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国锋:若吊颈而死,颈部多充血(1 / 1)

12月15日下午,王冶秋、李振军、马琦等再次在湖南宾馆组织召开会议。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听取病理解剖、X线、眼、耳鼻喉、口腔、皮肤、妇产七科的初步检查结果汇报。同上几次会议不同的是,不久即将上调中央而很少在马王堆汉墓的发掘与女尸解剖等问题上参与意见的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华国锋,也特地赶来参加了会议。

当七个学科的医务人员,将初步检查结果提交会务组做了汇报后,与会人员开始对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展开了讨论,其讨论的要点是:

郭景元:古尸解剖结果证明保存很好,比我们原先的想象和看X光片的印象好得多。肺、肝原是最容易腐败的器官。现均保存完好。因而是否放了防腐剂,需要认真考虑。棺内水超过一般人体重,不可能全部由人体排出,同时又不能从外部渗入,因此很可能是放了防腐剂。全身骨骼黑色发绿,是否与酒泡有关?致死病因还不能做出结论。但可以排除下面几种可能性:腹膜炎、胸膜炎、脑膜炎、中风、脑出血、肿瘤、外伤、慢性病。我认为因心脏病变致死可能性大,希望特别注意冠状动脉。中毒的可能性还不能完全排除。建议今后解决以下几个问题:尸体为什么能保存?尸体保存到什么程度?这种状态的古尸叫什么名称?血型?病变?死因?有无寄生虫?临床各科提出的问题。建议进行以下几项工作:标本分开,一一照相记录。切片检查。中毒化验,即验汞砷等。验血型,可用心血管、肌肉或毛发鉴定。胃内容的检查。

谭日强:从古尸外表看,左边**、腿比右边要大,左手伸直,右手五指中有两指微屈,是否右边偏瘫?舌伸出嘴外,是否为中医所讲的“重舌”?

华国锋:帛画中画的这个老太婆拄着拐杖,出土器物中也有手杖,各科检查都证明死亡年龄不超过五十岁,若无病变,不会拄拐杖。

夏鼐:这具古尸保存完好是空前的。原先估计不足。下面谈几点意见:观察情况,资料性的东西必须准确。分析部分可以保留不同的看法。血型的鉴定如无血球,也可用血清。内脏要很好用药水保存,和尸体一并展览。

沈其卫:这次解剖从中央到省委都非常重视。湖医的同志做了很多工作,以后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下颚骨脱臼可搞空气摄影。死因不像是慢性病,而像是暴死。心脏是研究的重点,肝、肾脏也重要。舌骨在X片下看不太清楚,是否是因吊颈而使舌骨破碎?

华国锋:若吊颈而死,颈部多充血。棺内水肯定不会是人体排出的。讲外面渗透进去,也站不住脚。

刘里侯:棺内很可能放了酒。前次骨髓穿刺吸出了些**,用玻璃瓶收集了。后来我误将它做酒精消毒,有很浓的气味,但比较黏。这尸体与酒精浸泡的尸体相似。结缔组织与神经血管容易分离,关节可以稍微动动。指甲问题,下午再次观察,脚指甲确实没有,手指甲大部分没有,只左手小指靠内侧,右手大拇指靠外侧有一小块。

1972年12月,华国锋(右三)、王冶秋(右二)、杨大易(右四)在女尸解剖现场

谭曾鲁:这次解剖要解决三个问题:保存状况。尸体保存很完整,内脏除脑组织外,基本上保存了外形,这是轰动世界的了不起的事情。这个问题可以解决了。致死病因,到目前为止,还只是推测。恐怕不是慢性病,而是急性病。肺病虽有三处钙化点,但一般不会死人。肿瘤可能性不大。希望集中考虑心脏,注意冠状动脉是否硬化或破裂?至于防腐问题,从尸体解剖情况看类似灌了酒,通过肠子向外渗透。还需考虑是否有中毒或头部击伤致死的可能。

赵海波:死因,现在结论还太早。现做一些初步分析:尸体一边大一边小,到底是偏瘫还是包扎?下颚脱臼是病变还是包扎?我倾向于是包扎所致。舌头为什么伸出嘴外?是因为体内有短期腐败,气体向外压迫,由于包扎很紧,所以这种气体虽不多。但冲力大。结果把舌冲到了嘴外。颈部未见吊颈痕迹。皮肤异常情况是生前病变还是死后变化?联系到脑中物发霉,可能是死后的变化。可以考虑是否有微生物的生长。还要研究她死亡的季节,我认为不是很冷的时候。头部未见砸伤或棒伤痕迹。没有头皮损伤或皮下出血,头皮上毛发均完好。脑皮内有铁锈色物质。是否是血液分解残存物质?

