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是将经验整理成模式的过程——有三种主要模式:类推、演绎和归纳——思维的三个层次:无意识、前意识和意识——它们各自在实用性思考中所扮演的角色——直觉——推理——思考与欲望和行动有关——“参考系统”——对思考的批判
如果你现在已经同意和我一起探讨如何思考,或者换一个更合适的标题:如何更好地思考,那么接下来的课题从逻辑上看似乎要谈论到底什么是思考。我们想要学着做到所谓更好地思考究竟该怎么做呢?我们不妨果断地去面对这样一个事实,正确定义思考的过程长久以来就是一个棘手并且微妙的问题。让我们暂且把这个问题的微妙之处留给经院学者和语言专家,然后大胆地指出所谓思考的过程就是将经验整理成模式的过程。类推、演绎和归纳,我们在上一章中描述过这几种思考工具,将其称为思考的模式同样也是正确的。你可以想象一下,有一袋玻璃球,大小不一,有红色、绿色和蓝色的。首先,让我们假设你想找到分类整理这些玻璃球的所有方法。你会有各种各样的选择。你可以说所有玻璃球都是类似的,因为它们都是圆的,而且都是玻璃球。或者你可以说所有的红色玻璃球都是类似的,绿色和蓝色的也一样;又或者你可以说大的玻璃球是相似的一类,小的玻璃球是相似的一类……这样就会穷举出这个特定袋子中的玻璃球比较明显的分类的可能性。从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出,类推与相似性和差异性有关,而类推模式的使用方法是由你选择作为管理对象的那些相似和不同的元素预先决定的。
如果你想对这些玻璃球做一个归纳,通过称重少数几个玻璃球,你就会发现,大一些的玻璃球总是要比较小的玻璃球重。你可能会得出一个概括性的结论或者归纳,那就是所有类似材质的较大的玻璃球始终都要比较小的玻璃球更重。
如果有人再递给你一大一小两个玻璃球,那么你就能通过演绎法推断出较小的玻璃球一定比较大的更轻,而不用将玻璃球称重。
在这三个例子中,你可以看到对目前为止所提到的三种思考工具的使用。通过将一段特定的经验整理成模式,也就是上文所提到的分类整理一袋玻璃球,其结论应该是这样的:思考就是将经验整理成模式的过程。然而,和大多数归纳一样,这也是一种对实际发生的过程的过度简化,能让我们深入了解思考过程的基本性质,但是除此之外的情况都是不能成立的。如果你和医生或者心理学家去谈论思考的本质,你可能会得到一个更专业、更复杂的解释,不过这会令你更难理解。如果你和哲学家去谈论思考的本质,你同样会得到一个更专业、更复杂的解释,而且这种解释可能还是会难以理解。如果你和街上的普通人去谈论思考的本质,你会得到一个不那么复杂和缺乏专业性的解释,但他们的观点却是完全无法理解的。在定义思考行为的过程中,你面临着这种无法使人满意的选择范围,不管怎么说,你现在最好接受我所提出的解释,但是保留你自己优化和扩大这个定义的权利,就像我所指出的学术问题,你关于这些问题的知识范围也在扩大。
对弗洛伊德这样的心理学家而言,思考发生在无意识层面、前意识层面和意识层面。然而根据我们的目的,我们将仅仅讨论发生在意识层面和潜意识(1)层面的思考。潜意识层面的思考可以描述为一种本能的、难以言喻的或者被称为“第六感”的思考行为。相比之下,意识层面的思考可以描述为一种能被系统阐述而且合乎逻辑的思考行为。有效的意识层面思考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我们称为“语言”的符号体系;另一个是我们的头脑具备的能储存并回想起来过去那些具有象征意义的经历的能力。我们将在之后关于语义学的章节中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
