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在说一个人有责任心的时候,经常会说某个人“有肩膀,能扛事”。有责任心的人通常敢于承担,除了在事前就已经指定了责任人的情况以外,那些敢于站出来担当责任、敢于说“这件事我负责”的人肯定会受到大家的钦佩与爱戴。
在学生的圈子里,我们会发现那些“有肩膀,能扛事”的恰恰属于那些“坏学生”们。为什么偏偏是他们呢?我们应该注意到,“坏学生”敢于担当,并不等于他们“瞎担当”:这件事与我有关,是我干的,我一人做事一人当;若这件事与我无关,不是我做的,我也绝不承认,绝不受冤枉,更不会替别人背黑锅。
其实,他们的这种行事原则也是为了自己,但它恰恰符合人在社会上行为的准则——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义务。“坏学生”们自然明白这个道理,这不是来源于书本的知识,而是根据他们自己的经历和人生经验得到的准则。“坏孩子”的付出都有理由,他们不是自私,而是认为这就是“道理”,他们在按道理行事,光明磊落,从不遮掩。
“坏学生”能够担当、敢于承担一切后果,不论后果是好是坏。但他们担当得起吗?如果仅仅是一句漂亮的“有事我顶着”,这和空头支票有什么区别?一个人如果对一件事情负责,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弥补,另一种是自损。弥补是指主张做这件事的人在做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相关对策及弥补手段,当问题出现时,他会立即拿出解决方案,并组织参与者进行弥补。而自损这种方式一般就类似于我们经常看到的“引咎辞职”一类的自我惩罚,那个意思是:“出了事最受损害的是我,所以在做的时候,你们不要怕,天塌下来先砸的也是我。”
当然,对于“坏学生”来说,他们更倾向于前者,因为“坏学生”是不会当“替罪羊”的,他们通常会说:“听我的,没错。”然后模仿某大牌明星一般,将食指和放在唇间,做一个“嘘”的动作。貌似潇洒,实际上,他们早已想好了在这件事情上如果不成功的话,将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进行弥补。即使最差的情况可能出现,他们也会在事前打好“埋伏”,愿意为了责任承担或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
有一个12岁的少年,在院子里踢足球时把邻居家的玻璃踢碎了。邻居说,我这块玻璃是好玻璃,12??5美元买的,你赔。这个孩子没办法,回家找父亲。父亲问玻璃是你踢碎的吗?孩子说是。爸爸说,那你就赔吧,你踢碎的你就应该赔。没有钱,我借给你,一年后还。在接下来的一年里,这个孩子擦皮鞋、送报纸、打工挣钱,挣回了12??5美元还给了父亲。
这个孩子叫里根,长大后成了美国总统。这是他在回忆录中写到的一个故事,他说正是通过这样一件事让他懂得了什么是责任,那就是为自己的过失负责。
学会负责对于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学生至关重要,不负责任的人永远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和接纳。在合作的社会里,并不仅仅只有领导者才承担责任,而是每个人都需要承担。一个群体里,只要有一个人事事推诿,就会引起其他人的纷纷效仿。一个人责任感的强弱决定了他对待工作是尽职尽责还是浑浑噩噩,而这又决定了他做事的好坏。那么,怎样才能使孩子学会担当和有责任感呢?
(1)不要轻易承诺。中国人崇尚“一诺千金”,这本是值得发扬的美德,但是轻易许诺,而又做不到,就会后患无穷。有时候,承诺是美好的,承诺的瞬间伴随着自豪、优越、满足等幸福的感觉,但是无论是成年人还是孩子,在信口一说的时候,至少应该有这样一个意识——言者无心,听者有意。若是信誓旦旦地许诺,而又不能完成自己说的,那么受到伤害的可能是别人。
我们经常看到身边有所谓“满口跑火车”的人,如果一个人动辄就许诺自己能做这样那样的事情,并且说得头头是道,而许久却不见他付诸实施,显然,这种人距离责任这两个字相当遥远。虽然他没有做什么事情,但信口开河,不拿自己说过的话当回事,我们还能指望这种人做出什么可靠的事情吗?学会负责,首先要从嘴开始。
(2)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一个人对于责任的认识,起源于对自身所做事情的态度。很难想像,一个什么事情都要别人代劳的人,怎么可能会对这件事情认真负责呢!
(3)订目标,督促落实。对于学生来说,学习肯定是第一要务。但是,很多学生直到大学也不知道学习到底是为自己而学,还是为了家长老师而学。简单地说,就是自己的责任意识差。为了培养责任意识,就需要让他先了解社会,让他接触社会,让他切身体会到而不是灌输关于不努力学习的后果。如此他们才会根据实践结果,订立自己的人生目标。如果事事都由人安排好了,时间一长,惰性必然会滋生,进而责任感下降。
家长、老师不要用死板的教育方式来强迫孩子们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订计划、去实习,如此会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家长、老师要做的只是从旁协助,督促他们能够按照自己的计划行事。孩子的年龄越大就越应该接触社会,初中以下可以让他们多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到了大学就应该鼓励他们做一些社会活动乃至兼职。如此,才会让他们懂得生活的不易。
(4)赏罚分明。在成人的社会中,做错事要承担后果,犯罪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这些都需要让孩子从小就体会到。当然,如果读这本书时,已经到了高中以上的阶段,父母就应该让他们学会自己奖惩自己。小学阶段当然是父母给予奖惩,初中阶段就应该两者结合。
小学阶段,当发现孩子的闪光点时,要不遗余力地去加以肯定。当发现孩子有什么不负责任的行为时,也必须根据事情的轻重加以一定的惩罚。中学阶段以后的自我奖惩,可以依照自己的能力进行区别对待。例如没有赚钱的时候,可以多惩罚自己干干家务、多参加一次公益劳动,等等。赚了钱的时候,可以多捐助一下公益组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