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小结(1 / 1)

以上通过吐鲁番出土文书《唐人日课习字卷》和敦煌所出《杂字一本》的专题考察,使我们对唐代州县的官学教育有了新的认识。一般认为,在科举制度的推动下,唐朝通过州县学生升补中央学校和科举取士的方法,理顺了地方教育与中央教育的关系,使地方教育制度成为国家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205]。这当然是十分准确的。但要看到,唐代的州县官学在践行《学令》《祠令》《假宁令》等规定的教育活动中,还表现出一定的区域差异性。如《日课》中所见,西州官学在执行《唐令》的“假”时还往往通过“放”的形式向后延伸一两天。又如西州学生的“当值”听差和“迎县明府”,表明这些学生与当地的州县官府互有往来,乃至参与地方官府主持的有关活动。相较而言,《杂字一本》反映的沙州官学呈现出相对独立的教育内容,此时的沙州已完全由节度使张承奉掌控,因而在童蒙识字教育的文本上渗透了敦煌历史、地理、文化、军政、民族、外交、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内容,《杂字一本》因此也深深地打上了“沙州归义军”烙印。这是将归义军的特色资源融入童蒙识字教育的教材中,从而激发学童对于敦煌乡土文化的特别热情。无疑,这些内容的勾勒和描述,必将改变学者对于唐代州县官学的普遍印象,进一步丰富唐代官学教育的内容。

[1] 参见宋大川:《教育》,见胡戟主编:《二十世纪唐研究》,193~215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2] 李正宇:《唐宋时代的敦煌学校》,载《敦煌研究》,1986(1),39~47页;高明士:《唐代敦煌的教育》,载《汉学研究》,1986,4(2),231~270页;周谷平:《敦煌出土文书与唐代教育的研究》,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5(3),59~62转22页;姚崇新:《唐代西州的官学——唐代西州的教育之一》,载《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4(1),62~68页;《唐代西州的私学与教材——唐代西州的教育之二》,载《西域研究》,2005(1),1~10页;苏哲仪:《试论唐代敦煌地区的学校教育》,载《岭东通识教育研究学刊》,2012,4(3),155~187页;《试论唐代敦煌教育机构及其文化意义》,载《岭东通识教育研究学刊》,2012,4(4),81~119页。

[3] 商务印书馆编:《敦煌遗书总目索引》,333页,中华书局,1983。

[4] 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496页。

[5] [日]矶部彰编:《台東区立书道博物馆所藏中村不折旧藏禹域墨书集成》卷中,東アジア善本叢刊,第二集,280页,2005。

[6] 写卷题跋中,还钤有“王树枏印”(白文)、“臣树枏印”(白文)、“树枏印”(白文)、“晋卿”(朱文)等印,参见《台東区立书道博物馆所藏中村不折旧藏禹域墨书集成》卷下,70~71页;李熙斋《禹域墨书遗珍——记日本书道博物馆藏中国古代写本、写经》,载《中国书法》,2010(8),49~52页。

[7] [日]中村不折著,李德范译:《禹域出土书法墨宝源流考》,142页,中华书局,2003。

[8] [日]矶部彰编:《台東区立书道博物馆所藏中村不折旧藏禹域墨书集成》卷中,280~283页。该卷图片原无序号,本书为便于讨论,按照《禹域墨书集成》的刊布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以做标识:即原书第280页的3张图片分别用图9-1、图9-2、图9-3表示,第281页的3张图片依次标为图9-4、图9-5、图9-6,第282页的2张图片标为图9-7、图9-8,第283页的3张图片标为图9-9、图9-10、图9-11。所有图片均附于本节最后。

