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华文明缘何绵延不绝(1 / 1)

重伦理讲传承

中国自古就十分注重伦理讲究传承,个人从来不是中国社会的最小单位,最小的单位是“家”。这种产生于农业宗法社会的伦理道德精神,历史足以证明了它所具有的无限延续力,可以说是中华文明历五千多年而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几千年来,中国人的社会意识既不靠宗教(上帝、救世主)来支撑,也不单靠法治来支撑,而是依赖以血缘为纽带、以家族和宗族为基础的伦理道德精神来维系的。中国人既把自己看作是他们家庭、家族的,又把自己看作是国家的儿女。只要中华民族子子孙孙一代一代延绵不断,伦理道德的基本精神就会延绵不断,中华文明也就不至于断绝。中国伦理道德精神,已扎根于全民族的心中,它不是中国某一个民族的信念,而是整个中国文化体系的共同特征。

中国古代的学术领域也讲“成一家之言”。我们讲究师承,尊师重教。西方人可以说“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显然“真理”较之老师更为优先,为了真理自然可以“打倒”老师;现代人受西方文化影响也爱说“我个人的意见”。然而,在中国古代,人们更注重“成一家之言”,春秋战国有“百家争鸣”,显然我们很早就知道个人的力量是很微不足道的,所以大家聚到一起,慢慢交流各自的观察体会,形成集体创作,然后找一个代表,这个代表必须要代表更多的人,才能够为大家所接受,于是形成“一家之言”。可见中华文化就是大家好好商量,商量出来的结果就代表了大家的意见,而这样的意见就很容易贯彻。后人可以在这个基础上加以调整(修改或补充),却很少去推翻它。应该说,这也是中华文明得以传承不绝的一个因素。

和而不同

“和”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一以贯之的一种精神。它具有一种开放性、包容性和协调性。《礼记·乐记》中说,“和,故万物皆化”。中国古代哲人认为:“和”是事物生存的基础,“和合共生”,故人类和万物生生不息。孔子说:“和为贵,和而不同”。人与人,民族与民族之间,在冲突中只有采取开放态度,求同存异,彼此包容,彼此取长补短,才能在共生共存中成长,并逐步达到融合。如果只有斗争,你死我活,人类的发展就会停滞甚至走向消亡。“和而不同”则能“多元一体”、“共生共存”。

在中华文明史上有两件事最能体现“和”的精神,一是“和亲”,二是共修长城。早在春秋时期,汉族统治者与其他民族首领之间就存在一种保证双方和好相处、互不侵犯的联姻。到汉朝,从汉高祖与匈奴议和时以宗室女嫁与匈奴首领单于开始,此后各王朝时有沿用这种“和亲”政策的事例。这对缓和民族矛盾,巩固中原王朝政治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客观上也促进了汉族与各民族平等友好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一直被人们传为美谈的是唐王朝文成公主、金城公主先后嫁与吐蕃(藏族)普赞(即王)松赞干布、尺带珠丹的故事。唐蕃和亲对加强汉藏两族的联系,促进吐蕃经济、文化的发展,对唐蕃“和同为一家”起了很好作用。历史上的这种“和亲”政策还大大促进了各族官员之间、各族老百姓之间的通婚。隋唐时期不少皇帝都有少数民族血统,隋炀帝杨广和唐高祖李渊的母亲都是鲜卑族的独孤氏,唐太宗李世民的生母窦氏,也出自鲜卑族。

世界著名文化遗产——“上下两千年,纵横十万里”的长城,也是中华多民族共建的工程。自秦始皇以后,统治中国或中原地区的王朝,为了保卫国家的安全,大都修筑长城。有些朝代修建规模很大,如金长城长度近万里。可以说长城铭刻了中华民族大融合的历史事实。世界闻名的敦煌莫高窟始建于前秦(氐族)经隋唐到元朝(蒙古族),也是各民族几代人共建的。长城和敦煌莫高窟的修建历程,说明了历史上中华各个民族思想上、精神上有一种内在的共通的东西在起作用,这就是“和”的精神力量。

胸怀“天下”

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天、地、人、万物构成“天下”,把人和大自然看成一个整体,这也就是“天人合一”的观念。从人和天、地、万物的关系来说,天、地、万物是天下人所共有的,是人类应当共同敬爱和珍惜的,这也就是中国古老的“天下为公”的思想;从人群自身即人与人的关系来说,是“天下一家”、“四海之内皆兄弟”、“民吾胞,物吾与”的思想。这就引发了“人人要对天下负责”的思想,“以天下为己任”,“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些都是中国历来秉承的人格精神。

《礼运·大同篇》里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同儒家的“亲亲、仁民、爱物”的思想是相通的。以儒家精神为主体的中华文明,历来倡导“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教人“修己以安百姓,修己以安天下”,“家国为大,个人为小”,“他人为重,个人为轻”。归根到底,修身是以家国的治理、天下的太平为根本归宿的,社会群体利益才是本位。这就是“天下”精神的体现。这种“天下”的观念同西方文化传统核心——个人主义,是截然不同的。

“入世”精神

中华文化主张人应当面对现实世界,关注现实世界,应当依靠人自身的智慧和力量,自强不息,来解决人类和社会所遇到的一切困难和问题。换言之,人应当掌握自己的命运,而不应指望上帝和救世主的保佑。这种非宗教的理性主义精神,是中国古代的儒家、墨家、法家都提倡的,其影响一直流传至今,认为宗教实质上是捆绑人的精神的工具。《论语》记载:“子不语怪力乱神”,孔子说,“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同智)矣。”意思是说,最重要的是专心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好,对鬼神之事则当敬而远之。这种“入世”精神构成了中国社会的主导思想,重现实的非宗教的理性主义成为中华民族性格的一部分。

中国人的这种积极入世精神,生发出两种重要思想:一是重实践的思想,一是“民本”思想。中国相信人通过自强不息的学习和实践,提升自身的智慧和能力,可以解决现实中遇到的一切问题。中国人倡导“愚公移山”的精神,年年月月奋进不止,创新不止。《论语》开篇就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同悦)乎”,习就是实习、践行,把学到的东西,即知即行,做到“知行合一”。《礼记·中庸》提倡“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在这里,学、问、思、辨,是认知的过程,求索真理的过程,笃行才是目的。中国人常说,实践出真知。毛泽东、邓小平把实践的重要性推到新的高度。毛泽东说:“人的正确思想从实践中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邓小平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的思想已经融化在普通老百姓的血液中,重实践已经演化成为中华民族性格的一部分,是中华文明中的精髓。

“民本”思想,也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早在《尚书》中就有“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之说,孔子也有“务民之义”,孟子则进一步指出“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连作为君主的唐太宗李世民都说“水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这些都是“民本”思想的体现。中国史书中记载了无数“爱民、恤民者昌,虐民、残民者亡”的事例。“上顺天意,下应民心”,成为统治者治理国家的不二法门。其实这还是“天人合一”、“道法自然”思想的一种体现,以此为信条治国安民,保持中华文化历数千年而不绝也就没什么可奇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