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确立一党制(1 / 1)

法西斯国家在权力结构上实行个人独裁,但是法西斯政党在实现和维护这种权力结构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按纳粹党自己的说法,它是一个特殊的政党,集合了整个民族的精华,代表着整个民族的利益,又是民族社会主义世界观的载体,希特勒依靠这样的党,就能对整个民族实行有效的保护。而其他各种政党只是分别代表一部分国民的意志和利益,它们的存在有碍于实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领袖”的理想目标。希特勒在实施“一体化”的过程中,处心积虑地要取消其他政党。

共产党已于3月14日被取缔。3月31日,希特勒借压缩各州权力的机会,进一步在地方层面上打压共产党。他援引“授权法”,颁布相关法令,以各级地方议会的组成要与国会保持一致为理由,规定“州、省和地方代表机构中的共产党议员的席位无效”。5月26日,政府又颁布《关于没收德国共产党财产的法令》,确认没收共产党及其附属组织财产的合法性。

德国社会民主党当时拥有约100万名党员,成了希特勒的第二打击对象。该党领导机构看到了希特勒政府是“封建的、大资本主义的和大农业的联合”,是“反动的大资本主义和大农业的集中”,但是认为希特勒担任总理并不意味着纳粹党夺取了政权,因为该政府并不是纳粹的一党政府,而是民族人民党和纳粹党的联合政府。他们认为,希特勒是通过合法途径上台的,是一个符合宪法的保守政府,而且,参加联合政府的人来自不同的阶级和阶层,彼此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这种冲突使得该政府处于动**之中,即使没有外部打击,也会由于内部矛盾的尖锐和激化而垮台。他们还认为,纳粹运动获得巨大发展、赢得大批的追随者,其原因是希特勒许诺给他们工作和面包,将他们从经济危机的困境中拯救出来,而事实上,政府不可能缓和经济危机所造成的社会贫困,因而这些追随者会因为失望而离开。他们根据这种假设进一步预测,认为3月5日的国会选举将造成执政党失败,希特勒会由于赢不到国会的多数席位而下台,兴登堡总统会根据宪法解散政府,将军们也会站在民主力量一边,为保卫魏玛共和国而积极参与政治斗争。他们认为,法西斯主义是反动势力的“最后一张牌”,它“不会取胜”,然后工人阶级的时机就会到来。1933年2月7日,社会民主党机关报《前进报》甚至乐观地宣布:“柏林不是罗马。希特勒不等于墨索里尼。柏林决不会成为法西斯主义者帝国的首都。柏林永远是红色的!”

社会民主党领袖进而认为,由于希特勒政府是合法上台的,希特勒已经握着兴登堡总统的手发誓忠于《魏玛宪法》,因此社会民主党也必须在宪法的框架内展开斗争。在实际行动中,他们极力反对自己的党员和全德工会联合会会员利用示威游行、政治集会和总罢工等议会外措施来反对希特勒政府。即使在反对通过“授权法”的投票活动中,韦尔斯主席在发表态度强硬的演说时,仍然暗示社会民主党将以合法反对派的身份进行非暴力的、以法律为依据的抵抗,同时表示支持希特勒政府争取让德国获得国际上“平等权利”的努力。

而希特勒政府仍然把打击矛头指向社会民主党。早在2月4日《保护人民和国家的命令》颁布后,政府便经常勒令该党的主要报刊停刊,甚至其机关报《前进报》也由于发表该党的竞选号召而被迫停刊3天。该党的集会,不是被禁止就是遭到冲锋队的破坏。国会纵火案发生后,社会民主党虽然还能在国会中进行有限的活动,但日益遭到政府的打压。

在国会表决通过“授权法”之后,该党为了能够合法地存在下去,进一步火烛小心,采取了容忍和退让的政策。1933年3月17日和18日,第二国际执行委员会在德国社会民主党代表没有在场的情况下,先后通过和发表了2个决议,强烈抗议德国法西斯政府采取恐怖措施迫害共产党人和社会民主党人,呼吁参加第二国际的工人政党与德国工人阶级团结起来,共同反对法西斯主义。德国社会民主党为了防止希特勒政府借机制造麻烦,就以自己不同意这两项决议为由,于3月20日宣布退出第二国际,30日,该党主席韦尔斯又宣布退出该组织的执行委员会。同时,该党执行委员会还派出代表就社会民主党报刊复刊问题同戈林举行谈判。戈林提出,只有外国社会民主党的报刊停止报道德国政府迫害反法西斯主义者的所谓恐怖行为,社会民主党的报刊才能复刊。为此,该党领袖们分别前往捷克斯洛伐克、丹麦、英国、法国、荷兰、奥地利和瑞士等国进行游说,试图说服这些国家的社会民主党,对德国的法西斯恐怖作所谓实事求是的报道。

4月26日,社会民主党在柏林召开全国代表会议,选举出新的领导班子,新班子旋即作出规定,再次重申党“继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与此同时,该党开始做两手准备,委派韦尔斯和其他5名执委会成员流亡境外,在当时尚属法国管辖的萨尔布吕肯地区组织流亡领导机构,以应付党组织万一被取缔后的困难局面。

希特勒政府一如既往地实施打击,而且进入4月份后力度不断加强,展开了全面进攻。政府不仅查封了社会民主党的大部分报刊,还接管了其属下的全部印刷厂。5月10日,戈林指派警察占领社会民主党办公大楼,没收了其全部财产。此时,社会民主党领导机构内部出现意见分歧。流亡国外的社会民主党人放弃了幻想,要求开展反法西斯抵抗斗争,以免进一步丧失威信并失去其他国家工人政党的支持。留在国内的领袖们则延续原有的政策和措施。

