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1 / 1)

农民工阶层 严行方 3115 字 3个月前

农民工进城务工,最令家人和自己担忧的就是安全和健康,包括职业危害、工伤事故、交通事故、过度劳累、生病、饮食安全、随同农民工进城的子女安全以及其他意想不到的事故等方面。

农民工的安全和健康问题千奇百怪。资料表明,建筑施工中的伤亡事故90%发生在农民工身上,其中70%是违规操作所致。在安徽省的某个工地上,一位农民工因为安全帽佩戴不规范,被一块从吊篮中坠落的空心砖击中头部致死,而这时离他进入工地还不到12小时;由于新来的小保姆不会熟练使用煤气,北京市一户居民家中春节期间发生火灾,雇主因煤气中毒死亡 2……

农民工的安全健康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蒙在鼓里,职业危害全然不知

对农民工安全、健康危害最大的是职业病。由于农民工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会有哪些职业病普遍了解不够,更由于用人单位刻意隐瞒,使得他们想了解也无从了解。往往是,他们的身体已经受到毒害,可是还被蒙在鼓里。这时候,用人单位落井下石,不再与他们签订合同,以绝“后患”;更多的人原来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使得赔偿问题悬而难决。他们如果要重新找工作,也是难上加难。有的因此一辈子丧失劳动能力,严重拖累整个家庭。

我国职业病发病率全球最高

2004年5月27日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说,我国实际接触有害作业的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死亡人数、新发生病例,都是全世界最高的。

工业发达国家已经基本解决了的传统性职业危害,如尘肺病、急性和慢性职业中毒、作业场所噪声伤害等,在我国仍然严重威胁着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尘肺病患者每年大约增加1.2万例,2003年底累计达581377例(其中13977人已经死亡)。此外,全国还有60万左右的尘肺病疑似患者。

由于劳动保护条件恶劣,从业人员接尘患病的时间越来越短,最短的只有2年。各类职业中毒越来越严重,中毒患者死亡率由以往的15%以下攀升到目前的20%以上 3。

用人单位刻意隐瞒职业危害

由于用人单位的刻意隐瞒,农民工对自己所受的职业危害普遍认识不足,有的甚至茫然无知。

2000年3月4日,一位26岁的重庆农民工进入广东省惠州市某电池厂打工,主要工作是把半成品电池装进外壳。在多年工作时间内,用人单位从来没有告诉过她和其他人,镉中毒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在整个厂区,也没有提示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如何采取防护措施的公告。这就是说,他们都被蒙在鼓里。直到2002年下半年,她作为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环保培训,才第一次知道镉化合物是有毒物质。工人们平时喝水和夜里加餐都在车间里进行,厂里规定工人只能在车间里吃夜餐。然而工人们哪里知道,这会使人直接吸入镉!这表明,企业不仅在隐瞒,而且还在“鼓励”!

在2004年6月的职业健康检查中,她和其他工人一起被确认为体内镉超标。与此同时,当地两家电池厂一共在1021名工人中发现有177人符合镉污染观察对象标准,他们大多来自四川、重庆、湖北、湖南,其中女性占90%。当年10月,他们中的65人向法院起诉,向企业索赔1500万元 4。

据介绍,镉中毒损害最严重的是肝、肾,会导致严重脱发、膝关节疼痛,身高比健康时缩短10~30厘米,潜伏期最短为2~8年,一般为15~20年。

挣钱不够看病费用

由于职业病一般都是慢性病,而且有一个相当长的潜伏期,所以,农民工本来就不多的打工收入,到头来往往还不够看病的费用。

2004年末,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费为该省互助土族自治县某乡外出采金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职业病体检。在接受检查的108人中,确诊矽肺病患者25人,检出率高达23%。其中,II期以上占64%,平均发病年龄33.52岁,发病年龄最小的仅为24岁,平均发病工龄为1.86年,最短发病工龄仅为3个月。他们中有2人已经死亡,其他农民工正值壮年就失去了劳动能力 5。

