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与白痴(1 / 1)

我所关心的是赎罪者的心理形态,这一点毕竟包含在“福音书”中,尽管“福音书”并没有表示出“福音书”拥有过多的外来特质;就像阿西西的弗朗西斯之名借他的传奇故事留传后世,尽管只是他的传奇故事而不是关于他所做的、所说的以及事实上如何死亡的实际情形但是他的形态还能不能完全被发现也成了一个问题。

想从“福音书”中去观察一个“灵魂”的历史的企图,对我而言是一种应该被轻视的心理上的无谓之举的证明。那个心理方面的丑角勒南把两个最不适当的概念摆在他对耶稣型的人的诠释中:天才和英雄。

但是,如果世上有任何非“福音书”的东西的话,那就是英雄的概念。一切角斗,一切“自觉生活在争斗中”的反面,在这里都变成本能了;在这里,无力反抗成了道德“不反抗邪恶”,“福音书”中最深奥的字,在某种意义上是它们的关键,和平中的幸福、温顺中的幸福,不能成为一个敌人时的幸福。哪些东西是“福音”呢?真实的生命,永恒的生命已被发现了,它不是应许给予的,它就在这里,就在你自己的内心之中。一种生活于爱之中,没有减却和排除,不顾虑身份地位。

每个人都是上帝的孩子,耶稣不为他自己欲求任何东西,而作为上帝的孩子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把耶稣当作英雄!甚至更把耶稣当作天才,好一个让人误解的词“天才”,在耶稣所生活的世界中,整个“精神”的概念,“精神”的文化概念没有任何意义。用生理学家精确的话来说,甚至用一个完全不同的词,在这里更为合适,即“白痴”。

我们知道在某种状态中,触觉是病理学上的兴奋并且怕与任何东西接触,怕抓住固体物。我们应该把这种生理的体质变成它的最后结果,本能地厌弃一切现实,一种趋向“不能抓住的东西”“不可理解的东西”,不喜欢各种公式、各种时空概念以及一切坚实的东西如习惯、制度、教会;不再接触任何世界中的一种安适自在的东西或纯粹的“内在”世界、“真实的”世界、“永恒的”世界。“上帝之国就在你自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