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致谢江浙诸大善士赈款》,载《申报》,光绪十一年六月十日。
[109] 朱浒:《地方性流动及其超越——晚清义赈与近代中国的新陈代谢》,332页。
[110] 《复设赈所》,载《申报》,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十日。
[111] 《振捐汇志》,载《申报》,光绪十九年正月十九日;《广肇公所协赈所清单》,载《申报》,光绪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广肇公所内顺直协赈所清单》,载《申报》,光绪十九年十二月十六日;《收解清单》,载《申报》,光绪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敬谢分施》,载《申报》,光绪二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等;《电请筹赈》,载《申报》,光绪二十二年三月十七日;《谨将本公所筹赈广西捐数第三批汇项银两各宝号善士芳名刊列报端以倡善举其余容俟续录》,载《申报》,光绪二十二年六月二十二日等。
[112] 参见易恵莉:《郑观应评传》,214~232页。
[113] 《致上海广肇公所董事韦、陈、梁、唐诸君书》,见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下册,1139页。作为东南济急善会的主持者之一,郑观应在信里将中国救济善会与东南济急善会混为一谈,颇令人费解。
[114] 《济急第四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一日。
[115] 《济急第五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五日。东南济急善会在第八号公函中有过再次说明:“广帮先有一万元托汇,第四号信据该帮公函声叙,信已封发,刘吉六等又将此万元自行携往再托汇,第五号信随即声明作为罢论,应请查照。”见《济急第八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五日。
[116] 即小田切万寿之助。郑观应与小田切私谊颇笃,二人曾于戊戌前后在沪共建上海亚细亚协会,庚子年间由于轮船招商局“换旗”等事,互动更为密切。参见戴海斌:《再论“东南互保”时期的郑观应》,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3)。
[117] 《致上海救济善会陆君纯伯、潘君赤文书》,见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下册,1139~1140页。
[118] 《盛宣怀致唐廷枢函》,见陈旭麓、顾廷龙、汪熙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八《轮船招商局》,239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119] 郑观应:《致督办开平矿务局张燕谋京卿书》,见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下册,972页。
[120] 原书有误,应为“陶斋”,指郑观应。
[121] 《刘光廉、吴大铨致徐润等函》,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51页。
[122] 陆树藩:《救济日记》,1a~4a页,上海,上海图书馆藏光绪庚子仲冬石印本。
[123] 《济急善会第三号京函济急善局施子英录》,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124] 凤冈及门弟子编:《民国梁燕孙先生士诒年谱》,45页。
[125] 前文曾述刘光廉等由津入京,“初二日由津起行,初七日抵京”,花了五天;陆树藩一行人由津进京则是九月二十三日由津起行,九月二十九日进京,共花了六天;后来陆树藩护送“被难官商二百余人”由京至津,于十月十日起行,十月十三日到达天津,共花了三天。参见陆树藩:《救济日记》,13b~15a、19b~20b页。
[126] 《济急善会接第四号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三十日。
[127] 陆树藩:《救济日记》,6b页。
[128] 陆树藩:《救济日记》,13a页。
[129] 《同庆生还》,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130] 《幸获生还》,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十月一日。
[131] 先是杨文骏致电济急善会,要求上海方面“速派两火轮”到津接人;后是济急善会复电表示,“适公平、安平两船在津,自即可趁此两船来沪”。参见《济急三电》,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九日;《济急第九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132] 《陆纯伯部郎致上海救济善会第四次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133] 《来函照登》,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二日。
[134] 《救济善会纪事》,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135] 《来函照登》,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二日;《解款声明》,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十月三日。
[136] 《济急第三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十三日。
[137] 《济急第一次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138] 《济急善会接第四号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三十日。
