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用靳辅(1 / 1)

康熙皇帝撤换靳辅之后,朝野之间刮起一股彻底否定靳辅之风,以为凡是经他手完成的治河工程全是错的,必须废掉。尤其在新任总河王新命尚未到任、无人负责的情况下,这股风极易造成混乱,使河工遭到破坏,以致影响到漕运。康熙皇帝了解到这种情况,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四月初二,特派学士凯音布、侍卫马武等人,前去查看靳辅被撤职前刚刚完成的中河工程。原先运道自清河至宿迁,借用黄河,风涛险恶,常出事故。靳辅从康熙

二十五年(1686)起,自骆马湖,沿黄河北岸,于遥、缕两堤之间开渠,历宿迁、桃源,至清河仲家庄出口,名曰中河。粮船北上出清口后,行黄河数里,即入中河,直达张庄运口(北接皂河),以避黄河百八十里之险。对这条中河,于成龙说:无所补益,甚为累民,河道已为靳辅大坏。经凯音布等人调查,证实中河内商贾船行不绝。据此,康熙皇帝在四月十八日,向大学士、学士、九卿、詹事、科道等宣布:数年以来,河道未尝冲决,漕艘亦未至有误,若说靳辅治河全无补益,不仅靳辅不服,我也不惬于心。于成龙在直隶爱民缉盗,居官颇优,但怀挟私仇,阻挠河务,实在不该。河务关系重大。今九卿已将靳辅议罪,都说他治河无益。如果王新命听信这些话,也顺从于成龙之说,以为靳辅所治不善,大坏河道,尽行更改其原修之处,必致贻误河工。

凯音布等还向康熙皇帝奏报原总漕慕天颜破坏河工、漕运,中河所行漕艘被他勒令退回,支河之口不许闭塞。康熙皇帝令传讯慕天颜,追问唆使者。据供,于成龙曾寄信给他,说河工之事,不应顺靳辅而言。问于成龙,也承认寄信属实。

鉴于形势复杂,康熙皇帝命兵部尚书张玉书、刑部尚书图纳、左都御吏马齐等全面视察靳辅主持的河工,其甚善而断不改者有多少;不善而应改者有多少。务必从公详看,是曰是,非曰非,据实具奏。八月十五日,张玉书、图纳、马齐等还奏勘阅结果,对靳辅多年的治河成就予以了肯定,建议对他已建闸、坝、堤岸及已浚引河,都应依其所定章程行事,毋庸更改;对中河工程也予肯定,仅因中河狭窄,恐水大不能容蓄,建议在北岸建三座减水坝,以便减泄余水。但靳辅对此表示异议,主张在二三十里之间,修小闸及涵洞。九卿等会议时不敢做主,于是请皇上再次临视河工,指示修筑,以折服众论。

康熙皇帝采纳九卿等官建议,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正月初八日进行第二次南巡,命靳辅、于成龙随行,躬历河道,兼考察民情,周知吏治,至浙江绍兴会稽山之麓亲祭禹陵而返,三月十九日回京,历时七十天。这次南巡重点是视察中河。他在二十三日初步看过之后,先是对中河工程比较担心,说:此河狭隘,若遇霍雨之年,水势越涨,万一黄堤溃决,失于防御,中河、黄河必将混而为一。此中河开浚后,小民商贾无不称便,是由于免行黄河一百八十里之险。然而,这只是目前小利,又怎知日后长久有利无利!但既浚之河,难以复塞。若永恃此河输运,断然不可。其黄河运道原自不废,仍并存留。后来行经丹徒,见河道也狭隘,听官民都说中河挑浚有益,又改变看法,令扈从大臣会同总河、总漕,再次讨论对中河的评价,将结果上奏给他。

