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可及那年,我还在纽约。我们在大学的体育馆里相遇,她刚来,被偷了几百块美金,怀疑是临时室友干的。她跟个没头苍蝇一样向我打听哪里可以租到房子,要立刻搬家。我那年因为要找更便宜的住处,一年内连着搬了五次家。我告诉她,找房子这种事儿,真的不必担心,纽约哪儿哪儿都是房子。我在纽约大学念博士,认识可及的时候,刚刚交了博士论文,那是我到美国六年来最最轻松的一段时光。六年,每天在实验室里荒芜度日,毕业遥遥无期,忽然有一天,发现自己离开校园的日子已在眼前。
可及初来乍到,我对她说,有什么问题可以来问我。她很快也有了些别的朋友。一个星期以后,她就顺利搬去了华盛顿广场边新的公寓。她在纽大stern念工商管理硕士,而我毕了业,找到一家在新泽西的高科技公司的工作。
和我不同,可及来纽约上学的时候,已年满30岁。她在国内的大公司做过市场咨询,后来自己创业,成了市场咨询公司的合伙人,浑身散发着都市“白骨精”的气息。她有一帘苏菲·玛索式的刘海,嘴角上翘,眼睛炯炯有神,利落敏捷,强势中又闪烁着天真。也许是人生地不熟,她表现得有些混乱鲁莽,刚搬去新的公寓就被洗衣房的门夹了手,疼得半夜嗷嗷叫。我拨通她的电话,她已经看完急诊回来。
“医生给我指甲放了点血,这就好了。”她没小题大做,她是个不娇气的人,让我心生好感。
我得空跟她聊天,她在电话的那头说:“过去工作和恋爱都很累,我要换个环境喘口气。”说的时候,她的声音充满委屈,却依旧像在飞翔。还没开辟出社交圈,于是她絮絮叨叨地在电话里跟我聊着天。她说,人生最好的状态是能找到爱的那个人,有一份热爱的工作。两者缺一,都会有些遗憾。
那天以后,我早起都会给她发个消息:“我起来了。”她总是隔几个小时才回。她是个夜猫子,喜欢夜里念书,早晨起不来。我每天五点起床,从来不能熬夜。可是收到她的回复,我还是会有些开心。只要有空,我们就用手机聊天。她有时候会在超市里问我,到底哪一种是生菜,我就让她拍照片给我,然后指出根部比较嫩的那种是生菜。我们每天都联络,我空下来就问:“你干吗呢?”有一天早晨,我忽然想按捺着不给她发“我起来了”,一整天,我都在检查手机屏幕。第二天,我又发了:“还以为我不找你,你会着急呢。结果是没有。”
“你该不会是爱上我了吧?”
“我知道我傻。”
我们相熟之后,可及也开始问:“你干吗呢?”我很高兴,太阳每天照常升起,生活却开始有了不同的意义。有一次她问我有关感情的经历,我没有全盘交代,但也基本交代了。我曾经有一个交往多年的初恋女友,后来来美国深造,因为距离的阻碍,她最终提出了分手。“我平静地接受了这个决定,开始了漫长单身的日子。”
“平静?”
“是的,平静。除了念书,我已经无暇干点别的。纽约,花花世界,身边的人来了又走,只有我,与这座大城市若即若离地相处了六年。”
她在那头静静地说:“你会找到个好姑娘的,珍惜你的一切,永远留在你身边。”
我平静,但是我难过。
纽约让我感到紧张。搬去新泽西之后,觉得自在许多。一个工科男,找不到在这个城市生活的半点乐趣。可是,可及却喜欢。半个学期一过,她已经如鱼得水。
“我都混社会这么多年了,自然可以在花花世界找到乐子。”她休息得很好,不再那么疲倦。
离开纽约后,我通过Facebook分享她生活的点滴。有时候,我一个人煮了些菜,也会拍照给她看。她总是会回传照片给我,我嘿嘿一笑:“又输了,你的菜做得比我好多了,色香味俱全,装盘都特别有情调。”她念MBA,是个会社交的姑娘,忙起来,我就会等她的短信。在等待的时间里,我又闻到了阔别的爱情的味道。
我有一天做了一个梦,下雨天去跑步,整个trail(步道)上就我自己,听着Led Zeppelin(乐队名)的歌,那么孤独,悲从中来。所有画面都是黑白的,忽然迎面跑来一个姑娘,她冲着我微笑,画面全部变成了彩色,雨过天晴。那个姑娘,有索菲·玛索式的刘海,眼睛特别亮,看起来很像可及。我把那个梦告诉她。
“我无聊吧?”
