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日昭昭,千古奇冤(1 / 1)

宋朝绝对很有趣 李飞 916 字 1个月前

绍兴十一年(1141年),金国在无力攻灭南宋的情况下,准备重新与宋议和。宋廷乘机开始打压手握重兵的将领,尤其是坚决主张抗金的岳飞、韩世忠二人。完颜兀术在给秦桧的书信中说“必杀岳飞,而后和可成”。

四月,张俊、韩世忠、岳飞三大将被调离军队,到临安枢密院供职。

五月,张俊在和岳飞巡视楚州韩世忠的军队时,暗中挑唆岳飞,欲一同分解此军,却遭岳飞严辞回绝。秦桧又欲陷害韩世忠,岳飞再次保全了韩。岳飞回朝后,即遭秦桧党羽万俟卨、罗汝楫的弹劾,诬蔑飞援淮西“逗留不进”、主张“弃守楚州”,要求免除岳飞枢密副使之职。八月九日,岳飞被罢枢密副使,充“万寿观使”的闲职,岳飞自请回到江州庐山旧居赋闲。

岳飞此时已无兵无权,但对他的迫害却仍在步步紧逼。在秦桧授意下,张俊利用岳家军内部矛盾,威逼利诱都统制王贵、副统制王俊先出面首告张宪“谋反”,继而牵连岳飞。

张俊私设公堂,对张宪严刑逼供,毫无结果之下,竟捏造张宪口供“为收岳飞处文字谋反”。岳飞在江州居留,为时甚短,就接到宋廷命令,召他回“行在”临安府。十月十三日,岳飞被投入大理寺(原址在今杭州小车桥附近)狱中,此前其长子岳云也已下狱。

岳飞义正词严地面对审讯,并**出背上旧刺“尽忠报国”四大字,主审官何铸见此,亦为之动容。何铸查得岳案冤情,如实禀告秦桧。秦桧却说:“此上(高宗)意也!”另派万俟卨接审此案,万由于并无可以定案判刑的证据,“不知所问”,只好“哗言”讹诈岳飞有“异谋”,有致张宪的“书信”,但又快一月,仍然“无可证者”。在这种情况下,有人出主意可另加两条罪状:一条是说岳飞当年奉命增援淮西,可是“逗留不进”。尽管不符真实,但胡说一通是可以骗人的。第二条是说岳飞“指斥乘舆”,曾私下对部将们说:“我三十二岁时建节,自古少有。”就是自比太祖三十岁做节度使,还说:“国家了不得也,官家又不修德。”就是辱骂皇帝。因为皆属口说,可以无凭,随便找个人证明一下就行了。万俟卨大喜,命大理评事元龟年将这些并不确实可靠的材料“杂定之,以傅会其狱”,上报大理寺。

十二月十八日,大理寺接到审判的材料,开始研究如何量刑断案,由于证据不足,意见存在分歧。大理少卿薛仁辅认为岳飞无罪,寺丞李若朴和何彦猷认为最多判徒刑两年。他们反映给大理卿周三畏。周再报告给万俟卨,禼默不作声。周说:“判刑应当依法,我岂能吝惜这顶大理卿帽子呢?”可是,万俟卨根本不听这些反对的意见,仍然以“岳飞私罪斩,张宪私罪绞,岳云私罪徒”定案,上报高宗,请“圣旨裁断”。

当时朝廷内外对岳飞一案十分震惊,许多具有正义感的官员,纷纷出面进行营救。宗室首领齐安郡王赵士褭上书说:“中原未靖,祸及忠义,是忘二圣不欲复中原也。臣以百口保飞无他。”南剑州(今福建南平)布衣范澄之上书说:“胡虏未灭,飞之力尚能戡定,岂可令将帅相屠,自为逆贼报仇哉!”还有进士智浃、布衣刘允升也上书为岳飞鸣冤。这时已罢官闲居的韩世忠,本已杜门谢客,绝口不谈政事,但实在无法平息愤懑的心情,还是去质问秦桧,有什么根据说岳飞谋反?秦桧回答说:“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他蛮不讲理地认为,尽管岳云给张宪的书信找不到了,难道这个事就没有吗?我看是或许有的,可能有的。韩世忠见他硬把无理说成有理,只好怫然说道:“相公,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乎?”

高宗和秦桧既然决心与金人讲和,就必须满足金人的条件杀掉岳飞。这既除掉了妨碍自己的绊脚石,又杀鸡给猴看,警告拥有军权的武将们必须顺从,使自己的统治基础得到加强和巩固,又何乐而不为呢!于是不顾众人的反对,一意孤行,在这年的除夕,下达了“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的圣旨。

当天,大理寺的执法官遵旨来到狱中,逼岳飞在供状上画押。岳飞知道最后的时刻到了,他想到自己一生尽忠报国,光明磊落,问心无愧;现在无辜被害,老天有眼,终有昭雪的一天。便镇定自若地提起笔来,在供状上写下了八个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岳飞的死讯传出,百姓们都为之哭泣;消息传到金国,金国大臣们为此酌酒庆贺,并说:“和议自此坚矣!”

岳飞被害后,狱卒隗顺冒险将岳飞遗体背出杭州城,埋在钱塘门外九曲丛祠旁。隗顺临终前,始将此事告知其子。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即位,岳飞冤狱终于平反。隗顺之子告以前情,乃将岳飞依礼改葬在西湖栖霞岭。1178年,宋廷为岳飞追赠谥号“武穆”,宋宁宗时追封为鄂王,理宗时改谥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