[139] 《济急第九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140] 《济急善会第三号京函济急善局施子英录》,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141] 《任锡汾上盛宣怀禀》,上海图书馆藏《盛宣怀档案》,档案号:025794。在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公济”“指济”与“专济”只是针对东南济急善会对京官的救援而言。陆树藩的救济善会也获得不少捐款,这些捐款同济急善局获得的捐款一样,多属于“集捐”,即由各省各行各业官商士民所捐之款,不是专济某人,也不是指济某省,而是由这些善会善局的组织者根据救援的需要自行支配,颇类似于“公济”,但又不同于“公济”。因为陆树藩的救济善会主要从事将京津保地区之难官难民运送回南的工作,因此其所收大部分捐款消耗于此,此外便是平粜、施米、施衣、施药、施棺、掩埋等事,较少从事接济京官金钱的工作。有关陆树藩救济善会的救援工作,本书第五章将详述。
[142] 《李鸿章札任锡汾文》,上海图书馆藏《盛宣怀档案》,档案号:008773-1。
[143] 《济急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七日。
[144] 《济急第二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十日。后来听闻宋养初已经殉节,东南济急善会对此笔“专济”款项特另作安排:“再第二号信内,有划付宋养初给谏二百金,此本系代为转寄之款。养翁既已殉节,此间已将二百金送还其家中,倘前信到时,尊处业已划付,拟即作为本会公赙以为表扬忠节之一助,尊意谅亦谓然。”见《济急第七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七日。
[145] 《济急第三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十三日。任锡汾后又在《济急第八号公函》中催询此事:“弟汾堂兄顺天候补任令汝霖、丁忧编修徐太史仁镜乔梓,目前踪迹情形不知究已何如,现其家属均来沪,在弟汾寓守候,敬恳从速查示。”见《济急第八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五日。施则敬在《济急第九号公函》中对其专济之事亦有催问:“致宗室宝鼎臣部郎、瑞臣太史信一件外银一百两,不知已否转送,如不在京,能设法探投尤感,否则退还。”见《济急第九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146] 《盛宣怀致杨文骏函》,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08页。东南济急善会第二号京函,对此事有回复:“恽薇孙学士款,系由吴幼舲借拨,已将拨条及收条寄沪兑收;姚颂虞四百即由汇款内拨付,取收条奉上可也。”《济急善局得第二号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四日。恽毓鼎之得款,乃由其五伯嘱咐盛宣怀所致。盛宣怀在九月六日致恽祖翼的函中表示:“承嘱寄薇孙令侄银四百两,得彝卿复信,早已交到。”《盛宣怀致恽祖翼函》,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45页。不过,恽毓鼎在其日记中亦表示:“八叔筹寄千金,迎余全眷。五百金在廷方伯处,五百金在杨都转处,皆以道梗不得达。”参见陈陆编:《拳变系日要录》,141页。“八叔”即恽祖祁;杨都转即杨宗濂。查阅相关资料,此事并未见下文。
[147] 《托寄信件汇款清单》,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七日。类似的清单还有不少,前文已提及,此处不再赘言。
[148]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12页。
[149] 《济急第三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十三日。
[150] 《上海丝业会馆济急善局经收第一次清单》,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十七日。
[151] 《济急第五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五日。
[152] 《泽被宣南》,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八日。陈子钧来电,“济急善局诸公鉴:电悉,以敝款三千解京、二千解清德,筹划周密,感甚!昨电禀傅相,拟措万两,候示分拨,接济各省京官。值此艰难,心余力薄,为济几何,是望诸公鼎力维持是祷,陈光弼叩。”
[153] 《泽被宣南》,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八日。据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记载,盛宣怀于闰八月二十四日致电陈子钧表示:“承助万金,同深感戴。顷晤张汝金兄,约月底、月初分批解现。谨先电谢。一面电禀傅相,声明尊意。俟收到再复。宣等。”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23页。
[154] 《济急第六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三日。在济急善局于九月五日刊登于《申报》的收款信息中,记载了经收陈子钧捐款的相关内容:“至蒙四川陈子钧观察募助规元一万两,亦于二十七日承张汝金兄照数交到。除由盛京卿专电复谢外,谨一并钞登,统希公鉴。”见《宏济艰难》,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五日。
[155] 《盍簪志感》,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九日。
[156] 据杨文骏言,“至陈子钧观察之款,傅相云并未接其请示之电”。见《济急善会接第四号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三十日。
[157] 《济急第八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五日。
[158] 《济急第七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七日。《申报》在九月九日的相关新闻报道中,也转录了李徵庸、周馥的电报:“盛京堂承汇京款,各省同感。川省向送川京官炭敬京平足银一千,今制军属加二千,共三千。拟以一千由馥解陕,以二千交重庆通商银行汇沪,请公收转寄京中川京官乔树枏、高枬、陈钟信收,匀给川员。李徵庸、周馥。”见《盍簪志感》,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九日。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则记载了盛宣怀于九月一日对李徵庸、周馥的复电:“承拨二千两,俟渝银行汇到,即当寄京济急会,指交川京官匀散,以副雅意。宣等。”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35页。
