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衡,1927年生于湖南澧县,先就读于长沙兑泽中学,抗日战争时期随家迁往四川并入国立十八中学就读,1947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一边主修法律学专业,一边旁听文、史、哲等学科的课业。就在这个期间,一位历史系的教授向学生们推荐了郭沫若著的《青铜时代》等几本书。邹衡在中学时,对文学类的书籍看得较多,对历史学一类的书却极少涉猎,这次经老师推荐,买来郭沫若的书一读竟很受震动,立刻感到郭沫若的学问很了不起,确实属于大师。由于对郭沫若的崇拜,就自觉和不自觉地感到历史学是一门大学问,比其他学科的学问都大。尽管这个想法有些偏颇,但他当时确实就这样认为。自此之后,邹衡虽人在法律系,但兴趣却慢慢向历史学倾斜。后来,他听一些教授说,郭沫若之所以在史学界有那么响亮的名气,主要是因为研究中国上古史和甲骨文,而甲骨文研究的开山鼻祖和一代宗师是罗振玉和王国维,郭沫若正是在他们研究的基础上继承和发展的。如此一来,邹衡又找来罗、王二人的文章仔细研读,渐渐地对这二人也崇拜起来,并对历史学特别是中国古代史开始着迷。
1947年深秋的一个下午,北大法律系湖南籍的一位叫韩建华的学生,约邹衡一起去拜望同是湖南老乡的一代学术巨匠、北大历史系著名教授向达。当他们来到东四十条向达的家时,向达热情地接待了两个初到北平不久的年轻学生,并亲切地谈起湖南家乡的一些往事。当向达得知邹衡在湖南曾上过兑泽中学时,便自豪地说起这是清末由湘西人在省城长沙创建的一座名声不错的老学校,并说也是他的母校,只是后来他转入了明德中学。或许因为这一层关系,邹衡感到向达格外和蔼亲切,交谈中也就渐渐放松了紧张情绪。自此之后,邹衡经常和同学一道去看望向达,并随时请教一些史学问题,而向达也像对待自己的弟子一样热情解答和给予鼓励。随着时间一天天流逝,邹衡对史学知识的渴望越来越强烈,兴趣越来越大,对所学的法律专业反而感到索然无味了。在这种情形下,他决定放弃法律专业,转到历史系开始新的学习。邹衡把这个想法告知向达后,得到了赞成和支持,向达还专门向当时的历史系主任郑天挺做了推荐。这样,邹衡就顺利地转到了历史系。
进入历史系之后,邹衡的学习成绩并不是很好,只能算个中等,主要原因是他参加社会活动过于频繁,因为邹衡当时担任着北京大学学生自治会秘书长,为此耽误了不少时间。向达知道邹衡酷爱古代史,就将他叫到自己的家中,劝他将来最好学习考古,同时与系主任商量,推荐邹衡为历史系即将成立的考古专业的第一个研究生,师从安阳殷墟早期发掘的主持人之一、著名考古学家郭宝钧教授。由于有了罗振玉、王国维、郭沫若因研究甲骨文而成名的崇拜情结,考古正是邹衡所喜欢和向往的事业。当考古专业正式成立后,邹衡如愿以偿,开始从事商周考古的学习和研究。
尽管向达不是邹衡的直接导师,且商周考古不是向达的特长,但他仍同郭宝钧一起给予邹衡一些具体的指导,并明确要求邹衡必须认真读王国维、郭沫若的书,否则就会陷于盲目的考古。同时他发自肺腑、用意深远地指出,读王国维、郭沫若的书,重要的是了解他们的治学态度、学术体系、方法和其主要贡献,然后再考虑自己将做些什么和怎样去做……向达和郭宝钧教授的教诲,邹衡铭刻在心,并作为终生进行学术研究的指路明灯,同时以这种精神和治学态度在以后的岁月里指导自己的学生,使学术的香火得以延续。
邹衡(前排右二)与北大考古专业第一期部分师生在洛阳合影(前右一为赵其昌,中右一为后来参加夏商周断代工程的郑振香)
在北大历史系读研究生期间,由于邹衡的主攻方向是郭宝钧为导师的商周考古,不可能涉及夏代,但他始终对夏朝的问题不能释怀,他隐约感觉到,这夏朝的疑难问题,应该而且有可能在考古学上得到解决。1956年10月,当他听了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资深研究员,著名历史学家、考古学家徐旭生在北大历史系所做“夏代探索”的演讲后,更增强了解决夏代问题的信心。1959年,徐旭生首次在豫西调查“夏墟”,并发表了调查报告,这使邹衡备受鼓舞。1959年下半年,已毕业留校任教的邹衡带领考古专业的学生赴洛阳实习,在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站站长赵芝荃的安排下,他和学生到洛阳附近一个叫东干沟的仰韶文化遗址进行发掘,就是这次考古发掘,决定了邹衡用一生探索夏文化的命运。