[9] 参见郑阿财、朱凤玉:《开蒙养正——敦煌的学校教育》,120页,甘肃教育出版社,2007。

[11] 个别习字的行末还有“之”“而”等字,当为填补空白之用,因无意义,故不计入字数中。

[12] 有关吐鲁番出土的《千字文》残片,唐长孺《跋吐鲁番所出〈千字文〉》一文有精细梳理,文中指出,“《千字文》之多见,可证唐代自贞观以至天宝或更后时期,《千字文》为西州学童普遍习诵及习字之范本”(参见荣新江主编:《唐研究》,第一卷,1~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唐长孺:《山居存稿三编》,300~311页,中华书局,2011)。需要补充的是,2004年巴达木出土文献中,有古写本《千字文》一件(115号墓)。参见荣新江、李肖、孟宪实主编:《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66~67页,中华书局,2008。

[13] 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等编:《吐鲁番出土文书》,第8册,483页,文物出版社,1987。

[14] [日]小田义久编:《大谷文书集成》,第二卷,129页,法藏馆,1990。

[15] [日]小田义久编:《大谷文书集成》,第二卷,174页。

[16] 图版参见荣新江、李肖、孟宪实主编:《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356页;李肖、朱玉麒:《新出吐鲁番文献中的古诗习字残片》,载《文物》,2007(2),62~65页。

[17] 朱玉麒:《中古时期吐鲁番汉文文学的传播与发展》,载《中国社会科学》,2010(6),182~194页。

[18] [日]仁井田陞著,栗劲等译:《唐令拾遗》,185页,长春出版社,1989。

[19] 《隋书》卷九《礼仪志四》,181、182页,中华书局,1973。

[20] 《唐会要》卷八二《休假》,1518页,中华书局,1955。

[21] 《唐会要》卷二九《追赏》,540页。

[22] 天一阁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天圣令整理课题组校证:《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究)》,下册,600页,中华书局,2006;[日]仁井田陞著,栗劲等译:《唐令拾遗》,661页;[日]仁井田陞著,池田温补编:《唐令拾遗补(附唐日两令对照一览)》,1415页,东京大学出版社,1997。其中“八月五日”,《唐令拾遗》《唐令拾遗补》作“八月十五日”,池田温已指出“十五”之误,参见[日]池田温《天长节管见》,见《日本古代の的政治と文化》,330页,吉川弘文馆,1987。

[23] 邓文宽:《敦煌天文历法文献辑校》,406、490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6。

[24] 敦煌所出S.P.6《唐乾符四年丁酉岁(877)具注历日》和P.3403《宋雍熙三年丙戌岁(986)具注历日》中,秋分分别为八月七日和八月十日(《敦煌天文历法文献辑校》,212、622页),P.3247v和S.95中秋分为八月九日,P.4627+P.4645+P.5548《唐乾宁二年乙卯岁(895)具注历日》中,秋分为八月廿三日(《敦煌天文历法文献辑校》,296页)。

[25] 按唐令,八月五日千秋节,放假三天(节前一日,节后一日),具体为八月四日、五日、六日。但因学生尚在患病,无法享受休假三日的恩赐,因而为作补偿,特将假日延至八日。

[26] 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编纂处编纂:《汉语大词典》,第5卷,604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

[27] 天一阁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天圣令整理课题组校证:《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究)》,下册,392页。

[28] 王永兴:《敦煌差科簿考释》,载《历史研究》,1957(12),77页;[日]西村元佑:《通过唐代敦煌差科簿看唐代均田制时代的徭役制度》,见[日]周藤吉之等著,姜镇庆、那向芹译:《敦煌学译文集》,1062页,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张元嵩的“学生”身份,李正宇据P.2832《天宝年代敦煌县学状》所见“县学”“给学生”“张元嵩”等信息,指出张元嵩是县学生(《唐宋时代的敦煌学校》,载《敦煌研究》,1986(1));西村元佑推断张元嵩“也许是太学生,认为他是州县学生,也无不可”(《敦煌学译文集》,1062页);高明士认为,P.2832《敦煌县学状》中的张元嵩是县学生,P.3559《差科簿》中的张元嵩是中央的四门学生,也就是张元嵩以县学生身份升入中央的四门学(《中国中古的教育与学礼》,326页,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05)。