[159] 《济急第九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实际上,后来也再未发现相关材料对此事进行解释。
[160] 《善与人同》,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日。
[161] 《济急第九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162]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02页。
[163] 叶昌炽在其日记中,也有类似记载,即最初只是听说用轮船将愿回南之京官运送回南。
[164]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04页。
[165]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04页。
[166]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05页。
[167]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06页。
[168]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07页。
[169]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07页。
[170] 《济急善会接第四号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三十日。
[171] 《高枏日记》中并没有详载具体的分配办法,只是言明有哪些人前来商议分配办法,然后就是“夜招茂萱来,略告以诸君所拟办法”。不过,据《高枏日记》此后记载,有些京官每人能分到一百余两,有些是八十两,参加乡试的公车则仅为八两。参见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08~209、220页。
[172]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08页。后来高枏之子“欲领公车之八金”而不得。高枏在日记中写道:“奂如午后来,以数皆排定,不能插入。而敏固求不已。予面禁之,犹不可,且命其在家用内抽八两去,仍哓哓不已。此念不知因何而起,殆因他人候选及生监皆领耳。”见高枏:《高枏日记》,《庚子记事》,220页。
[173] 《济急三电》,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九日。杨文骏在向上海请示是否照拨款项的同时,并将“四川京官催诘之函”附呈上海查阅。见《济急善会接第四号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三十日。
[174]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09页。
[175]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12页。
[176]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08页。
[177]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08页。
[178]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14页。
[179]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15页。
[180] 《陆纯伯部郎致上海救济善会第三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九日。
[181] 《东南各省同人公电》,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十三日。《愚斋存稿》有收存该电,收录时间为“闰八月十二日”,见《寄各省督抚河漕提镇藩臬运道》,见盛宣怀:《愚斋存稿》卷四十二,271b~272a页。《李鸿章全集》也收录了该电,命名为《上海各善士来电》,“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一日到”,见《李鸿章全集》第27册,339页。
[182] 《李鸿章致盛宣怀电》,上海图书馆藏《盛宣怀档案》,档案号:057250。《愚斋存稿》对该则电报也有收录,见《李中堂来电》,盛宣怀:《愚斋存稿》卷四十三,287b页。
[183]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08页。
[184] 《盍簪志感》,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九日。
[185] 盛宣怀等复电,“长沙俞中丞:奉翰电,承允借银一万两,浩劫余生,同深感戴。此款请交由西号速汇上海通商银行,以便迅速汇京,至盼。宣等。谏。”复电可见《宪恩优渥》,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日;亦可见《盛宣怀致俞廉三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06页。
[186] 盛宣怀等复电:“杭刘中丞、恽方伯、荣廉访、世都转、郑观察、时观察:奉删电,蒙允合助银五千两,同深钦感。京津尚为洋兵占据,竭力设法始通汇兑,一俟款到,谨当妥速汇办,以副仁厪。宣等同叩。谏。”复电见《宪恩优渥》,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日;亦可见《盛宣怀致刘树棠、荣铨等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07页。
[187] 盛宣怀等复电:“南昌张方伯、李方伯、华侍御、邹部郎:奉盐电,承先汇两竿,又蒙挪垫公欵三竿,高谊仁心,宣南同感。除告同人预函京局外,仍盼殿翁惠临商办。宣等叩。谏。”复电见《宪恩优渥》,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日;亦可见《盛宣怀致张绍华、李岷琛等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07页。
[188] 《宪恩优渥》,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日。盛宣怀之复电亦可见《盛宣怀致许应骙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07页。
