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详细探讨了各类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那么,这两者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社会保险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主体,商业保险只是社会保险的补充,或者说是这种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虽然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层次还很低,但已经可以看出这种端倪。今后,社会保险体系的比重将会越来越高。
二是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都必须参加,它以政府财政支持为后盾,不以盈利为目的,出现亏损会由政府财政兜底;而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保险公司当然是要追求盈利的,完全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是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由政府立法规定缴费对象和标准,被保险人拥有永久获得保障的权利;而商业保险不具备这种强制性,每个人都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或不参加,保障期限由保险合同约定。
四是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较小,并且是由政府事先规定的,保障水平比较低;而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共同协商确定的,不同的保险项目和品种,其保障范围和水平也各有不同。
五是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在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给予物质帮助;商业保险的对象面向全体自然人,并且只根据缴纳保险费的多少和事故发生的种类来给予经济补偿。
六是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为社会贡献劳动的义务,这就是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对等;而商业保险更侧重于“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的等价交换关系。
七是社会保险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侧重于追求社会公平,强调的是“保障”;而商业保险的标准主要是看缴纳保费的多少,侧重于追求个人公平,强调的是“偿还”。
八是社会保险由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集中领导,有相应的专业机构来进行组织管理,属于行政体制;而商业保险是由各保险公司依法自主经营的,属于金融体制。
九是社会保险的受益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而商业保险的受益人除了法定继承人之外,还可以是任何指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