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谟菲利斯:这种排他主义完全违反人性,破坏一切社会秩序。人是形而上的动物,就是说,人的形而上需要比任何其他需要更迫切。于是人尤其可以根据生命的形而上意义来看生命,并且希望通过这一点来看一切东西。因此从所有教条都不确实这一点看来,不管听起来多么奇怪,然而种种基本形而上观点的共同一致是对人类而言最重要的事情。因为只有在一致同意这种形而上观点的人们之间才能建立真正而长久的社会结合。
社会组织、国家只有建立于某一得到普遍承认的形而上体系时才是稳固的。这种体系自然只能是民间形而上学即宗教。那么它与国家法律及人们生活的所有社会表现联系在一起,正如与个人生活中所有庄严行动联系在一起一样。如果宗教不曾重视政府当局和统治者的尊严的话,社会组织就很难存在。
菲勒里希斯:啊,是的,当君王们再也没有别的东西可用时,便把上帝当作妖魔鬼怪来哄骗自己的孩子上床睡觉,这就是他们把上帝看得如此高的缘故。很好,但是我要劝告所有统治者每隔半年选一个日子坐下来好好读一读《撒姆耳前书》第15章,以便记住用神坛支持王座是什么意思。而且由于神学的最后论证即火刑柱已经没有用,所以政治上采用这种方法的效果也大大地减少了。
因为,宗教好像萤火虫一样,需要黑暗来显出它的光亮。某种程度的普遍无知,是一切宗教存在的条件,是唯一使宗教能够保存下去的因素。也许我们常常预期的一天终会到来,那时候,宗教会离欧洲人而去,就像孩子长大了,护士保姆离去一样,此后要归老师来教导。
信条只基于权威,而奇迹和启示无疑又只适于人类孩提时代的短期帮助。我们必须承认,物质和历史资料提供的种种表明,现在一个并不比花甲之人老一百倍的种族仍然处于最初的孩提时代。
德谟菲利斯:啊,如果你不怀着掩不住的愉快心情来预言基督教末日的话,只要你想一想基督教对欧洲人的贡献有多大就好了。欧洲人从基督教那里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景况,这种景况是从关于根本真理方面的知识而来的,而这种知识告诉我们,生命本身不是目的,我们存在的真正目的在生命之外。
由于希腊人和罗马人把人存在的真正目的完全放在生命以内,所以从这方面来说,他们可以被称为“盲目的异教徒”。他们所有的德行都可以归结为对社会做有质量的贡献,亚里士多德明确地说:“那些对别人有用的德行,必然是伟大的德行。”
基督教使欧洲人跳出这种短暂而不稳定的存在。过去,希腊人和罗马人忘记了人生严肃、真正而深刻的意义,他们像长大的孩子一样,毫无意识地活着,直到基督教到来才使他们恢复生活的热情。
菲勒里希斯:要想评断它如何“成功”,我们只需把古代和中世纪比较一下就可以了,也就是说,只要把伯里克利时代和14世纪比较一下就可以了。你根本想象不到自己在讨论同一种族。
在前一情形下,表现人性最美好的展开,有最好的国家组织、明智的法律、公正的司法行政、合理化的自由,一切艺术以及诗歌和哲学都达到巅峰状态时创造的作品,数千年之后仍然是这方面无可比拟的典范,几乎是我们永远无法赶上的更高一等的生物的作品。同时,与我们在色诺芬的《飨宴》篇中看到的一样,最崇高的社会情谊把人生美化了。
现在请看看基督教会束缚人心和胁迫人类身体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骑士和教士可以把生活中所有沉闷辛苦的工作摆在第三阶级的平民的肩上。在这里你可以发现所谓优势、封建制度与宗教狂热密切结合,带来可怕的无知和心灵的愚昧,结果就产生了不容忍、信仰上的争论、宗教战争、十字军、异教徒的迫害和审判。
在这期间,社会风气倾向于残忍而愚蠢的骑士精神,怪诞的言谈和骗人的胡说变成了一套有系统的东西,社会上充满了堕落的迷信,对女人则表现出装模作样的崇敬。毫无疑问,和中世纪比起来古代人比较宽容。并且,古代人也非常具有容忍的精神,他们很重视公理正义,常常为国家而牺牲自己并且表现出种种高尚行为和真正的人道精神。
对今天的人们来说,认识他们的思想和行动,就称为人文学科的研究。他们容许男色,这固然是应该指责的,也是今人对古人道德方面所做的主要指责,可是,与基督教许多令人憎恶的事实比起来,则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我曾经说过,这种事情在今天不太明显,但是,当你考虑过所有这种现象以后,还能认为基督教促成了人类道德上的进步吗?
