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平帝与孺子婴(前1-5年在位、5-8年在位)(1 / 1)

元寿二年(前1年)六月,哀帝死,时年不过25岁。正值盛年,恐属暴病而卒,病情发展之迅疾,哀帝甚至没有机会安排后事,特别是何人继位这样的头等大事,可能也没有留下遗诏。此前的元寿元年,王莽已从封地新野回到长安,哀帝暴亡是否与王莽有关,不无疑问。临终前,哀帝只是将玺绶给了董贤,并叮嘱说“无妄与人”。玺绶乃皇帝的信物,董贤毫无政治头脑,在王太后侄子王闳的逼迫下,拱手将玺绶交给王闳,使国之象征为王政君所把持(后汉12/500),丧失了控制局面的主动权。王政君得知哀帝死讯,迅速入未央宫,收缴了玺绶,并以董贤不清楚如何处理皇帝丧事为名,要王莽协助董贤,董贤缺乏政治敏感度,不知自己已四面楚歌,竟然同意。王莽一入宫,便与太后一道指使尚书劾董贤,使他无法入宫,失去对中枢的控制,沦为任王莽宰割的鱼肉,终不免自杀身亡的下场。

哀帝暴卒乃王莽一生的关键转机。消灭了董贤,重新控制了朝政,为其建立新朝铺平了道路。此后虽有平帝与孺子婴,不过掌中傀儡。祭在刘室,政出王家的局面由此奠定,移鼎王氏遂无可避免。两位皇帝年幼,且均为王莽所立,装饰而已。身边的亲信亦应有,但因政局已为王莽所左右,无足轻重,史书中亦乏记载,此时唱主角的实际是王莽及其亲信,这里就不再讨论了。

[1] 《汉书》卷一九《百官公卿表下》孝景元年(前156年)条:“太中大夫周仁为郎中令十三年,老病免,食二千石禄”,后元元年(前143年)条“郎中令贺”,第760-761、765页;《史记》卷一〇三《周仁传》“至景帝崩,仁尚为郎中令,终无所言”,第2772页,《汉书》卷四六《周仁传》则无此句,第2203页。两书记载不同,《史记会注考证》与《汉书补注》均无说,兹从成书较早的《史记》之说。

[2] 关于审其食与刘邦,特别是吕后的亲密关系,郭茵亦有类似的分析,见所著《呂太后期の権力構造:前漢初期「諸呂の乱」を手がかりに》,福冈:九州大学出版会,2014年,第130-132页。

[3] 关于吕后时期的统治,可参郭茵:《呂太后期の権力構造:前漢初期「諸呂の乱」を手がかりに》一书。

[4] 依辛德勇的研究,太初元年以前只是屡屡改启新元,没有使用年号纪年,元狩及之前的年号均是后来追加的,见所著《建元与改元:西汉新莽年号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8-101页。为方便起见,本文依旧使用这些追加的年号,希请读者明察。

[5] 武帝宠臣韩嫣结局一事可以为证。韩嫣与武帝自小一道学书而相爱,后关系愈发亲近,“赏赐拟于邓通”,且“嫣常与上(武帝)卧起”,后得罪江都王,江都王向王太后哭诉,太后由此衔恨韩嫣,因事遣使要赐死韩嫣,武帝为嫣道歉,亦无用,终被处死。可知王太后去世前,武帝难以为所欲为,见《史记》卷一二五《佞幸·韩嫣传》,第3194-3195页。有王太后的佑护,武帝即便不满田蚡权势熏天,亦无可奈何,只能针对个别极端过分的作为,略加裁抑,本传所记不过是这种例子而已,不能视为常态。

2016年2月1日黄怡君小姐来信指出,此处提到的“皇太后”亦可能是窦太后,原因是考虑王太后与江都王之间并非母子,且韩嫣曾助王太后找到其女,另据《史记》卷一〇三《万石张叔列传》(第2765页),窦太后亦可称皇太后。可备一说。