[189] 盛宣怀等复电:“奉效电。蒙助五千金,佛力仁心,同深钦感。一俟汇到,即由银行汇京,汇办。另寄附生颜曾四百两,即按住址寄送。宣、汾、应等同叩。效。”王之春等来电与盛宣怀等复电见《泽被宣南》,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八日。盛宣怀之复电亦可见《盛宣怀致王之春、汤寿铭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15页。
[190] 《济急第五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五日。这些捐款,有些陆续汇到,后文将述及;有些捐款,则因史料缺乏而不可查。
[191] 当然,浙江巡抚刘树棠“专济云贵同乡洋二千元”应除外。此外,江西之款也应除外,据《济急第七号公函》可知,江西筹捐之五千两乃“接济江西合省同乡”。其他各省是“指济”还是“公济”,仍不可知。据《济急第九号公函》记载,湖南巡抚俞廉三致函盛宣怀表示:“因接转傅相敬电,湘省岁贴京员三竿速汇等因,兹饬筹湘平足银三千两,即派王令宣解运来沪。”盛宣怀在致杨文骏的公函中也表示:“此项银两应否专济在京湘员,抑或作为统捐,应请尊处就近请傅相示遵行。”即使这笔“湘省岁贴京员”之款,因为俞廉三的表达不清,盛宣怀还要请示李鸿章,应该将该款视作“指济”湘员之款,还是“作为统捐”。由此亦可见,在各省疆吏对捐款用途表达不清的状况下,这些由各省所筹之款,是作为“指济”来使用,还是作为“公济”来使用,甚至是作为当事者的盛宣怀也难以定夺之事。在没有充分材料的协助下,笔者对此也难以判断。
[192] 盛宣怀等复电,“滇丁制台:马电敬悉。承公与司道诸公集银四千八百两,望即交天顺祥汇沪通商银行,再转汇京。援照各省办法,请傅相转交京官首事匀散。浩劫余生,得兹接济,当同深铭感。宣叩。养。”丁振铎来电与盛宣怀等复电见《泽被宣南》,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八日;盛宣怀等复电亦可见《盛宣怀致丁振铎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20页。据《盍簪志感》记载,汇款到东南济急善会时,在四千八百两之外,又增加“学宪张并广西宦滇各官一千一百二十两,又湖南宦滇各官六百两,湖北宦滇各官共八百十两”,“以上共计规元七千三百三十两”。捐款以某省“宦滇各官”来统计,显然也是“指济”该省京官。见《盍簪志感》,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九日。
[193] 盛宣怀复电:“两电悉。济急会已汇京洋银各二万,拟照循帅公电先函傅相,仍望速解接济。宣叩。”李经义来电与盛宣怀复电见《泽被宣南》,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八日;盛宣怀复电亦可见《盛宣怀致李经义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20页。
[194] 该电报由盛宣怀转,参见《盛宣怀致张绍华、周馥等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42页。
[195] 《济急第七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七日。
[196] 《杨文骏等致盛宣怀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75页。
[197] 盛宣怀复电:“效电悉。承鹤帅倡,公乐输垫汇五千两,另五千两专拯皖人。俟款到,遵即电汇,请傅相饬善会同人,分别济急。京畿奇灾,施当其阨,同深感激。宣。效。”见《施当其厄》,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198] 《李鸿章致张绍华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417页。
[199] 秦国经主编:《清代官员履历档案汇编》第5册,698页。
[200] 《济急第八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五日。
[201] 岑春煊请盛宣怀代汇“京足二千两”,交于式枚“会同唐辉庭、王幼霞、梁作舟诸兄查明广西京员及留京者均匀分送”。《盛宣怀致岑春煊电》《岑春煊致于式枚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486页。
[202] 丁体常“寄到库平足银一千两,嘱汇交陈京兆转济贵州同乡”。见《施当其厄》,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五日。又据《济急第八号公函》记载,天顺祥陈润夫交来“贵州电汇到京足纹银五千两”,善会表示该款“是否专济贵州官绅,抑系统捐,无从悬拟”。见《济急第八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五日。
[203] 华学澜:《庚子日记》,见《庚子记事》,138~139页。
[204] 叶昌炽:《缘督庐日记钞》,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二),475页。
[205] 据张绍华电报,江西官员合筹的“公济”银五千两,有三千两是其“禀商鹤帅,暂挪公款”而来。所谓“鹤帅”,即江西巡抚松寿,字鹤龄。见《宪恩优渥》,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十日。
[206] 《盍簪志感》,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九日;《盛宣怀致丁体常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29页。
[207] 《盍簪志感》,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九日;《盛宣怀致袁世凯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37页。
[208] 盛宣怀致奎俊电:“成都奎制台:语电命垫京赈二万两,遵即向银行挪垫汇京,并达傅相。宣叩。阳。”参见《盛宣怀致奎俊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47页。
[209] 盛宣怀致魏光焘电:“兰州魏制台:鱼电命垫京赈万金,遵即向银行挪垫汇京,并达傅相。宣叩。阳。”参见《盛宣怀致魏光焘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48页。
[210] 《致江宁刘制台、济南袁抚台》,见《张之洞全集》第10册,8355~8356页。