潜意识的思考,也就是所谓的直觉,被希腊人称为“理性”,他们认为这是原始的、基础的思考过程。作为起源,潜意识思考孕育了所有已知的推理方法;所有有用的发现和发明;艺术家们所有使人陶醉的想象以及科学家们所有具有实用性的成果。基于这一点,我们可以确定,潜意识层面的直觉过程与意识层面逻辑清晰的推理过程相比,在实践中至少有两个优势:直觉总是比推理更快;它可以(从理论上来说)解决任何推理可以解决的问题,而且还能解决一些明显不能用推理来解决的问题。当然我们也要公正地指出,推理也具有其自身的优势。它具有三个优势:首先,推理是一种允许你在行动之前检查某个决定是否有效的过程。其次,推理过程是可以传递的,因此可以教授,而直觉则不能。一个人可以告诉另一个人他是如何在意识层面上得出一个结论,而他却不能解释他是如何在潜意识层面上得出一个直觉性的结论,除非他随后就能将直觉思考提升到意识层面,但是这样做的时候直觉就变成推理了。
我希望将这一点彻底阐述清楚。比如说,你是一位外科医生,你的朋友带着他正在上大学三年级的儿子来见你。这个男孩正在考虑从医,他想知道你在他这个年纪的时候是如何决定从医的。如果你对这个孩子说:“我有一种直觉,从医会吸引我”,或者说,“我有一种预感我能成为一位很好的医生”,那么你真没有帮上他什么忙。如果他想完全依靠直觉,他也可以对自己的事业同样做出很好的决定,而不需要去询问你做决定的最初想法。他想知道的是你在他这个年纪如何推断出当时的决定,除非你能在脑海中回忆起那个时候的想法,将你最初的潜意识层面的直觉提升到意识层面逻辑清晰的推理步骤,否则你的经验价值是无法传达的,所以你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教给这个向你求助的年轻人。
推理还有第三个优势:在很多情况下,推理比直觉更可靠。这里有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如果让你做一道数学题,645792除以3472,你或许可以通过直觉得到正确答案,但是假如你碰巧很熟悉长除法的解题过程,这个解题过程是一种推理形式,你通过运用长除法的解题过程得到了答案,那么显然你得到的数字很可能比你从潜意识中得到的任何答案都更要可靠。
让我们把注意力转移到与思考相关的另外两种人类活动形式的关系的问题上。我们正在研究什么是思考,而理解一项活动的有效方法之一就是研究这项活动与类似活动之间的本质关系。三种主要的生命活动可以说是:欲望、思考和行动。从某些方面来讲,思考是这三种活动的主导。思考并不能完全支配欲望,因为欲望是由另外两种力量形成的,只是部分受制于思考的影响。形成欲望的两种力量之一是人类作为动物的生物性、生理本能以及先天反应的集合,另外一种力量是环境。对此,我向你们推荐一本很薄但是引人入胜的书——亚里士多德所著的《尼各马可伦理学》。这是一本关于无处不在的人类行为的著作,阐述了一种理解深刻而且跟得上时代的哲学思维。
行为可以从美德的角度来考虑。柏拉图在《普罗塔哥拉》一书中将美德列为五种——智慧、勇气、正义、节制和圣洁。而亚里士多德对这种不完全的分析感到不满,他将美德定义为个人品质的一种状态,是一个始终介于两个极端之间的平均值。他将美德分为两种——一种是伦理美德,与正确的欲望有关,要通过习惯和反复实践来获得;另一种是理智美德,与正确的思考有关,要通过教导和理解以及实践来获得。亚里士多德提出的伦理美德包括谨慎、勇气、正义和节制,还有慷慨、宽容、自尊、志气、平和、友善、诚实、智慧以及适当的羞耻之心。前四个被认为是主要的伦理美德。《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中所描述的理智美德只有五种:科学、艺术、实用智慧、直觉理性以及哲学智慧。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智慧是人类最需要的,在这一点上他同意柏拉图和苏格拉底二人的观点。