李亭植:这次解剖能按原定计划完成,主要是由于中央重视和关怀。各地专家大力协助,使工作能顺利进行,我代表湖医的同志向外地专家表示感谢。

华国锋:我是来学习的。这具尸体有很重要的意义,中央领导同志、总理很重视、很关心。2000多年尸体保存这样完好全世界没有。前段电影一放,香港100多万人看了。日本记者上次来一定要看,没让他们看。只接待了三个代表团。巴卢库、宾努、比斯塔他们来了,讲安排参观马王堆文物,都高兴极了。日本直接从电影拍下镜头展览卖票赚钱。这次解剖总理亲自批示,王冶秋同志坐镇,还请了各方面同志参加。郭老更是关心此事。如能把解剖材料很好整理,又会轰动世界。在科学研究上,这是一极好机会。

由于中央领导同志关怀,各地同志来了,又加上湖南医务人员共同努力,解剖情况很好。你们过去不相信内脏保存如此完好,我们更不敢相信,以为一定乱糟糟的。经过大家努力取了出来,进行研究,可以说明很多问题。要感谢北京和广州的同志。解剖只是把东西拿出来了,还有很多研究工作。仅这意义说,后面任务很艰巨,要努力做出更大的贡献。

有些问题不能过早做结论,如死因。科学研究要实事求是,从很多证据来说明问题,通过这次解剖可得出很多研究成果。这个成果是多方面的、综合的。有医学方面的,也有考古学方面的。希望大家开动脑筋想想有哪些研究项目,哪些是重要的,哪些是次要的。当然在研究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新的问题。将来发表的报告,要代表中国的科学研究水平。

讨论中有争论是好事。但事实一定要搞清楚,要切合实际,要扎实。没正式查明的东西根本就不要说。

还有些工作也要配合上,如丝绸的保养问题,还要继续研究。听说用有机玻璃夹封的丝绸有的也变脆了。湖南能做的湖南做,不能做的请别的省市协助。

继这次会议之后,王冶秋又组织各方人员进行了几次大的讨论,制订了女尸解剖后的研究方案和研究项目,即对女尸的防腐处理、皮肤研究、头发研究、X射线研究、死亡年龄、组织化学检查、电镜检查、血型鉴定、蛋白质研究、核酸研究、脂类研究、寄生虫研究、铅汞测定、微生物检查棺液分析、病变死因、尸体类型和中草药考证等等。鉴于湖南医学院在人力和医疗器械以及技术上的不足,王冶秋和湖南省革委会的领导在经过协商后,决定由国务院出面向全国各地有关单位求援。1973年年初,求援报告送往国务院。

关于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

女尸解剖后科学研究方案的请示报告

国务院:

根据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女尸解剖问题座谈会的精神,我们决定由湖南医学院抽调四十多名干部和科研人员,成立了研究组织机构,设立了临床、中医中药、放射、化学检验、病理组织、病原、解剖、防腐和秘书九个组。各组分别提出了研究项目,经综合讨论,并征求北京、广州与会同志的意见,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进一步的研究。

1.女尸保存的程度;

2.女尸的病理变化及死因探讨;

3.有关墓内中医中药的研究;

4.女尸及内脏标本保存的防腐措施;

5.女尸防腐原因。

通过这一研究,既要反映我国劳动人民创造古代文化的光辉成果,又要反映出现代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以达到“古为今用”的目的。方案中有五项须请七个兄弟院、所协助研究,请求国务院能及早指示他们予以帮助。

特此呈报,请批示。

湖南省革命委员会

一九七三年元月三日

附《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女尸解剖后科学研究方案》(前四略——作者)

五、需上级有关单位协助解决的问题:

1972年10月25日湖南医学院上报国务院图博口的女尸内脏器官补充检查方案中,曾提出“如能采取到内脏组织,将寄送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上海第一医学院病解教研组、广州中山医学院病解教研组、苏州医学院病解教研组等单位协助进行病理鉴定、审查”。这次解剖中,为了保存全尸及内脏器官的完整性,仅取出极少量组织做检查用,待制片观察后再请有关单位协助鉴定。

有以下项目拟请有关单位协助研究的:

1.用超薄切片,电子显微镜检查。

2.用“中子活化法”测定头发中砷、汞、铝的含量。

3.用X光衍射法,分析头发内角蛋白的结构。

4.用氨基酸自动分析法测定棺液及体液氨基酸种类。

5.用光谱分析法,分析骨质呈褐黄色的因素。

据了解有以下单位能做上述项目中的某些检查或测定: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原子能研究所、冶金部有色金属研究院、上海生化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华东物质结构研究所或其他单位。

这份报告上报不久,即在周恩来的批准指示下,很快以国务院第五号文件的名义向有关单位转发。

国务院批转湖南省革委会

关于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女尸解剖后

科学研究方案的请示报告

上海市、广东、江苏、福建省革委会、总后勤部、卫生部、冶金部、燃化部、中国科学院:

国务院同意湖南省革委会《关于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女尸解剖后科学研究方案的请示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告所属有关院、所,积极协助湖南省做好这一科学研究工作。此项研究工作,由湖南省直接同有关院、所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签章)

一九七三年一月十五日

随着这份报告的转发,一个关于女尸及其相关问题研究的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大协作正式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