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城邦的重要特征之一,是缺乏强有力的强制机关。在荷马史诗中,我们已经看到,当时城邦既无常备军,也没有维持治安的警察力量。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巴赛列斯,居然没有任何官僚为他服务,凡事需要自己动手。国王和贵族之间的区别,不过是一个比另一个更具有王者气度,还有更多的牲口,以及仓库里更多的粮食与金属。当国王召集议事会时,他需要自备饮食招待如会者。然而,荷马时代以及随后时期希腊的孤立和战争的稀少,没有给巴赛列斯强化权力和积累财富提供空间。希腊人的战争习惯:对战败者进行抢夺和屠杀而非在被征服地区设官治理,让希腊国家始终保持在相对小国寡民的状态,也让国王没有可能宣布被征服地区是他用长矛赢得的土地。与此同时,贵族们利用各种机会挑战王权。在《奥德赛》中,巴赛列斯已经成为相当一批贵族共同的称号。到赫西奥德那里,巴赛列斯变成了贵族共同拥有的称号,职能不过是充任审理案件的法官。到公元前7世纪左右,希腊国家的王权基本退出了历史舞台。
取代王权的是贵族政治。在贵族政治之下,掌握城邦权力的是那些门第和财富都比较显赫的人物。他们成为城邦中的贵族,担任城邦的官职,并根据自己的利益制定和执行政策。这个集团的社会基础相当狭窄,一个城邦中可能不过几十家。为保证贵族之间的平等,通常会制定法律并且创立分享政权的机关。现存希腊最早的法律出自克里特的德勒鲁斯。大约属于公元前7世纪的该城的法律规定,国家的主要职务是科斯摩,如果亚里士多德的记载可信,且能够推广到整个克里特,则该职务应当由5个人担任,主要职能是司法审判。因为铭文残缺,我们不知道该官职具体如何产生,但对连任有明确规定:必须间隔10年。如果有人违规连任,则他在任内做出的所有判决都将归于无效,但将以双倍的惩罚适用于他个人。如此规定,显然是希望能够有更多的人分享这个职务。在雅典,国家的主要官职是执政官,共有9人,分别负责国家政治、司法和军事等相关事务。在科林斯,巴奇亚德家族掌管国家政权。为防止权力外移,竟然实行族内婚制。不过在这些国家,官职大多也是一年一任。例外的是议事会。在斯巴达,议事会由30人组成,终身任职;在雅典,战神山议事会并无具体人数限制,由退休执政官组成,但同样任职终身;在马赛利亚,政府是一个由600名议员组成的议事会。这些人终生任职。在老议员去世后,由该议员的长子继承。由600人中选举产生的15人委员会管理城邦事务,委员会中的3人为首脑,其中一位为最高领袖。这样一种政制,几乎没有给600人以外的其他人以任何参与政治的机会。即使是有机会进入议事会的那些人,也不都享有平等的权利,15人委员会的地位显然更加重要。
这样的体制难以稳定。首先是贵族内部,每个人都想成为这个团体中的首领,相互争夺权力。其次,它的社会基础狭窄。贵族圈子之外的人,根本没有资格问津官职。然而,贵族国家需要城邦的全体公民参与。公元前7世纪逐渐流行开来的重装步兵构成军队主力的方式,让贵族在军事上的重要性下降。在这种军事体制下,所有能够自备重装步兵装备的人都能够参加军队,而这套装备,让重装步兵必须作为整体才能发挥作用,因为顶盔戴甲的士兵行动比较缓慢,只能依靠同伴的保护才能获得安全,也只有在集体中,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战斗的胜利,则有赖于士兵人数上的优势和全体士兵的努力。因此,它提升了那些虽非贵族出身但同样能够自备武装成为士兵的人的地位。古风时代的殖民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让相当多的普通人能够提供作为重装步兵需要的装备。作为战场上与贵族平等的士兵,他们要求相应的政治权利。然而,贵族控制的国家,虽然缺乏足以对抗这些普通士兵的其他资源,却抱着传统不放,拒不承认平民应当拥有的权利。因此,公元前7—前6世纪,希腊城邦普遍出现了平民与贵族的冲突。
重装步兵交战
平民与贵族冲突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大体可以归为公布成文法、僭主政治、改革等类型,但无论哪种形式,都伴随着程度不等的对平民的让步。在公布成文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以立法知名的立法家。亚里士多德提到的立法家有加隆达斯、扎琉科斯、菲洛劳斯、法勒亚等;德国学者霍尔克斯坎普一共搜罗了53个城邦的立法事例,它们既包括希腊本土的科林斯、阿哥斯、雅典、斯巴达,也涉及克里特的克诺索斯、哥尔琴,还有希腊人在北非和西地中海建立的殖民地,如叙巴里斯、叙拉古等。[21]