[6] 《史记》卷一〇七《魏其武安侯列传》,第2844、2851-2853页。

[7] 《史记》卷四九《外戚世家》云“及卫后(子夫)色衰,赵之王夫人幸,有子,为齐王”,第1980页;王夫人生齐怀王闳,元狩六年(前117年)四月立为齐王,传云“闳母王夫人有宠,闳尤爱幸”,见《汉书》卷六三《武五子传》,第2749页,据《史记》卷五九《三王世家》“褚先生曰”,王夫人当卒于册封齐王后不久,第2115页,可知卫子夫受冷落应早于元狩六年。

另据《汉旧仪》卷下“皇后五日一上食,食赐上左右酒肉,留宿,明日平旦归中宫”“掖庭令:昼漏未尽八刻,庐监以茵次上婕妤以下至后庭,访白录所录,所(疑衍——引者)推当御见。刻尽,去簪珥,蒙被入禁中,五刻罢,即留。女御长入,扶以出。御幸赐银镮,令书得镮数,计月日,无子,罢废不得复御”,《汉官六种》,第44、45页。后一段标点有改动。后宫进御一事当时亦详细记录,故可知何人受宠,何人宠。皇后能否依制五日一见皇帝,且留宿,亦无法不让宫中服侍的宫人、宦者知晓。

[8] 卫青对与之亢礼而不拜的汲黯的态度,便是一例,见《史记》卷一二〇《汲黯列传》,第3108页。

[9] 好並隆司亦注意到此点,见《前漢代、内朝の血缘集团》,收入所著《前漢政治史研究》,第158页。

[10] 《史记》卷二二《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系于元狩二年(前121年),第1138页;《汉书》卷一九下《百官公卿表下》则系于元狩三年(前120)三月,第774页;《汉纪》一三《孝武皇帝纪四》从《史记》系于“元狩二年三月”,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215页;《通鉴》卷一九“武帝元狩二年”考异亦指出此处当从《史记》,并有考证,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30页,当从。更多的分析见夏燮:《校汉书八表》卷七,收入《史记汉书诸表订补十种》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341-342页。万斯同:《汉将相大臣年表》则从《汉书》,系于三年,好並隆司亦注意到此点,见《前漢代、内朝の血缘集团》,收入所著《前漢政治史研究》,第445页,误。汪越撰、徐克范补:《读史记十表》卷一〇“读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之“存疑”则认为“御史大夫,自孝文以后,《史》表与《汉百官表》多异,疑从《汉书》为是”,下引诸例,未及张汤,好並隆司亦注意到此点,见《前漢代、内朝の血缘集团》,收入所著《前漢政治史研究》,第79页。

[11] 《汉书》卷五九《张汤传》,第2638、2640、2641页;《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张汤传》,第3138、3140页文字基本相同。

[12] 见傅永聚:《张汤新议》,《江淮论坛》1982年第5期,第63页;林剑鸣:《张汤评传》,《西北大学学报》1985年第2期,第31-32页;《秦汉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66页注18;西嶋定生:《秦漢帝国》,东京:讲谈社,1997年,第264-265页。

[13] 《汉书》卷五九《张汤传》“周阳侯”师古曰“姓赵”,第2638页,误。王先谦《汉书补注》(影印本,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206页上)引齐召南曰已指出。林剑鸣对此亦有考证,见《张汤评传》,第34-35页注2及《秦汉史》,第365-366页注17。

[14] 《汉书》卷六《武帝纪》:(建元二年)四月“初置茂陵邑”,第158页;《汉纪》一〇亦系于该年四月,第157页。梁艳强认为初置在二月,见《两汉张汤家族研究》,硕士论文,于振波指导,湖南大学,2010年,第9页,不知何据。