她呵呵笑:“不会啊。”
我博士毕业的时候快30岁,从学校踏进社会;可及,从社会又回到了学校。她像一只飞过遥远路途的鸟,遇见了我,我这样无趣烦闷,独自待在同一个地方,却不知道在等待和期盼什么样的人。
放春假,可及去了加州。她在旧金山,一个人找餐厅吃饭喝酒。她说喝得有些晕,都找不到回酒店的路。我着急给她打电话,嘱咐她赶紧回去。
“你熬夜就是因为担心我?”可及是单刀直入型的人物。
“我知道我傻。”她忽然在电话里沉默。
“爱一个人,你会爱多久?”
我不假思索地说:“我爱一个人,就会一直爱下去。她折磨我,让我伤心难过,我依然会爱下去。”可及在电话里吸了吸鼻子。
“你从加州回来的时候,我去LaGuardia(拉瓜迪亚机场)接你好不好?”我问。
“好。”
那个春假以后,我和她,沉浸在无边无际微醺的春色里。春天到初夏,可能是纽约最迷人的时节,一整个寒冷的冬季过去,万物复苏,中央公园铺满了野餐毯子,所有人都金光灿灿。我周末去纽约找她,可及打扮得总是很漂亮,脸颊映出微微的桃色。我愣愣地看着她,赞她时髦,会享受生活。在纽约永远臭烘烘的地铁里,我忍不住亲吻她。
“我从来没有在大庭广众亲过姑娘。”她听完抱住我。她对我说,围绕地球飞了很多圈,现在就希望这列地铁一直别停下来。
有一天我们经过第五大道,她拉着我在57街的一个橱窗前停下,像个小女孩一样眼馋地望着橱窗里熠熠的钻石,转过头对我说:“徐朗,以后你要给我买一枚Tiffany的engagement ring。别的可以省,但是engagement ring必须装在这个蓝盒子里。”
“这个牌子很贵的吧?”我问。
“没错,但是这种一辈子只花一次的钱,一定要出血。”我点点头,她面露神往,唱过《Moon River》(《月亮河》)的奥黛丽·赫本,全世界路过那个橱窗的姑娘们都面露神往。
“那不是单纯的钻石,那是Tiffany ,代表着承诺与真爱。”可及着重介绍。
日子过得飞快,可及身边渐渐有了很多朋友,她对纽约慢慢开始熟悉,游刃有余,她很适合待在大城市里。我呢,时常穿着防尘服在公司的实验室里一待就是一整天,出一身汗。下班的时候,手机里总是有可及的好几条信息,她抱怨,“你再也不是20秒就回复短信的人了!”我发的短信里,从“你干吗呢”变成了越来越多的“对不起”。不忙的时候,可及跑到新泽西来,给我做晚餐,还扎起长发,卷起袖子为我打扫房间。
“看不出你还是个贤妻良母啊,白念MBA了,应该念家政。”
她夜里抱着我:“念完MBA,我就愿意天天给你做饭。”
“在大农村待几天你就腻了。”
“你还真了解我。那你养我吗?”她爽直地笑,又问我这般小女人的问题。
“养!我养你,就不要工作了?”
“还是喜欢工作的,保持独立充盈,这样你才不容易对我厌倦!”
我想象过我成家立业后的日子,有份安稳的工作,有个人陪我看看体育比赛,周末陪我钓鱼,夜里聊聊天,相拥而眠。我们选择一个小城市,养儿育女,过与世无争的日子。我从来没想过会遇见像可及这样心怀天下的姑娘。
一枚Tiffany的钻石戒指,要花掉我半年的薪水,以前我觉得女人疯狂地热爱那颗小小的石头真够匪夷所思的。可是,她在Tiffany橱窗前的表情以及那句“那不是单纯的钻石,那是Tiffany”一直存在我心里。
外国人在美国工作,一开始无法非常自由。如果失业,工作签证就会失效,为了保住那份工作,我只能连轴转。男人在安身立命出现问题的时候,爱情的触角就会变得很不敏锐。我已经一个月没有去过纽约。有一天早晨起来,我听见语音信箱里有十几条可及焦急的声音。我打电话去跟她解释:“实在太累了,倒头就睡了。”她听起来完全不准备体谅我。
我的火也大了,“你初入职场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处境?”
