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信十七封 谈翻译(1 / 1)

傅雷谈艺录 傅雷 7383 字 2个月前

致宋奇[1]

大半年功夫,时时刻刻想写封信给你谈谈翻译。无奈一本书上了手,简直寝食不安,有时连打中觉也在梦中推敲字句。这种神经质的脾气不但对身体不好,对工作也不好。最近收到来信,正好在我工作结束的当口,所以直到今天才作复。一本La Cousine Bette花了七个半月,算是改好誊好,但是还要等法国来信解答一些问题,文字也得做一次最后的润色。大概三十万字,前后总要八个半月。成绩只能说“清顺”二字,文体、风格,自己仍是不惬意。大家对我的夸奖,不是因为我的成绩好,而是因为一般的成绩太坏。这不是谦虚的客套,对你还用这一套吗?谈到翻译,我觉得最难应付的倒是原文中最简单最明白而最短的句子。例如Elle est charmante=She is charming,读一二个月英法文的人都懂,可是译成中文,要传达原文的语气,使中文里也有同样的情调、气氛,在我简直办不到。而往往这一类的句子,对原文上下文极有关系,传达不出这一点,上下文的神气全走掉了,明明是一杯新龙井,清新隽永,译出来变了一杯淡而无味的清水。甚至要显出She is charming那种简单活泼的情调都不行。长句并非不困难,但难的不在于传神,而在于重心的安排。长句中往往只有极短的一句simple sentence,中间夹入三四个副句,而副句中又有participle的副句。在译文中统统拆了开来,往往宾主不分,轻重全失。为了保持原文的重心,有时不得不把副句抽出先放在头上,到末了再译那句短的正句。但也有一个弊病,即重复字往往太多。译单字的问题,其困难正如译短句。而且越简单越平常的字越译不好,例如virtue,spiritual,moral,sentiment,noble,saint,humble等等。另外是抽象的名词,在中文中无法成立,例如la vraie grandeur d'ame=the genuine grandeur of soul译成“心灵真正的伟大”,光是这一个短句似乎还行,可是放在上下文中间就不成,而非变成“真正伟大的心灵”不可。附带的一个困难是中文中同音字太多,倘使一句中有“这个”两字,隔一二字马上有“个别”二字,两个“个”的音不说念起来难听,就是眼睛看了也讨厌。因为中文是单音字,一句中所有的单字都在音量上占同等地位。不比外国文凡是the,that都是短促的音,法文中的ce,cet更其短促。在一句中,article与noun在音量上相差很多,因此宾主分明。一到中文便不然,这又是一个轻重不易安排的症结。

以上都是谈些琐碎的实际问题,现在再提一个原则性的基本问题:

白话文跟外国语文,在丰富、变化上面差得太远。文言在这一点上比白话就占便宜。周作人说过:“倘用骈散交错的文言译出,成绩可以较有把握:译文既顺眼,原文意义亦不距离过远”,这是极有见地的说法。文言有它的规律,有它的体制,任何人不能胡来,词汇也丰富。白话文却是刚刚从民间搬来的,一无规则,二无体制,各人摸索各人的,结果就要乱搅。同时我们不能拿任何一种方言作为白话文的骨干。我们现在所用的,即是一种非南非北、亦南亦北的杂种语言。凡是南北语言中的特点统统要拿掉,所剩的仅仅是一些轮廓,只能达意,不能传情。故生动、灵秀、隽永等等,一概谈不上。方言中最colloquial的成分是方言的生命与灵魂,用在译文中,正好把原文的地方性完全抹煞,把外国人变了中国人岂不笑话!不用吧,那么(至少是对话)译文变得生气全无,一味地“新文艺腔”。创作文字犯这个毛病,有时也是因为作者不顾到读者,过于纯粹的方言要妨碍读者了解,于是文章就变成“普通话”,而这普通话其实是一种人工的,artificial至极的话。换言之,普通话者,乃是以北方话做底子,而把它colloquial的成分全部去掉的话。你想这种语言有什么文艺价值?不幸我们写的正是这一种语言。我觉得译文风格的搞不好,主要原因是我们的语言是“假”语言。

其次是民族的mentality相差太远。外文都是分析的、散文的,中文却是综合的、诗的。这两个不同的美学原则使双方的词汇不容易凑合。本来任何译文总是在“过与不及”两个极端中**来**去,而在中文为尤甚。

《泰德勒》一书,我只能读其三分之一,即英法文对照的部分。其余只有锺书、吴兴华二人能读。但他的理论大致还是不错的。有许多,在我没有读他的书以前都早已想到而坚信的。可见只要真正下过苦功的人,眼光都差不多。例如他说,凡是idiom,倘不能在译文中找到相等的(equivalent)idiom,那么只能用平易简单的句子,把原文的意义说出来,因为照原文字面搬过来(这是中国译者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所用的办法),使译法变成intolerable是绝对不可以的。这就是我多年的主张。