[15] 《汉官旧仪》卷上,《汉官六种》,第36、37页。

[16] 《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张汤传》:“周阳侯始为诸卿时,尝系长安,汤倾身为之”(第3138页),“诸卿”当据《史记》卷一〇七《武安侯列传》集解引徐广曰所说,诸郎“一云‘诸卿’。时人相号长老老者为‘诸公’,年少者为‘诸卿’”(第2842页),实指“诸郎”。田胜应与田蚡经历相同,景帝时先是作“诸郎”,到景帝晚年则日益“贵幸”。而刘彻是在七岁时被立为太子的,时值景帝七年(前150年),那时起,人们便清楚,不出意外,田氏兄弟将来会成为炙手可热的外戚。田胜系长安,当是因他人犯罪而作为证人牵连入狱的,并非自己有罪,如后来张汤属下鲁谒居入狱,“事连其弟,弟系导官(狱)”(《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张汤传》,第3142页)一样。不然,武帝即位后难以封为周阳侯,参《汉书》卷七三《韦贤传》,第3108页,以及卷九七上《外戚·孝宣许皇后传》,第3964页,可知。王先谦:《汉书补注》引王启原语,“田胜为卿,《百官表》缺,盖在景帝后元之末”,第1206页,则误。林剑鸣在概述张汤生平时,认为前人推测的张汤有意巴结田胜,“纯系毫无根据的忖测”,见所著《张汤评传》,第27页,不妥。

[17] 详参侯旭东:《西汉御史大夫寺位置的变迁:兼论御史大夫的职掌》,《中华文史论丛》2015年第1期,第167-197页。

[18] 据《汉书》卷八三《朱博传》,第3405页。

[19] 李蔡由御史大夫拜为丞相的当天,张汤拜御史大夫,见《汉书》卷一九下《百官公卿表下》,第774-775页,张汤拜御史大夫的年份则据《史记》卷二二《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第1138页。这种情况西汉二百年历史上亦很罕见,通常会有数月的空位期,表明当时朝廷中二千石中,声望无出张汤之右者,众人对推举他出任御史大夫没有异议。王鸣盛认为《百官表》中丞相与御史大夫同日拜者,恐皆是误书,见《十七史商榷》卷一〇“壬辰辛丑”条注,第70页。此说不确。

[20] 《史记》卷一二二《酷吏·王温舒传》,第3149-3150页;又见《汉书》卷九〇《酷吏·王温舒传》,第3657页,文字稍异。

[21] 《史记》卷一〇七《魏其侯列传》,第2845页;又见《汉书》卷五二《窦婴传》,第2381页。

[22] 《史记》卷一二〇《汲郑列传》,第3113-3114页。

[23] 《史记》卷一一二《主父偃列传》,第2962页;亦见《汉书》卷六四上《主父偃传》,第2804页,文字略异。他死于元朔三年(前126年)。

[24] 《史记》卷一〇四《田叔列传》褚先生曰,第2780-2781页。卫青还曾几次向武帝推荐过主父偃,均未成功,见卷一一二《主父偃列传》,第2953页。高敏较早指出“属于剥削阶级的‘客’和‘宾客’……他们之所以投靠一定的主子、皇族或高官显贵为其‘客’和‘宾客’,在于求得政治上的出路和分享官吏贵族的各种政治、经济特权”,见所著《两汉时期“客”和“宾客”的阶级属性》,收入《秦汉史论稿》,郑州:中州书画社,1982年,第295页;黄留珠则具体指出,秦代便已存在这种“以客出仕”的方式,举例甚多,李斯仕秦,便是如此,见《秦汉仕进制度》,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32-50页。关于战国秦汉客与宾客的综合研究,可参沈刚:《秦汉时期的客阶层研究》,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3年,第32-91页。学界一般认为汉武帝曾打击权贵养客,实际此举作用有限。汉初养客与仕进的关系,可参廖基添:《论汉唐间“舍人”的公职化——“编任资格”视角下的考察》,《中国史研究》2012年第3期,第96-100页。察举并非当时仕进的主要途径,它出现后,推荐门下客入仕的现象依然不少。

[25] 高敏也早就注意到此一现象,并有所描述。不过,此文重在揭示客和宾客的阶级属性,对于导致这类现象反复出现的原因,没有深究,见《两汉时期“客”和“宾客”的阶级属性》,第297-298页。

[26] 田余庆《论轮台诏》,收入《秦汉魏晋史探微》(重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37-44页;新近的研究见辛德勇:《制造汉武帝:由汉武帝晚年政治形象的塑造看〈资治通鉴〉的历史构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以及韩树峰:《论巫蛊之狱的性质——以卫太子行巫蛊及汉武帝更换继嗣为中心》,《社会科学战线》2015年第9期,第78-89页;辛德勇:《海昏侯刘贺》,第23-74页。

