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智性社会』何以可能(1 / 1)

做学问怎样成为做人的训练

钱穆先生曾说:“做学问可训练做人。”初听不免令人困惑:“做学问”是少数人从事的职业,并非人人可为,更非人人必为,除了享受其研究成果,大多数人的生活与之毫无干系。不过,若把我们把思路放开,钱先生此言也不难理解。这里的关键在“训练”二字:治学的道理、方法,许多根本就来自日常生活,二者容有深浅之别,却是一脉贯通。从平常情境中悟出的道理,举一反三,对于做学问不无启示;反过来,我们在平日也常常需要面对许多暧昧未明的情势,评判是否准确,有时甚或涉及身家,而专业性学术训练的一个核心工作就是学习如何审慎而精确地做出判断。

这个话题涉及千头万绪,一篇小文章无法详细展开,此处顺手引用德国知识社会学家卡尔·曼海姆在《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一书中举的一个例子,略作说明。这个例子当然不够通俗,不过,对于今天的中国社会来说,似乎特别具有启发性。

曼海姆在此书中把“乌托邦”定义为一种“超越现实”而具有破坏力的思想取向,其“一旦转化为行动”,就会“部分地或整个地破坏当时处于优势地位的事物的秩序”。他特别强调,“乌托邦”具有两个属性——超越性和破坏性,二者缺一不可。因此,并非每一种超越了现实秩序的思想都是乌托邦,“只要它们‘有机地’、和谐地融入具有那个时期特点的世界观中(即不提出革命的可能性),它们就是适合那个时期的思想”。

同时,曼海姆也指出了乌托邦概念的两种滥用。一是把一切与现实不符的思想都称为“乌托邦”,贬之为永远无法实现的幻想。这常常是既得利益者的做法。他们选择了“赞同占主导地位的现行社会秩序的立场”,因而也自觉不自觉地采取了一个宽泛的乌托邦定义。曼海姆承认,“在超越情境的思想中,肯定有一些是原则上无法实现的”,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所有的理想都是空想:它们中有些是“绝对无法实现”的,有些则只是“相对无法实现”,我们不能“把只有在特定秩序中才无法实现的东西看成在任何情况下都无法实现”。曼海姆举出的另一个极端是无政府主义者,他们把现行秩序看作“一个根本没有区别的整体”,忽视了“不同国家的特有形式之间的质的差别”,也“使人们注意不到任何历史和制度领域的演变倾向”。对他们来说,唯一有意义的就是破坏,“只有在乌托邦中和革命中才有真正的生活”。

很明显,这两种对立思想在思维方式上实是殊途同归:它们都忽视了事物的局部性差异,抹杀了“绝对”和“相对”的区别,而一味地热衷于整体性评价,如果不是拥有一切,便是一无所有;而其结果必然是,要么故步自封,要么革命不止。根据曼海姆的看法,这些论者的真实意向其实不在认识事物本身,而是将对事物的认知放在自己的政治立场中考量,最终是其社会利益决定了他们的态度。当然,他们不是用**裸的暴力手段,而是采用学理辩论的方式,将自己的利益加以“道义化”的表述。显然,概念的滥用是社会利益斗争中一个极为关键的步骤。无论是既得利益者还是无政府主义分子,通过给自己看不顺眼的各种事物贴上同一标签,就可将它们划入同一类别;然后,挑出其中那些明显荒谬或危险的事例,就可以顺手将此一类别的全体一网打尽。

这里所描画的仿佛是一个处心积虑的阴谋家,而实际上,只有少数人才符合这幅图像。换言之,对于自己的真正意图,他们心知肚明。而大多数这样做的人,其实并未清楚意识到自己是从一个特殊的社会地位中观察问题,反映了自身的利益所在,相反,他们真诚地相信自己所言是理性思量的结果,秉持了某种正义的价值观。从知识社会学的视角出发,这一事实当然意味着,人无法完全逃脱自己在社会权力结构中所处位置的制约;但是,也正是这一点,提示出问题的另一面:人性中仍存在着一种超越自身利益的倾向。“理性”可能被误认,但它绝不是一个掩护一己私利的包装,而毋宁是一种突破自我的动力和多元立场之间的对话机制。因此,也为真正的学理探讨留下了可能。

我举乌托邦这个例子,是针对两类现象而发。首先,曼海姆笔下这两种极端观点,在目下中国并不罕见。它们彼此相非,势不两立,而一味囫囵,实是同门招数。因此,曼氏对“乌托邦”的不同层次所做的辨析非常值得推荐。只有把“相对无法实现”的目标从“绝对无法实现”的目标中区分开来,我们才能知道那“可以实现”的东西是什么,进而以一种稳健而坚定的态度将社会推向一个更合理的境界。

其次,是想提醒大家警觉各种滥用概念的现象。我们今天常常见到有人把批评等同于攻击。可是,批评分明不是攻击,不是诽谤,不是背叛,甚至不是批判,否则前人何苦费心尽力发明这许多不同词汇?它们的区分如此鲜明,将之混为一谈,要么真是别有用心,要么就是缺乏起码的分辨能力。前者属于道德范畴,不是本文关注的对象,而这里要讨论的主要是一个认识范畴的问题。更加重要的是,认识论并不只对知识探索才有意义,它同样会导致严重的道德后果:如果把批评等同于诽谤,真正的批评会越来越少,而真正的诽谤很可能会日渐增多。

语言的简单化总是伴随着思维的简单化,而紧随它们的,乃是政治和道德的堕落。史学家托尼·朱特曾发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法国左派知识分子们“将所有那些社会上或者政治上不可欲的范畴收归于一个单一的系统,使其丧失了作为参与真诚的社会批判的工具的可能,令其无法在坏、更坏和邪恶之间做出区分”。这也正是今日中国社会面临的严峻的认识论考验。这当然不是说,“坏”就是可以原谅的,无论如何,“坏”都是我们要批判和改正的对象;但问题是,当有人把“坏”和“更坏”乃至“邪恶”混为一谈的时候,他们的目的不是要先从“邪恶”开始,逐渐到“更坏”,再到“坏”,一步步地、稳健地加以消灭,而是要转移人们对“邪恶”的义愤,借此达到为“邪恶”辩护的目的。

显然,从认识论的角度看,这两类现象之间有着密切的亲缘关系,而要解决它们,必须要有一副清醒的头脑。若我们多一点真正的学术培训,自然对准确把握同一概念的不同层次以及不同概念之间的分界存有足够的警醒,这种错误应会减少很多。就此而言,做学问不只是一项职业,也是现代社会人人应受的训练;而五四先贤当年提出建设“学术社会”的理想,今天仍是我们迫在眉睫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