但是我们在翻译的时候,通常总是胆子太小,迁就原文字面、原文句法的时候太多。要避免这些,第一要精读熟读原文,把原文的意义、神韵全部抓握住了,才能放大胆子。煦良有句话说得极中肯,他说:字典上的字等于化学符号,某个英文字,译成中文某字,等于水是H2O,我们在译文中要用的是水,而非H2O。

我并不是说原文的句法绝对可以不管,在最大限度内我们是要保持原文句法的,但无论如何,要教人觉得尽管句法新奇而仍不失为中文。这一点当然不是容易做得到的,而且要译者的taste极高,才有这种判断力。老舍在国内是惟一能用西洋长句而仍不失为中文的惟一的作家。我以上的主张不光是为传达原作的神韵,而是为创造中国语言,加多句法变化等等,必要在这一方面去试验。我一向认为这个动作尤其是翻译的人的工作。创作的人不能老打这种句法的主意,以致阻遏文思,变成“见其小而遗其大”;一味地只想着文法、句法、风格,绝没有好的创作可能。

由此连带想到一点,即原文的风格,越到近代越要注重。像Gide[2]之流,甚至再早一点像Anatole France[3]之流,你不在原文的风格上体会,译文一定是像淡水一样。而风格的传达,除了句法以外,就没有别的方法可以传达。

关于翻译,谈是谈不完的。今天我只是拉七拉八地信口胡扯一阵。你要译的书,待我到图书馆去找到了,读了再说。但在一九四八年出版的British Literature Between Two Wars中也找不到这作家的名字。我的意思只要你认为好就不必问读者,巴金他们这一个丛书,根本即是以“不问读者”为原则的。要顾到这点,恐怕Jane Austen的小说也不会有多少读者。我个人是认为Austen的作品太偏重家常琐屑,对国内读者也不一定有什么益处。以我们对art的眼光来说,也不一定如何了不起。西禾我这两天约他谈,还想当面与巴金一谈。因西禾此人不能负什么责任。

一九五一年四月十五日

这一晌我忙得不可开交。La Cousine Bette初版与Eugénie Grandet重版均在看校样,三天两头都有送来。而且每次校,还看出文字的毛病,大改特改(大概这一次的排字工友是很头疼的)。同时《高老头》重译之后早已誊好,而在重读一遍时又要大改特改:几件工作并在一起,连看旁的书的时间都没有,晚上常常要弄到十二点。此种辛苦与紧张,可说生平仅有。结果仍是未能满意,真叫作“徒唤奈何”!我个人最无办法的,第一是对话——生长南方,根本不会说国语,更变不上北京话。现在大家用的文字上的口语都是南腔北调,到了翻译,更变得非驴非马,或是呆板得要死。原作的精神一点都传达不出。第二是动作的描写,因为我不善于这一套,总没法安排得语句流畅。长句的分拆固然不容易,但与原作的风格关系较小,能做到理路清楚,上下文章贯穿就能交代。我觉得你对我的的第一、二点困难差不多不成问题,至于第三点,只能尽量丢开原作句法。我举个例告诉你,使你可以大大地放胆。亚仑·坡的小说,句子不算不长。波特莱译本,的确精彩,可是长句句法全照法文,纯粹的法文(当然,波特莱的法文是极讲究的),决不迁就英文,他就是想尽方法,把原作意义曲曲折折地传达出来,绝对不在字面上或句子结构上费心。当然这种功夫其实比顾到原文句法更费心血,因为对原作意义一定要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才行。你初动笔时恐怕困难极多,希望你勿灰心,慢慢地干下去,将来你的成绩一定超过我,因为你本来的文格句法就比我的灵活。麻烦的是十八世纪人士的谈话,与现代的中国话往往格调不合,顾了这个顾不了那个,要把原作神味与中文的流利漂亮结合,决不是一蹴即成的事。