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著作中不仅指出了这些品质是美德,而且阐明了它们为什么是美德以及如何获得。尽管他没有说的那么明确,但我们可以从他的著作中推断,或者我们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独立得出结论:假如一个人被迫在伦理美德和理智美德之间做出选择,他可能不得不优先选择拥有伦理美德;假如一个人的欲望是错误的,而他所思考的是为了更好地获得这些错误的东西,那么善于思考就没有什么好处了。(哲学智慧当然会把任何这样的选择排除在外,因为拥有哲学智慧就意味着拥有了其他所有美德。)
思考活动的另一种形式就是行为活动。即使一个人的欲望是正确的,他也能用正确的思考方式去得到它们,但如果他不能有效地行动,那么之前的一切都将以失败告终。当我说思考是主导的时候,并不是说它完全主导着这三种活动,我的意思是说在全部的生命活动中,三种活动的每一种都发挥着其自身必要的功能,而良好地思考一方面能带来更好的欲望,另一方面也会带来更好的行动。
通过适当地去考虑什么是思考,还可以发现另一个有益的区别。心理学家发明了一个很有用的短语:“参考系统”。通过“参考系统”,他们能够表达关于你所涉及的任何特定陈述的总体经验。在思考活动的整个领域中,可能有三个参考系统。第一个是宗教参考系统,由那些基于信仰的自愿行为组成,这些行为被个人认为是适合去做的。这并不是说宗教和理性本身是互相对立的,也不是说宗教的约束条款一定会包括对一些与理性相违背的事物的信仰。关键在于,任何宗教行为都不需要用一个被理性行为验证无误的思想来支撑,而且恰好相反,任何理性行为都不会对一个通过宗教行为刻意保持的信仰构成真正的挑战。因此,宗教参考系统可以说与另两个参考系统之间仅仅是稍有联系而已。自愿的宗教行为不会受制于任何法律或者理性行为,也不能因为任何理由而受到质疑。
第二个参考系统是科学参考系统。那些被个人知晓,或者可以被知晓的所谓的事实,是指随着人类和文明的发展成熟,逐步费力地集中在一起的聚沙成塔的事实宝库。
第三个参考系统是哲学参考系统,所涉及的事情既不是关于信仰行为的,也与知识项目无关,它超出了已知范围,但并非超越所有的认知。所有我该问的和不该问的伦理问题;所有关于存在和发展的形而上学的问题,以及物质、本质和什么是真理;我知道什么和我真正了解自己知道的是什么等等,所有这些认识论的问题,都属于第三个参考系统。
再强调一遍,除非你知道如何去使用这三个参考系统,否则知道它们之间的区别是毫无用处的。它们的用处各不相同,各有各的特点。如前文所述,你从来没有真正地质疑过宗教的约束条款,你只是简单地想要了解它们与生存、思考以及行为之间的关系。如果你具备这样的能力,能够依据某些明确的科学惯例来证明任何有争议的命题,那么你可以仅仅为了满足你自己而去质疑在科学参考系统中的知识。
根据哲学参考系统,你可能会提出四种质疑,莫迪默·艾德勒在他的著作《如何读一本书》中有很好的阐述。如果你理解了(而且只有当你理解)这个将要讨论的命题时,你可能会根据艾德勒博士所提出的四种质疑方式中的一种来提问,而且只会在这四种方式的范围之内。你可能会提出这四种质疑:你的信息是不完整的;你的信息是不正确的;你的分析是不正确的;你的分析是不完整的。这让我想起了我的一个朋友最喜欢的一句话,意思是你不能通过怀疑对手的出身来理所当然地赢得一场辩论。
如果能正确理解思考领域中这些区别,那么很多令人乏味而且毫无益处的争论就有可能不复存在。尤其是第一条规则,即如果你并不理解一个命题,那么你就没有资格去反对或者批评它。假设一下,如果欲望和思考之间的区别,或者简单地转变一下说法,感觉和思考之间的区别,同样也能被很好地理解,那么无数毫无意义的争论应该也会烟消云散。我认为通过这些发现我们已经充分地研究了什么是思考的问题,可以继续讨论下一个话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