[29] [日]西村元佑:《通过唐代敦煌差科簿看唐代均田制时代的徭役制度》,见《敦煌学译文集》,1062页。

[30] 沙知、吴芳思编:《斯坦因第三次中亚考古所获汉文文献(非佛经部分)》,89页,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陈国灿:《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395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

[31] 《唐会要》卷八二《当直》,1516页,中华书局,1955。

[32] 《旧唐书》卷一三六《窦参传》,3745页,中华书局,1975。

[33] 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等编:《吐鲁番出土文书》,第9册,156~157页,文物出版社,1990。

[34] 67TAM376:03(a)《唐西州高昌县诸乡里正上直暨不到人名籍》,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等编:《吐鲁番出土文书》,第6册,572~573页,文物出版社,1985。

[35] [日]仁井田陞著,栗劲等译:《唐令拾遗》,90、105页。

[36] [日]仁井田陞著,栗劲等译:《唐令拾遗》,177~178页。

[37] [日]仁井田陞著,栗劲等译:《唐令拾遗》,106页。

[38]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辑,12页,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

[39] 高明士:《中国中古的教育与学礼》,320页。

[40] 高明士:《中国教育制度史论》,51页,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9;《中国中古的教育与学礼》,65、320页。

[41] 赵贞:《归义军史事考论》,111页,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42] 邓文宽:《敦煌天文历法文献辑校》,296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6。

[43] 郝春文编著:《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第七卷,45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44] (唐)中敕撰:《大唐开元礼(附大唐郊祀录)》,363页,民族出版社,2000。

[45] 郝春文编著:《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第七卷,539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46] (唐)欧阳询:《艺文类聚》卷二三《人部七·鉴诫》,418~42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65。

[47] 屈直敏:《敦煌写本类书〈励忠节钞〉研究》,401~408页,民族出版社,2007。

[48] [日]武田科学振兴财团编集:《杏雨书屋藏敦煌秘笈》,影片册一,275~277页,はまや印刷株式会社,2009。

[49] 羽41R背面文书,现编号为羽41V,即《敦煌遗书散录》第230号《戊寅年历日》,《敦煌秘笈》定名为《戊寅年具注历日》,邓文宽、岩本笃志指出羽41V包含两件历日,因而《敦煌秘笈》的定名并不能将另一件历日(《宋乾德三年乙丑岁(965)具注历日》)涵盖进去。参见邓文宽:《跋日本“杏雨书屋”藏三件敦煌历日》,见黄正建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敦煌学研究回顾与前瞻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53~15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50] 《唐代史研究》(日本),第14号,24~41页,2011。

[51] [日]岩本笃志:《敦煌秘笈“杂字一本”考——“杂字”からみた歸義軍期の社会》,27~30页。

[52] 程喜霖指出,唐代烽铺有两层意义,一是泛指军方中烽与铺两个军事单位,亦可单指烽或单指烽铺之铺;二是仅限指烽铺之铺,换言之,将与烽相连建置的铺称为烽铺。王启涛认为,烽铺即烽火亭台,“烽”即“烽火”,“铺”即驿站,常常用来传递公文和信件。参见程喜霖:《唐代烽铺建制新证——新出烽铺文书研究之二》,载《西域研究》,2006(3),22~29页;王启涛:《吐鲁番出土词语考释》,150页,巴蜀书社,2005。

[53] 《通典》卷一五二《兵五·守拒法附》,3901~3902页,中华书局,1988。

[54] 《通典》卷一五二《兵五·守拒法附》,3901页。

[55]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辑,15页,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

[56] 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等编:《吐鲁番出土文书》,第8册,194页,文物出版社,1987。