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来信批评《贝姨》各点,我自己亦感觉到,但你提出的“**”,西禾说是北方话,可见是南北方都有的名词。译文纯用北方话,在成长南方的译者绝对办不到。而且以北方读者为惟一对象也失之太偏。两湖、云、贵、四川及西北所用语言,并非完全北方话,倘用太土的北京话也看不懂。即如老舍过去写作,也未用极土的辞藻。我认为要求内容生动,非杂糅各地方言(当然不能太土)不可,问题在于如何调和,使风格不致破碎,斯为大难耳。原文用字极广,俗语成语多至不可胜计,但光译其意思,则势必毫无生命;而要用到俗语土话以求肖似书中人物身份及口吻,则我们南人总不免立即想到南方话。你说我请教过许多人倒也未必。上年买了一部国语辞典(有五千余面,八册,系抗战时北平编印),得益不少。又聪儿回来后,在对话上帮我纠正了一些不三不四的地方。他在云大与北京同学相处多,青年人吸收得快,居然知道不少。可惜他健忘,回来后无机会应用,已忘掉不少。又原文是十九世纪的风格,巴氏又不甚修饰文字,滥调俗套在所不免,译文已比原作减少许多。遇到此种情形,有时就用旧小说套语。固然文字随各人气质而异,但译古典作品,译者个人成分往往并不会十分多,事实上不允许你多。将来你动手后亦可知道。煦良要我劝你在动手Emma之前,先弄几个短篇做试笔,不知你以为如何?我想若要这样做,不妨挑几篇近代的,十九世纪的、十八世纪的各一篇做试验。

再提一提风格问题。

我回头看看过去的译文,自问最能传神的是罗曼·罗兰,第一是同时代,第二是个人气质相近。至于《文明》,当时下过苦功(现在看看,又得重改了),自问对原作各篇不同的气息还能传达。即如巴尔扎克,《高老头》《贝姨》与《欧也妮》三书也各各不同。鄙见以为凡作家如巴尔扎克,如左拉,如狄更斯,译文第一求其清楚通顺,因原文冗长迂缓,常令人如入迷宫。我的译文的确比原作容易读,这一点可说做到了与外国译本一样:即原本比译本难读(吾国译文适为相反)。如福禄贝尔,如梅里曼,如莫泊桑,甚至如都德,如法朗士,都要特别注意风格。我的经验,译巴尔扎克虽不注意原作风格,结果仍与巴尔扎克面目相去不远。只要笔锋常带情感,文章有气势,就可说尽了一大半巴氏的文体能事。我的最失败处(也许是中国译者最难成功的一点,因两种文字语汇相差太远),仍在对话上面。

你译十八世纪作品,杨绛的《小癞子》颇可作为参考(杨绛自称还嫌译得太死)。她对某些南方话及旧小说辞汇亦不避免,但问如何安排耳。此乃译者的taste问题。

像你这样对原作下过苦功之后,我劝你第一要放大胆子,尽量放大胆子;只问效果,不拘形式。原文风格之保持,绝非句法结构之抄袭(当然原文多用长句的,译文不能拆得太短;太短了要像二十世纪的文章)。有些形容词决不能信赖字典,一定要自己抓住意义之后另找。处处假定你是原作者,用中文写作,则某种意义当用何种字汇。以此为原作,我敢保险译文必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成功。……

一九五一年十月九日

最近杨必译的一本Maria Edgeworth[4]:Rackrent(译名《剥削世家》——是锺书定的)由我交给平明,性质与《小癞子》相仿,为自叙体小说。分量也只有四万余字。我已和巴金谈妥,此书出版时将《小癞子》重印。届时必当寄奉。平明初办时,巴金约西禾合编一个丛书,叫作“文学译林”,条件很严。至今只收了杨绛姊妹各一本,余下的是我的巴尔扎克与《克利斯朵夫》。健吾老早想挤进去(他还是平明股东之一),也被婉拒了。前年我鼓励你译书,即为此丛书。杨必译的《剥削世家》初稿被锺书夫妇评为不忠实,太自由,故从头再译了一遍,又经他们夫妇校阅,最后我又把译文略为润色。现在成绩不下于《小癞子》。杨必现在由我鼓励,正动手萨克雷的Vanity Fair,仍由我不时看看译稿,提提意见。杨必文笔很活,但翻译究竟是另外一套功夫,也得替她搞点才行。普通总犯两个毛病:不是流利而失之于太自由(即不忠实),即是忠实而文章没有气。倘使上一句跟下一句气息不贯,则每节即无气息可言,通篇就变了一杯清水。译文本身既无风格,当然谈不到传达原作的风格。真正要和原作铢两悉称,可以说无法兑现的理想。我只能做到尽量的近似。“过”与“不及”是随时随地都可能有的毛病。这也不光是个人的能力、才学、气质、性情的问题,也是中外思想方式基本的不同问题。譬如《红楼梦》第一回极有神话气息及mysticism,在精神上与罗曼·罗兰某些文字相同,但表现方法完全不同。你尽可以领会,却没法使人懂得罗曼·罗兰的mysticism像懂《红楼梦》第一回的那种mysticism一样清楚。因为用的典故与image很有出入,寄兴的目标虽同,而寄兴的手段不同。最难讨好的便是此等地方。时下译作求能文通字顺已百不得一,欲求有风格(不管与原文的风格合不合)可说是千万不得一;至于与原文风格肖似到合乎艺术条件的根本没有。一般的译文,除开生硬、不通的大毛病以外,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即最大的缺点)是句句断、节节断。连形象都不完整,如何叫人欣赏原作?你说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倘如一杯清水,则根本就不是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没有诗意的东西,在任何文字内都不能称为诗。非诗人决不能译诗,非与原诗人气质相近者,根本不能译那个诗人的作品。