[27] 田余庆认为“我们甚至还可以说……以至昌邑王之旋立旋废,卫太子之孙终于得以继统为宣帝等等,也都可以联系起来观察,都可以视为卫太子问题的余波”,见《论轮台诏》,第57页。这种从诸事件中寻找历史线索的思路有时会求之过深,且赋予古人一些他们不曾存在过的想法。霍光最终立宣帝,应该与将近二十年前的巫蛊之祸没有多少关系。经过了那么长的时间,不断有后来的生活叠加,早先经历的记忆会逐渐淡忘;霍光身为奉车都尉,随侍武帝左右,巫蛊之祸发生时应在甘泉宫,后至建章宫,亦在长安城外。长安城内的惨烈场景应该不会目睹与亲历,他对此祸的印象恐怕更多的是来自上报的文书。《汉书》本纪部分记述过简,上下两句,现实中或春去秋来,同在一页,或前后相距数年。叙述、阅读感受与实际生活之间的差异,不可等闲视之。当时实在难以找到合适的武帝之后来承大统,才想到了宣帝。此外,对霍光而言,选择宣帝更利于自己长期控制朝政,因为宣帝起自民间,没有强大的外家势力。此点吕思勉、辛德勇已注意到,分见《秦汉史》,第136页;《海昏侯刘贺》,第149-150页。

[28] 《汉书》卷六八《霍光传》“宣帝自在民间闻知霍氏尊盛日久,内不能善”,第2951页。这里“霍氏”所指便是霍光本人了。虽然不满,宣帝并未同意亲自执政,问题就出在霍氏尊盛日久,势力遍布中外,而宣帝起自民间,人微势单,朝中无可依靠的力量。又见第2948页。

[29] 此间历史曲折,可参辛德勇:《建元与改元》,第210-237页。

[30] 任宣实际是霍光的女婿,一说外孙,见《汉书》卷六八《霍光传》,第2956页、卷八八《梁丘贺传》,第3600页。

[31] 因此西嶋定生与冨田健之有“霍氏政权”之说,分见《武帝之死》,《日本学者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三卷,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606-608页;《大司马大将军霍光》,《新潟大学教育学部纪要》第35卷第2号(1994年),第324页;《前汉中期の政治构造と“霍氏政权”》,《新澙史学》第35号(1995年10月),第1-22页。

[32] 《汉书》卷七八《萧望之传》,第3283页。

[33] 对此的分析,见张小锋:《西汉中后期政局演变探微》,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22-127页。

[34] 张小锋认为,萧望之下狱是因为元帝新即位,不晓“召致廷尉”为下狱之意所导致的看法“断难相信”,并作了详尽分析,认为元帝持“袒史抑萧”的态度,见《西汉中后期政局演变探微》,第128-129页;林剑鸣亦有类似看法,见《秦汉史》,第586-587页。元帝即位一年,不懂“召致廷尉”的含义亦不奇怪。他即位虽已26岁,且长期受教于名儒,但此乃文书行政中的惯用语,非儒经中的内容,自然难以接触到。即便即位,若不兴诏狱,一般案件均由郡县处理,亦不会使用此语。司马光称“甚矣孝元之为君,易欺而难悟也”(《通鉴》卷二八“元帝初元二年十二月”条臣光曰,第902页)是颇有道理的,亦是洞察朝廷运作的见道之论。

[35] 1977年8月在甘肃玉门市花海公社东北约30公里处的汉代烽燧遗址中发现一枚七面棱形觚(编号77J·H·S:1),简文前半部分内容为西汉某帝的遗诏,不少学者认为是武帝的遗诏,亦有不同意见。图版与释文见嘉峪关市文物保管所:《玉门花海汉代烽燧遗址出土的简牍》,收入甘肃省文物工作队、甘肃省博物馆编:《汉简研究文集》,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图版“玉门花海汉代烽燧遗址出土的木简”,第16-21、28页;吴礽骧、李永良、马建华:《敦煌汉简释文》,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1年,黑白图版13及第150页;何双全:《简牍》,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04年,第163-164页;李均明:《秦汉简牍文书分类辑解》,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年,第26页。