5月17日,国会举行会议,希特勒在会上发表对外政策声明,最后提出一份名为《和平决议》的文件,要求国会不作任何讨论即表决批准。出席会议的社会民主党人投了赞成票。此举带给国内外舆论界一种假象,似乎全体德国人民都一致拥护希特勒的外交政策。尽管事后该党国会党团专门发表声明,辩解称:“社会民主党议员同意5月17日的国会决议,并不意味着对希特勒政府投信任票,而是同意德国的和平外交政策。”然而实际上,投赞成票这一举动给了国内外舆论界一种假象,似乎全体德国人民都一致拥护希特勒的外交政策,同时也为希特勒宣传其外交政策提供了依据。然而,该党的流亡领袖却力主议员们投反对票,结果未能奏效,反而使流亡派与国内派之间的分歧加大。5月21日,流亡执委会在与来自柏林的2名执委会成员商议后,决定转移到布拉格,在那里出版《新前进报》,并鼓励国内组织展开非法活动。以勒伯尔为首的留在国内的社会民主党领袖坚决拒绝这一决定,并在柏林召开全国代表会议,选举出以勒伯尔为首的新的执委会。此种分裂之举进一步削弱了该党的抵抗能力。

就在勒伯尔等人力图同抵抗派撇清关系、向政府表示妥协之意时,政府却继续发动进攻。1933年6月22日,内政部长弗里克正式发布命令,宣布社会民主党是一个危害国家和人民的政党,“不能要求得到与人们给予共产党所不同的待遇”,要求“各州政府根据总统1933年2月28日签署的《关于保护人民和国家的命令》,采取反对社会民主党的必要措施,特别应立即禁止所有今天仍然是国会和地方代表机构成员的德国社会民主党党员继续行使其代表权”。根据这项命令,德国境内的社会民主党及其辅助组织和后备组织全部被取缔,报刊被查封,包括自由工会的财产在内的全部财产被没收。由此,德国社会民主党短暂的分裂状态也告结束。同年7月7日,该党在国会、州议会、市政厅和各种代表机构中的代表资格全部被废除。在短短的几个月内,近3000名社会民主党干部被逮捕。

纳粹党紧接着把矛头指向资产阶级政党。

德意志民族人民党是希特勒联合政府中的盟友,没有该党的支持,希特勒不可能迅速组成政府并获得国会批准。尽管如此,它也逃脱不了解散的下场。从4月底开始,纳粹党日益激烈地对它实施攻击,并胁迫其党员加入纳粹党。5月3日,胡根贝格将党名改成“德意志民族阵线”,也无济于事。6月21日,它在全国各地的办事处被警察和冲锋队占领,6月29日,胡根贝格被迫退出政府,该阵线也随之解散,其议员进入纳粹党国会党团。

6月28日,从1930年起已更名为“德意志国家党”的民主党宣告解散。

7月4日,德意志人民党自行解散。

天主教政党方面,首先遭殃的是巴伐利亚人民党。6月22日,当局借口该党与奥地利基督教社会党合作,从事密谋活动,占领其办公处,逮捕其领袖。7月4日,该党宣布解散。中央党内部的年轻一代强烈要求其领袖们奋起反抗,布吕宁也不愿意让党“自行解散”,但面对大势所趋的局面,为了保住党员们在政府机构里的工作岗位,被迫于7月5日宣布解散,该党议员被允许列席纳粹党国会党团的会议。

歌颂纳粹党清除其他政党的宣传画

取缔政党的工作还延伸到相关团体。内阁劳动部长泽尔德特是“钢盔团”团长,希特勒利用自己的总理职位不断向他施压。1933年4月27日,泽尔德特加入纳粹党并解除其副手杜斯特堡的职务。同年底,“钢盔团”并入冲锋队,但在其中保留原有建制。到了1935年11月,该组织被彻底解散。残存的“志愿兵团”(Freikorps,一译“自由团”)则借1933年11月9日纪念“啤酒馆政变”10周年的机会,正式予以解散。那天在慕尼黑举行了纪念仪式,希特勒亲自向纳粹运动的“烈士”墓敬献花圈,挽联上写着“藐视一切,你们获得了胜利”。仪式上一一呼喊各“志愿兵团”的名称,其中包括波罗的海志愿兵团、西里西亚志愿兵团、埃尔哈特旅、希特勒突击队、罗斯巴赫突击队等。各“志愿兵团”高声回答“有”,同时交出自己污迹斑斑、破破烂烂的旗帜。这些旗帜庄严地存放在由冲锋队仪仗队守卫的褐色大厦的门厅内,被供奉在祭坛上。

1933年7月4日,希特勒政府凭借“授权法”,颁布《禁止组织新政党法》,规定纳粹党是德国的唯一政党,凡维持另一政党的组织机构或组织新政党者,至少处以3年以下徒刑。

同年12月1日,政府又颁布《党和国家统一法》,规定纳粹党是德意志思想的体现者和国家的领导力量,它的机构是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与国家不可分割地联系着,其成员对元首、人民和国家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如果纳粹党员损害了所负责任,不受国家司法机关审判,将由纳粹党和国家实施特别审判。

上述两项法令,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一党制,保证了纳粹党凌驾于国家政府机关之上并不受国家法律约束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