三月初八日,康熙皇帝回程到宿迁,听诸臣奏报所议中河事宜。大家一致肯定中河存在的价值:避黄河一百八十里之险;且束散漫之水,使不致淹没民田。只因黄河逼近,不便挑宽。如何维护中河?有两种主张,靳辅担心中河水弱,不利济运、敌黄,故重蓄水而轻于泄,为防河决,宁可加高堤坝;现任总河王新命担心中河水涨决堤,故重排泄而轻于蓄。从长远观点看,后者容易出现黄水倒灌和河道淤塞。康熙皇帝则兼容两者之长,令王新命基本依其方案操作,但要重视靳辅的经验,说至于黄河险工,靳辅修挑水坝,令水势回缓,甚善。

这次南巡本想以亲视下河为第二个重点内容。康熙皇帝曾命侍郎徐廷玺、巡抚于成龙先去阅视。他们回奏时欺骗他说,往下河水路很浅,不通舟船,陆路也极难行,且食宿无所;各口工程,遵皇上指示,工程已完成一半,修治没发现问题。据此,扈从诸臣建议康熙皇帝大可不必前往。康熙皇很清楚,不让前去必是因为无所成就,只好作罢。三月初二,根据工部题请,将下河事务一并交与河道总督王新命管理,使上下河道,可以兼顾;原监理下河工程的凯音布,回京另有重用。此举固然与新任总河不反对下河工程有关,但也表明工程进展不力,短期内难以奏效。

康熙皇帝南巡第三个重点,内容是阅视七里闸、太平闸、高家堰一带堤岸、闸坝。过去天妃闸水势湍急,往来漕船、民船间有损坏,因此,康熙皇帝命河臣改天妃闸为草坝,别设七里、太平两闸,以分水势。这次亲临两闸,见漕流平缓,舟船上下,畅行无阻,十分满意。至高家堰,他面向群臣说:这一带堤岸,颇为坚固,怎可谓之单薄?这个堤也不可无减水坝。若妄将减水坝轻塞,湖水势大,怎能保堤不决?故从前曾说减水坝也有当用者。但旧堤之外再筑重堤,实在无益。康熙皇帝还表示同意王新命将天长、盱眙、六合等处雨水,通过疏浚旧河引入长江,不使入淮的建议。补充说,必须在淮水会合之处修置板闸,遇淮水盛涨,则启闸以分其流;淮、黄均敌,则闭闸不致旁溢。

康熙皇帝通过二次南巡,对靳辅有了深入的了解,以诚恳求实的精神做出了正确评价。返京后,于三月二十一日御门听政时宣布:此次南巡阅河,了解到江、淮诸处百姓及行船夫役,都称颂原任总河靳辅,感念不忘,且见靳辅疏理河道及修筑上河一带堤岸确有成效,实心任事,克著勤劳。从前将其革职,是处理错误,现决定恢复其从前衔级。这年,靳辅奉旨纂修的《治河方略》完成,进呈康熙皇帝。此后凡遇河工方面问题,都命去问靳辅。靳辅也极为谦虚、谨慎,积极支持康熙皇帝的正确见解并加以补充说明,令康熙皇帝甚为满意。

从康熙二十九年(1690)起,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对外蒙古和内蒙古的侵扰活动进一步加剧,康熙皇帝必须集中主要精力巩固北部边防。同时,康熙二十九年、康熙三十年两年雨水较大,黄河险工不断增加。一旦黄河决口、运道受阻,不仅关系军民生计,甚至会影响北方战局。这时有人揭发王新命勒取库银,应离职受审。康熙三十年(1691)二月将其解任,另委靳辅复任河道总督,命顺天府承徐廷玺同往协理。