这些早期立法很大程度上只是把传统习惯用成文形式公布出来,不一定系统。其中某些立法,如斯巴达的来库古立法,可能仍保留在口传状态。梭伦的立法,大者有取消债务与400人议事会的创立、人民大会的权威与司法体系,小者有妇女的服饰、限制彩礼和葬礼规模,以及引水灌溉与植树的距离等,事无巨细,网罗无遗。现有的铭文显示,不少城邦的法律既涉及宗教,也涉及财产的分配与政治制度的安排。
平民与贵族冲突比较极端的形式是僭主政治。从希腊历史发展看,僭主政治对城邦的形成曾做出重要贡献。亚里士多德承认:“僭主出身于平民群众,僭主初兴时,都装扮成为他们的保护人,领导他们对付贵要阶级任何不公道的损害……大多数的僭主都以人民领袖的身份起家发迹,凭借他们攻击著名人物的本领以博得平民的信任。”[22]从这个角度看,僭主政治是古风时代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产物。僭主的主要贡献,在于他们对贵族的打击和对平民不同程度的支持,扩大了城邦的社会基础。在有关僭主政治的传统中,有一点是共同的:僭主大多出身微贱,上台后采取的措施也多对贵族不利。据希罗多德,库普塞罗斯夺取政权后,“放逐了许多科林斯人,他剥夺了许多人的财产,更杀害了为数要多得多的人的生命”。佩里安德罗斯继位后,对贵族的政策更为严厉,没收了贵族的部分财产,“库普塞罗斯没有做到的事情,佩里安德罗斯都做到了”。[23]但是,僭主们如何处理这些没收来的财产,希罗多德没有提供任何资料。不少近代学者推测,它们被分配给了穷人。此外,僭主可能还对科林斯的政治组织进行了变革,组建了8个部落以及部落下的三一区,其结构也许和雅典克里斯提尼改革所建立的部落相似。科林斯的邻邦西库翁也建立过僭主政治,而且延续了100年之久。希罗多德提到,僭主克里斯提尼曾经把多利亚人三个部落分别改名为“猪人”“驴人”和“小猪人”,而把自己的部落称为“统治者”,另外,还禁止朗诵荷马史诗,废止了对阿哥斯英雄阿德拉斯托斯的崇拜。[24]关于这些措施的具体含义,因为资料缺乏,很难提出普遍接受的结论。但和科林斯比较一致的是,西库翁的僭主出身不高,因为年轻时立下战功,升任军事统帅,然后夺取了政权。它们暗示,像科林斯的僭主一样,西库翁的僭主也得到了重装步兵某种程度的支持。所以,上述措施可能对平民有一定意义。僭主政治垮台后,这些部落的名称仍继续使用了60年,而且在原来的3个部落之外,增加了第4个部落。这第4个部落,也许就是非多利亚人部落。它意味着经过僭主政治后,原本没有公民权的非多利亚人,获得了公民权,成为西库翁公民团体的一员。
除僭主外,古风时代希腊还产生过所谓民选独裁官。他们与僭主的不同之处,在于僭主往往依靠暴力和非法手段夺取政权,且终身任职,而民选独裁官由公民选举产生,任职也有期限。但从独裁官产生的背景和作为来看,他们与僭主大体属于同一类型:在社会动**中上台,采取非常措施缓和社会矛盾,重建社会和谐,其措施或多或少对平民比较有利。雅典人梭伦、米提列奈的皮达库斯等,大体属于此类。梭伦在雅典陷入严重社会危机时当选为拥有全权的执政官,并对雅典社会进行了全面改造,是雅典迈向民主政治的关键步骤。皮达库斯在米提列奈陷入严重内乱时当选为独裁官。他可能不曾对政治与经济进行全面变革。但那可能是因为米提列奈的政治体制已经过变革,人民大会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机构。皮达库斯的任务,是稳定这个体制,使其能正常运转。经过皮达库斯10年的统治,米提列奈终于稳定下来,卸任之后,他作为平民在那里生活了10年而未受到伤害,至少说明他的统治得到了相当程度的拥护。而他被列入七贤,也表明他作为政治家的成功。
僭主政治以超乎寻常的措施,提升了平民的地位,改造了城邦的政治结构,扩大了城邦的社会基础,成为希腊城邦公民集体得以最终形成的一个重要步骤。但是,城邦的原则是平等与法治。僭主的统治,却以不守法度尤其是政治专权为特征。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不太可能长期接受僭主的统治。僭主政治延续的时间,从代际更替来说,少有超过3代者,从自然年代来说,少有过100年者。到公元前6世纪末,希腊僭主政治大多倒台。后来所实行的政体因城邦而异。科林斯恢复了贵族寡头政治,人民大会的作用微不足道。但新建立的寡头政治显然与巴奇亚德家族的统治不同,特别是在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上,非常注意不违背科林斯民众一般的倾向。也就是说,普通公民的意见得到相当程度的尊重。麦加拉出现了政治动**,民主派和寡头派之间斗争激烈。提奥根尼的诗篇表明,出身非贵族的成员地位显然有所提升,取得了财富,可能还掌握了权力。
经过古风时代的社会与政治变革,到公元前6世纪末,希腊城邦制度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