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的普查表明,348名农民工中诊断出矽肺病152例,检出率高达42%,合并肺结核率高达26%。他们从事打风钻、放炮、挖掘、运送、筛矿等接触粉尘危害性极大的工作,矿主从来就没有告诉过他们职业病的危害,更没有安排过健康体检 6。

上述死者之一的刘永盛,只有41岁。5年前他到新疆一个淘金点去打工,2年中有6个月在金矿从事打眼放炮,回来后没多久就因为胸闷气喘卧病在床,靠吊瓶和氧气活了3年。为了给他治病,家里不仅用光了所有积蓄,而且还欠下2万元贷款和几千元外债 7。

长期加班,台资企业工伤频发

农民工的安全和健康问题,主要原因之一在于长期加班、疲劳过度,从而导致事故频发。从企业类型看,台资企业在这方面比较典型。

超强度劳动容易出事故

台资企业中的超强度劳动比较普遍。显而易见,超强度劳动尤其是连续的超强度劳动,很容易引发工伤事故。令人惊讶的是,台资企业在工资策略方面的设计往往“天衣无缝”,从而诱导农民工不得不“主动”付出超强度劳动。

一位农民工在一家生产电脑散热片的台资企业担任冲压工。该厂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超过的时间算加班。可是,如果按照每天8小时算,月工资只有400.50元,小时工资1.625元;加班工资是正常上班工资的1.5倍,每小时2.5元。

为了掩盖正常上班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违法行为,该企业制定了一个非常“高超”的工资政策:规定每小时工作量300个,8小时就是2400个,工资13.5元。如果每小时生产的有效产品超过300个,超过部分就算加班。为了多赚钱,工人们只好苦练技术,拼命提高产量。可是,这样的超强度劳动很容易出工伤事故 8。

忍无可忍之下不得不罢工

连续超强度的加班,使得工人在忍无可忍之下不得不罢工。

广州市一家生产方便面的台资食品有限公司,由于长期、连续加班,企业员工日以继夜地连轴转,每月加班时间平均超过140个小时,从而导致工伤事故频发。

2003年,该企业因为连续加班超过200个小时,100多名员工不堪重负,举行集体罢工,整个车间里8条生产线空无一人。

2004年7月15日,这家企业传出停工停产的消息后,在广州乃至整个珠江三角洲引起不小震动。而实际上,这家企业早在6月10日就已经收到劳动管理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 9。

在江苏省昆山市一家台资鞋厂,因为“没有工休和有事无事都加班”,所以,某天午饭后大家都说“出去玩玩”,就这样,厂里的人一起走光。农民工们深知“枪打出头鸟”的道理,所以大家都保守秘密,不做“叛徒”。没有人组织,只要有一个人出去,大家就跟着走 10。

政府部门监管不力

有些台资企业漠视人权是出了名的。从表面上看,固然与它们的做法虽然看起来不尽合理、却没有明显违反《劳动法》有关;可是从根本上看,主要还在于政府部门监管不力。

例如一家已有八九年历史的台资企业,只因夜班工人吃饭时剩下一点点饭菜,老板就骂“你们大陆人是猪!”把整个大陆人都骂在里面了。平时只要心情不好,老板不是骂人就是罚款,无论你在这里做多久,都不可能与你签合同。“两班倒”从来没有休息日,每天工作时间至少12小时以上,加起班来24小时、36小时都很平常。有事请假没有批准,1天不来扣3天工资,一年只放10天假 11。

不难想象,农民工在这样的环境下干活,根本得不到“人”的待遇。即使辞职不干,也会便宜了老板:本该依法讨回的加班工资、无理罚款、各种社会劳动保险、工伤事故赔偿等,什么都没得到。

问题在哪里?关键在于政府相关部门失职。

营养不良,工地上频发过劳死

农民工们普遍营养不良,从而导致力不从心,引发过劳死。许多工伤事故都与此有关。这种营养不良,主要表现在这样几方面:

一是舍不得吃

重庆市垫江县一位40多岁的农民工,4年前和丈夫到重庆市南岸区打工。丈夫做下力活,给人挑东西、推车、搬运,月收入五六百元。她在一家单位做保洁,同时外卖报纸、擦皮鞋,每月300多元。两人合计虽然每月有1000元,可是开销大得很。他们的儿子读高三,每月要用400元。一套34平方米的房子,没有厕所、没有厨房,月租费要300元。怎么办?唯一能“省”的就只能是吃。

他们每天早上不到6点就起床,把一天的饭一次性做好。早上咸菜下饭,儿子不在家时,中午和晚上每顿吃一个素菜,最多加一个咸菜。为了省钱、省时间,经常是一天三顿吃同一样菜。儿子正是需要营养的时候,每当儿子周末回来时,全家就吃一次肉。不过,可不敢买瘦肉,只敢吃5元钱一斤的半肥半瘦的肉 12。

二是食堂里见不到荤菜

农民工工地上的食堂,饭菜质量极其低劣。尤其是一些老板供饭的食堂,一两个月见不到荤菜并不奇怪。这样的伙食,再加上每天10多个小时的繁重体力劳动,农民工的身体怎么能吃得消呢?

由于食堂里长期见不到一个荤菜,有时候农民工想自己出去改善一下伙食,工地上的门卫却不允许。2005年4月的一天,南京市某建筑工地上一位37岁的农民工在睡梦中死去。2天后,同一工地上的另一名41岁的农民工也在睡梦中死去 13。医生表示,农民工的劳动强度过大、体力透支严重,再加上缺乏营养,又没有足够休息,这些都可能导致突发疾病,直至死亡。

三是无照经营的小饭馆卫生差

农民工经常去工地附近的小饭馆就餐,甚至一日三餐包在那里。而小饭馆的卫生状况差,长年累月就影响了身体健康。

北京世纪城周边有六七家垃圾遍地、污水横流的无照经营小饭馆,围成“食堂一条街”,每天接待五六百名农民工在这里用餐。

这些小饭馆,家家环境脏乱差。有的索性就建在垃圾堆上,腐烂的生活垃圾发出阵阵臭味。花生米、海带丝、拌黄瓜……一盘盘凉菜暴露在那里,苍蝇飞来飞去。灶台支在沙土滩上。用脏兮兮的水涮碗、洗筷,碗筷在油腻腻的盆里漂来**去,餐具消毒根本无从保证。

这样的脏乱差环境,农民工们难道看不出来吗?原来,这里有许多施工队。有的施工队根本没有食堂,有的虽然有食堂,可是饭菜质量差,天天都是白萝卜,所以只好到这里来“改善”伙食 14。

四是变质米面损害健康

按照国家规定,长期贮藏、变质的陈化粮,因为含有极强的致癌物,不能直接作为人的口粮。可是在许多农民工食堂、工地上,他们吃的就是陈化粮加工成的“民工米”、“食堂米”,严重危害身体健康。

2004年6月,记者走访沈阳市几个区的5个粮油店,只要一提出买米给农民工吃,老板都会热情推荐“民工米”。这种米有股霉味,多淘几遍味道就闻不出来了,价格非常便宜。知情人透露:“这种米在行上叫坏米。坏米有的是陈化米,放置时间过长变质了;有的是被雨浇了,没有及时晾干,发霉变质了。这种米的价格一般每斤低于1元钱,主要是建筑工地买给民工吃的。”也有的是卖给学校,给学生吃 15。

无人照看,婴幼儿常常被拐卖

许多农民工的未成年子女,都随他们生活。由于工地环境复杂,农民工忙于干活,那些孩子经常处于放任自流状态。而这时孩子们的安全就成问题。不是容易出事故,就是常常被拐卖。