靳辅生于明崇祯六年(1633),复任时尚不满六十岁,不算太老。但因其毕生辛勤工作,暮年又遭遇坎坷,故体弱多病,加上复任后感恩图报过度操劳,竟在奉命溯黄河向山西督运救灾漕粮时,病倒河南荥泽县,医治无效,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十一月去世。靳辅卧病时,自知时日不多,接连上疏陈两河善后之策及河工守成事宜近万言。又请豁免开河筑堤废田的钱粮,及清淤出成熟地亩的赋税。康熙皇帝得知靳辅病重,特命其子治豫驰驿省视,又命内大臣明珠前去照料。及其故后,降旨悼念,下部议恤,赐祭葬,谥号:文襄。并对其遗疏极为重视,仔细研究。其中仅个别项目(如高家堰堤外另筑小堤和引黄水内灌使之淤平洼地两项)未采用,其他大部(诸如重视黄河险工、加筑中河遥堤、塞张庄运口、修骆马湖石闸及占用民地豁免钱粮、查出涸出的肥沃土地升科等等)分均予以采纳,并逐项落实。

康熙皇帝为靳辅平反,是用事实说话,也就是根据他的功德业绩。附带的一个因素是,他逐步察觉到竭力排斥靳辅、积极支持自己治河方案的于成龙有问题。认为他并不洞悉河务,又不调查研究,用一些道听途说的事例同靳辅论争,根本无法以理取胜。另外几个自己信任的大臣,如总漕慕天颜、两江总督董讷、督理下河工部侍郎孙在丰等人,则是些两面派、伪君子。诸如,暂停下河工程、支持修高家堰重堤,以及将丈余田亩给与百姓屯种等事,他们都参与议定并完全同意,甚至亲自起草奏疏,但事后又委“过”他人,诬陷别人篡改了奏稿,以求解脱自己,骗取皇帝的信任。康熙皇帝明悉真相后,将慕天颜革职,董、孙各降五级。

靳辅去世后,于成龙继任河道总督。康熙皇帝要求他重视与贯彻靳辅的治河经验。于成龙任直隶巡抚时是贤吏,是康熙皇帝培养的清官。康熙皇帝重用他,但从不讳言、不姑息他的错误,严格加以管教。发现他排陷靳辅的错误后,在康熙三十三(1694)年正月十八日御门听政时,当众批评、逐一指出他的错误,如曾面奏减水坝宜塞不宜开;说靳辅糜费钱粮,并未尽心修筑河工;不顾事实说河道两岸未见靳辅栽柳枝;等等。要求他坦白地承认自己“所奏之非,靳辅所行之是”,并予以革职留任。

此外,对其他相关人员的是非功过,也定论昭然,曾经附和于成龙排陷靳辅,至今仍掩饰含糊、不认真交代的左都御史董讷、内阁学士李应荐、户部尚书王骘等人,分别给以革职和原品休致等处罚。因支持靳辅被贬诸臣,除陈潢已故之外,其他都按靳辅遗疏所题,重新任用。更重要的还是康熙皇帝能正视自己的错误,不回避,不粉饰。他坦率地承认将靳辅革职“属过”,自己的治河方案不可行。康熙三十七年(1698)七月,工部研究继续疏浚下河事,认为这是皇帝钦定工程,理应准行。但是经过十余年开浚下河的实践,康熙皇帝已逐渐认识到自己过去坚持疏浚下河是错误的,而靳辅以地势低洼反对开浚则完全正确。他对大学士等说:“下河入海之处,我虽未及亲览,常听人说,盐城一带地极洼下,海水反高,建闸无益。前虽特令于成龙、凯音布修治,毫无补益。”十一月,他又对大学士等说:“开浚下河,民生攸关,为解除百姓疾苦,曾命凯音布、孙在丰、于成龙、王新命等专司开浚。他们奏称工程告竣,民生大蒙利益,载在册籍,存部可考,人亦俱在,可以质询。现在看来,只是虚糜国家经费,水势并未消减,田亩并未涸出,所谓有益民生又何在?”因此,他不再贸然批准,而令详细咨询前此督浚者,再稽考诸册籍,然后论证奏报。

开浚下河虽属治河技术问题,但因和政治搅在一起,曾引起轩然大波。康熙皇帝最后能实事求是地对待,不文过饰非,这在历代帝王中是很少见的。