[57] 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等编:《吐鲁番出土文书》,第8册,202页。

[58] [日]池田温著,龚泽铣译:《中国古代籍帐研究》,351页,中华书局,2007。

[59]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四辑,504页,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

[60]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四辑,493页。

[61] 陈国灿在《唐五代瓜沙归义军军镇的演变》中说:“军镇管理本辖区内烽铺、捉道、踏白、城上的更宿、房门的变化与安全,检查它们是否按照沙州归义军军衙的各项规定履行职责。”踏白,陈文指出“踏”为侦察之意,“白”乃是对敌情侦察作的报告。踏白即专事报告踏察所得敌情者。唐朝常以游奕充任此务。归义军时期,专列踏白一职,则是对镇戍防务作的进一步具体分工。参见唐长孺主编:《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二编》,575~576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

[62] 冯培红:《归义军镇制考》,见郑炳林主编:《敦煌归义军史专题研究四编》,138页,三秦出版社,2009。

[63] 唐长孺:《关于归义军节度的几种资料跋》,见氏著《山居存稿》,439页,中华书局,1989。

[64] 冯培红:《归义军镇制考》,138页。

[65]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辑,4~5页。

[66] 李正宇:《唐宋时代敦煌县河渠泉泽简志(二)》,载《敦煌研究》,1989(1),57~58页;《敦煌历史地理导论》,270~274页,新文丰出版公司,1997;季羡林主编:《敦煌学大辞典》,318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

[67]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辑,5页。

[68] 李正宇:《唐宋时代敦煌县河渠泉泽简志(二)》,载《敦煌研究》,1989(1),54~55页;李正宇:《敦煌历史地理导论》,264~269页;季羡林主编:《敦煌学大辞典》,316页。

[69]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辑,4页。

[70] 李正宇:《唐宋时代敦煌县河渠泉泽简志(一)》,载《敦煌研究》,1988(4),92页。

[71] 郝春文编著:《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第四卷,170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72] 陈国灿:《唐五代瓜沙归义军军镇的演变》,见唐长孺主编:《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二编》,557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0。

[73] 向达:《记敦煌石室出晋天福十年写本寿昌县地镜》,见《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432~433页,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

[74]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编:《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分)》,第7册,92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

[75]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辑,11页。

[76] 季羡林主编:《敦煌学大辞典》,308~310页。

[77] “屈”字的“邀请”义项,蒋礼鸿考辨甚详。参见《敦煌变文字义通释》,增补定本,266~26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78]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三辑,379页,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

[79]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三辑,419页。

[80]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三辑,506页。

[81] 《汉语大词典》所收“知客”词条有三意:一是佛寺中专管接待宾客的僧人。又称典客、典宾。唐怀海《敕修百丈清规·两序章》:“知客,执典宾客。”二是旧时办理婚丧喜庆等事专管接待宾客的人。又称知宾。三是旧时宫中女官名。参见《汉语大词典》第7册,1581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1。

[82]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三辑,613页。

[83] 高启安:《唐五代敦煌饮食文化研究》,186页,民族出版社,2004。

[84] 王谠撰,周勋初校证:《唐语林校证》,676页,中华书局,1987。

[85] 王谠撰,周勋初校证:《唐语林校证》,741页。

[86] 《唐会要》卷六一《御史台中·馆驿》,1061页,中华书局,1955。

[87] 丘古耶夫斯基认为厅子是“给执行检查职能的官员当听差的职务名称”。刘进宝指出,所谓“厅子”就是在“厅”中服役者,即官厅的差役。参见[俄]丘古耶夫斯基著,王克孝译、王国勇校:《敦煌汉文文书》,20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刘进宝:《唐宋之际归义军经济史研究》,216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88]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编:《英藏敦煌文献》,第14卷,47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

