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票彩券产生于清代,但风行于民国初年。“铺票”的来历,源于店铺、商号。早在清朝光绪年问,广东南海、顺德两县为了筹资修筑防洪太堤,便向120家商店每家捐借10两,总计1200两。为了归还这批捐借款,地方当局发起了有奖“铺票”销售活动。“铺票”每张为1两或5钱两种面值,在各大商店出售。彩民在每张“铺票”票底所印着的各个店铺名称中间任选10个字为一条,满1000条为一卷。
“铺票”每月开奖一次,开票共开出12个字。开奖时,地点选在神庙广场。首先由工作人员向空中抛出三角暗码,抢得三角暗码的三个人便是公推出来的开奖人员,其中1人负责抛杯,一人负责执杯,一人负责唱票。抛杯人先将2只木杯在天平上过秤,以示重量相等,然后放在同一盆内用力向上一抛,高度必须高于面前所拉的绳索高度。杯子落地后由执杯人拾起。落地时,如两只杯子一只口朝上一只口朝下就报“胜杯”,两只口都朝上报“阳杯”,两只口都朝下报“阴杯”。负责唱票的人在抛杯的同时,根据“铺票”票底所印的字一个一个唱出,然后选择其中几个抛得“胜杯”最多的字为中奖号码,称为“票”。中字最多的为头票,次之为二票,再次之为三票,相当于我们今天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投注站每次在出售“铺票”收人中,提取10%归还捐借款,提取3%作为开奖经费,提取27%为修堤专款(以上合计40%);提取36%发给头票,15%发给二票,9%发给三票(以上合计60%)。
清末,慈禧太后以筹措海防经费为名,大开赌禁。广东一些赌商便向财政厅长提出承包“铺票”销售。开票仍用12个字,方法沿用杯卜法,奖金则从60%提高到70%,每月开票12次。
民国元年曾一度禁赌,但1915年赌商又趁广东水灾之机,请求开设实为铺票的“有奖义会”。此时,已改杯卜法为搅球法,仍旧开出12字。
“铺票”彩票看起来很公平,实则内幕是很多的。首先是在每一券铺票中(1000张)偷偷塞进一票;其次,按塞进一票上所固定的字,混入搅珠中几颗体积较小的圆珠。这样,开票时小圆珠就会先行漏出,以保证塞人的那张铺票中得头奖。这种方法,很具隐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