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百官公卿俸料的一种补充形式——春季时服的赏赐,“春衣”最迟在东汉桓帝时已经出现。此后,历经两晋南北朝隋唐直至五代宋初,“春衣”的发放一以贯之。随着时代的演进和发放范围的扩大,“春衣”的内涵、发放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在唐五代宋初表现得尤为突出。
在募兵制时期,由于健儿(兵士)是以为国家戍边谋取生资的职业兵,因而国家给予兵士的“春衣”“冬衣”赏赐更多地体现报酬性质。同样,中央内外诸司的官奴婢、番户、杂户等,按技艺特长配隶于宫廷及九卿(监)之中,是官营农业、手工业及畜牧业的主要生产者。自然,他们得到的“春衣”“冬衣”给赐亦为报酬性质。天宝时代敦煌寺户制度中也能找到类似痕迹[51]。
应当看到,募兵制下兵士的“春冬衣赐”是唐五代“春衣”发放的基础。安史乱后,由于西北诸军衰落和藩镇势力壮大,以及南衙十六卫和北门禁军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李唐王朝“春冬衣赐”的范围逐步扩大,除兵士外,对统军将领、随军官吏、藩镇长官及幕府要员等也给赐“春衣”,作为抚慰和褒奖,还在清明、寒食及端午佳节对朝中重臣和武职军将赏赐衣物,并计入俸料当中。五代后唐和北宋沿袭前朝并固定为制度,“春衣”遂成为文武百官俸料钱的重要内容。
从敦煌文书中可见,归义军政权对使府衙内的押衙、员外及门僧等人员也有“春衣”的给赐,不过数量很小;而在民间雇工契中“春衣”大量出现,表明“春衣”已流行于当地民间。
这样看来,唐五代“春衣”的发放,大致有报酬型、赏赐型、俸料型和实用型四种形式。综合四种类型的主要特征,对“春衣”的内涵和唐五代“春衣”发放的演变过程可得出如下明确认识,即“春衣”首先是国家对募兵制下官兵(健儿)及中央内外诸司的官奴婢、番户、杂户等供给的春季衣装,作为他们执勤服役的报酬;其次,“春衣”也用于赏赐统军在外的将领、抚绥地方藩镇及身居要职的朝臣;再次,“春衣”作为官员俸料钱的重要内容,始于中唐的南衙十六卫和北门禁军,以后扩及诸道节度使及文武百官,在晚唐五代宋初这种扩大之势十分明显;最后,“春衣”大量出现于敦煌雇工契中,已成为当地民众日常穿着的一种衣服了。
[1] 唐耕耦:《唐代前期的兵募》,载《历史研究》,1981(4);张国刚:《唐代的健儿制》,载《中国史研究》,1990(4)。
[2] 黄正建:《敦煌文书与唐代军队衣装》,载《敦煌学辑刊》,1993(1)。
[3] 孙继民:《S964号文书的定名及所涉兵员身份》,见氏著《敦煌吐鲁番所出唐代军事文书初探》,80~10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4] 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卷,1066~1069、1246~1257,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下卷,760~77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5] 《后汉书》卷七《桓帝纪》,310页,中华书局,1965。
[6] S.133《失名类书》载:“舜以天下之位让善卷,善卷曰:‘吾冬衣皮毛,春衣絺葛。春耕之以肆力,秋收足以自给。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安能受事乎?’”这里“春衣”“冬衣”虽然并称,但均作动词,分别表“春季穿”“冬季穿”之意。S.134《毛诗郑笺》“九月授衣”条注曰:“九月霜始降,妇功成,可以授冬衣矣。”“冬衣”即冬季服用之衣服。据此推测,与“冬衣”并称的“春衣”,至少在东汉已经寓有春季衣装之意。
[7] 《文献通考》卷六五《禄秩》,585页,中华书局,1986。
[8] 《旧唐书》卷三《太宗纪》,57页,中华书局,1975。
[9] 唐耕耦:《唐代前期的兵募》,载《历史研究》,1981(4)。
[10] 王永兴:《吐鲁番出土唐西州某县事目文书研究》,见《国学研究》,第1卷,347~40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11] 《唐六典》卷五《尚书兵部》,157页,中华书局,1992。
[12] 《资治通鉴》卷二二四“代宗大历三年”条,7206页,中华书局,1956。
[13] 安家瑶:《唐永泰元年(765)—大历元年(766)河西巡抚使判集》,见《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一辑,232~264页,中华书局,1982。
[14] 太和七年朝廷所遣“春衣使”,诸书记载略有不同。《旧唐书》卷一八〇《杨志诚传》载“春衣使魏宝义”,《通鉴》作“官告使魏宝义、春衣使焦奉鸾、送奚契丹使尹士恭”;《新唐书》卷八《文宗纪》又作“春衣使边奉鸾、送奚契丹使尹士恭”。
[15] 《旧唐书》卷一〇一《韩佽传》载:“会春衣使内官至,求贿于邮吏,二豪家因厚其资以求邑宰,佽悉诺之。”《旧唐书》卷一六七《段文昌传》:“(文宗大和)九年三月,赐春衣中使至,受宣毕,无疾而卒,年六十三。赠太尉,有文集三十卷。”
[16] 宁志新在《唐代使职问题研究》(载《历史研究》,1999[2])中列举了许多使职官,其中就有“春衣使”“冬衣使”。
[17] 权德舆:《谢赐冬衣表》,见《全唐文》卷四八四,4951页,中华书局,1983。
[18] 孙继民:《S964号文书的定名及所涉兵员身份》,见氏著《敦煌吐鲁番所出唐代军事文书初探》,80~10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19] 安家瑶:《唐永泰元年(765)—大历元年(766)河西巡抚使判集》,见《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一辑,232~264页,中华书局,1982。