[89] 郝春文编著:《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第三卷,126~127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90] 南波,杨铭认为即P.t.1089号卷子中的Lho bal,它们均指稍晚一些的“南山”或“南山部族”,而南山则为汉晋间小月氏的余裔。陆离认为“南波”与“南山”应是9—10世纪活动于瓜、沙、肃州南部祁连山中含有原月氏血统的民族,“南波”与“南山”也有可能被称为Lho bal,但并不能完全代表P.t.1089号文书中的Lho bal。参见杨铭:《敦煌文书中的Lho bal与南波—吐蕃统治时期的南山部族》,载《敦煌研究》,1993(3),10~15页;陆离:《关于敦煌文书中的“Lho bal”(蛮貉)与“南波”、“南山”》,载《敦煌学辑刊》,2010(3),28~39页。

[91] 刘进宝:《唐宋之际归义军经济史研究》,217~218页。

[93] 高启安:《唐五代敦煌饮食文化研究》,105、136页。

[94] 李正宇:《归义军乐营的结构与配置》,载《敦煌研究》,2000(3),73~79页。

[95] P.4640v《归义军布纸破用历》:庚申年(900)二月七日,“支与悉么遮粗纸叁拾张”。

[96] 姜伯勤:《敦煌艺术宗教与礼乐文明》,52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

[97]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编:《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分)》,第10卷,186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

[98] 郝春文编著:《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第三卷,278页。

[99] 《刘禹锡集》卷八《记上》,99页,中华书局,1990。

[100] 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等编:《吐鲁番出土文书》,第6册,91页,文物出版社,1985。

[101] 上海古籍出版社、法国国家图书馆编:《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西域文献》,第26册,20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02]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三辑,611、613页。

[103]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三辑,620页。

[104] P.3126《还冤记》写本上端残叶题记:“中和二年(882)四月八日下手镌碑,五月十二日毕手。索中丞已下三女夫,作设于西牙碑毕之会。尚书其日大悦,兼赏设僧统已下四人,皆沾鞍马缣细,故记于纸。”荣新江指出,唐朝公府称作公牙,此处之“西牙”当是归义军节度使的使衙所在地。参见荣新江:《归义军史研究》,40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

[105] 张春燕、吴越:《西衙考》,载《敦煌学辑刊》,1997(2),121~122页。关于“西宅”,P.4640v、P.3942、P.3501v、S.4705、S.6237、S.6045、S.6452等均有记载,卢向前认为P.4640v中的“西宅”是归义军节度副使李弘愿居住之处,又为其官府所在地。参见卢向前:《关于归义军时期一份布纸破用历的研究——试释P4640背面文书》,见《敦煌吐鲁番文书论稿》,120页,江西人民出版社,1992。

[106] 《新唐书》卷四九下《百官志四下》,1309~1310页,中华书局,1975。

[107] 卢向前:《关于归义军时期一份布纸破用历的研究——试释P4640背面文书》,152页。

[108]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三辑,97页。

[109] 郝春文编著:《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第二卷,178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110] 陆庆夫:《从焉耆王到河西龙家——龙部落迁徙考》,载《敦煌研究》,1997(2),169~178页。

[111] 郝春文编著:《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第五卷,415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112]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四辑,378页,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

[113] 《新五代史》卷七四《四夷附录三·回鹘》,916页,中华书局,1974。

[114] 孙修身:《五代时期甘州回鹘可汗世袭考》,载《敦煌研究》,1990(3),40~45转23页;并参荣新江撰“狄银”词条,季羡林主编:《敦煌学大辞典》,358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

[115] [法]伯希和、沙畹:《摩尼教流行中国考》,见《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第八编,冯承钧译,80页,中华书局,1958。

[116] 在归义军破用历中,很少提到甘州回鹘的官员姓名,较多的是支与“甘州使”的账目,但偶尔亦会出现官名。如P.2744《食物账》中,“达干宰相及公主交关人面三斗”。其中“达干宰相”,又见于S.8444《唐为甘州回鹘贡品回赐物品簿》(有“内文思使之印”):“大宰相附进”“达干宰相附进”“天睦可汗女附进”。以此参照,S.1366《油面破历》所见“狄寅”当为甘州回鹘官名,而非人名。