“你比我小,书念得比我久,那么多年前的事情,我早不记得了。”她的云淡风轻,升级我的挫败感。她有她习以为常的生活,可是我,刚刚在跑道上加速。我的身体脱离黏糊糊的防尘服,实验又一次失败了,数据出错,做的模型根本不是客户需要的,焦虑得起了一嘴包。念了六年博士,踏入社会,却如此身不由己。可是,我不希望我们的关系因为我的状态,就此好像东海岸11月的温度,结下一层薄薄的冰。
有一天,她忽然问我:“如果我们在地理上分开比较远,会不会依然在一起?”
“异地恋,我可以的。你那么爱热闹,分隔两地,怕你受不了。”她忽然抱住我,“不会的!”
我们说起《东京爱情故事》,那是我学生时代极少数看过的一部日剧。可及问我为什么完治没有选莉香,我说:“小城市出生的男人,多少有些自卑。莉香的爱又太纯粹。”
“你还看过什么日剧?”
“《101次求婚》,我追姑娘,就跟里面的男人一样傻。”
“韦小宝的老婆里,你最喜欢谁?”
“龙儿和双儿。”
“我像谁?”
“龙儿。大气,聪明,漂亮,宽容,有江湖地位。”
她狠狠地瞪我一眼,“那是因为我比你大吧?!”可及盯着我没完没了地问问题或假装生气的时候特别能打动我,那时候她在我眼里特别温柔,犹如有化骨绵掌一般的神功。
她像龙儿,她跟我说:“我倦了。”可是她会有休息好的一天,她也许不会像双儿一样跟着我,永远对我百依百顺。可及好像候鸟,她的本质非常独立,会沿着自己的轨迹果断安宁地飞行。我不知道能呵护她多久,她中意香槟下肚的日子,可我始终还是一个住在冷山里的男人。
但我下定决心,如果她想停留,我会花上半年的薪水去第五大道买一枚Tiffany的钻石戒指。
天空里自由的鸟在疲倦的时候,栖息在冷山里,天气转变,它又要往温暖的地方飞。可及说:“你会找到个好姑娘的,珍惜你的一切,永远留在你身边。”我希望那个姑娘,就是她。我努力地呵护着我们的关系,竭尽一切所能满足她。有时候她去逛街给我发照片,“这双鞋怎么样?”我每次都回答:“好看啊,衬你。”
“可惜有点贵。”
“我给你买吧,你一个学生。”
她嘿嘿嘿地笑,“你真给我买啊?”
“是啊!”
“听到这话,比买了鞋还开心。”
我能满足她的事情,并不多。我愿她依赖我,尽量弥补工作忙碌的缺憾。可及冰雪聪明,她能感知,发完脾气就好了,或者说,如果我不发脾气,她绝不会对我不依不饶。她发发嗲,用自己的方式表达不满,她直接坦率,天性自由。“我喜欢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所以特别认真地工作,可以afford(负担)自己向往的生活方式,那样的人,潇洒如风。”
“那么潇洒,就不需要我了?”
“有了你,我才不怕跌倒。”
可及博览群书,说得一口非常流利的英语,写的文章行云流水。她偶尔说起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艰辛创业史,可是她的眼睛里没有世故,是个充满钻石般光芒的人。
“我一个人在新西兰南岛走冰川,一走就是七个小时。有些路,一定要坚持走,脚上起泡,体力不支,也要坚持走下去。”
“寂寞吗?”