[20] 《通典》卷二三《职官·户部尚书》,637页,中华书局,1988。
[21] 参阅何汝泉:《唐代度支职事由简变繁论略》,见《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1辑,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
[22] 陆贽:《请两税以布帛为额不计钱数》,见《全唐文》卷四六五,4753页。
[23] 《文苑英华》卷四二二《元和十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尊号赦》,2140页,中华书局,1966。
[24] 《唐会要》卷八三《租税上》,1536页。
[25] 《新唐书》卷五四《食货志》,1379页。
[26] 《册符元龟》卷四八四《邦计部·经费门》,5790页,中华书局,1960。
[27] 《册府元龟》卷一六五《帝王部·招怀门》,1988页。
[28] 《资治通鉴》卷二四三“穆宗长庆四年”条,7831页。
[29] 《册符元龟》卷四八四《邦计部·经费门》:“(贞元元年)度支奏:“京师经费及关内外征讨士马,月须米盐五十三万石,钱六十万贯,草三百八十三万围。春冬衣赐、元日冬至立仗赐物,不在其中。”5786页。
[30] 《资治通鉴》卷二三〇“德宗兴元元年”条,7422页。
[31] 《旧唐书》卷一四二《王廷凑传》,3886页。
[32] 前揭黄正建、孙继民、李锦绣文。
[33] 中国国家图书馆编:《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第109册,200页,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9;《国家图书馆藏敦煌遗书·条记目录》,57页。
[34] 郝春文:《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未刊敦煌文献研读札记》,载《敦煌研究》,2004(4),22~31页;收入《郝春文敦煌学论集》,254~278页。
[35] 张泽咸:《唐五代阶级结构研究》,476~477页,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
[36] 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卷,106~1069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37] 《旧五代史》卷一四五《乐志下》,1936页。
[38] 《旧唐书》卷一六〇《刘禹锡传》载:“从事淮南节度使杜佑幕,典记室,尤加礼异。”同书卷一四七《杜佑传》曰:“贞元三年,……充淮南节度使。”又《谢表》为刘禹锡所作。据此推测,表中的“杜相公”应为淮南节度使杜佑。
[39] 岑仲勉:《唐方镇年表正补》,见吴廷燮:《唐方镇年表》(三),1538~1539页,中华书局,1980。
[40] 参阅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上册,496、52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41] 《资治通鉴》卷二三八宪宗元和六年(811)胡注“俸料”条,7685页。
[42] 《资治通鉴》卷二三八宪宗元和六年(811)胡注“俸料”条,7685页。
[43] 卢向前:《关于归义军时期一分布纸破用历的研究》,见氏著《敦煌吐鲁番文书论稿》,97~170页,江西人民出版社,1992。
[44]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实录》,第五辑,8页,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
[45] 《资治通鉴》卷二七五后唐明宗天成元年(926)载:“冬,十月,甲申朔。”胡三省注曰:“同光三年,租庸院奏新定四京及诸道副使判官以下俸料,有春衣绢、冬衣绢。此盖赐在京文武百官以已成之衣。”看来,“春衣”“冬衣”作为官员俸料杂给的一部分已经很普遍了。
[46] 《宋史》卷一七一《职官十一》,4101~4112页,中华书局,1977;卷一七二《职官十二》,4134~4142页;《文献通考》卷六五《职官考十九·禄秩》,588~590页。
[47] 姜伯勤:《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334页,中华书局,1987。
[48] 姜伯勤:《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332页。
[49] 季羡林主编:《敦煌学大辞典》,410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
[50] 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实录》,第二辑,55页,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沙知:《敦煌契约文书辑校》,248页,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51] 前引日本学者中村不折藏西域文书《天宝六载给家人春衣历》,转引自姜伯勤:《唐五代敦煌寺户制度》,334页,中华书局,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