当邹衡率领学生来到东干沟不久,二里头遗址的首次发掘也开始了。后来,考古所洛阳工作站的高天麟开始整理二里头遗址的发掘材料,由于人手短缺,便请邹衡协助搞二里头遗址的文化分期问题。这个意外插曲,使邹衡成为没有参加发掘却是最早接触二里头遗址出土材料的学者之一,从而使他对二里头遗址发掘的材料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也就在这年10月,邹衡率领学生,在东干沟的发掘过程中,达到了原来预期的初步掌握田野操作和室内整理方法的目的,接下来就要进行大规模的田野实习。由于东干沟遗址无法满足这个需要,到什么地方去,一时成了问题。于是,考古所洛阳工作站的赵芝荃、郑振香等人建议他带学生到二里头参加发掘。考虑到二里头遗址当时已有中央和河南省两个考古队在发掘,若再加上北大师生,就变成了三个单位,且北大又人多势众,邹衡觉得不太合适,便主动放弃了这个打算,而独自一人到了洛阳远郊区谷水镇以西的南王湾做实地调查。想不到这一去,引出了重要的考古发现。
有些巧合的是,邹衡来到南王湾刚进行了不足两个小时的调查,就发现了一大片新石器时代遗址,在这个遗址中,明显看到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共存,并夹有西周和春秋时期的陶片。根据采集到的陶片分析,此处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似乎都有早、晚的不同。面对这个特点,一个想法蓦然在他的心中产生:也许在这里可以解决学术界几十年悬而未决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的关系及其年代的分期问题。随着这个想法而来的决定,就是率领学生在此处发掘。
当南王湾的发掘工作进行到一个月的时候,已出现了很好的兆头,各个方面都朝着邹衡预期的目标发展。三个月之后,由于严寒的冬天已经来临,不宜在野外发掘,邹衡便率领学生携带大批发掘出的器物撤出工地,来到考古所洛阳工作站进行室内整理。多少年后,邹衡回忆道:“这段时间工作进展很快,学生们对陶片的热情很高,经常工作到深夜还不回宿舍休息,最后有三对男女同学居然对成了终身伴侣。我看到这种情况,内心有说不出的喜悦。当然,学生们除对成终身伴侣之外,还对成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完整的陶器五百多件。”可以想象的是,如果在这段时间里,他的学生只对成了伴侣而无陶器对成,邹衡先生的心中大概是不会喜悦的。
当陶片对得差不多时,邹衡便指导学生对发掘所得遗物进行文化分期,由于各期文化都很丰富,这就给研究工作带来了很大方便。为了核实南王湾遗址分期是否正确,此后不久,邹衡又把学生分成若干组,让他们分别到洛阳和伊洛地区事先都经过他亲自复查过的遗址进行调查与试掘。就在这次调查与试掘中,发现了一些属于二里头文化和郑州二里岗文化的遗址、遗物。根据对南王湾的发掘情况和洛阳以及伊洛地区调查试掘的材料的详细的分析研究,邹衡把伊洛地区从仰韶早期到商代前期之前的文化以四期十一段的划分方法理出来,即第一期——仰韶期;第二期——过渡期;第三期——龙山期;第四期——二里头期。各期之间又分不同的阶段。这个划分在学术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因为就当时的考古界而言,对中原地区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都还没有明确的分期,而在仰韶、龙山文化之间有没有一种混合文化,还无法真正弄清。换句话说,当时的考古界对新石器时代的认识还较模糊,通过对南王湾进行文化分期,这些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尤其是对仰韶期—龙山期—二里头期—早商期序列的排定,就把中原地区从新石器时代到青铜时代的各个环节基本联系了起来,其间不太可能有什么其他文化穿插进来了。有了这样的分期成果,就可考虑中国考古学与中国上古史的相互结合问题。也就是说,如果文献记载的夏朝真的存在,那它必然就在这组链条之中。可以说,邹衡对南王湾的分期,直接为探索夏文化创造了重要而又必不可少的条件。