研究见胡平生:《写在木觚上的西汉遗诏》,《文物天地》1987年第6期,后收入《胡平生简牍文物论稿》,上海:中西书局,2012年,第230-233页;田余庆:《论轮台诏》,第61-62页;方诗铭:《西汉武帝晚期的“巫蛊之祸”及其前后——兼论玉门汉简〈汉武帝遗诏〉》,《上海博物馆集刊》第四期,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57-369页;张小锋《西汉中后期政局演变探微》,第23-39页。

无论此遗诏为西汉哪位皇帝所颁,均可证明,当时皇帝遗诏要告白天下,广为传布,且须长期保存。因此,三人辅政元帝事当为世人所周知。

[36] 《汉书》卷六四下《贾捐之传》,第2835-2838页。杨兴曰“县官尝言兴愈薛大夫”(第2835页);“窃见石显本山东名族,有礼义之家也。持正六年,未尝有过”(第2836页)。据《百官公卿表》下,薛广德初元五年至永光元年任御史大夫,时间正符合杨兴、贾捐之所言石显“持正六年”。感谢黄怡君小姐提示此点。

[37] 《汉书》卷六六《陈万年附陈咸传》,第2900页;卷六七《朱云传》,第2914页。

[38] 《汉书》卷九三《佞幸传》:“(元帝时)事无小大,因(石)显白决,贵幸倾朝,百僚皆敬事显。”第3726页;“显与中书仆射牢梁、少府五鹿充宗结为党友,诸附倚者皆得宠位。民歌之曰:‘牢邪石邪,五鹿客邪!印何累累,绶若若邪!’言其兼官据势也”,第3727页。

[39] 经过详见《汉书》卷三六《楚元王附刘向传》,第1930-1932页,时间据《汉书》卷九《元帝纪》,第283页。

[40] 《汉书》卷一九下《百官公卿表下》,第824页;《汉纪》卷二四《孝成皇帝纪一》“建始三年八月”条,第419页。

[41] 《汉书》卷七六《王尊传》,第3231-3232页。

[42] 匡衡曾任太子少傅,对成帝有恩,亦是不免其职的原因之一。关于此,见张小锋《西汉中后期政局演变探微》,第167-168页。石显专权问题,余华青亦有涉及,见所著《中国宦官制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17-118页。

[43] 刘向在成帝朝的命运,感谢黄怡君小姐的提示。

[44] 《汉书》卷六七《梅福传》,第2917页。

[45] 以上见《汉书》卷八一《张禹传》,第3347-3351页。

[46] 见张小锋:《西汉中后期政局演变探微》,第172-178页。

[47] 见张小锋:《西汉中后期政局演变探微》,第176-178页。

[48] 钱穆依《通鉴》,将上此封事时间定在阳朔二年(前23年),见《刘向歆父子年谱》,收入所著《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47页。

[49] 据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第63-65页。

[50] 时间据《通鉴》卷三一“鸿嘉三年”条,第996-997页;林剑鸣《秦汉史》,第588页。

[51] 张小锋认为“赵氏姊妹在成帝时期,虽有被指责为有秽乱后宫之嫌,但未有擅权干政之实,其势力亦不足以与王氏相抗衡”,见《西汉中后期政局演变探微》,第189页,是有道理的。

[52] 《汉书》卷九七下《外戚·定陶丁姬传》“丁、傅以一二年间暴兴尤盛。然哀帝不甚假以权势,权势不如王氏在成帝世也”,第4002页,并参张小锋:《西汉中后期政局演变探微》,第187-189页。

[53] 《汉书》卷八三《薛宣传》,第3397页。

[54] 《汉书》卷八七下《扬雄传》,第3565页。

[55] 如《汉书》卷七七《郑崇传》“崇又以董贤贵宠过度谏,由是重得罪”,第3256页;同卷《毋将隆传》,谏言而“上不说”,随后又得罪了傅太后,由执金吾“左迁沛郡都尉”,第3264、3265页;元寿元年(前2年)三月,丞相王嘉则因力谏而下狱死,见《汉书》卷八六《王嘉传》,第3494-3503页;卷九三《佞幸·董贤传》,第37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