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不同类型的民营企业,所需准备材料要求也各不相同。常见的各种组织形式所需提供材料如下(各地区会稍有不同):
一、设立个体工商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明(外地人须办理暂住证,无业证明);
2、投资人的照片两张(1寸或2寸均可);
3、租房协议原件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4、名称核准通知书;
5、由投资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表》;
6、拟报批的经营范围(如果涉及到特种行业,还需要前置审批项目批文)。
二、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
11、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三、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
1、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人须办理暂住证、无业证明);2、投资人的照片四张(1寸或2寸均可);
3、租房协议原件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4、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5、拟报批的经营范围(如果涉及到特种行业,还需要前置审批项目批文);
6、财务人员身份证、会计上岗证及照片两张;
7、由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四、设立合伙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
1、各合伙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人须办理暂住证、无业证明);
2、负责人照片四张(1寸或2寸均可);
3、租房协议原件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4、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5、拟报批的经营范围(如果涉及到特种行业,还需要前置审批项目批文);6、财务人员身份证、会计上岗证及照片两张;
7、由合伙企业负责人签署的《民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申请注册书》;
8、由合伙人共同签署的合伙协议。
五、设立有限公司(2~50个股东)需要准备的材料
1、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为营业执照、自然人为身份证,外地自然人需办理暂住证、无业证明);
2、法定代表人照片六张(1寸或2寸均可);
3、办公场所租(借)房协议原件及出租(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
4、法人股东提交的上月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股东会议决议;5、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6、拟报批的经营范围(如果涉及到特种行业,还需要前置审批项目批文);
7、财务人员身份证、会计上岗证及照片两张;
8、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9、全体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0、公司章程。
六、设立股份合作企业(8个以上股东)需要准备的材料
1、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身份证,外地自然人须办理暂住证、无业证明);
2、法人代表照片五张(1寸或2寸均可);
3、办公场所租(借)房协议(原件)及出租(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
4、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5、拟报批的经营范围(如果涉及到特种行业,还需要前置审批项目批文);
6、财务人员身份证、会计上岗证及照片两张;7、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8、企业章程;
9、资金来源证明;
10、企业主要负责人履历表;
11、企业从业人员名册;
12、申请报告。
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行通知书;
3、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文件;
4、创立大会纪要及相关文件;
5、公司章程;
6、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7、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9、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10、公司住所证明。
八、设立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
1、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或商务局)的项目批准证书;
2、合同、章程及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的批复(独资企业只需章程及批复);
3、可行性报告及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的批复;
4、中外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信证明(外方个人投资的需提供国籍身份证明);
5、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6、经营场所证明;
7、董事会成员委派书、推荐书及身份证明;
8、有关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专项证明材料;
9、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九、设立外地企业驻地机构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主办单位要求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报告并加盖印章;
2、驻地机构负责人简历表;
3、驻地机构基本情况;
4、驻地机构人员名册;
5、外地主办单位法人执照复印件(如果是医药企业还需要一照二证);
6、驻地机构负责人任命书、身份证件复印件(原工作单位在本地的须附原单位证明),照片两张;
7、办公地点房产租赁协议(私房或自建房附产权证复印件)。
十、设立营业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
经营单位申请营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由其隶属的法人或主管部门提交的营业登记申请书;
2、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经营单位开业登记注册书》;
3、由隶属的法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经营资金数额证明(一般要求填报登记主管机关颁发的《资金信用证明》);
4、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须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如果是变更原有经营单位的主要登记事项,应当由其隶属的法人向经营单位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经营单位变更登记的程序和应提交的文件,参照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设立分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指定或委托办理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指定或委托文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
4、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7、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8、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件;
9、其他有关文件。
十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准备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
5、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
6、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7、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
8、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1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2、登记前置许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