南王湾文化分期的消息传开后,许多考古界的同行前去洛阳参观,并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赞誉。考古学大师夏鼐曾写信给邹衡,高度评价了南王湾分期的重要意义,并将这一成果推荐给当时在中国访问的苏联著名考古学家吉谢列夫,同时请他亲自到洛阳去实地观看。吉谢列夫真的去了洛阳,在观看后同样给予南王湾的分期成果高度评价。而中国另一位考古学大师苏秉琦对南王湾的分期成果更是再三给予肯定,并称这是考古学界一项破天荒的工作。
但是,随着政治形势的风云变幻,已回到北大教书的邹衡被视为走“白专道路”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不仅失去了编写发掘报告的机会,也和南王湾遗址的继续发掘彻底无缘了。这段意外的政治遭遇,不仅成为邹衡终生最大的遗憾,也成为学术界的损失。所幸的是,就在邹衡离开南王湾三十多年后,随着夏商周断代工程的展开,学术界又把目光再一次集中到南王湾这个无法绕开的考古遗址,并再度忆起了邹衡的开拓之功。当然这是后话了。
尽管与南王湾遗址的考古发掘绝缘了,但邹衡探索夏文化的脚步并未停止,也正是对南王湾文化的成功分期,使他对夏、商文化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如前所述,由于安阳殷墟已被学术界证明是商代晚期的都城所在,也就无可争辩地确认了什么是晚商文化。同样,由于郑州二里岗遗址的发现,学术界认为这座都城的年代早于殷墟的年代,而大多数学者认为该都城属于商代中期(商汤之后第十位王)中丁隞都的可能性最大。以此类推,年代早于郑州二里岗遗址的二里头遗址就应是赫赫有名的商王朝的开国之君汤,打败夏朝最后一个叫桀的王之后,所建立的一座叫“亳”的都城。如果确认二里头遗址就是商汤的亳都,那么就找到了商文化的起点。以这个起点为坐标,早于亳都的就自然是夏文化。令学者们头痛也放心不下的问题是,郑州商城真的是隞都,二里头遗址真的是亳都吗?邹衡在南王湾文化分期的基础上,对郑州商文化做了重新分期之后,第一个对上述隞都和亳都之说给予了否定。
按照邹衡的分析推断,郑州商文化延续时间很长,而郑州商城也存在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相反的是,商代中期那位叫中丁的王所居隞都不过二十来年,无法与都城延续时间相合。而据当时的14C测定,郑州商城的年代最早已达到公元前17世纪,照历史学界的一般估算,此城已接近甚至达到夏朝的记载时期。又据古文献记载,郑州所处的位置与隞都所在的地望不合。因此,邹衡认为郑州商城绝不可能是中丁所居的“隞”都。
既然隞都被否定,那么号称二里头遗址为“亳”都的观点也跟着发生了动摇。邹衡认为,如果二里头遗址是汤都西亳,则与古文献记载完全矛盾。据《吕氏春秋·慎大览》所载,商汤伐桀,“令师从东方出于国,西以进”。也就是说,商汤的军队从所占据的中国东部向西攻打夏朝的最后一个王桀的武装力量。又据《书·序》云:“汤既黜夏命,复归于亳。”这句话的意思是商汤的军队灭了夏之后,又回到了亳都。这些记载说明,亳都和桀都不在一起,且亳都的方位在桀都之东。这个“东”在哪里,从文献记载看,应该在豫西之东,不会是在二里头所处的豫西位置。故此,二里头遗址“西亳说”同样被否定。
两座都城的性质相继被否定,到底商汤所居的“亳”在何处?邹衡根据多方考证,特别是对郑州商城出土的“亳”字陶文的辨认和考释,大胆地提出郑州商城就是商朝的开国之君汤所居的“亳”。
既然郑州商城是“亳”,那就意味着这里应是商文化的起点,而二里头文化又早于郑州商城文化,且两种文化又不相同,邹衡因此认为二里头文化属于夏文化。由于他认为二里头文化是属于一脉相承的同一类型的文化,不存在突然断裂或突然侵入、兴起外来因素,所以也就用不着操刀在这个文化整体上切来切去了。也就是说,原来由学术界认可的一、二、三、四期文化全部属于夏文化。
郑州商城发现的陶文“亳”字
邹衡的“郑州商城即汤都亳说”与“二里头四期文化都是夏文化说”的提出,如同一块巨石砸进平静的水面,立刻在学术界掀起了大浪,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由此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论争,有关夏文化的探索也随之进入了一个**迭起、色彩纷呈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