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吏治之方,惩贪尚廉 决心惩贪(1 / 1)

封建专制制度本身就存在着少数人独揽朝纲和缺乏民众监督机制的缺陷,决定了贪污腐败现象在这种体制下是难以愈治的痼疾。在一个社会体制中,如果存在民畏官,臣畏上,权力高度集中,特权的存在就会成为必然的事情。既然有特权,就会促使人们向往拥有之,在争夺、攀附的过程中,给腐败营造了滋生的环境。拥有特权的皇族、宗室、官宦等等,即使不劳作也能享尽荣华富贵,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特权剥取。

任何一个王朝如想巩固政权,在对付政治、军事上的外敌时,也必然要面临对待内部“硕鼠”的问题。

乾隆统治期间,中国封建社会已经进入它的后期阶段,封建官僚制度的各种痼疾开始暴露无遗,因而,终乾隆一朝,吏治问题始终是一个极其严重的社会问题,涉及范围之广、牵扯官吏之多、贪污手段之新、贪污数量之大,都为以前历朝历代所未有。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但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由于各级官吏的朋比为奸、欺上瞒下,也导致了在政治上对皇权的离心倾向,并在一定程度上使原来既已存在的各种社会矛盾更加尖锐,对乾隆的统治极为不利。为了加强自己的专制统治,乾隆在政治上加强控制的同时,还以惩治贪官为重点,全面地进行了整顿吏治的举措。

乾隆即位之初,推行宽严互济的政策。因而前朝因贪劣有据而被革职的两千一百多名官员通通被复职,所有官侵吏蚀一概豁免,他们的政治、经济特权也全部得到恢复和承认;与此同时,对各级官吏的控制也大大放松。所有这些,都为吏治败坏提供了适宜的客观环境。在这样的情况下,官场中的不正之风重新兴起,地方官吏向百姓多征耗羡,浮收粮米,上级官吏向下级官吏加收多占,下级官吏向上级官吏馈送土宜,地方官吏向中央官吏赠送路费等变相贪污贿赂的现象皆开始出现。对于这些情况,乾隆早在亲政之后不久,便有所察觉,并逐渐加强对各级官吏的管理。

如乾隆三年(1738)六月,乾隆皇帝发布上谕,把贪官污吏同恶棍奸民归为一类,由此可见厌恶程度。他认为如果对贪财好利的无耻之徒加以包容,就是“滋良莠而妨嘉谷,纵鬼狼以贼生灵”。乾隆十二年(1747)九月,乾隆又发布上谕警告公职人员:“人臣奉公洁己者,首重廉隅。贪婪侵盗之员工,上侵国帑,下胶民脂,实属法所难宥。是以国家定制,拟以斩绞重辟,使共知警惕。此纲纪所在,不可不持。朕因见近来各省侵贪之案累累,意欲早日整顿,庶其惩一而警百,不致水懦而宽难。”随后在秋后案件审理中处决了一批贪污犯,这是对贪官污吏警戒的最好诠释。

乾隆有极大的决心严惩贪官,为此他解释道“各省侵贪案件,向来虽拟重辟,至秋审时相蒙概入缓决,以致人心无所警畏,参案渐渐多”,处决这些贪污官吏,“实有不得已之苦心”。“库帑皆小民脂膏,以供军国经费,人君尚不得私有,臣工服官奉职,乃视库帑为己资,以至于盗而有之,其心实不可问!”由此可见,乾隆之所以严惩贪官,一是“库帑皆小民脂膏”,来之不易;二是这些库银是国家财政的根本,只能用于国家重大事务;三是“人君尚不得私有”,国家官员更不应该侵贪国帑,因而必须严惩这种盗取国家资财的行为。

在吏治方面,严惩贪官在理由上并不复杂,一是国家利益;二是百姓生计,而正基于此,必须从严治吏,杜绝贪污受贿漏洞。清朝开国的几位皇帝在这方面均很有作为。顺治帝、雍正帝多次下达专谕,阐述惩治贪污,崇尚廉洁的必要,擢用清官廉吏,严惩贪官劣员。相比之下,雍正帝显得尤为突出,他曾经大力整顿吏治,惩办了一批贪官污吏,对巩固统治基础、发展生产有积极作用。