德谟菲利斯:如果实际结果并没有完全符合教义的纯粹真理,这可能由于教义太过崇高太过高深,非人类所能接受,因此它的目标摆得太高了。当然,异教徒道德,例如伊斯兰教道德就容易遵守。越是高尚的东西,往往越容易被滥用和蒙骗。因此这些崇高的教义有时也被用作最残忍的行动和邪恶行为的借口。
菲勒里希斯:对宗教所产生的益处和害处,做一个合理公平而正确的评断的确是非常有用的探讨。但这个工作需要更多的历史和心理数据,我们现有的资料远远不够用。学术机构可以把这个当作悬奖论文的题目。
德谟菲利斯:他们不会这样做。
菲勒里希斯:奇怪,你竟然这样说,因为这是宗教方面一种坏的表现。只要统计学家告诉我们每年有多少犯罪由于宗教原因而避免,又有多少犯罪由于其他原因而避免的话,那么由前者导致的犯罪可能会更少。
因为当一个人想作奸犯科时,他所考虑的第一件事是因犯罪而带来的承罚以及获得承罚的可能性;第二件事是考虑名誉的损失。如果我的看法没错,他会对这两点先做考虑,然后才考虑到宗教问题。不过,如果他能克服这两个犯罪障碍,我相信,仅有宗教原因,是很难吓阻他的。
德谟菲利斯:但是,我相信,宗教会时常吓阻犯罪,尤其是当宗教的影响力早已透过习惯的媒介而普遍发生作用时,更是这样。因此一个人会直接由于宗教的原因而不敢做出任何罪恶行为。因为早年的印象是经久不变的。
菲勒里希斯:假使政府此时突然宣布废止一切有关犯罪的法律,我想,你我都不敢仅在宗教保护之下单独回家。可是,相反,如果同样宣布一切宗教都是不足信的,在法律保障之下,我们还是和从前一样生活,不需做任何特殊的防备。可是,我还要进一步说,各种宗教对道德常常产生不良的影响。我们可以把这种情形归结为一个概括的公式,即凡是给予上帝的东西都是取自于人,因为我们很容易以对上帝的阿谀代替对人的正当行为的赞扬。
所有宗教之都会很明确地表示,信仰、寺庙仪式和各种祭祀比道德行为更为神意所关心。的确,尤其是当它们与教士的报酬连在一起时,前者便渐渐被视为后者的代替品:杀牲、做弥撒、建教堂或在路旁立十字架等,立即成为最有功德的事情。因此,这些行为甚至补偿了最严重的犯罪,正如苦修、服从教士权威、忏悔、朝圣、捐助教堂寺庙及僧侣教士、建庙宇等等一样,最后教士僧侣好像是人类与可被收买的神做交易时的中间人。
即使不到这种程度,可是,哪一种宗教的信徒不把祈祷、赞美和各种奉献行为至少当作道德行为的部分代替品呢?可是,现在我们要回到主要问题上来。你提出人类强烈的形而上的需要这一点,当然是对的,但是对我而言,与其说宗教满足了这种需要,不如说是滥用这种需要。总之,我们知道,在促进道德方面,宗教的作用大部分是不可靠的,可是它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它所带来的暴行却非常明显。
的确,如果我们把宗教的效用看作王位的支撑,这个问题就产生另一种形势,由于上帝的恩宠,神坛与王位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所有聪明的君主,只要爱他的王位和家庭,往往会在自己的子民面前表现自己是具有真正宗教信仰的人。
德谟菲利斯:好啦,在我费尽一切努力之后,无法改变你对宗教的态度,可是我也要告诉你,你所引证的一切东西,也不能动摇我对宗教价值的信心。
菲勒里希斯:我相信你的话。因为《赫第布拉斯》中有言:
一个被说服而违反自己意志的人仍然持同样的意见。
但是,我觉得有所安慰的是:辩论和矿泉浴一样,唯一真正的效果是后效。
德谟菲利斯:希望你获得可喜的后效。
菲勒里希斯:只要我能接受某一西班牙谚语,就能达到你的愿望。
德谟菲利斯:是哪一个谚语?
菲勒里希斯:Detras da la cruz esta eI Diablo.
德谟菲利斯:用英文怎么解释?
菲勒里希斯:魔鬼站在十字架之后。
德谟菲利斯:我们不要互相讥讽而别。我们要了解,像门神一样,像婆罗门教中的死神一样,像阎罗王一样,宗教具有两面,一面是和善的,另一面是令人气馁的。而你注意到其中一面,我注意到另一面。
菲勒里希斯:你说得对,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