[211] 郑孝胥在闰八月二十五日的日记中记载:“余劝资助京僚,使得奔赴行在。广雅慨然愿任其事,计每京官一员赠百五十金,以三百人为度,则四万五千两,拟商刘岘帅共筹之。”参见郑孝胥:《郑孝胥日记》,劳祖德整理,第2册,771~772页,北京,中华书局,1993。
[212] 李鸿章亲自致电盛宣怀,要求其速电东南各帅“广筹协济”,乃闰八月二十五日之事。三天后,张之洞便致电刘、袁,提出自己的救援主张,很难说没有受到李鸿章、盛宣怀捐款倡议的影响。
[213] 吴天任:《梁节庵先生年谱》,序例。恽毓鼎在《崇陵传信录》中有类似表达:“孝钦虑帝留之,不为己利也,挟之俱西。既达西安,惴惴然恐天下不直其所为,颇有意复辟。已而鄂督张之洞、在籍侍郎盛宣怀贡使首至,所以媚兹者甚备,太后乃大悦,知天下未予叛也,意潜辍。”参见恽毓鼎:《崇陵传信录》,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一),54页。
[214] 《军机处寄大学士昆冈等上谕》,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514页。
[215] 《军机处寄留京办事大臣昆冈等上谕》,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523页。
[216] 《军机处奏片》,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537页。
[217] 《上谕》,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538页。
[218] 袁世凯复电全文为:“勘午电悉,极善。闻京官多匿城外四乡,应请傅相访劝。但由京西行,沿途洋兵、土匪梗阻,势不能行。或由傅相商明各国,由船送沪襄西上较便。京官在东者亦不少,每位送百金劝令西行,而稍明通者均以首祸尚在,多不愿往。东省自六月后京、津来者,公私筹助计逾三万,嗣后仍须接济。此举遵凑一万,请先垫,即拨兑。昨京来人述启、崇两公被洋兵执,崇得保释。京官食力者多云。凯。艳。”参见《袁抚台来电》,见《张之洞全集》第10册,8356页。
[219] 《致上海盛京堂转李中堂、江宁刘制台、济南袁抚台》,见《张之洞全集》第10册,8380页。
[220]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195页。
[221]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11页。
[222] 《济急第九号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223] 叶昌炽:《缘督庐日记钞》,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二),471页。
[224] 华学澜:《庚子日记》,见《庚子记事》,134页。
[225] 叶昌炽:《缘督庐日记钞》,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二),472页。据《高枏日记》记载,“三帅款”是按省分发,四川京官于十月四日在孟甫处领款。据华学澜《庚子日记》记载,直隶京官是十月五日在恽毓鼎处领款,参见华学澜:《庚子日记》,见《庚子记事》,135、211页。
[226] 松寿此前为江西巡抚,此时已调任江苏巡抚。
[227] 《松寿致奕劻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68页。
[228] 《德寿致盛宣怀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93页。该电文还附有致庆王一电:“京庆王爷钧鉴:养电谨悉。北京旗员困苦,自应竭力筹济,现已公同筹集京市平足纹一万两,汇交上海救济总会,电汇钧座收。谨先电呈,俟收到后,即祈电复为祷。德寿叩。艳。”
[229] 《奎俊致奕劻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97页。
[230] 《济急善局得第二号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231] “际安,旗人,候补知府,旗兵学堂提调,妻女二口,小孩二口。”见“救济善会第一批爱仁轮船载回被灾官民名单”,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日。
[232] 《松寿致奕劻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406页。
[233] 《盛宣怀致李鸿章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427页。荣铨此前为浙江按察使,十月四日迁浙江布政使。
[234] 《盛宣怀致锡良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440页。
[235] 《奕劻致松寿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462页。
[236] 《奕劻致盛宣怀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500页。
[237] 北京市档案馆编:《那桐日记》,365~366页。仲芳氏《庚子记事》记载,十一月二十二日,“八旗满蒙汉及绿营兵丁钱粮,均于今日按五成开放。各人虽领饷无多,究沾国帑,更可望以后钱粮不致裁免矣。城内凡在旗之人,人人欢悦”。参见仲芳氏:《庚子记事》,见《庚子记事》,67页。
[238] 《奕劻致盛宣怀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510页。
[239] 《恽毓鼎庚子日记》,见《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1辑,71页;华学澜:《庚子日记》,见《庚子记事》,139页;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25页。
[240] 《庆亲王奕劻摺》,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667页。
[241] 《军机处寄各督抚电旨》,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下册,703页。
[242] 《奕劻、北京户部致行在军机处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521页。
[243] 高枏在十月十七日的日记中表示:“今冬以公和赈济,尚可支持”;在十二月十日的日记中又记道:“前日九愚,今日萍三,皆言今冬赖公款支过,明春将如何,款既难募,分款尤不易。”见高枏:《高枏日记》,《庚子记事》,214、227页。
[244] 北京市档案馆编:《那桐日记》,3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