乾隆自称“敬天法祖”,每天必读列祖列忠实录,早在即位之前就已经深刻领悟到吏治的重要性。所以他多次强调人臣“尚廉”,不断惩治贪官污吏,敢于破除当前官官相护的恶习,推动廉政建设。

乾隆初年,山西学政喀尔钦贿卖生员案事发,同时又有山西布政使萨哈谅通过收兑钱粮肥私一案有待揭发。乾隆传谕对两个封疆大吏加以痛斥,分别正法。为了警戒众朝臣及地方官员,乾隆六年(1741)三月九日,又针对前一天刚刚处理萨哈谅、喀尔钦贪污受贿案件,向九卿官员下达一篇长谕,再次申明惩贪尚廉的重要性。

在长谕中乾隆第一句话就说“人臣之所最尚者惟廉”,其意是说廉洁是文武百官应该首先具备的道德,也是正身律已的基本标准。要求作为皇帝仆从、天下百姓父母的文武百官,需要从多方面自我检修,以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作为应该尊崇的高尚美德。在长谕中,他勉励九卿官员要持廉尚洁,为此说道:“九卿为朕股肱

《岁朝图》轴心膂,才具虽有短长,操守

何难自勉,若于此不能自持,其他更复何望。自兹以往,务以各砥廉隅,交相劝勉,以成大法小廉之治,用副朕厚望焉。”从九卿近臣开始训导起,他要求天下众官能够效仿之,清廉为政。

在长谕中,乾隆认为贪官污吏应该坚决严惩。他说道:朕自登基以来,为政崇尚宽大,体恤臣僚,在常俸以外,特别加增双俸,就连教育职司微末官员,也都给予恩赐,目的就是让各级官员日用充裕,庶乎保其操守;不过尽管朕务崇宽德,为政宽大,但遇到贪官污吏,朕也断不肯姑容。喀尔钦、萨哈谅两人贪婪成性,败坏朝纲,一定严惩不贷,各省督抚要引以为戒,训导部属,为官清正廉洁。

在这一长谕中,乾隆还引用古人的话对贪官进行痛斥,以企能唤回一些贪官们的道德良心。他引用的是西汉贾谊的话:“上设礼义廉耻以遇其臣,而臣不以节行报其上者,则非人类也。”接着,他指责群臣不应该隐匿某些官员的过错,不及时向他上奏。指出萨哈谅及喀尔钦种种劣迹,是他亲自察访才知道的,可是九卿官员中没有一个人举报二人的贪污之事。石麟曾经担任山西巡抚,朝廷大臣中也有山西人,难道没有一个人知道有关事情吗?接着又斥责专职弹劾百官的科道官员敷衍行事,所奏之事多为无关紧要之类,而遇此等大事,转未有入告者。他警告说,不要以为朕处身深宫之中,对下情听不到看不到。由于山西巡抚喀尔吉善参奏两个贪官时,有官员认为参奏有些不当,乾隆为此在谕旨中痛骂那些维护贪官的人“岂复有人心者乎”!这篇长谕充分体现出乾隆对贪官极其痛恨之情。

在这篇长谕中,乾隆提倡廉洁奉公,他把廉洁看作官员的最高美德,把洁身自好、注重操守作为众官员必须具备的条件,认为为官应该正身爱民,鄙视贪赃行为,主张严惩贪官。

乾隆六年(1741)五月,针对萨哈谅、喀尔钦贪污案,乾隆再次传下谕旨,声称:“喀尔钦在山西学政任内,贿卖文武生员的事情目前已经审查完毕,情况属实;萨哈谅在山西布政使任内滥行酷虐不法、贪婪敛取的罪情也已经审查完毕,情况属实。朕对萨哈谅、喀尔钦如此施恩,授予他们藩司、学政官职,二人却不知报恩,廉洁奉公,洁身自爱,敢于贿卖文武生员,纵容家人营私舞弊,滥行酷虐贪婪,辜负了朕施加给他们的深恩,有谁超过他们的。如果不将二人从重惩治,抄没家产,国法还如何伸张,将来人们也不会引以为戒的。”主意既定,于五月十八日,乾隆派遣乾清门侍卫巴尔聘前往山西,将喀尔钦押解京城。遵照乾隆旨意,刑部等有关衙门最后议定,请求将喀尔钦拟为斩立决,将萨哈谅拟为斩监候,即秋后处决,乾隆批准执行。

