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期货保证金,简称保证金,是指期货投资者按照期货合约价格一定比例交纳的、作为履行期货合约财力担保的少量资金。
在我国,期货保证金按照性质和作用的不同,分为以下几种:
结算准备金
所谓结算准备金,是指由会员单位按照固定标准向期货交易所交纳的、为交易结算预先准备的资金。
结算准备金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固定保证金
固定保证金是指在过去采用电子化交易之前,按照固定数额缴纳的期货保证金。因为保证金数额是固定的,所以可以节省大量的计算和动态判断时间,便于快速判断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的风险状况。
比例保证金
比例保证金是指按照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动态计算的开仓保证金。在期货交易普遍采用电子化之后,交易所主机和期货公司的服务器能够瞬间计算大量数据了,这使得动态计算持仓保证金数额成为可能,所以目前这一做法已得到普遍采用。
计算公式为:
开仓保证金=股指期货点位×合约乘数×保证金比例×买卖张数其中,合约乘数表示1个指数点相当的价值。例如,在沪深300指数期货交易中,合约乘数就是300元。
交易准备金
所谓交易准备金,是指会员单位或个人投资者在期货交易中因为持有期货合约需要实际支付的保证金。
交易准备金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初始保证金
初始保证金又叫原始保证金、开户按金,是期货交易所规定开仓收取的固定的最低资金。
维持保证金
维持保证金又叫追加保证金、维持按金,是在固定保证金基础上打一折扣,所以它也是固定的,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状况随时进行微调。例如,香港恒生期货指数的原始保证金约为每张57000元,维持保证金就约为每张47000元。
维持保证金的原理是:当“原始保证金-亏损值>维持保证金”时,这时候表面上看投资者已经出现亏损,但期货公司一般不会要求投资者立刻强行平仓,而是会通知你追加保证金;只有当“原始保证金-亏损值<维持保证金”时,这时候期货公司就不但会发出追保通知书,而且拥有立刻强行平仓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