[117] (宋)洪迈:《容斋三笔》卷七《节度使称太尉》,49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118] 荣新江:《归义军史研究》,61、78、12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

[119] 冯培红:《晚唐五代宋初归义军武职军将研究》,见郑炳林主编:《敦煌归义军史专题研究》,115页,兰州大学出版社,1997。

[120] 《资治通鉴》卷二二五代宗大历十三年(778)正月胡注“押牙”条,7250页,中华书局,1956。

[121] 严耕望:《唐代方镇使府僚佐考》,见《唐史研究丛稿》,236页,新亚研究所,1969。

[122] 高启安认为衙前子弟是归义军衙内地位较高的军官和文职人员。参见《唐五代敦煌饮食文化研究》,185页。

[123]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二辑,450页,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

[124] 如P.3559《敦煌县从化乡差科簿》中,“安守礼载卌五,上柱国,子弟”;“安边庭载卌二,四品孙,子弟”;“康伏德载卅三,上柱国子,子弟”。参见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辑,232~233页。

[125] 《唐大历三年(768)曹忠敏牒为请免差充子弟事》,见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等编:《吐鲁番出土文书》,第9册,158页,文物出版社,1990。

[126] 王永兴指出:“唐朝时候,有些徭役由某些官吏子弟或勋官子弟来担任‘子弟’就成为一种色役的专用名词。”日本学者西村元佑将“子弟”与“充傔”(傔人)归入“武官的随从及其他”中,认为“傔人和子弟都可以认为是与军事警察有关的色役,两者都由出身于良家而又有身份的人来就役”。参见王永兴:《敦煌唐代差科簿考释》,见沙知、孔祥星编《敦煌吐鲁番文书研究》,293页,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日]西村元佑:《通过唐代敦煌差科簿看唐代均田制时代的徭役制度》,见[日]周藤吉之等著,姜镇庆、那向芹译:《敦煌学译文集——敦煌吐鲁番出土社会经济文书研究》,1101页,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

[127]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三辑,610、613页。

[128] 郝春文编著:《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第五卷,415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129]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三辑,278页。

[130]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四辑,518页。

[131]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四辑,514页。

[132] 冯培红认为P.3146《衙前子弟州司及翻头等留残祗衙人数》是反映归义军番役制度(上番使衙)的文书,其中的“衙前子弟”当为宿卫士兵,翻头是为管理衙前子弟而设置的一个临时性的官职,只行使三天的职权,由押衙等亲将兼任,负责管理节度使府衙上番值役之事。参见冯培红:《敦煌归义军职官制度——唐五代藩镇个案研究》,203~205页,兰州大学博士论文,2004。

[133] 《周礼注疏》卷五《天官冢宰·凌人》,见《十三经注疏》,影印本,671页。

[134] 《毛诗正义》卷八《豳分·七月》,见《十三经注疏》,影印本,392页。

[135] 见《十三经注疏》,影印本,671页。

[136] 《汉书》卷二《惠帝纪》,90页,中华书局,1962。

[137] 陈直:《三辅黄图校证》,60~61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

[138] (北魏)郦道元著,陈桥驿校证:《水经注校证》卷10《浊漳水》,259页,中华书局,2007。

[139] 《晋书》卷一〇五《石勒载记》,2750页,中华书局,1974。

[140] 《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七》,149页,中华书局,1974。

[141] 《宋书》卷一五《礼志二》,411~412页,中华书局,1974。

[142] 《唐六典》卷一〇《司农寺·上林署》,526页,中华书局,1992。

[143] 唐代的宫廷藏冰,杨梅《唐宋宫廷藏冰制度的沿袭与变革——以〈天圣令·杂令〉宋12条为中心》一文有深入研究。参见荣新江主编:《唐研究》,第14卷,481~49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144] 《全唐文》卷三〇五,3103页,中华书局,1983。