“非常寂寞,但是没经历过那份寂寞,你就很难在浮华中保持淡泊。”
可及总让我想变成更好的人,我仿佛不需要更多爱她的理由。
她常常还会问我:“你爱一个人,会爱多久?”我说:“我会一直爱下去。”
“你发过来的短信,哪怕只有一个‘嗯’字,我都觉得与别人不一样。”她常常叫我特别感动。
她来到我身边,好像另一个世界的人,而我希望她不要走。我恋爱时的逻辑与行为模式,就是《101次求婚》里的星野达郎,没有野心,死磕到底。
可及过往事业出色,也懂得享乐,而我是个节俭朴素的人,彻彻底底的实用主义。可是她说,我是这个世界上最适合她的男人。她说的时候,无比确定安然,她的眼睛好像一面平静清澈的湖水。
“徐朗,无论我在哪里,将会做什么,你才是我的归属。”
我们站在繁华的麦迪逊大街上,她那索菲·玛索式的刘海被风吹起,她完美无缺地融合在这座全世界最繁华的大城市里。她成熟有阅历,大家称呼她“gorgeous(美人)”,可是她言之凿凿,徐朗,是世界上最适合她的男人。
她会抱怨我“你再也不是20秒就回短信的人了”,但是她并不挑别的刺。我闷、呆、倔、不灵活,没有太多钱,没有显赫的地位,她不认为那是多重要的事。在我对自我产生怀疑的时候,可及并不焦急地安慰我,她说,这是男人成长的阵痛,她无法给予太多帮助。她只是取消了诸多的外出活动,来新泽西静静地陪伴我。那段时间,可及变得格外爱清静,在家里看电视、读书,傍晚做顿饭,做各式各样的甜点,与我一同作息,她甚至起得比我还早,给我烤一个枫糖吐司,送我出门。我问她:“你无聊吗?”她总是说:“不无聊,日子应当经常忙中带闲。”
“为什么选我当男朋友?”
“你在我心里,好像一颗恒星,在寂静的夜空里,闪着温暖的光亮,我一回头就能看见你。你在那里,就已经很好,我就感到安心。”她才是一颗太阳一样能量巨大的星球,而我的光亮并不耀眼。她真实而直接,慌乱的时候像迷失的小鹿,笃定的时候,又变成了江湖地位很高的龙儿。
她千变万化,我亘古不变。
第二学期,可及跑到波士顿去实习。通过她的努力,她在国内的公司开始与麻省有业务往来。她非常高兴,对我说,休息久了,工作又令她闪闪发光。那种高兴,我能明显地感觉出来。她愉悦的口吻,让人感觉她好像换了一副面貌。第二年春假,她又回了一次亚洲,跑去东京和香港见人,她在越洋电话里对我说,亚洲真是她能发挥才能的天地。可及又重新开始为了工作忙碌。她是留恋天空的候鸟,我也不希望她失去天性,可是我舍不得她。我说:“你从日本回来,我去肯尼迪机场接你。”
假期回来以后,可及始终没提毕业回去工作的事,她也没有问我要不要与她一起回去,在香港或者东京,开始我们新的工作与生活。她没问,也许她知道我无法答。就好像《东京爱情故事》里,莉香问完治,要不要跟她同坐一列车回东京,我无法回答。我们都不知道,放弃自我的阵地,我们能干什么?对不熟悉的生活恐惧?埋怨彼此?从此颓靡?我知道她能发光发热的地方,或许没有我的位置。在水泥丛林里,她一定是比我更适应的物种。我也知道可及难以长久适应我的生活方式,虽然她曾经对安静的生活产生过兴趣。
可及决定回去的那天,我们买了瓶红酒,煎了两块牛排,与平日里一样,吃完她收拾厨房,我坐在沙发上看橄榄球赛。她走过来,摸摸我的头发,蹲下来把脸贴在我胸口。
“日本的公司要和我的公司合作,是个很好的机会,徐朗,我不知道离开你去东京工作,会不会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我知道她要走,失去自我,她会生病。她也在纽约尝试着找工作,可是始终没有那种意气风发的投入。如果要留在美国,她就得放弃这些年的心血,那些下决定的日子,她非常矛盾与忧郁。
我在可及身上学到最深刻的东西就是保持本真的自我。恋爱中的人,乐于奉献,殊不知那个自我,才是起初两人在一起的缘由。我喜欢那个思想独立的她,做自己喜欢的事,不浪费光阴。
我摸摸她的头发说:“你去吧,我在美国等着你。哪天你不想干了,就回来。”
她竖起身体,看着我 :“可是异地恋很痛苦,你愿意吗?还是我太蠢了,事业明明可以放弃。”
我当然舍不得离她十万八千里,我也知道异地恋很痛苦,我怕可及像初恋女友那样,渐渐消失在我的世界里。我看着她的眼睛,摇摇头说:“不痛苦,你要选择你喜欢的生活。”
“你愿意同我一起去东京吗?”