一九五三年二月七日

我最后一本《克利斯朵夫》前天重译完,还得从头(即第四册)再改一遍(预计二月底三月初完工)。此书一共花了一年多功夫。我自己还保存着初译本(全新的)三部,特别精装的一部,我预备除留一部做样本外,其余的一并烧毁。你楼上也存有一部,我也想销毁,但既然送了你,事先还须征求你同意。原译之错,使我不敢再在几个好朋友眼里留这个污点。请来信“批准”为幸!这一年来从头至尾只零零星星有点儿休息,工作之忙之紧张,可说平生未有。加以聪儿学琴也要我花很多心,排节目,找参考资料,对interpretation提意见(他一九五三年一共出场十四次)。除重译《克利斯朵夫》外,同时做校对工作,而校对时又须改文章,挑旧字(不光是坏字。故印刷所被我搞得头疼至极!),初二、三、四校,连梅馥也跟着做书记生,常常整个星期日都没歇。这一下我需要透一口气了。但第三、四册的校对工作仍须继续。至此为止,每部稿子,从发排到装订,没有一件事不是我亲自经手的。印封面时(封面的设计当然归我负责)还得跑印刷所看颜色,一忽儿嫌太深,一忽儿嫌太浅,同工友们商量。

以后想先译两本梅里美的(《嘉尔曼》与《高龙巴》)换换口味,再回到巴尔扎克。而下一册巴尔扎克究竟译哪一本迄未决定,心里很急。因为我藏的原文巴尔扎克只是零零星星的,法国买不到全集(尤其是最好的全集本),所以去年春天我曾想托你到日本的旧书铺去找。再加寄巴黎的书款如此不易,更令人头疼。

最近我改变方针,觉得为了翻译,仍需熟读旧小说,尤其是《红楼梦》。以文笔的灵活,叙事的细腻,心理的分析,镜头的变化而论,我认为在中国长篇中堪称第一。我们翻译时句法太呆,非多多学习前人不可(过去三年我多学老舍)。……

一九五三年二月七日

杨绛译的《吉尔·布拉斯》(Gil Blas——一部分载《译文》),你能与原作对了几页,觉得语气轻重与拆句方法仍多可商榷处。足见水平以上的好译文,在对原作的interpretation方面始终存在“见仁见智”的问题。译者的个性、风格,作用太大了。闻杨译经锺书参加意见极多,唯锺书“语语求其破俗”,亦未免矫枉过正。

《夏倍上校》阅后请示尊见。我自己译此书花的时间最久,倒不是原作特别难,而是自己笔下特别枯索呆滞。我的文字素来缺少生动活泼,故越看越无味;不知你们读的人有何感觉。我很怕译的巴尔扎克流于公式刻板的语句。

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讲到一般的翻译问题,我愈来愈感觉到译者的文学天赋比什么都重要。这天赋包括很多,taste,sense等等都在内。而这些大半是“非学而能”的。所谓“了解”,其实也是天生的,后天只能加以发掘与培养。翻译极像音乐的interpretation,胸中没有Schumann的气息,无论如何弹不好Schumann。朋友中很多谈起来头头是道,下笔却无一是处,细拣他们的毛病,无非是了解歪曲,sense不健全,taste不高明。

时下的译者十分之九点九是十弃行[5],学书不成,学剑不成,无路可走才走上了翻译的路。本身没有文艺的素质、素养;对内容只懂些毛皮,对文字只懂得表面,between lines的全摸不到。这不但国内为然,世界各国都是如此。单以克利斯朵夫与巴尔扎克,与服尔德(Candide)几种英译本而论,差的地方简直令人出惊,态度之马虎亦是出人意料。

我在五月中写了一篇对“文学翻译工作”的意见书,长一万五千余言,给楼适夷,向今年八月份全国文学翻译工作会议的筹备会提出。里面我把上述的问题都分析得很详尽,另外也谈了许多问题。据报告,周扬见了这意见书,把他原定七月中交人文社出版的修订本Anna Kalerina,又抽下来,说“还要仔细校过”。

