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辩是智慧的角逐(1 / 1)

说话也要有学问 戴琦 1014 字 2个月前

作为一种口才江湖最邪门的格斗术,诡辩的招法可谓神出鬼没。那么,如何在说话或论辩中不被别人“诡”到“诈”到?

下面,我们通过案例来一一讲解。

经典口才

阿凡提有个做买卖的朋友要出远门,来跟阿凡提辞行。这个朋友看见阿凡提手上戴着只金戒指,便打主意要把那只金戒指讨过来。朋友说:

“阿凡提,我这一出门,就会好久见不到你,我真有点舍不得你,在外面我想我一定会很想念你。我说,看在咱们多年交情的份上,把这只金戒指给我戴上吧!我一见到这只金戒指就会像见到你本人一样安心了。”

人家想要戒指不明说,拐了一个大弯。阿凡提当然不愿意上当,但他怎么来拒绝这个看似很“有情”的要求呢?

阿凡提说: “你的心肠真好啊,我们的友谊真的太深厚了!说实在的,你出门那么长的时间,我也是度日如年,经常思念你呀。这个戒指还是让它留在我手上吧,这样的话,我一见到它就会想起:

‘噢,这个戒指我的朋友讨要过,我没给’,这样你的模样就会出现在我眼前了!”

歪嘴评论

阿凡提在此使的是“推诿搪塞法”。从同样的为了怀念对方的前提中,双方得出的结论却截然相反:送戒指与不送戒指。朋友其实也是在用诡辩,想“诡”到阿凡提的戒指。阿凡提用的也是诡辩,让自己的戒指没有被“诡”去。一个高明的诡辩家则总是善于从共同的前提中引申出与对方针锋相对的结论,以此与论敌相抗衡。诡辩有时候是搪塞:问题对自己不利,又不肯认输,于是玩弄诡辩术,以此灵活地应付了事。

案例回放

由于古代技术的制约,科举考试对于考生的身份鉴别比较困难。为了避免代考现象,规定考生必须填写清楚自己的外貌特征,便于考官在考堂上查对。有个考生填写自己的面貌特征时,其中有一项写了“微须”。考官巡堂时看到这个考生脸部有一点儿胡须,便怒道:

“你冒名顶替,考单上明明写着没有胡须嘛!”

考生十分诧异,申辩道: “我明明写着有一点点胡须,怎么就没有呢?”

考官说: “‘微’即没有。范仲淹《岳阳楼记》有‘微斯人吾谁与

归’,说的就是:没有这种人,我同谁在一道呢?"

考生反驳说: “古书上说‘孔子微服而过宋’,这里微服就是不暴露官员身份的装束,如果‘微’只作‘没有’讲,难道说孔子脱得赤条条地到宋国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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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偏概全是诡辩的常用手法之一。对于这种诡辩,我们要举出一个与其相反的具体例子,就可以驳倒它。事实胜于雄辩。考官仅仅根据《岳阳楼记》中的一处现象就轻率地得出所有的“微”都是“没有”的结论,当然会被聪明的考生列举反例驳得哑口无言。

案例回放

张三去饭馆吃饭,先要的是面条,服务员端来的是辣面。他不想吃,就让服务员换了一盘包子,吃过之后不付款就走。服务员对他说: “您吃的包子还没有交钱呢!”张三说: “我吃的包子是用面条换的。”服务员说: “面条你也没有交钱。”张三又说: “面条我没有吃呀!要付钱做什么?”气得服务员一时不知道如何应答。

歪嘴评论

张三在此玩弄的诡辩有两处颇迷惑人:一是“包子是用面条换的”,按照通常的理解, “以物易物”的交易是用不着付钱的;二是“面条我没有吃”,既然没吃,也就无须交钱。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就出在面条上——虽然他没有吃面条,但由于没有付款,面条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店主,因此他无权用面条来换包子,所以吃了包子必须交钱。在这里,张三用“包子是用面条换的”这句话作掩护,偷换了包子“所有权”的概念。

案例回放

古时有个皇帝非常迷信道教,经常引来道士与自己论道。某次,一声称精通算命之术的道士求见皇帝,两人相谈甚欢。临别时,皇帝问道士自己能活多久。道士推算了一会儿,说皇帝还有两年寿命。 皇帝听了吓瘫在地。等道士走后,皇帝日夜焦虑,竟卧床不起。

宰相觉得这样子下去,皇帝恐怕真的只有一两年的寿命了。他想了一个办法,要求皇上再宣那个道士进宫。

那个道士估计是想通过这个恐吓手段,等皇帝宣自己再次进宫问计时,谎称可以用一些所谓的法事来化解灾难,以骗取皇帝的钱财。于是,道士屁颠屁颠地来了。

宰相当着皇上的面,问那个道士:“据说你善于算命,那么你算算你还能活多久?”

道士假装推算了一阵说: “15年。”

宰相马上下令: “把这个道士推出去马上斩首!”

皇帝想要制止,宰相说: “他不是算命很准吗?怎么没有算到我今天要他的命?"

歪嘴评论

道士的“皇帝还有两年寿命”的结论显然是用了虚假论据,但由于一时无从考证,容易迷惑人。当道士推出另一个论点“自己能活十五年”时,宰相却使他一天也活不了,骗人伎俩就这样不攻自破。抓住诡辩者与事实相悖的破绽,拿出事实,迫使其在事实面前兑现其观点,就能使其观点的荒谬性暴露无遗。这种方法叫兑现斥谬法,它以客观事实为武器,所以有很强的逻辑力量。

诡辩是智慧的角逐,是语言的较量。在纵横口才中,当然少不了诡辩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