“也许现在不行。”
这个答案,脱口而出,却经过我的深思熟虑。我无法与她一起离开美国,并非我不珍惜爱情,是我想得太多,缺乏推倒一切的勇气。听到这个答案,可及的眼睛忽然变得黯淡,她低着头,喃喃地说:“我自己的决定已经很鲁莽自私,怎么可以要求你?”我们各怀心事地睡去,夜里我转头看见可及,看到她长长的睫毛,听到她均匀的呼吸,我知道候鸟要往温暖的地方飞了。
她开始为新工作做准备,经常半夜还在电话会议。为了珍惜相处的时光,她从纽约搬到了新泽西,每天除了工作,就是雷打不动地为我做三餐。我们尽量不提“离别”这个字眼,但是离分开的日子越来越近。有一天夜里她忽然对我说:“徐朗,我们会在一起吗?异地恋多数难以持久。”她看起来非常焦虑,就像我刚认识她的时候慌乱失措的样子。
“我们会在一起的。在这个世界上,上千万的人在异地恋,上百万的人在分手,可是我们不会。”
“所有勇敢的恋人一开始都不畏惧异地恋,可是长距离消磨人的意志,是不是我走了,我们就会结束?”
“不会的,相信我。”
“到那天,我要一颗Tiffany的engagement ring。”
“好,答应你。”
我等待候鸟再一次回来。我愿意悬在清冷的夜空里,保持温暖持续的光亮,不盲从,但稳定,但等待。
可及离开了纽约,去东京履新。我继续在新泽西过忙碌平静的日子。她发来电子邮件,还会问我:“你不怪我吗,为了事业离开你?”我敲击着键盘 :“你已经让我的生活从黑白变成彩色。”我们过着查看两地天气,计算时差的日子。
爱情大多时候脆弱,可是遇到好像星野达郎那样的人,爱情又变得坚韧。我第二次异地恋,放可及在花花世界东京。我没设想过再一起失败的结局,我也没有跟她去,我能做的,只有承诺,然后等待。
东海岸的严寒再一次来袭,暴风雪下得人崩溃。我上班下班,周末去中国超市买些菜,有时候一个人吃顿火锅。没有可及的日子,又开始异常稀薄,仿佛慢慢又变成灰色。她一直很忙,我们每星期都会通一次电话,她打不通电话的时候会问我,“我不在,没别的姑娘来吧?”我还是那个星野达郎,在寂静的地方生活,等待她。她还是她,充满自信,安全感十足。她在东京过得不错,工作得心应手,她这样的时髦人,在那样的城市总能生活得很滋润。我从来不去想会不会有别的人在异国他乡慢慢贴近、融入她的生活。我能做的,只有无尽的等待。
有时候我开车行驶在满眼白雪皑皑的公路上,想起我曾经做的那个梦。整个trail上就我自己,听着Led Zeppelin的歌,那么孤独,悲从中来。所有画面都是黑白的,忽然迎面跑来一个姑娘,她冲着我微笑,画面全部变成了彩色,雨过天晴。那个姑娘,有索菲·玛索式的刘海,嘴角上扬,看起来很像可及。
可及离开了很久,久得我几乎以为她不会再回来。那天晚上,我在家看着无聊的电视节目,被暖气烤得昏昏欲睡,忽然有人敲门。我去开门,看见满头雪花的可及站在门口。她竟悄悄回来了。
“没有你在身边,一切都没有意义。”她看起来特别委屈和自责,“我不走了,我过去太傻。”她浑身寒意,雪花还凝结在帽子上。我们拥抱着,我知道冬天即将过去。
“我回来了,不走了,我不愿过没有你的日子。”
“我跟你去日本。可及,有你的地方才是家。”这个决定,就好像很久以前我说“暂时不会”一样深思熟虑。我要放弃我规划好的生活,是她让我有勇气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
两个月以后,我离开美国,飞到东京,没有找好工作,尚不知如何安顿。
刚到的那天夜里,可及带我在表参道闲逛,东京塔在城市上空闪耀。这个城市又是另一个纽约。我掏出Tiffany的蓝色盒子,递到她手里。她解开洁白的缎带,露出吃惊的表情,“你还真买了啊?”我说:“你离开纽约前,我其实就买了,是Tiffany的钻石。”
我为她戴上这枚engagement ring,她潸然泪下,又破涕而笑,左手慢慢举过头顶,手像魔术师的手一样挥过东京铁塔的塔尖,那枚钻石的棱角划过东京晴朗的夜空,有繁星坠落。
“东京能看到星星的夜晚是很少的。”可及轻柔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