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治安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社区能否具有祥和、优雅的社区软环境。因此,抓好社区治安是保障社区环境良好的重要措施,是搞好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农村社会是由成千上万个农村社区共同组成的统一体,社区治安稳定是社会治安稳定的基础。社区治安是一个有时代特色的概念,社区治安一般是指一定地域内的社会治安问题的治理,是基层社区在政府及公安、司法等职能部门指导下动用自身力量开展的以群众自治为主要形式的治安保卫和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一、农村社区治安建设的对象
概括起来,大致分为三个方面。
1.行政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社区内严重影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和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是影响社区治安稳定的常见问题,也是社区内治理的重点,是社区防范的首要内容。在社区内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多见于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该种行政违法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尚不够刑事处罚而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2.灾害事故与突发事件。社区内所发生的各种灾害、安全事故及突发性事件,不仅直接影响到区域内家庭、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而且会给社区群众带来一定程度的心理恐慌。因此,防范和治理社区灾害事故是社区治安的一项重要内容。社区灾害事故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与居民生活有关的煤、气、电引发的灾害;二是由自然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流行性疾病在社区传播引发的灾害;四是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员管理失控而造成的事故等。
3.社区内的不良道德风尚与不良社会风气。道德败坏、精神颓废、宗教迷信、社会丑恶现象等行为对社会治安造成直接危害,社区抵制各种不良道德风尚和不良社会风气的过程就是引导社区居民提高社会道德意识和进取精神的过程。因此引领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社会风气是维护社区治安的精神力量,也是社区治安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农村社区治安的特点
从共性上看,主要表现在:
1.不同的社区存在人口密度、人口素质、职业结构、生活方式、居住条件、地理位置、地理环境、生产布局、商业分布、交通运输、民风民俗等方面的差异。由于社区治安是按行政区域加以实施的,这就使社区治安工作具有很强的区域性特征。
2.社区治安的法律性,是指社区治安活动是一定区域内的一种行政执法活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社区治安的职权是国家赋予并以法律规定和确认的;二是社区治安活动的实质是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运用;三是社区治安的主体,如治安部门、公安干警等要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四是社区治安的执法活动必须接受党、国家和人民的监督。
3.社区治安的群众性,是指社区治安工作对群众有着强烈的依赖性。从整体来说,群众既是社区治安的客体,又是社区治安的主体。搞好社区治安,离不开社区内各个成员的积极参与。因此,社区治安工作必须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尊重群众的意愿,听取群众的建议和意见,解决群众的问题。
4.社区治安是一个动态过程,它的对象及其活动的内容、特点、方式、手段、场所都会因时因地而发生变化,社区治安工作就要针对其对象的多变性,采取相应的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即使旧的矛盾解决了,还会产生新的矛盾,社区治安就会面临新的任务。
如果从个性上看,我国农村社区治安的特点主要表现在: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情况差别很大,反映在农村治安问题上,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有的农村地痞、村霸、市霸、水霸、菜霸等流氓恶势力横行乡里,为害一方;有的地方盗窃、抢劫,特别是盗窃牲畜、农机具、电力通讯设施等犯罪比较突出;有的地方涉及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坑农害农的案件时有发生,造成的后果严重;有的地方“黑窑主”、“黑工头”等拐骗、强迫农民工甚至未成年人劳动,以及侵害农村留守儿童人身财产权利的案件接连发生,性质十分恶劣;有的地方爆炸案件、事故仍时有发生;有的地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危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而且直接影响农村社区建设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农村社区治安的着力点
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社区治安建设应该从以下方面着力:
1.牢固树立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意识。没有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必须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社区治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意识。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应该把社区治安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调动各方面的力量,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把社区治安工作不断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强化和落实包括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单位和法人责任制及一票否决制等内容在内的多重责任制,严格兑现奖惩。进一步完善签订责任状、检查考评、兑现奖惩三个环节相配套的责任制考评措施,使社区治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大力构建维护农村社区稳定的防控体系。加强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治安防范机制,努力探索治安防范工作市场化、社会化、群众化的新途径。建立由党委、政府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以公安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治安防范为重点的治安防控体系;以科技手段为支撑,多警种联动,专群结合,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配套,提高社会治安整体防范水平。在每个社区建立警务室,并通过警务室建设,整合好社区治安力量,形成上级党政领导、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治安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工作,使社区单位、社区居民达成共识,提高参与社区治安建设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好经费问题,保证群防群治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3.建立健全维护农村社区稳定的工作机制。强化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维护稳定的各项制度与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与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保证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解决。根据不同时期稳定工作的特点,认真排查梳理突出的矛盾,明确到单位,责任到人。
4.夯实维护社区稳定的工作基础。努力营造良好的社区法制环境,运用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积极开展民事调解工作,消除社会矛盾,改善人际关系。选拔思想好、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担任调解干部。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提高调解干部的综合素质。积极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根据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抓住学校教育这个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依靠社会的力量,成立有农村社区干部、离退休人员和居民中的积极分子参加的帮教小组,建立并落实帮教工作责任制,积极有效地做好劳改劳教释放人员的帮教和安置工作。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小型多样、健康有益、丰富多彩、快乐充实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等活动,吸引更多的居民群众参与,努力减少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