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鸿蒙大陆的边缘,冰火半岛和云雾之地交界处,有一座小城名为别离城,城门口立摩崖石刻碑一座,上书:我自关山来,白雪逐客衣,浮生如逆旅,天涯同归去。道尽了人生在世,身世浮沉的离散之苦,故称“别离”。
一。
鸿蒙旧历三十七年,天下共主。
时年十月廿二,枳子城大雪,诸事不宜。
绵延在大陆北部的战火终于接近尾声,只待冰火半岛与云雾之地交汇处的那座无名小城放弃抵抗,这鸿蒙大陆的统一就会圆满成功。
共主的心愿即将在今日达成,他虽然极力克制着自己的兴奋,但眼神中的狂喜,却已经让人轻易窥见他的情绪。
共主并没有等很久。
在他的耐心尚未消失之前,使者带着胜利的消息,踏雪而来。
使者全身缟素,白衣似雪。乌发披散着,自宫门远处缓缓走来,高大巍峨的宫门,愈发地显出使者的渺小。
共主很满意,来人正是那座小城的城主之一。
小城虽不过弹丸之地,却抵抗自己所向披靡的铁骑将近十年之久,共主很想知道这小城的两个城主究竟是怎么样的人。
使者平静地跪在共主面前,面容不过弱冠,面色苍白无血色,神情倒是毫无惧意,甚至可以说是面无表情。
共主此生阅人无数,能从细微末节处看透一个人,然而他却偏偏看不透此刻跪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人。
“你的名字?”共主问。
使者抬起头,说:“韩繁。”
二。
天地浩瀚,雪融人寂。
城主韩繁常年穿着单薄的衣衫,即使是寒冬腊月里,他也不曾为自己添过一件衣服。
外人看来,韩繁武功必定是深不可测,然而事实是韩繁天生怪病,畏热至极,他本人也只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而已。
有
时候人命很脆弱,但大多时候,人命却很顽强,鸿蒙大陆之大,总有办法让人活下去,所以,韩繁来到了小城,成了城主之一。
共主的铁骑已经踏遍了鸿蒙大陆的所有土地,唯有小城在城主的带领下已经抵抗了近十年,从同盟众多到如今的困守孤城。
有时候,人不得不向命运低头,以前韩繁不信,现在他不得不信。
当另一位城主明霄决定让全城的女人,无论老幼,必须以身殉城的时候,韩繁就知道这城再也守不下去了。
明霄竟然想以女子殉城的怨气,去抵抗共主的铁骑,将一切希望寄托于鬼神之事,还不如乖乖投降,当初守城的初心,不也是为了这一城的百姓吗?明霄这样做,与共主又有什么区别?
城主府外,已经被愤怒绝望的百姓围了三天。
男人们牺牲了全城的女人,并没有换来共主铁骑的离开。
不知怎么地,人们对自己当初的决定开始后悔,并把一切归咎于明霄的过错。
现在,百姓要明霄给他们一个交代,即使这个决定是他们当初全部参与了,并付诸了行动。这错也不会是百姓的。
这城里每一个人都不是无辜的,他们的手上都沾满了自己妻女母亲的鲜血。
回想那日,小城的所有人都变成了魔鬼。到处鲜血淋漓,浓重的血气已经使韩繁失去了辨别味道的能力,男人们将屠刀伸向了自己的妻女母亲,瞬间女人们的身体支离破碎,男人们做这一切,为的也只不过是保住自己的一条性命而已。
韩繁无法阻止这一切。
大家都疯了,他的脚踩过的地方,积满了厚而粘稠的血污。
韩繁恰恰在这种时候,知道了一个人身体里竟然会有如此多的血液。
此情此景,说不出地讥诮和讽刺。
三。
城主府外,人声嘈杂,空气中的血腥味也并未散去。
庭中积雪未消,明霄一身缟素,站在中央,手中握着剑,默然不语。
韩繁看着他,“你这是在给谁戴孝?”
明霄笑了笑,“为这城中所有殉城的女子。”他顿了顿,继续说:“也为了我自己。”
韩繁低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酒,说:“饮尽此酒,就上路吧。”
明霄点了点头,仰头将酒一饮而尽。
片刻之后,他横剑颈前,轻轻地说了句:“怎么会变成这样?”
随后鲜血喷射而出,溅了韩繁一脸。
韩繁俯身拾起了剑,在明霄的颈间比划了半天,最后将他的头颅割了下来。
当韩繁托着明霄的头打开了城主府的门,人群瞬间安静了。
他说:“明霄已死,举城归降。”
这一刻,历时近十年的抵抗,随着韩繁的归降,划上了句号。
归降的路途,漫长而寒冷,伴随着鸿蒙大陆百年不遇的大雪,诉说着无尽的哀伤。
当时间过去了很久很久,枳子城中,共主的余威散去之时,人们只记得曾经初代共主的一位得力大臣韩繁,官至大理寺卿,铁面无私,行酷吏手段,于三十五岁那年,被人当街刺杀而亡。
在为韩繁整理遗容之时,人们惊讶的发现,他早已是两鬓斑白。
昔日在朝堂上神采奕奕的他,竟然要靠着染发来遮掩自己的提前衰老。
对于他的死因众说纷纭。
那么韩繁的白发是不是为了那场风雪中的别离?
后记
炎国冯牧之游历鸿蒙大陆,途径无名小城,得知此事后,在破败的城门口立了一块石碑,石碑上字体苍遒劲朴:我自关山来,白雪逐客衣,浮生如逆旅,天涯同归去。
人们问诗中之意,冯牧之一笑,答曰:韩繁重情,了结前人遗愿,殊途同归而已。
别离,别了挚友,别了坚持,也别了回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