[145] 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等编:《吐鲁番出土文书》,第6册,513页,文物出版社,1985。又阿斯塔那78号墓出土《唐令狐婆元等十一家买柴供冰井抄》中有“冰井上”字样。参见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等编:《吐鲁番出土文书》,第4册,106页,文物出版社,1983。

[146] 《汉书》卷六六《车千秋传》,2885页。

[147] 《汉语大词典》,第4册,1098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89。

[148] 《旧唐书》卷四八《食货志上》,2086页,中华书局,1975。

[149] 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等编:《吐鲁番出土文书》,第4册,230、59页。

[150]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三辑,602页。

[151] 荣新江编著:《英国图书馆藏敦煌汉文非佛教文献残卷目录(S.6981—13624)》,61页,新文丰出版公司,1994。

[152] 武田科学振兴财团编集:《杏雨书屋藏敦煌秘笈》,影片册一,236~237页。

[153]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编:《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分)》,第12卷,5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

[154] 归义军时期的“头”往往是指某行业的基层负责人。如布头、枝头、蒸饼头、胡饼头等分别是征收官布、柴草、造作蒸饼和胡饼的基层负责人。

[155] 上海古籍出版社、法国国家图书馆编:《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西域文献》,第26册,200~202页。此件文书,黄永武《敦煌宝藏》定名为《俗务要名林》,王重民《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施萍婷《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定名为《习书残卷》,《法藏》定名为《类书习字》。

[156] 赵贞:《归义军史事考论》,前言,7页,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157] 李并成:《西桐地望考——附论明安定卫城》,载《西北民族研究》,1998(1),45~50页。

[158] 郝春文编著:《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第三卷,124、128、133页。

[159]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辑,52、28页。

[160] 程喜霖:《唐代过所研究》,254页,中华书局,2000。

[161] 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等编:《吐鲁番出土文书》,第7册,88~94页,文物出版社,1986。

[162] 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等编:《吐鲁番出土文书》,第9册,26~28页,文物出版社,1990。

[163] 《吐鲁番出土文书》,第9册,48~49页。

[164]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辑,8页。

[165] 《全唐诗》卷五一一,5844页,中华书局,1960。

[166] 《全唐诗》卷四四六,5006页。

[167] 向达:《柘枝舞小考》,见《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99页,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

[168] 《全唐诗》卷三五四,3972页。

[169] 《资治通鉴》卷二四八武宗会昌四年八月条,8009页。

[170] 上海古籍出版社、法国国家图书馆编:《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西域文献》,第27册,145~14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71] 严耕望:《唐代方镇使府僚佐考》,236页。

[172] 郝春文编著:《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真迹释录》,第一卷,449页,科学出版社,2001。

[173]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编:《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分)》,第6卷,13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

[174]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四辑,398页。

[175]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二辑,284页。

[176] 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343页,甘肃教育出版社,1992。

[177] 《资治通鉴》卷二〇九“中宗景龙二年(708)三月”条,6621页。

[178]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四辑,495页。

[179] 陈国灿认为捉道“属外探、游奕之类。……到了唐代,用于边防则称为游奕。……此种巡游于亭障之间捉生问事的游奕,称之为捉道,或称把道,即巡察道路,伺探敌情行踪者。”参见《唐五代瓜沙归义军军镇的演变》,唐长孺主编:《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二编》,575页。