无力照看孩子,孩子容易丢失

农民工的孩子经常散布在街道、农贸市场周围,无人看管,这是他们失踪的主要原因。

一对在昆明打工的贵州农民工夫妻,都在菜场上卖菜。他们住在离菜场很近的一个仓库里,每家每户之间用纤维板简单地隔开。房门上没有锁,房间里也没有其他成年人看管,这种养育方式当地人称为“放养”。而这种“放养”,客观上为拐卖儿童提供了方便。

有一天,他们2岁半的儿子在房间里睡午觉,醒来后到菜场上来告诉父母要去买糖吃。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有人也许会说,只有两三岁大的孩子,家长放心他们一个人单独行动么?也许这在城里人看来不可思议,可是在农民工中却非常普遍。他们实在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专门照看孩子。现在,他们又有了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 16。

城乡结合部,人贩子一盯一个准

在昆明市城乡结合部的“城中村”,农民工的未成年子女成为人贩子的主要目标,简直可以说是一盯一个准。

41岁的李碧芳,2003~2004年的一年间,就从这里向广东省汕头市组织拐卖了30多名儿童。这些1~6岁的孩子像商品一样,到她手里时,7000元一个,卖出去时涨到1.3万~2万元。最疯狂的时候,她每个月要拐卖四五名儿童。

据统计,昆明市2000年以来的失踪儿童有352名,其中只有2名是当地人,其余都是外来工孩子。而在这其中,又有319名儿童是在昆明市西山和官渡两个城郊区丢失的。

这些孩子,年龄基本上处于1~6岁,都还没有到上小学读书的年龄。他们的父母没时间照顾,本来应该上幼儿园的,由于当地幼儿园的收费每月普遍在400元左右,至少也要180元,而这样的收费标准是这些农民工无法承受的。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资料表明,目前我国流动人口中,3~6周岁流动儿童的入托比例为40.9%,不到城市儿童入托率的一半。

昆明市公安局在3个月时间里,先后派出1000多名警力,在贵州、广西、浙江、安徽、福建等地解救,共摧毁4个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抓获47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成功解救出63名失踪儿童。

这些孩子大多是在昆明打工的农民工子女,由于被拐卖时年龄太小,而且基本上已经被多次转手,所以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很难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 17。

1 本案例参考了杨硕、石庆伟:《6民工死亡,沈阳民工棚火灾敲响工地消防警钟》,2005年1月5日新华网。

2 孙玉波:《重视农民工就业安全》,2004年2月18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3 徐机玲等:《打工少女中毒身亡敲响职业病防治警钟》,2004年7月2日新华网。

4 夏显虎:《65名镉中毒民工向企业索赔1500万》,2004年10月15日北京青年报。

5 钱荣、顾玲:《108人体检25人确诊,矽肺病侵蚀农民工生命健康》,2005年8月12日新华网。

6 周华、张周来:《广西马山县两乡农民工职业病检出率高达42%》,2005年7月18日新华网。

7 钱荣、顾玲:《108人体检25人确诊,矽肺病侵蚀农民工生命健康》,2005年8月12日新华网。

8 吴言:《“康师傅”停工调查:谁为大陆台企员工撑保护伞》,2004年8月26日上海侨报。

9 吴言:《“康师傅”停工调查:谁为大陆台企员工撑保护伞》,2004年8月26日上海侨报。

10 同前。

11 吴言:《“康师傅”停工调查:谁为大陆台企员工撑保护伞》,2004年8月26日上海侨报。

12 罗小光:《农民工家庭消费调查,每周只吃1次肉》,2005年4月24日重庆晨报。

13 《都市里的罪恶:三天内两名民工“过劳死”》,2005年4月29日江南时报。

14 《工地食堂何处觅,京外来务工者盼告别无照小饭馆》,2004年6月15日北京日报。

15 崔宏伟、王鹏:《沈阳米市调查:致癌陈化粮流入数十万民工口中》,2004年6月30日辽沈晚报。

16 甄颖:《打工子女无人看,成人贩子目标,4年352名儿童失踪》,2004年9月7日北京青年报。

17 甄颖:《打工子女无人看,成人贩子目标,4年352名儿童失踪》,2004年9月7日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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