头税和其他特别税,名堂之多、税额之重,也是绝无仅有的。

犹太人的四散分布,也使他们不可能鄙视钱,因为钱是他们相互之间彼此救济的最方便形式。

所以,钱对犹太人来说,绝不仅止于财富的意义。钱居于生死之间、居于他们生活的中心地位。钱本来就是为应付那些最好不要发生的事件而准备的,钱的存在意味着这些事件没有发生,钱越多,似乎意味着发生意外的可能性越小。所以,赚钱、积钱并不是为了满足直接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对这种安全之象征的需要!至今在犹太人家庭中还有一种习惯,留给子女的财产至少不应该比自己继承到的财产少,这样的心愿在犹太商人家庭中更其强烈。

所有这一切表明,在其他民族对钱还抱有一种莫名的憎恶甚或恐惧之时,犹太人在钱这一方面已经完成文化学而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划时代的跨越:钱已经成为一种独立的尺度。

大家知道,犹太人在生活上的禁忌之多、之严是各民族中不多见的;但反过来,犹太商人在经营商品时的百无禁忌也是各民族中不多见的。许多原先的非商业性领域,大都是被犹太商人打破封闭而纳入商业世界的。这一点恰恰同犹太商人最早确立钱的“准神圣”地位有关。

而在这现代资本主义大厦的建筑工地上,最为忙碌、贡献最大的人群之一要算犹太商人。在不同历史时期确有不同民族的商人出现在人类经济发展的关键地段,而犹太商人在确立钱的“准神圣地位”上先行了一步。

6.贫穷就是一种罪恶

与“越穷越光荣,越穷越革命”的观点截然相反,犹太人认为“贫穷就是罪恶”。这话当然有点过头了,但贫穷毕竟不是光彩的事情,至少说明了一个人的无能。

有一个寓言:有三名神父,分别是英国人、美国人及犹太人。美国神父问其他两位:“对于教堂奉献箱里信徒们所奉献出来的钱,你们都是怎么处理的?”

英国神父说:“为了公平,我会在地上画一条直线,然后把奉献箱里所有的钱,往天上一丢,落在地上直线右边的,是属于上帝的钱,作为教堂运作的经费;而落在直线左边的,则算是我的薪水,留下来让自己过生活。你们又是怎么处理的?”

美国神父说:“我也跟你差不多,我是在地上画个圆圈,当然,圆圈不能画得太大啦!然后把奉献箱里的钱呢,往天上一丢,掉在圆圈里面的就奉献给上帝,而掉在圆圈外面的,就当做我的私房钱啦。”

最后,视钱如命的犹太神父忍不住开口了:“你们太麻烦了,我根本不用画什么直线、圆圈的。我的方法很简单,只是直接把信徒奉献的钱往天上一丢,上帝要就让他拿去,上帝不要就掉在地上,那就全归我了。”

因为憎恨贫穷,所以犹太人爱钱。而爱财之心是取得财富的原动力;动力越大,其行动就越有力,行动越有力,方法就越多,赚到的钱就越多,这些都是成正比的。这一点可以从犹太人哈同身上得到证实。

犹太人哈同,1873年来到中国上海谋生,当时他24岁,年轻力壮,但身上除了穿着外,几乎一无所有。他立志来中国赚钱发财,消除贫穷这个罪恶。

他一无资本,二无专业知识或技术,因身材魁梧,在一家洋行找到一份看门工作。相貌堂堂却屈尊当站门雇员,一般人会不屑一顾,而哈同却不那么想,他认为看门赚来的钱是一种报酬,没有丢脸和失身份的感觉。同时,他希望先在这份工作上找到个立足点,今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最终要找到能赚更多钱的路子。

哈同在当看门工时,非常认真,忠于职守。晚间,他利用一切可用时间阅读各种经济和财务的书籍,知识增进很快。老板觉得此人工作出色,脑子精灵,就把他调到业务部门当办事员,后来又逐步提升为行务员、大班等。这时,他的收入大为增加了。

但心怀壮志的他并没有满足,1901年,哈同开始独立经营商行。他将自办的商行取名为“哈同洋行”,为了赚取更多的钱,以经营洋货买卖为主。因为他看到洋货在中国市场上的竞争品不那么多,消费者难以“货比三家”。因此,他的经营获得了高额的利润。几年间,他赚了许多钱。

在犹太人眼里,贫穷的任何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相反,只要拥有更多的财富,他就值得人们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