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笛十四五岁的时候,不像班上的同龄女孩子那般情窦初开。她见了男生总是脸红,惟恐避之不及。回家跟妈妈说起班上谁跟谁好的事,末了一律加上三个字:“真无聊。”
一天中午上学,跟好朋友曼曼勾肩搭背地走,发现街口围了几个人看热闹。跟着挤进去,才知道原先代刻印章的一个小店迁走了,店里店外打扫得干干净净,新添了办公桌和文件柜什么的,有个穿淡色衬衫的小伙子正往门口钉一块很长的木牌,他的脑袋和身体遮住了木牌的大半,只露出上面几个红艳艳的仿宋字:“团市委……”
曼曼捅了捅小笛,两个人就都很兴奋。她们不久前才入了团,新鲜劲儿还没过去,迫切想知道有关团市委的一切,仰了头傻乎乎地等着看谜底。
小伙子挂妥木牌,退后一步看看,拍拍两手上的砖灰和木屑,身子一晃进了店堂。木牌完全地暴露在围观者眼中,下面赫然是五个字:“婚姻介绍所”。
小笛“哇”地一声,下意识地抬手捂住眼睛,娇憨地笑着跳着,活像上了个好玩的大当。两个女孩子手拉手儿从人缝里挤出来,多少有点慌慌张张地逃走了。
此后的几年,小笛初中毕业上了高中,高中毕业又准备考大学,天天背了书包来来往往,走到街口总不敢抬头,仿佛多看一眼就会被人误解为想进去找男朋友似的。依稀中店堂里除那小伙子外,还有个五十来岁的女人,典型妇女干部的模样,很能干很会说。可进去登记的人总是围着那小伙子转。曼曼问小笛:“你想过这是为什么吗?”小笛脸一红,回答道:“想不出来。”曼曼胆子大,混进去观察了几回,出来告诉小笛:“他挺神的,看人一看一个准,经他搭配介绍,成功率就大。”又打趣道:“将来你也可以去登个记,请他替你找个好丈夫。”小笛伸手去打她:“要死!说这样无聊的话!”
小笛考取了北京的一所大学,远走高飞了。大学生谈恋爱的很多,可小笛依然腼腆。喜欢她的,未必被她喜欢;她喜欢的,又没勇气主动表示,拖拖拉拉总不能进入情况。
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在(中国青年报)上看到报社评选出来的十佳青年,其中有一位“当代红娘”,居然就是家乡街口那个开办婚姻介绍所的小伙子。小笛至此才知道他姓林,名剑平,一个极普通的名字。他的照片登在报纸上,清清秀秀,同样说不上有什么特别之处。
小笛大学毕业,依然是孤身一人回了家乡,分配在市晚报的广告部。晚报办得很有声色,来做广告的厂家和商店就多,有时候为版面的先后不免发生争执。这是报社业务兴旺的标志,所以广告部的人虽然忙碌和烦乱,却忙得肚里开心。
小笛每天从街口走过,也依然不作停留。不再是因为害羞,只因为忙,脚步匆匆的,习惯了这样一种节奏。在她的感觉中,那店堂的门面旧了很多,长长的大木牌摘下来了,换了一尺见方的金属牌,上面写出来的也还是那些字。木牌换金属牌是时代的变化,所以看上去十分自然。五十来岁的妇女干部大概退休了,换了一个四十来岁的,很会打扮,举止容貌有点像剧团里退下来的演员,有时候小笛紧挨店门走过时,从敞开的门中会飘出来怪兮兮的外国香水味。
又有时候,店里多出来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黄黄的头发,很媚人的两只大眼晴,见了生人会主动地笑。小笛先以为是那女人的孩子,后来听小女孩管林剑平叫爸爸,才知道是他的。
一天上班的时候,小笛从广告部的接待室门口走过去,一晃之间似乎有张人脸很眼熟,折回来探头一看,不就是街口的林剑平吗?她主动过去招呼了他,问他有什么事要办?林剑平就说,他是来登广告的。小笛笑起来:“你们婚姻介绍所是全市有名的先进单位,也要登广告?”林剑平淡淡地笑着:“商品社会嘛,一切都要按商业规律办事。”
小笛把他带到办公室,麻利地办好一切手续,答应他明天就见报。林剑平不认识小笛,却也没有表示出过多的受宠若惊。小笛很惊讶他的这份持重和恬淡,就想他是不是多年以来名誉过剩,以至觉得一切照顾都是理所当然?又想他亲自到报社来,又规规矩矩坐在接待室里等待安排,可见也不是那种不知自己几斤几两的人。小笛想来想去,没有得到一个完整的看法,印象中只觉得他目光忧郁,鼻梁挺秀,很能引起人的关注和好感。