平时谈翻译似乎最有目光的煦良,上月拿了几十页他译的Moby Dick来,不料与原文一对之下,错得叫人奇怪。单看译文也怪得厉害。例如“methodically knocked off hat”译作“慢条斯理的……”“sleepy smoke”译作“睡意的炊烟”。还有许多绝对不能做adj.用的中文,都做了adj.。所以谈理论与实际动手完全是两回事,否则批评家也可成为大创作家了。

此外,Moby Dick是本讲捕鲸的小说,一个没海洋生活经验的人如何敢着手这种书?可是国内的译本全是这种作风,不管题材熟悉不熟悉,拉起来就搞,怎么会搞得好?从前鲁迅译日本人某氏的《美术史潮》,鲁迅本人从没见过一件西洋美术原作而译(原作亦极偏,姑不论),比纸上谈兵更要不得。鲁迅尚且如此,余子自不足怪矣!

近来还有人间接托我的熟朋友来问我翻译的事,有的还拿些样品来要我看。单看译文,有时还通顺;一对原文,毛病就多了。原来一般人的粗心大意,远出我们想象之外,甚至主句副句亦都弄不清的,也在译书!或者是想藉此弄几个钱,或者想“脱离原岗位”,改行靠此吃饭!

赵少侯前年评我译的《高老头》,照他的批评文字看,似乎法文还不坏,中文也很通;不过字里行间,看得出人是很笨的。去年他译了一本四万余字的现代小说,叫作《海的沉默》,不但从头至尾错得可以,而且许许多多篇幅,他根本没懂。甚至有“一个门”“喝我早晨一杯奶”这一类的怪句子。人真是“经不起考验”,拆穿西洋镜,都是幼稚园里拖鼻涕的小娃娃。至于另有一等,专以冷门唬人而骨子里一无所有的,目前也渐渐地显了原形(显了原形也不相干,译的书照样印出来!),最显著的是罗念孙。关于他的卑鄙勾当,简直写下来也叫人害臊。卞之琳还吃了他的亏呢。

还有一件事,我久已想和你说。就是像你现在这样的过dilettenti[6]的生活,我觉得太自暴自弃。你老是胆小,不敢动手,这是不对的。你是知道天高地厚的人,即便目前经验不足,至少练习一个时期之后会有成绩的。身体不好也不成为理由。一天只弄五百字,一月也有一万多字。二年之中也可弄出一部二十余万字的书来。你这样糟蹋自己,走上你老太爷的旧路,我认为大不应该。不知你除了胆小以外,还有别的理由没有?

我素来认为,一件事要做得好,必须有“不计成败,不问效果”的精神;而这个条件你是有的。你也不等着卖稿子来过活,也不等着出书来成名,埋头苦干它几年,必有成绩可见!朋友,你能考虑我的话吗?

一九五四年十月十日

致傅聪

这几日开始看服尔德的作品,他的故事性不强,全靠文章内若有若无的讽喻。我看了真是栗栗危惧,觉得没能力表达出来。那种风格最好要必姨[7]、钱伯母[8]那一套。我的文字太死板,太“实”,不够俏皮,不够轻灵。

一九五四年二月十日

……最近西禾译了一篇罗曼·罗兰写的童年回忆,拿来要我校阅,从头至尾花了大半日功夫,把五千字的译文用红笔画出问题,又花了三小时和他当面说明。他原来文字修养很好,但译的经验太少,根本体会不到原作的风格、节奏。原文中的短句子,和一个一个的形容词,都译成长句,拼在一起,那就走了样,失了原文的神韵。而且用字不恰当的地方,几乎每行都有。毛病就是他功夫用得不够;没吃足苦头决不能有好成绩!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午

说到“不完整”,我对自己的翻译也有这样的自我批评。无论译哪一本书,总觉得不能从头至尾都好;可见任何艺术最难的是“完整”!你提到perfection(完美),其实perfection根本不存在的,整个人生、世界、宇宙,都谈不上perfection。要就是存在于哲学家的理想和政治家的理想之中。我们一辈子的追求,有史以来多少世代的人的追求,无非是perfection,但永远是追求不到的,因为人的理想、幻想,永无止境,所以perfection像水中月、镜中花,始终可望而不可即。但能在某一个阶段求得总体的“完整”或是比较的“完整”,已经很不差了。……

一九五五年三月二十日 上午

"After reading that, I found my conviction that Handel's music, specially his oratorio is the nearest to the Greek spirit in music更加强了。His optimism, his radiant poetry, which is as simple as one can imagine but never vulgar, this directness and frankness, his pride, his majesty and his almost physical ecstasy. I think that is why when an English chorus sings 'Hallelujah' they suddenly become so wild, taking off completely their usual English inhibition, because at that moment they experience something really thrilling, something like ecstasy…"

