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约翰·厄普代克的“兔子四部曲”
要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的那些成员会偶尔不那么一本正经一下,没准儿约翰·厄普代克就能在他的获奖纪录上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了。当然这种假设其实是不可能成立的,或许在他们眼中,这个厄普代克固然是文学大师,但是他太过迷恋对**的描写了,而且缺乏某种深刻的宗教精神,或者说还缺点深层次的人类关怀之类的东西,因此不管厄普代克活多久,他们也不会忽然改变主意让他位列仙班。
早在十几年前,厄普代克就发现自己已在老一代作家的行列了,他的书在书店里已不能摆到醒目位置。不过他仍旧在写作上保持着旺盛的精力,他出的书已足够将他妥帖而又体面地埋在下面了……只是他还不想就这么躺下,还在时不时地为一些著名杂志写些专栏,不过那些不温不火的文字除了向人们展示一个老作家功力尚存的事实以外,实际上已不大可能给他的名声上再添加更多的东西了。评论家或媒体每当提到他的时候,总归还是要把焦点对准那套“兔子四部曲”,尽管大多数评论归纳起来总是脱不开那些陈词滥调,不过这套历时三十年完成的四部曲从各方面成就来看,确实代表了他的巅峰时期。
绰号“兔子”的哈利·安斯特朗始终都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一生中很少远离家乡,也没有做出过什么像样的事业。用他的气话讲就是:“作为一个人我还不及格。作为一个丈夫我只能得零分。”[1]当然,他也有过辉煌的时刻,在中学时代,他曾创造了本县中学篮球比赛的得分纪录,成了篮球明星。不过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过什么出彩的事。即便后来他继承了岳父的车行,挤入中产阶级行列,也只不过是一个平常的生意人。
他一辈子都在坠落,从未停下过。从中学时那个短暂的“篮球明星”高峰结束时起,他就迷失了方向。他下意识而又盲目地在这个深不可测的下滑道里寻找着出口,以求重新回到真正的生活里,回到他青春期曾碰到过的自信得意的“投篮命中”状态。可他做不到。对于生活,他从没有过清醒透彻的思考,他缺乏耐心,充满疑虑,没有勇气和魄力,只会随波逐流。失落感就像有毒气体弥漫在他的周围,不管他怎么变换环境和姿态——逃离、归来、还是富了,这种气体就像死亡的阴影一直跟随着他,直到最后他折腾不动了、彻底“歇了”。
这个“兔子”,跟以往我们粗浅印象中的美国人——自负、乐天、大大咧咧、充满了优越感——完全是两码事儿,尽管他的一生刚好经历了美国最为富强的阶段。他缺乏自信、优柔寡断、脆弱敏感、固执自私……所有这些特点与他那漂亮高大的形象反差巨大。他老婆詹妮斯称他是个“漂亮但无脑的人”,这话倒是一语中的。很多事情都被他搞得不清不楚,搞不定了就一逃了之。从《兔子,跑吧》的开篇起,他就逃了,到最后《兔子歇了》结尾时,他又一次逃了,一直逃到了死神的怀里。
有评论家做过统计,四部曲里涉及“兔子”以及与“兔子”相关的人逃离的事件有18次之多。但在“兔子”心里,逃就是成长的另一种形式,而“成长就意味着背叛。没有别的途径可走。不离开一个地方就不会到达另一个地方”。他以其并不成功的“成长”方式影响了周围人的命运。从酗酒哀怨再纵情享受**的詹妮斯,到跟他同居了三个多月的妓女鲁丝,从在恐惧中长大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塌糊涂的儿子纳尔逊,到追求自由流浪生活然后在他家中被烧死的吉尔,包括暗恋他多年的佩吉,还有跟他**的儿媳普鲁,甚至可能还包括詹妮斯酒醉失手淹死的那个小女儿,等等。
他就像个灰暗的涡旋,将与其相关的那些人卷入充满了矛盾碰撞的尴尬困境里。看他看得最透的,还是那个做过妓女也做过他情人的鲁丝。在他怀着旧情结找到她,试图确认一下他们是否有个女儿的时候,她毫不客气地揭穿了他那虚弱无力的内心世界的荒谬本质,同时也轻易打碎了他的那点幻想和寄托。“兔子”的底线是“人总得活着吧”,可事实上他走到哪里就会把死亡的阴影带到哪里。从这个意义上说,心脏病倒可以被视为一种象征,它像幽灵一样贯穿了“兔子四部曲”,除了“兔子”本人,他老婆詹妮斯的情人查利得的是心脏病,他的小情人吉尔的父亲死于心脏病,他的岳父斯普林德同样死于心脏病。
在逃离与死亡之外,构建起“兔子”世界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那些**场景描写给厄普代克招来了批评,其实,恰恰在**这个层面上,厄普代克展现出非同寻常的创造力。人物的迷惘压抑、脆弱无助、幼稚的寄托与贪婪等气息,都在这些形式多变的**场景中得到了充分而又巧妙的释放,它们是小说中最为敏感而又复杂的地带,也正是它们的精彩而又自然的存在,使得小说本身在结构上更富有层次感和深层的力量。不管怎么说,这个“漂亮但是无脑”的男人虽说终生一事无成,但他所体验的生活又确实是相当独特的。当读者跟他经历了种种遭遇,直到他心脏病发作在临终时刻说“够了”的时候,估计也会有种终于松了口气的感觉,并感慨多多。
作为小说艺术大师,厄普代克了最不起的地方不仅仅是虚构了一个悲剧色彩时隐时现的小人物漫长曲折的人生,更重要的是他让“兔子”存在了。在这四部小说里,他不断变化着结构方式,同时又始终保持着整体上饱满有力的状态。他让“兔子”比所有那些试图将自己的生活命运与之相关联的现实中的人活得都要长久。就像地球之于太阳系和整个宇宙一样,他的轨道永远不会跟任何人交叉、重复。作为一个不可复制的独特个体,“兔子”代表他自己,属于他自己。此外,“兔子”之所以能在读者中引发巨大反响,主要还是在于,厄普代克通过“兔子”的命运,揭示了常常容易被人忽视的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幻想和困境,尤其是那种“狗咬狗”的生活现实对“我们拥有别人一定会拨动的琴弦”这种念头的无情淹没。
[1] [美]约翰·厄普代克:《兔子,归来》,107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