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程之前(1 / 1)

庚子救援研究 冯志阳 1485 字 5个月前

陆树藩等于八月二十六日到大沽口,二十七日“进口停泊塘沽”,但并未即时下船。因为下船之前,诸多事情尚未办理,如救济善会人员的安全问题、居住问题、随船所携物资的存放问题等。在起程前往天津之前,救济善会便制定了《津局办理章程》,对各项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划:

一、会中聘请洋人一员翻译一员,凡遇有各国交涉事件以及联军碍难之事,悉归洋人办理。已由驻沪德总领事电达驻津德总领事,如救济会轮船到津,请由德兵船保护会中人登岸救援难民,沿途并派德兵护送,到津后须由洋人先向各国领兵官道达一切情形,以求至妥。

一、现蒙招商局拨借一轮,由会中酌贴煤油工食,俟到津后察看情形,倘能登岸设局,轮船即可归还局内。此后司事及救出难民来往轮船,均给发免票为凭,一概不收水脚。

一、东南各省被难官商确系贫苦无资南归者,准其免收水脚,酌给盘川;或家道殷富一时不得回南者,其水脚盘川先由会中垫付,嗣后回籍如数缴还,益望随缘乐助,多多益善。本会原为周急起见,值此时势艰难,集资非易,乞原谅焉。

一、凡遇东南各省之家道殷富一时不能回南者,会中垫付水脚盘川须由本人出立凭据,写明姓名籍贯,携同家眷大小几人,于某月某日在某处由救济会代雇车船,计银钱若干,又借到现银钱若干,俟回原籍后,即将所垫银钱,缴还上海救济会中,出给收条。

一、会中所带粮食原为赈济贫民而设,或家道殷富无处购买粮食亦准其备价向会中购买,其钱留充善举。

一、或遇东南各省被难之官商因见北方平静不愿回南,惟度日无资,拟向会中借贷者,当由会中体察情形量为借助,惟不得逾廿两之则。

一、会中无论上下人等,均穿红十字记号衣服,俾中外军民认识,系是会中人,所给护照亦须随时带身,以备联军盘诘。

一、凡往北之人已经报明给照,其中或有事故不去,须先报明,所取护照仍当缴还,以昭慎重。

一、总理 人;司账 人;办公 人;招呼难民 人;发给船票 人;探听东南省人流落北地者 人;仆役 人;小工头 人;小工 人。

一、司事、仆役薪水工资,当按月送给,不得预支。初次开船,有欲钱安家者,当先酌给一二月薪水,以后仍照定例,不得预支。

一、轮船开赴天津时,须由会中开列名单,请船主点验人数,如有不穿红十字记号衣服、身无护照者,一概不得混入。

一、招商局轮船拨定后,当请船主买办严饬茶房水手人等,不得借善会为名,暗藏夹带、私自搭客,先行明白示谕,粘贴船舱,俾众皆知,倘仍有此种情弊,一经查出,均归船主自理,与会中不涉。[2]

该章程第一条与第二条便是针对救济善会到塘沽后的各项准备,其中最重要的便是设法获取德兵的保护。从第二条来看,救济善会甚至做好了在爱仁轮船上设立分局的准备。因此,在爱仁轮船停泊于塘沽后,陆树藩等并未立即上岸,而是派会中洋人先行上岸办理护照及租屋等事项。[3]章程第三条与第四条,主要是针对援救东南各省被难官商回南的具体细节而作出的规定,这些规定在以后的实际操作中被更改,后文将详述。章程第五条与第六条,则主要是针对运送被难官商回南以外的其他赈济事宜而作出的规定,后文亦将详述。从章程第七条至第十二条,则主要是针对会中人员作出的各项规定,尤其强调“如有不穿红十字记号衣服、身无护照者,一概不得混入”。起程之前,《中外日报》便刊登了“救济善会京津办事人员名单”:

救济善会京津办事人员名单:总办陆纯伯,帮办罗甘尝、施涵香,副帮办曹子成、朱润生,总理洋人喜士,洋帮办陈敬如、严又陵,文案谢汝舟、何幼仙、欧阳哲臣,钞写卓彤齐、祝祉卿,翻译洪兆生、雍剑秋、陈毅菴、何辛三、陈庆祥、许子正,账房燕贻卿、潘云卿、俞湘泉、谢建侯,管衣粮孙竹琴、蔡时甫,管报名册信件药料夏霄卓、刘梓如、沈伯雄、曹子佩,管杂物王培元、董禾庭、陈砚孙,查察钱点青,查访刘锡九、谢荣之、郑兆元、张晓珊、王蔚卿、陈静轩、史梧轩,管掩埋严再生、严养奎、陆春祥,医生凌颂和,管轮船照料难民张湛生、陆鑑之,帮查访杨竹瞻、纪锦斋、杨德斋、王奎卿、王英桂、姚祖昌、严培南、陈复藩、陈钟莲、林昌敏、孙润彩,管广米刘吉六、郭灼南、吴云樵、孙瑞臣,驻沪总局董事潘赤文、丁晓芳。[4]

上述办事人员,最著名者便为“洋帮办陈敬如、严又陵”。严又陵即严复,福建侯官人,曾赴英国留学,精通英语,是著名翻译家,《天演论》的作者,曾长期供职于北洋水师学堂,庚子国变前一直定居于天津,北方乱局肇兴之时,严复携家人由津赴沪。[5]陈敬如即陈季同,亦是福建侯官人,曾留学法国,精通法语,也是著名翻译家。与严复将西方经典译为汉文不同,陈季同是将汉语经典译为法文,也因此在巴黎文学界享有盛誉,“西国文学之士无不折服”。据说正是由于陈季同在西方的盛名,使得救济善会的北上救援得以顺利成行。有关小传曾这样叙述陈季同的庚子救援事迹,“沪上绅商议仿红十字会例救济京津被难者,而中国之船不得入战地,季同曰:‘我在则行,可无事。’为发电告驻京各公使及主兵之酋,西人闻季同名,皆遵约束。于是季同率救济轮船悬龙旗直入大沽,两岸洋兵欢呼雷动,而中国避难士民麕集求援,留月余,为部署一切而返。”[6]显然,该段文字对于陈季同在庚子救援中的作用有夸大之处,但也充分表明了陈季同在庚子救援中的重要性。陈季同于九月二十三日先行搭轮回申,陆树藩在日记中写道:“予与敬如由申来津三十余日,行坐相依,患难相共,一旦君欲先归,如失左右手。”[7]陆树藩此番言语,也可作为陈季同在庚子救援中重要性的佐证。

翻译雍剑秋,名涛,以字行,江苏高邮人,“15岁时学习英文,后到英国教会学堂念书,不久考入新加坡大学,他学习的第二外国语是德文。23岁读完大学,英语极为流利,德语次之”。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回到上海完婚,其妻乃时任招商局会办的陈辉庭的长女。救济善会招徕人员北上时,雍剑秋以擅长英、德语,充当了翻译。日后,雍剑秋成为天津著名的洋行军火买办,此次救援行动正是雍剑秋将其活动重心由上海移至天津的转折点。[8]帮办罗甘尝,名饴,字甘尝,又字焕章,江苏靖湖厅人,长期在沪经商,曾任洞庭西山旅沪同乡会首任会长、上海金庭会馆主要创办人。清末新政时期,曾担任正太铁路驻津转运局总办,大清银行营口分行总办,靖湖厅城议事会正议长。[9]

由《津局办理章程》第十条可知,救济善会“司事、仆役薪水工资”乃“按月送给”,也就是说救济善会京津办事人员参与北上救援工作,并非纯粹义务性的慈善之举。[10]出发之前,救济善会针对办事人员发布告示指出:“此次北行系为救济津京被难官商起见,凡本局上下各色人等,务宜善体此意。由沪登轮,不得私带违禁货物,随带行李亦以三四件为率,并须粘贴本善会封条以凭洋关查验。如无封条,概不装置。”[11]善会又特别针对随带小工专门发布告示:“该小工等,人数众多,诚恐良莠不齐,亟应剀切告诫。为此示,仰各小工知悉:尔等抵津后,务须恪遵约束,不得恃众持蛮。由沪登轮,亦不等夹带违禁货物。如有前项情事,一经察出,在租界内即送捕房管押;在内地即送有司衙门惩办,决不姑宽,毋违切切,此谕。”[12]由“津局办理章程”事无巨细的规定,以及救济善会出发之前一而再的告示,可以明显地感到,陆树藩等救济善会的组织者对于此次救援之行,前途叵测,心中无底,因而处处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