夏天,偶然在街上碰到曼曼,对方已经是个大腹便便的幸福的少妇了。待知道小笛至今单身,曼曼大为惊讶,问她毛病出在哪儿?小笛不在意地笑笑:“高不成,低不就呗。”曼曼拍手笑道:“可不是应了我那句话了:要找街口那个婚姻介绍所,请他们替你物色一个才是。”说着作势要拖小笛去,吓得小笛慌忙求饶。
再经过街口的时候,心里便有点异样,遮遮掩掩地忍不住要往里面多看一眼。此时她才发现进去登记的人并非都是“第三世界”,有很多女孩大方漂亮,也有很多男孩英俊体面。小笛感慨地想,如今的人真是开放,大模大样进去挑选对象,要多坦然有多坦然,就像上市场挑西红柿挑黄瓜一样,简单极了。
林剑平的那个小女儿,如今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介绍所的门里门外,有时在桌上边趴着,规规矩矩听大人说话;有时站在门外人行道上,看人来人往,看比她大的孩子们跳格子,踢毽子,追逐打闹。她头上黄黄的软发被剪得很短,末梢处参差不齐,衣服的颜色也不太协调,不是大红大绿便是灰暗陈旧。有一次小笛下班路过,从包里摸出一块巧克力给她,她赶紧把两只小手别在背后,声明道:“我爸爸不让拿别人的东西。”小笛问她:“你怎么总是跟着爸爸?你妈妈呢?”她的两只眼睛乌溜溜地在小笛脸上扫来扫去,回答说:“爸爸不让我告诉别人。”小笛就笑了,蹲得离她更近一些,问她上不上幼儿园?家里还有什么人?小姑娘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说的时候,林剑平出来了,她便如同大赦,蝴蝶般飞到爸爸身后,从林剑平的两腿间偷着看小笛。
小笛说:“你这个女儿,警惕性挺高,把我当拐小孩的女骗子了。”林剑平笑一笑,不正面回答她的话,却打了个岔:“原来你就住在这附近。”小笛答道:“我一直住在这附近。我是亲眼看见你第一天在门口挂木牌的。”林剑平脸上有一点感慨:“已经好多年过去了。”小笛补充说:“整整十年。”
两个人忽地都有点触动,认真地对视了一眼。然后,什么也没有说,林剑平返身进门,小笛拐弯沿巷子回家。
日子不紧不慢一天又一天过去,冬天眨眼就到了。曼曼给小笛介绍过一个男朋友,是大学里的研究生。有一天那小伙子突然接到美国一家研究机构的赞助通知,慌不迭地就办妥手续飞赴大洋彼岸,临走都没顾得跟小笛见面。又有一段时间报社里的文艺编辑追求小笛,写了很多东拼西凑的爱情诗,小笛嫌肉麻,在报社里放风说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搞得那编辑很没趣。
一天广告部经理交给小笛一迭征婚广告,要她编一编,集中用半个版面登出来。小笛一份一份地看,无非是“某男”怎么,“某女”怎么。有文字不通的地方,小笛就提笔略改一改。看着看着,忽然眼晴里跳出了很熟悉的家门口的地址,再看联系人的名字,写的是“林剑平”。小笛慌忙把翻过去的广告拿回来重新看,看到这样一行字:“从事团市委服务工作,离异,身边有四岁女孩。欲觅……”小笛手一抖,纸片就飘落在桌上。她坐着,双眼茫然望着窗外,十年时光便穿透云层,一幕一幕在眼前重现。她又下意识地站起来,到报社资料室,找出几年前的那一张《中国青年报》。她读了一遍有关林剑平的报道,再细细端详照片上他那张清秀平淡的脸,心里说:这不公平。这个人为成千上万的男女青年缔结了姻缘,如今自己却要在报上登广告求婚,这不公平。
几天以后,小笛推开了街口婚姻介绍所的门。那个四十岁的女人不在,林剑平站起身迎接她,沉静地微笑着,问:“我能帮你的忙吗?”小笛在他对面坐下来,掏出他手写的那份征婚广告稿,摊平,推到他面前,宣布说:“我来应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