同月二十八日,借助这次机会,乾隆接连传下两道谕旨,整顿吏治,狠煞贪风。在第一道谕旨中,他首先列举山西官场的种种劣迹,警戒有关官员要痛改前非。在谕旨中他说:“山西自从石麟担任巡抚以后,因循旧习,吏治不整,接着出现萨哈谅、喀尔钦两起高级官员贪纵事件,而各地浮收滥取的弊习早已形成。如征收地丁钱粮,按照定例每两加火耗一钱三分,现在可好,火耗已加到一钱七八分不等,有的甚至加到二钱还要多,如果这样普遍向百姓征收赋税,他们哪里负担得了。有些乡村实行以钱纳粮,每两银折合收大制钱一千零三十文,按照时价合算,计一两加重二钱有余,是耗外又加耗矣。以小民有限脂膏,岂能供官吏无厌豁壑。另外,像需索盐店当商陋习,购买货物,任意赊欠,要么短发价值,或者勒定官价,使行户无端受到扰累,类似的违法行为简直太多了。在山西省的官吏队伍中,并不是没有洁身自爱的官员,可是积习已久,效尤成风,故贪黩者常多,廉洁者常少。民生吏治问题关系重大,朕特别施恩采取宽和政策,对有些贪酷行为既往不咎,从今以后,严行禁革,务使痛改前非,洁己恤民,奉公守法。如果仍然不知道悔改,一旦风闻,必派遣大员盘查清楚,案情水落石出后,对犯法官员从重治罪,绝不宽贷。”

在历数山西时政弊端以后,乾隆在第二道谕旨中,主要训饬科道官员纠参贪官失职行为。他在谕旨中指出:科道官员是朝廷的耳目,职责就是纠参各级官吏失职行为的,凡是遇到有关民生利弊之类事情,都应该着意访察,根据了解到的实际情况如实奏报。像山西巡抚石麟对政务的废弛,布政使萨哈谅的贪黩,纵容属下浮收沉重的火耗银,极大地扰累了百姓,这些事情科道官员本应该及时陈奏,却对此等紧要大端并不指实纠参,是出于不知呢?还是明知而不言呢?

这一申斥句句击中要害,言明地方贪污受贿等案件不能及时上举,重要原因就是科道官员失职。接着又在谕旨中说道:山西本省的官员,对于本省的一切事务都是亲身经历,或者耳闻目睹的,对于贪酷事件应该了解得十分清楚。给事中卢秉纯,本来就是山西人,石麟莅任巡抚职务甚久,萨哈谅种种劣迹,卢秉纯岂得推为不知,而并未一经参奏,什么原因?现在朕特别颁布谕旨,通行申饬科道诸多官员,嗣后应当留心访察地方各省关于民生利弊事情,只要抓住确凿证据,就可以指实纠参,如果知道情由而不及时上奏,对于本省科道官员一定要抓一两个典型,按照失职议罪,以警戒众科道官员实心任事。

乾隆这两道谕旨,的确起到了警戒众官员的作用。山西巡抚喀尔吉善上疏纠参贪赃枉法的知府、知州章廷圭、童级、车敏来、卢叡、龚振五个人。乾隆批示革去五人职务,让喀尔吉善具体审理他们的贪赃不法之案。这样经过一番大整顿后,山西一些职位就空缺出来,乾隆命令九卿官员保举贤能人员补任,接着又革去山西前任巡抚石麟职务,罪情是失察于下属。

针对山西官员贪赃枉法案件,乾隆抓住典型,大加整顿,对吏治的澄清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下达的一系列谕旨中,他大讲崇尚廉洁的好处,表示严惩贪官的决心,在众官员中引起很大反响。一方面警戒地方官员要严格检省;另一方面警告科道官员要实心任事,切实起到积极纠参百官,下情上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