[180] 《通典》卷一五二《兵五·守拒法附》,3901页。

[181] 《唐六典》卷五《尚书刑部》,163页。

[182] 《汉语大词典》,第12册,784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3。

[183] 《武经总要前集》卷六《警备法》,248页,解放军出版社、辽沈出版社,1988,影印本。

[184] 程喜霖认为马铺的职能不仅是侦察、警戒、捉生问事,而且还起行烽的作用。这类马铺乃盖铺随军走,这又与烽铺固定在烽旁,与职主传递烽牒有所区别。马铺设置和职能比烽铺广泛,包含了烽铺,从这个角度而言,烽铺可称为马铺,但有的马铺如行军作战中的马铺却不能称烽铺,故二者又不能等同,这就是两者的区别。参见《唐代烽铺建制新证——新出烽铺文书研究之二》,载《西域研究》,2006(3),28页。

[185] 黄征、张涌泉校注:《敦煌变文校注》,181页,中华书局,1997。

[186] 俄罗斯科学院东方研究所圣彼得堡分所等编:《俄藏敦煌文献》,第8册,12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187]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四辑,407~408页,

[188] 赵贞:《归义军史事考论》,115页。

[189] 季羡林主编:《敦煌学大辞典》,311页。

[190] 五代刘崇远《金华子杂编》卷下:“郑傪为江淮留后。……忽一日早辰,其妻少弟至妆阁,问其姊起居。姊方治妆未毕,家人备夫人晨馔于侧,姊顾谓其弟曰:‘我未及餐,尔可且点心。’止于水饭数匙。”(《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176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2《州桥夜市》:“自州桥南去,当街水饭、爊肉、干脯。”(64页,中华书局,1982)清俞樾在《茶香室丛钞》中说:“按水饭即粥也。今南人多于早辰喫粥,此风古矣。”(俞樾:《茶香室丛钞》卷二一《水饭》,中华书局,1995,439页)

[191] “圌”,S.3227v《杂集时要用字》农器部作“圌囤”,即竹篾或草编织的用于存放谷物的圆囤。

[192] [日]岩本笃志:《敦煌秘笈“杂字一本”考——“杂字”からみた歸義軍期の社会》,27~28页。

[193] 《隋书》卷三二《经籍志一》,942~945页,中华书局,1973。

[194] 《宋史》卷四八五《夏国传》,13995页,中华书局,1977。

[195] 郝春文编著:《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第三卷,277~278页。

[196] 郝春文编著:《英藏敦煌社会历史文献释录》,第三卷,368~378页。

[197]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编:《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分)》,第5卷,26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

[198]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等编:《英藏敦煌文献(汉文佛经以外部分)》,第10卷,186~188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4。

[199] 郑阿财、朱凤玉:《敦煌蒙书研究》,102页,甘肃教育出版社,2002。

[200] 郑阿财、朱凤玉:《敦煌蒙书研究》,12~22页。

[201] [日]岩本笃志:《敦煌秘笈“杂字一本”考——“杂字”からみた歸義軍期の社会》,27~28页;其中“宴设”“乐舞”“杂胡”“都将”,岩本氏归为“官厅”“音乐”“非汉民族”“军事”。

[202] S.5671首题“诸杂字□□”,其下抄有食器、衣服、饮食、梳妆器物等杂字7行,中间亦无篇目或标题。

[203] 据郑阿财、朱凤玉统计,敦煌识字类蒙书有《千字文》《新合六字千字文》《开蒙要训》《俗务要名林》《杂集时用要字》《碎金》《白家碎金》和《上大夫》,共8种,凡106件抄本。其中杂字书有2种6件,即《俗务要名林》和《杂集时用要字》各3件。参见《敦煌蒙书研究》,445页。

[204] P.3211《千字文》尾题“乾宁三年岁丙辰二月十九日壁(学)士郎氾贤信记之也”;S.705《开蒙要训》尾题“大中五年(851)辛未三月廿三日学生宋文献诵、安文德写”。P.4900《上大夫》为学童习字,共10行,前9行抄“上大夫丘乙己化三千”9字,第19行存“咸通十年”四字,可知为归义军时期写本。

[205] 宋大川:《教育·唐代教育制度》,见胡戟主编:《二十世纪唐研究》,20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