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为销售服务(1 / 1)

技术是手段,市场才是目的,这是斯蒂夫·凯斯从实践中摸索出来的。

技术为销售服务是AOL的一大成功法宝,也是它与其他大多数高科技企业的显著区别。

公司的这一条商业原则,是创始人斯蒂夫·凯斯从早年的工作经历中得来的启示。他认为,任何技术再好,如果不实用,早晚要被市场淘汰;因为人们总是喜欢使用方便简洁的东西,包括技术。斯蒂夫·凯斯家境比较富裕,从小就有极强的商业天赋,善于独立思考,并从中获益匪浅。

1980年大学毕业后,他去纽约的广告和媒体公司求职,也去过时代华纳所属的美国有线电视公司求职,但都遭到拒绝,于是他改投宝洁公司,依然被拒绝了。年轻气盛的他,硬是闯进宝洁公司总部争取到一次面试机会,于是他当上了宝洁公司助理品牌经理,专门负责一种护发素的营销工作,但两年过去后,他依然没干出名堂。

由此他得出结论说:产品如果不行,市场推销做得再好也没用;因为市场是靠技术来支撑的,但技术只是手段、销售才是目的。

1982年,他跳槽到必胜客做市场推销,但依然业绩不佳。作为一名部门经理,他的主要工作是从一座城市飞到另一座城市品尝当地的美味佳肴、寻找顾客喜欢的口味。为了打发旅途寂寞,他用100美元买了一台开普勒笔记本电脑,从此就迷上了在线聊天。

接下来,他花几千美元买了一套很原始的家用电脑和一盘只读光盘,虽然只能收发文件,但这种“先进技术”已经让他感到十分激动。因为就在当时大部分美国人还不知道电脑是何物时,他已经可以整天沉浸在自己的计算机世界中了。

这时候,他理所当然对自己原来的工作缺乏兴趣。1983年,斯蒂夫·凯斯在美国拉斯维加斯的一个贸易展览会上认识了控制视频公司创始人比尔·梅斯特,跳槽到该公司担任市场营销顾问。

1985年,专门利用电话线将游戏软件传送到电脑上的控制视频公司破产,于是该公司总裁吉姆·金赛邀请他联手创建一家名为“量子”的计算机信息数据公司,为计算机用户提供在线信息服务,这就是AOL的前身。

豪情万丈却又身无分文的斯蒂夫·凯斯闯进美国论坛集团,在总裁查理·布鲁贝克办公室里侃侃而谈自己的抱负和计划。在斯蒂夫·凯斯一阵慷慨激昂之后,查理·布鲁贝克爽快地给了他500万美元的支票。虽说这笔资金在美国当时任何一家财大气粗的报业集团都只是九牛一毛,可当时并没有任何人愿意搭理斯蒂夫·凯斯,查理·布鲁贝克可谓独具慧眼。

斯蒂夫·凯斯转手就把这笔风险投资注入了AOL,占股5%。当几年后AOL股票上市时,论坛集团及时兑现,从中获得高达数十亿美元的巨额财富。

究竟是多少亿外界不得而知,但一般猜测是30亿至40亿美元,而这就已经创造了全球报业领域的第一个互联网奇迹了。虽然当时美国许多传媒集团都试水过互联网,并且或多或少掘得过第一桶金,但只有这一次的业绩最骄人。后来论坛集团用这笔资金进行了多个领域的投资,虽然业绩乏善可陈,但都不影响人们对斯蒂夫·凯斯和AOL的美谈。

言归正传,当时新企业的创建工作非常辛苦,斯蒂夫·凯斯虽然负责市场营销,可其实他对真实的市场了解并不多,对电脑技术更是外行,但是他有一句口头禅“和用户保持联系”,并始终把它作为商业哲学。

这一招可谓非常精到。因为当时美国的电脑公司已经多如牛毛,但大多数只注重技术、开发和销售,对消费者和市场研究不够。而他现在把重点放在后者,恰好出奇制胜。

尤其是为了保住一家相对固定的客户康多摩公司,他每个星期都要开车拜访总部在费城的康多摩。紧接着,他又专门拜访加利福尼亚州的苹果公司,天天泡在那里,希望能够在苹果Ⅱ号电脑上采用量子计算机的在线服务系统。

功夫不负有心人。AOL的前身量子计算机公司靠着这两个大客户存活了下来。

在技术为销售服务的原则指引下,AOL从来不出售过于复杂的软件和电脑,不给那些已经厌倦了工作和学习的用户添乱。在网站设计的外观、感觉、风格和内容上,始终给用户以一种简单、友好的印象。

这种做法虽然在美国硅谷看起来不可思议,许多技术派甚至嘲笑他们的简单原则是“疯了”,嘲笑他们的大众化风格不够“高大上”,但它却实实在在赢得了广大用户的喜爱和青睐,不但在美国股市上带来1200亿美元的价值,而且其品牌效应更是深入人心。

对此,斯蒂夫·凯斯说:“AOL关注的不是技术,而是要成为一个大众媒体,成为普通客户日常生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