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幸和博爱如何可能共存(1 / 1)

早知罗素浪漫多情,读过瑞·蒙克的《罗素传:孤独的精神》,才晓得他是风流成性。这本700多页的厚书,大半篇幅写他的感情遭遇,远超其哲学思想。事实上,此书只写到罗素人生的半程,而爱人的名单已多到一目无法了然。不过,对读者来说,这该无多少损失,毕竟没几个人搞得懂“数理逻辑”,而爱情则是雅俗共赏。

依我迂腐之见,在已出场的至少八位情人中,罗素最对不住两位:他的第一任太太艾丽丝和美国小女生海伦·达德利。

罗素17岁爱上艾丽丝,经过与家人激烈抗争,五年之后,与之结为连理。但是,又过五年,罗素爱上了同事怀特海的妻子伊芙琳。他认为怀特海完全没有理解伊芙琳,后者生活在“绝对孤独”中。这激发了他狂热的爱怜,同时也促成他整个人生观的巨变:从一个“帝国主义者”变成“和平主义者”,开始“思考如何让爱情弥合鸿沟”,武力为何“邪恶”不堪。毫无可疑,罗素通过个人情爱的小溪,游进了普世之爱的大海。但这个爱着全人类的人,却偏偏忘记有一个人最需他的关爱:他对艾丽丝由冷漠到反感,更背着她**不断,却全然不觉自己薄情寡义。

海伦是罗素42岁访问美国时遇到的女孩,认识不久,就同床共枕。罗素激动地邀请女生一个多月后就来伦敦,并且答应与她结婚。但仅仅过了20几天,回到英国的罗素再次和他的老情人奥托琳打得火热,从此拒绝再见如约而至的海伦。后者每天去敲罗素家门,渴望见上一面,罗素屏息静坐,充耳不闻,有时甚至和奥托琳**,作乐不休。其凉薄刺骨,寒过冰霜。可也就在这一时期,罗素不顾举国若狂的民族主义**,坚决反对英国参加“一战”,即使面对辱骂与恐吓,也从未退缩。

这两个罗素,一个薄幸,一个博爱,看到前一个,我们会以为后一个是伪君子:曾经挚爱,转瞬寇仇,你如何相信他爱着全人类?然而,罗素的举止并无作伪,两个对立面的确并存其身。哪怕笃信某一价值,一个人仍会做出许多违背此一价值之举。此类情形,并不鲜见:因相信普遍人权而领导美国独立的华盛顿是个奴隶主,“只手打孔家店”的吴虞则满脑子特权观念。人们通常设想的那种高度统一的人性,现实中很少看到。罗素这样一位伟大的逻辑学家也无法逃脱充满矛盾的人性常态,我们本该见怪不怪。

不过,人性自甘矛盾,只是问题一面,有时则是因为人未曾察觉到此中矛盾,或隐约意识到而不愿深究,自己找个借口,遂把注意力转向远方。一般情形下,人们很少用自己钟爱的价值回视自我,因而留下大量道德盲区。这不是说他对那价值爱得不深,而可能恰好相反:他因太过热爱某项价值,完全投入其中,因而忘掉自我,又如何“三省吾身”?

更重要的原因来自人的认知习惯。我们对生活的接触,既是直接的,也是间接的。直接的经验鲜艳活泼,却无法自我定位,必须交由一套语汇、范畴和观念来诠解。这种习惯造成人们往往下意识地把生活分作不同领域,采用不同的处理原则。很多时候,这样做确实既高效又实用;但它也常使我们忘掉生活本身乃是一个整体,在某些方面适用的价值,有时(此二字要紧)在其他方面也同样适用。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往往会忽视,自身的言行已经违反了自己信奉的原则。道德盲区的存在,好比阳光灿烂的大宅中一间被人遗忘的小屋,必须打开房门,放入阳光,其内部情形暴露无遗,才有改进契机。此一过程可能相当痛苦和艰难,但却无法绕过。

这一点解释了一种历史现象:为什么那些为人类所珍视的原则,往往需经数十年乃至成百上千年,才会缓慢地从一个领域推向另一个领域。此外,它也提示我们两点:首先,不要因一个人言行存在矛盾,就将其打入伪善一群,更不必因此否定价值本身的意义;其次,假如不去自我审视,努力打扫自己认知中的道德盲区,就没有什么价值会自动现身——无论我们多么热爱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