“读了丹纳的文章,我更相信过去的看法不错:韩德尔的音乐,尤其神剧,是音乐中最接近希腊精神的东西。他有那种乐天的倾向、豪华的诗意,同时亦极尽朴素,而且从来不流于庸俗,他表现率直、坦白,又高傲又堂皇,差不多在生理上到达一种狂喜与忘我的境界。也许就因为此,英国合唱队唱‘Hallelujah(哈利路亚)’[9]的时候,会突然变得豪放,把平时那种英国人的抑制完全摆脱干净,因为他们那时有一种真正激动心弦,类似出神的感觉。”

为了帮助你的中文,我把你信中一段英文代你用中文写出。你看看是否与你原意有距离。ecstasy(狂喜与忘我境界)一字含义不一,我不能老是用“出神”二字来翻译。像这样不打草稿随手翻译,在我还是破题第一遭。

一九六一年八月一日

“感慨”在英文中如何说,必姨来信说明如下:

“有时就是(deeply)affected,(deeply)moved[(深受)影响、(深受)感动];有时是(He is)affected with painful recollections [(他)因痛苦的往事而有所感触];the music(音乐)(或诗或文)calls forth painful memories(引人追思、缅怀痛苦的往事)或stirs up painful(or mournful, melancholy)memories[激起对痛苦(忧伤、伤感)往事的追思]。如嫌painful(痛苦)太重,就说那音乐starts a train of melancholy (sorrowful, mournful,sad)thoughts [引起连串忧思(优伤、哀伤、悲哀)的追思]。对人生的慨叹有时不用memory,recollection(回忆、追思),就用reflection(沉思、反思),形容词还是那几个,e.g. His letter is full of sad reflections on life(他的来信充满对人生的慨叹)。”

据我的看法,“感慨”“慨叹”纯是描写中国人特殊的一种心理状态,与西洋人的recollection(追思)固大大不同,即与refleciion(沉思、反思)亦有出入,故难在外文中找到恰当的equivalent (对等字眼)。英文的recollcction太肯定,太“有所指”;reflection又嫌太笼统,此字本义是反应、反映。我们的感慨只是一种怅惘、苍茫的情绪,说sad(悲伤)也不一定sad,或者未免过分一些;毋宁是带一种哲学意味的mood(情绪),就是说感慨本质上是一种情绪,但有思想的成分。

一九六一年九月二日 中午

我的工作愈来愈吃力。初译稿每天译千字上下,第二次修改(初稿誊清后),一天也只能改三千余字,几等重译。而改来改去还是不满意(线条太硬,棱角凸出,色彩太单调等等)。改稿誊清后(即第三稿)还得改一次。等到书印出了,看看仍有不少毛病。这些情形大致和你对待灌唱片差不多。可是我已到了日暮途穷的阶段,能力只有衰退,不可能再进步;不比你尽管对自己不满,始终在提高。想到这点,我真艳羡你不置。近来我情绪不高,大概与我对工作不满有关。前五年译的书正在陆续出版。不久即寄《都尔的本堂神甫》《比哀兰德》。还有《赛查·皮罗多盛衰记》,约四五月出版。此书于一九五八年春天完成,偏偏最后出世。……

一九六三年三月十七日

近来除日课外,每天抓紧时间看一些书。国外研究巴尔扎克的有分量的书,二次战前战后出了不少,只嫌没时间,来不及补课。好些研究虽不以马列主义自命,实际做的就是马列主义工作:比如搜罗十九世纪前五十年的报刊著作、回忆录,去跟《人间喜剧》中写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对证,看看巴尔扎克的现实主义究竟有多少真实性。好些书店重印巴尔扎克的作品,或全集,或零本,都请专家作详尽的考据注释。老实说,从最近一年起,我才开始从翻译巴尔扎克,进一步做了些研究,不过仅仅开了头,五年十年以后是否做得出一些成绩来也不敢说。

一九六四年一月十二日

致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

至尊处所提译名统一问题,除“流行广泛,历有年数”之译名一律遵命改正以外,其余在发音观点上难以符合者仍保持原译。兹另附《关于译名统一之意见》三纸,一则说明管见,二则藉供参考。此事有关学术与原则性,幸恕坚持。

原作者Taine必须译作“丹纳”一点,尤乞特予注意。据本人所知,通晓汉文之法国学者今年收集中译之法国名著不遗余力。总不能使彼等以为中国人连Taine一字之读音尚犯错误而即贸贸然译Taine之著作。

编辑部所改动之译文若干处,似欠斟酌,如:

(一)“一发不可收拾”改为“益发……”不仅不合成语,且意义亦有出入。

(二)改“亦然如此”为“也是如此”徒使译文单调。文艺翻译与创作恐皆难以“标准语法”相绳;且“亦然如此”今日尚不失为口语。

(三)原文“……avec la douceur triste du clo?tre ou le rayonnement de l'extase”原译“带着(上文是说画面上人物的表情)温柔抑郁的修院气息或出神入定的光彩”,今改作“出神入定的光景”。rayonnement译作“光景”已觉离奇,“带着……出神入定的光景”一语是否通顺尤成问题。“光彩”二字即欲改动亦只能改作“光辉”。中世纪笃信宗教之士,面上有某种“光彩”或“光辉”,方是原作真意所在。

倘编辑部认为译文有问题,尽可逐条另纸批明,与译者商榷,再由双方觅得一妥善之译法;不必在原稿上立时批改。否则译者校对时略一疏忽,如“光景”一类之文句,一字出入即犯大错!

曾忆一九五八年至一九五九年间专诚向尊处提出本书专名(除人名、书名、雕塑、绘画题目外,尚有大量地名)数在三千以上,为便利读者计排版时应加专名号,当时亦荷同意。今一律不用,殊为遗憾。关于翻译书之专名号,十年来向各方专家征询意见,认为不宜废去者几达百分之百。最后一次与叶圣陶先生面谈(一九五七年六月),圣老亦认为翻译作品必须用专名号。此次本人校阅时即因专名多而无专名号深觉费力,以己度人,读者之不便势必数倍于原译者。此系有关全面翻译书之问题,值得尊处为群众利益加以考虑!

一九六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致罗新璋[10]

……René与Atala均系二十一二岁时喜读,归国后逐渐对浪漫派厌倦,原著久已不翼而飞,无从校阅,尚望慧寄。唯鄙人精力日衰,除日课外尚有其他代人校订工作,只能排在星期日为之,而友朋见访又多打扰,尊稿必须相当时日方能细读,尚盼宽假为幸。

鄙人对自己译文从未满意,苦闷之处亦复与先生同感。传神云云,谈何容易!年岁经验愈增,对原作体会愈深,而传神愈感不足。领悟为一事,用中文表达为又一事。况东方人与西方人之思想方式有基本分歧,我人重综合,重归纳,重暗示,重含蓄;西方人则重分析,细微曲折,挖掘唯恐不尽,描写唯恐不周;此两种mentalité殊难彼此融洽交流。同为métaphore,一经翻译,意义即已晦涩,遑论情趣。不若西欧文字彼此同源,比喻典故大半一致。且我国语体文历史尚浅,句法词汇远不如有二三千年传统之文言;一切皆待文艺工作者长期摸索。愚对译事看法实甚简单:重神似不重形似;译文必须为纯粹之中文,无生硬拗口之病;又须能朗朗上口,求音节和谐;至节奏与tempo,当然以原作为依归。尊札所称“博译”,似可成为一宗一派,愧不敢当。以行文流畅,用字丰富,色彩变化而论,自问与预定目标相距尚远。

先生以九阅月之精力钞录拙译,毅力固可佩,鄙人闻之,徒增愧恧。唯钞录校对之余,恐谬误之处必有发现,倘蒙见示,以便反省,无任感激。数年来不独脑力衰退,视神经亦感疲劳过度,往往眼花流泪,译事进度愈慢,而返工愈多;诚所谓眼界愈高,手段愈绌,永远跟不上耳。

至于试译作为练习,鄙意最好选个人最喜欢之中短篇着手。一则气质相投,容易有驾轻就熟之感;二则既深爱好,领悟自可深入一层;中短篇篇幅不多,可于短时期内结束,为衡量成绩亦有方便。事先熟读原著,不厌求详,尤为要著。任何作品,不精读四五遍决不动笔,是为译事基本法门。第一要求将原作(连同思想、感情、气氛、情调等等)化为我有,方能谈到迻译。平日除钻研外文外,中文亦不可忽视,旧小说不可不多读,充实辞汇,熟悉吾国固有句法及行文习惯。鄙人于此,常感用力不够。总之译事虽尽舌人,要以艺术修养为根本:无敏感之心灵,无热烈之同情,无适当之鉴赏能力,无相当之社会经验,无充分之赏识(即所谓杂学),势难彻底理解原作,即或理解,亦未必能深切领悟。倘能将英译本与法文原作对读,亦可获益不少。纵英译不尽忠实,于译文原则亦能有所借鉴,增加自信。拙译服尔德,不知曾否对校?原文修辞造句最讲究,译者当时亦煞费苦心,或可对足下略有帮助。

一九六三年一月六日

致郑效洵[11]

