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可以说,孩子热爱公益劳动是父母教诲的结果。杰出小学生的父母能够经常对他们提出这方面的要求,从而使得他们不敢懈怠,慢慢地就培养起了好习惯。
在这方面,主要关注以下两点:
热爱公益需要得到父母支持
小学生喜欢听父母的,父母的态度对他们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扬州市梅林小学一年级的王浩晨同学,2007年8月的一天在家整理书包时,妈妈看到这些教辅书和杂志扔了怪可惜的,就对他说,不如上街去卖了,好把钱捐给希望工程。
王浩晨一听很高兴,马上和同班同学马天辰、黄存昕取得联系,得到了他们的热烈响应。于是,3位小朋友和3位母亲一起,来到扬州大学瘦西湖小区门口摆摊卖书。
3位小男孩一共带来上百本书,摊前放了一张字条:“暑期实践所得,捐赠希望工程”,他们的母亲则在后面助阵。
母亲们说,通过这种举措,去帮助贫困地区的小朋友,既有助于培养孩子助人为乐、扶贫帮困的爱心,又能锻炼孩子的社会实践能力。
相反,有些父母平时对孩子不但没有这方面的要求,甚至还起反作用。例如,有的父母心疼孩子在班级里值日扫地,既“浪费”时间又要“吃灰”,于是便出“馊主意”,主动出钱让孩子“购买”别人的劳动,一般是让孩子花2元钱请别人代劳动一次。这些父母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这对孩子意味着什么?
不难看出,父母对孩子的希望不同,结果也大不相同。
法律要求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在国外,许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青少年必须参加多少家务和公益劳动,这在我国基本上是空白,只有个别地区的教育部门有此规定,但究竟如何落实还是个问题。
例如,德国法律规定,6岁以上的孩子必须做家务;日本和新加坡从20世纪80年代起就制定规章,规定中小学生必须参加清洁卫生运动。日本规定,小学生每天参加劳动的时间最少24分钟、英国为36分钟、美国为75分钟。
有鉴于此,有人提议尽快制定我国的《青少年劳动法》,用立法形式来规定中小学生每年必须强制多少时间用于公益劳动。
可是,如果父母不支持孩子这么做,立法就能解决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