《人间喜剧》共包括九十四个长篇;已译十五种(《夏倍上校》包括三个短篇,《都尔的本堂神甫》两个,《幻灭》为三个中长篇合成,故十本实际是十五种)。虽不能囊括作者全部精华,但比较适合吾国读者的巴尔扎克的最优秀的作品,可谓遗漏无多。法国一般文艺爱好者所熟悉之巴尔扎克小说,甚少超出此项范围。以巴尔扎克所代表的十九世纪法国现实主义文学而论,已译十五种对吾国读者亦已足够,不妨暂告段落;即欲补充,为数亦不多,且更宜从长考虑,不急于连续不断地介绍。

固然,巴尔扎克尚有不少为西方学术界公认之重要著作,或宣扬神秘主义,超凡入定之灵学(如《路易·朗倍》),既与吾国民族性格格不入,更与社会主义抵触,在资本主义国家亦只有极少数专门学者加以注意,国内欲做巴尔扎克专题研究之人今可阅读原文,不劳翻译;或虽带有暴露性质,但传奇(romanesque)气息偏浓而偏于黑幕小说一流(如《十三人党》《交际花荣枯记》);或宗教意味极重而以宣传旧社会的伦理观念、改良主义、人道主义为基调(如《乡村教士》《乡下医生》);或艺术价值极高,开近代心理分析派之先河,但内容专谈恋爱,着重于男女之间极细微的心理变化(如《幽谷百合》《彼阿特利克斯》);或写自溺狂而以专门学科为题材,过于枯燥(如《炼丹记》[12]有A la recherche de l' Absolu,之写化学实验,《刚巴拉》之写音乐创作),诸如此类之名著,对吾国现代读者不仅无益,抑且甚难理解。

以上所云,虽不敢自命为正确无误,但确系根据作品内容,以吾国民族传统的伦理观、世界观做衡量。况在目前文化革命的形势之下,如何恰当批评资本主义文学尚无把握之际,[13]介绍西欧作品更不能不郑重考虑,更当力求选题不犯或少犯大错。再按实际情况,《皮罗多》校样改正至今已历三载,犹未付印;足见巴尔扎克作品亦并非急需。故鄙见认为从主观与客观的双重角度着眼,翻译巴尔扎克小说暂告段落应当是适宜的。

反之,作品既已介绍十余种(除莎士比亚与契诃夫外,当为西方作家中翻译最多的一个),而研究材料全付阙如,不能不说是一个大大的缺陷。

近几年来,关于巴尔扎克的世界观与创作问题,以及何谓现实主义问题,讨论甚多;似正需要提供若干文献做参考(至少以内部发行的方式)。一方面,马列主义及毛泽东思想的文艺理论,尚无详细内容可以遵循;另一方面,客观史料又绝无供应,[14]更不必说掌握:似此情形,文艺研究工作恐甚难推进。而弟近年来对于国外研究巴尔扎克之资料略有涉猎,故敢于前信中有所建议,尚望编辑部重行考虑,或竟向中宣部请示。且弟体弱多病,脑力衰退尤甚,亟欲在尚能勉强支持之日,为国内文艺界做些填补空白的工作。[15]

一九六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1]宋奇(1919—1996),现名宋淇,亦名宋悌芬,为老一辈戏剧家宋春舫之子,一直从事文学研究工作,曾任香港大学校长助理。

[2]纪德(André Gide,1869—1951),法国作家。一九四七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3]法朗士(1844—1924),法国作家。一九二一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4]埃奇沃思(Maria Edgeworth,1767—1894),英裔爱尔兰女作家。

[5]十弃行,是南方话,含有贬义,意思是指无用的、无益的人。

[6]艺术爱好者,半吊子。

[7]必姨即杨必,英国萨克雷名著《名利场》的译者。

[8]钱伯母即钱锺书夫人杨绛,杨必之姐。

[9]希伯来文,原意为“赞美上帝之歌”。

[10]罗新璋,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研究员,翻译家。

[11]郑效洵(1907—2000),时任人民文学出版社副总编辑。

[12]有人译为《绝对的追求》,实为大谬,且不可解。Absolu在此是指一种万能的化学物质,相当于吾国古代方士炼丹之“丹”,亦相当于现代之原子能,追求此种物质即等于“炼丹”,故译名应改为《炼丹记》。

[13]鉴于古典文学名著编委会迄今未能写出《高老头》之评序,可见批评之难。

[14]自五四运动以来,任何西欧作家在国内均无一本详尽之传记。

[15]此项工作并不省力,文字固不必如翻译纯文艺之推敲,但如何节略大费斟酌。且不熟悉巴尔扎克作品亦无法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